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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三回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作者:七宝莲华次第开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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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国产美人,因此素来向天子奉美姬。

    卫女也素来作风大胆,每逢春日有社或有集,便打扮起来,到街上去相看美少年,看中什么人,便会带到河畔林中等无人之地,掀裙而卧。

    此是卫国一处豪宅,宅邸之中,便是寻常捧瓮盛水侍奉客人浣手的侍女,也十分有颜色。

    这豪宅的主人是一位行商,但此时却交与一位落难王子所用。

    春秋战国时期,大小国家多如牛毛,落难王子逃往别国避难,这样的事情实在不少。但这一位能与巨贾称兄道弟,住得如此奢华的豪宅,想来也不是一般的王子。

    这王子此时正与老元老宋陈清平等人畅谈。前几日陈清平下厨宴请了这位王子,今天正是这位王子还宴陈清平这位“陈国后裔”的日子。

    今昭还未见过这位王子,但听闻他骑鹿斗熊,十分勇猛,为人也是豪阔风流,好宴饮,善骑射,精音律,通文史,因此在卫国也是颇有人缘,按照青婀的话说,应当属于那种走路会被妹子们拖到小胡同里壁咚的类型。

    旁人不知,但眼前从身边这些侍女的议论来看,的确是有不少人想要把这王子执子之手把子拖走的。

    今昭和鬼王姬青婀两人在客室饮浆,等待着开席。

    外面传来一阵痛哭之声,青婀颇有些好信儿地去偷听,转头对今昭和鬼王姬笑:“是一些舞女或者侍女,今日要侍宴的,没有选上的两个正在哭呢。”

    不多时候,便是开席之时,那王子道今日是寻常家宴,大可不必拘束,因此也未曾设侍奉宴席的礼人,只循乡饮酒礼之中那邻人欢聚的等级,先祭祀了鬼神,又颂歌吟。

    此时宴饮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仪式,用来确认群体之间的关系和其它群体的等级,今昭一开始还很担忧行不合礼,猛力突击了两天才敢出来吃饭。可等今昭等人列席之时,那王子还在提着一大罐酒猛力劝利白萨喝下去。

    利白萨作为利维坦王,超越尘世巨蟒的存在,别说是酒,便是灌他毒,也未必一时能潦倒,此刻他与那王子推杯换盏,倒是聊得十分熟络。乍一听利白萨的遣词造句,已经完全听不出异样来,和八荒界那些贫嘴昨舌诸如老周老宋之类,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会儿再看那王子,什么放饭反鱼肉絮羹之类,全然不顾。

    看了此情此景,今昭觉得,王孙贵子尚且如此,《礼记》也是白写了。

    那王子坐在堂之东南,一副和黄少卿有几分相似的气度,模样很是英武不凡,一身的腱子肉,瞧着是十分挺拔而具有力量的人。但凭他在歌者未唱完那首《南山》,便开始用玄酒灌利白萨的行为来看,却是个不拘小节之人,不像黄少卿,是个很守规矩的人。

    今昭琢磨着这吴国王子的名字。

    庆忌,听上去还是有点耳熟的。

    此时一番唱颂已毕,那些肉脯羹醢之类以豆或登端来,这些菜肴端来之后也有各色歌祭,歌者乐者忙碌不绝,主人还要向歌者和乐者酬敬,期间的礼节颇为繁琐。

    以今昭来看,这种不算多高等级的宴席里,每一道菜都有一曲庆祝,端菜摆盘的走位也是固定的,上菜都是东边开始,宾主之间揖让互答,实在是有些繁文缛节之感。

    一道牛胃端来,颜色洁白,以灼热的酒淋过,还未熟烂,保留着肚儿该有的脆韧。旁边的醢同样是牛肉的肉糜,带着点儿不知从何而来的腥咸;

    一道肉脯,是羊肉皮下的脂肪,脂肪烤的焦黄,连带着一点儿的皮,有一种离奇的咬不动又有些油腻的可怕口感;

    一道糗,这是至今也会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的常见菜。

    是用牛羊猪犬等家畜的肉,每一种保持相同的重量,切碎之后,混入米糊做成饼或者万字,用油煎过,再上火去蒸。

    这是今昭唯一一道吃了还觉得不错的,尤其浇上梅和盐调和的羹,那种感觉令她想起了宜家的瑞典肉丸。

    没错陈清平说过,瑞典肉丸这是这么做的。

    “嘛,这种礼仪虽然繁琐,但却是社会保持稳定运行,确定自己在群体里的位置的一种仪式呢,很重要的。”宫韵白对利白萨解释。

    “啊你不用跟他讲这个,他们古希腊没这玩意。”鬼王姬吐槽。

    他们几个既不是尊也不是老,根本就是没有座位的,一直在“旅食”——就跟现代的自助餐一样,站着随便吃。

    好容易宴菜结束,酒浆上来,饮宴进入高潮。司正开始劝众,虽然不算樽爵可尽情饮用,但应当以不醉为度。那王子庆忌也走下席来,按照尊长之序对众人敬酒。歌者和乐者吹笙鼓瑟,一时钟吕之声大盛。

    就在这个时候,今昭看见了奇妙的景象,也许这个房间里只有她能看到,因为这样奇妙的景象,旁人竟然毫无所觉。

    这阔大的堂屋之中,那些宾客已经变得面目模糊,只有王子庆忌依旧按照顺序敬酒祝福。随着他的脚步所致,一副鲜活的画卷缓缓展开。

    那副画面的最初,是一片宫阙,高台楼阁里,年幼的孩童拉满一张小弓,喜得他的父亲高呼:“此子必大成!勇绝天下!”

