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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庆从马邑郡回来已经五天了,整整五天,整个太原城乃至朝野,都在为数千万头牛羊而忙碌,从上到下,无不喜气洋洋,大隋人口不过四百余万户,平均下来,每户都能分到五头牛羊,这对于平头小民而言,无疑是一份厚礼了。
这五天时间,杨元庆也终于能彻底放松自己,好好地休息几天,再过一段时间,隋唐决战就将拉开序幕,那时,他也将全身心地投入到最后的决战之中。
书房里光线若明若暗,杨元庆半躺在有靠背,并有厚厚垫褥的坐榻上,极为悠闲地看书,此时他不再去考虑巴蜀战况,不再担心汉中之战,更不会考虑关内对峙。
他什么都不想,只是享受着这难得片刻闲暇。
门轻轻开了,长女杨冰端着一杯茶慢慢走了进来,从父亲回来的这段时间里,她每天都要给父亲煎一杯茶,虽然她感觉父亲不是很习惯她煎的茶,但强迫着他喝下去,那也是种乐趣。
“我的茶来了。”
杨元庆见女儿端着茶进来,他连忙坐直了身体,脸上笑得开了hua。
裴敏秋说杨冰是杨元庆的宝贝,一点没有夸张,在杨元庆所有的儿女中,他最疼爱的就是自己的长女。
一般父亲都疼爱女儿,尤其一个已经渐渐长大的女儿,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已不是很多,他就更加心疼。
“爹爹,今天煎的茶,我特别注意了火候,你尝尝,和前两天是不是不同了?”
杨冰把茶杯放在桌上,绞着手指,满脸期盼的望着父亲,那眼神里分明是希望能得到父亲的夸奖。
只要是女儿煎的茶,杨元庆都喜欢,尽管他更习惯府中专门负责煎茶的余大娘的手艺,但能得到女儿这份孝心,他宁愿牺牲一下品茶的口感。
杨元庆端起茶杯,慢慢吮了一口,是比前两天有进步了,那种轻微的烟火之气已经没有了,茶味变得更加纯正,这就是开始掌握住煎茶的火候了。
“不错!非常淳厚,好茶!”
杨元庆毫不吝啬地把赞扬给了女儿,杨冰〖兴〗奋得脸都红了“我下午再给爹爹煎一壶茶。”
就像刚刚掌握一门技艺的人一样,她迫不及待地想练习,杨元庆点点头“再过一年,你的煎茶技艺就超过余大娘了。”
“爹爹,我想去北市买点东西。”
“去吧!爹爹准你去。”
停一下,杨元庆发现女儿没出声,不由奇怪地看了她一眼,见她正委屈地看着自己。
“怎么了?”
“爹爹,我想……”杨冰欲言又止。
杨元庆心念一转,忽然有点明白女儿的小心思了,呵呵笑道:“你是想让爹爹陪你去北市,对吧!”
杨冰点点头“思华也要去,爹爹一直很忙,没有时间陪我们。”
杨元庆心里一阵歉疚,这些年他几乎都是在外征战,根本没有时间陪自己的儿女们,一转眼,长女已经十二岁,次女也十岁了,他确实该陪陪孩子们了。
“嗯!这两天我正好有空,就陪你们出去逛逛。”
杨冰高兴得跳了起来“我叫思华!”她一转眼就跑得无影无踪。
杨元庆苦笑一声,这才发现,女儿虽然长得很高,其实骨子里还是孩子。
。。。。。。。。。。
太原北市一直便是大隋经济的晴雨表,这里集中了来自大隋王朝各地的物资,豫章郡的上好大木,江南的稻米、丝绸、青瓷及茶叶,通过一路水运来到这里,还有北方草原的皮毛、药材等等,北市店铺里各种货物都应有尽有。
在去年大旱发生时,北市也变得有些萧条,但随着今年的风调雨顺和南方被并入大隋版图,北市的贸易再一次兴盛起来。
北市内人头涌动,数万名来自天南地北的商人云集于此,大街上传动着来自天南地北的各种口音,甚至还可以看到牵着骆驼队远道而来的胡商。
这时,一辆普通的马车驶进北市大门,由于隋朝对草原民族的战争不断取得胜利,大量的草原物资也随即涌入隋朝,比如羊皮的价格跌了数倍,成为了廉价货物,大街上的乞丐也拥有一两块羊皮,原本昂贵的马匹也渐渐进入千家万户,成为普通的居家代步之物。
大街的马车和牛车越来越多,骑马已经不再是地位的象征,普通人骑兵已成为常态,所以当这辆马车出现在北市大门时,没有一个人注意它,更何况没有任何装饰之物。
不过还是有聪明人发现了这辆马车的不同寻常,那就是周围有二十名骑士护卫,每个人都身材魁梧,膀大腰圆,所骑战马也是最好的名驹,随着马匹普及,大多数普通人都或多或少地懂一点相马之术。
像这些骑士的战马,体格健壮、四肢修长,毛皮光亮而无一根杂毛,这都是极品战马,市场上根本就看不到,那么他们所护卫马车里的人,又是什么身份?很多人都充满了兴趣。
马车里,杨元庆坐在右窗边,靠在车壁上半眯着眼休息,他不时睁开眼,打量一下快乐得像两只小鸟似的两个宝贝女儿,露出会心的笑意。
两个女儿挤在左面窗口,〖兴〗奋地望着车窗外,低声窃窃私语,不知道她们在商量着什么?