    忽而繁花似锦,那小小孩童在玩耍嬉闹之中渐渐长大,变成了翩翩少年,一骑骏马,于虎狼之中亦毫无惧色。每逢社日集市,便有美貌的少女抛掷花环于他。

    那一日有猎户少女,笑容灿若春花,林中遇见了一只狼,逃之不及,那勇绝少年一把将狼拦腰抱住,生生勒断了狼的肋骨。于是那一片青草茵茵,少女的衣裙覆及履及,少年也俯下身去。

    又是一年桃云灿烂时,那少年征伐沙场,无数兵戈铁马呼啸而过,今昭都觉得那肃杀之气兜头罩脸,有一种心神发颤的感觉。那少年庆忌就在这不断的变幻之中慢慢长成一个青年。从高台宫阙之中被驱逐离开,从祖国的沃野逃向未知的国外。在他身后,那些斗争和博弈都仿佛是具有实质一般,带着鲜红的颜色,缭绕在半空之中,好像是他曾经见到的那些血。

    今昭不知道为什么随着这舞乐之声,这庆忌的生命画卷便呈现在眼前,但随着他的事迹一段段从眼前闪过,她发现,在那些画面里,有一些类似于山鬼泽精之类的生物在快乐的跳动。

    难道是因为这些舞乐?

    今昭看着那些山鬼泽精,果然,是随着那些舞乐和那些具有规律的礼仪而起舞的,至少他们都是从屋子东边上菜的那个入口进来的。

    这有什么内幕么。

    今昭想要问一问老周,但又怕惊动了眼前这些模糊娇嫩的新生的山神鬼怪,只能自己在心里瞎琢磨。过了阵子,那庆忌的过往已经无限接近眼前,她也果然琢磨出点儿门道来。

    这些舞乐,其实应该就是一种朴素的巫术活动吧。她想起前阵子作为学习看的人类学名著《金枝》。部落里的人们通过仪式认识自己和彼此,通过巫术分享信仰和力量。

    所以她作为一个太岁,所看见的庆忌的回忆,应当就是这种舞乐召唤出来的巫的力量。

    别人看不到,是因为,他们不是太岁。

    今昭沉默地看着眼前的幻境画卷,那画卷之中的庆忌的脸渐渐与眼前呈酒谈笑的庆忌重合,又渐渐分开。

    她开始看见这个庆忌的未来。

    这一场宴饮之后,庆忌逐渐在卫国成为颇有势力的一个英雄人物,英名远播。卫国的国君请求庆忌帮忙除掉爆犀之患,庆忌只身赴险,脚踏犀角,将那庞大大物杀死。至此盛名抵达巅峰。

    而后,便是吴国之王,深恐庆忌复返,危及王位,便派人刺杀庆忌。

    看到这里,今昭终于明白为什么她觉得庆忌这个名字耳熟了。

    因为刺杀庆忌的刺客,是“苦肉计”的开创者要离。

    这个单薄矮小的刺客,为了接近庆忌,不惜杀死自己的妻儿,折断自己一只手臂。

    那女人与孩子的惨叫声还响彻耳边,可被要离一剑穿胸的庆忌却说,要离是个人物,理当不死。

    可最后要离还是死了。

    今昭看见吴王同样怀疑残忍的要离会危害自己,在要离身边安插了眼线下毒,很快,在庆忌死后不久,要离也郁郁死去。

    大约是那些山鬼泽精,也看见了庆忌的故事,因此在舞乐尾声之时,那些尚且道行不够,面目模糊的山鬼泽精们,在手拉着手,一边围着庆忌跳舞,一边呜呜咽咽地哭。

    今昭突然想起来,也许天龙或者地龙,岁阴抑或岁阳,都是这样诞生的。在这个崇拜自然力量的时代里,从山川河泽之中缓缓走出。

    一如她曾经见到过的长江和黄河。

    一曲箫声悠悠传来,极其清雅动人。

    今昭以为是宫韵白,可当她回神抬头看,却是庆忌。

    曲如人心,能够吹出如此清雅天真的曲子的人,想必很多年以后决定放了要离,也是没有多想过什么。也许真的正如他临死前说的那样。要离此人,也是个人物,不应当在此就死。

    这顿饭今昭吃得心中沉闷,那幅画卷从过去到未来,从灿烂到沉重,实在是令人高兴不起来。她默默地跟着陈清平等人离开堂室,拿着庆忌送的玉箫,在庆忌的相送之中告别这豪宅和英雄。

    “主上,那些人手已经招募到了。”一个嘶哑的声音响起。

    庆忌显然听到这个消息十分高兴:“那便好了!长姬邀我饮宴,没有象约,我也不好空手去。”

    “明日便可出发。”那声音继续道。

    “好,要离,你去把银钱先发下,若有危险,他们的家小也有些保障。”庆忌随意地挥挥手。

    今昭猛地抬起头。

    果然,在他们一旁,一个矮小瘦弱的男人,谦卑地向庆忌汇报着。

    那人,正是要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