“你们两个,想买点什么?”杨元庆笑着问道。
杨冰和思华对望一眼,几乎是异口同声道:“想买乐器!”
“哦——”
杨元庆长长地‘哦’了一声,笑眯眯道:“我还打算给你们买点首饰呢!”
两女的眼睛顿时一亮,又是异口同声“买首饰!”
女孩子都喜欢珠宝翠玉之类的首饰,杨冰和思华也不例外,只是裴敏秋管束很严,每年她们生日时才会给她们买一件首饰,而且价格也不会太贵,今天她们父亲愿意给她们买首饰,两个小娘当然喜不自胜。
此时,她们打算来买乐器的计划早被她们抛到了九霄云外,两人心中立刻开始盘算买什么首饰,是要钗环首饰,还是要珠宝?
“买首饰会被娘发现的。”
杨思华低低声道:“她肯定会说,替我们保管,最后就没我们的份了,不要首饰。”
杨冰也深为赞同,上次外祖母给了她一对名贵的碧玉手镯,被母亲拿走,说是保管,可最后她却发现那对镯子出现在萧娘的手腕上,听说是被父亲拿去当信物了。
想到这件事,杨冰心中就有气,便点点头“咱们就买珠宝,压在箱里藏起来。”
两个小娘拿定了主意,又偷偷看了一眼父亲,见他一脸宽和的笑容,两人一起抿嘴笑了起来。。。。。。
马车转到了珠宝坊,这里是北市珠宝店集中之地,有胡人珠宝,也有汉人开的首饰店,有二十几家之多,人来人往,生意兴隆。
三人下了马车,打量一下两边的珠宝首饰店,笑问道:“想去哪一家?”
“爹爹,这边走。”
两个女儿一边一个,拉着杨元庆的手向最大的胡人珠宝店而去。
这家珠宝店叫做康氏珠宝,是一名康国胡商所开,店面很大,装饰得十分气派,由十几名胡姬招待客人,没有什么陈列品,摆放着三十张台子,若有需要,店里的伙计会把珠宝盒摆上桌子让客人挑选。
他们刚走进店,一名相貌俏丽的胡姬便迎了上来,用半生不熟地汉语欢迎他们到来。
杨元庆又打量一下这家店铺,总觉得店里的氛围有点熟悉,这时,他忽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又瘦又高,杨元庆忍不住笑了起来,喊道:“老康!”
胡商蓦地回头,正是杨元庆的老朋友康巴斯,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快步上前,正要下跪,杨元庆却拦住了他,微微笑道:“别泄露了我的身份。”
康巴斯立刻醒悟,连忙道:“请跟我来。”
他领着杨元庆进了贵客室,两人这才大笑着紧紧拥抱一下,杨冰和思华这才明白,原来父亲和这个胡商认识,好像关系还很不错。
杨元庆拍了拍康巴斯的肩膀,笑道:“我还以为你回康国去了。”
康巴斯叹了口气“家乡不太平,暂时回不去,等战争结束后再说吧!”
他又看了一眼杨元庆的两个女儿,笑着赞道:“这应该就是两位郡主吧!多年不见,居然长这么大了。”
“嗯!”
杨元庆点点头,对两个女儿道:“这是康大叔,是爹爹老部下,也是老朋友,你们要见礼。”
杨冰和思华连忙上前行礼“参见康大叔!”
“不敢!不敢!”
康巴斯连连摆手,又对杨元庆道:“殿下,两位郡主,请这边坐!”
杨元庆带着两个女儿在一张小桌边坐下,又问道:“老康,你不是做酒生意吗?怎么又卖珠宝了。”
康巴斯命胡姬上茶,这才笑眯眯道:“酒生意还在做,茶生意也做,珠宝已经做了三年了,不瞒殿下,城东那家西域楼酒肆也是我的资产,我还有三支骆驼商队,两千匹骆驼,往来于西域和中原。”
“看样子真的做大了。”
杨元庆想起当年康巴斯被俘的情形,心中无限追忆,叹道:“这一转眼就是二十年了,老康也快五十岁了吧!”
“明年五十岁了。”
杨元庆又指指两个女儿笑道:“今天带她们两个来,是想给她们买点珠宝,没想到最大的珠宝店竟然是故人所开,真是巧啊!”
“这就叫有缘。”
康巴斯连忙回头吩咐大管事“把我内室那只翡翠宝盒抱来。”
杨元庆听他的语气,估计价值不菲,连忙道:“我先说明,按公道价格买卖,我可不占你的便宜,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
康巴斯嘿嘿一笑,人情如山,交情似海,怎么公道得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