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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刀锋渐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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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难想象当一个女人站在你的面前,连扎了自己十二刀,崩的满脸都是殷虹色血液的残忍画面。

    更难想象,拿着匕的李冬敏是忍受了多大的痛苦,才能连续扎向自己十二刀而无动于衷!

    只有她自己知道,除了骨子里的那股刁劲作祟,她想在临死前吓倒荒人之外。她还在为一个人创造一个机会。

    创造一个可以选择攻击或者逃亡的双向机会。

    这个机会属于张小刀,蹲在房檐上的他距离大荒领并不远。

    只是此时他目疵欲裂,看着近些天来才渐渐亲近的李冬敏留下了两行血泪,看着她终于身子一软与张安并肩的靠在了墙根上,心如刀绞!

    没有任何声音,张小刀举起了右拳,右拳中中指的骨关节突出。

    这个手势在打猎时代表搏命,然后王大牛没有半丝的迟疑,作为‘缠’无论面对任何猎物,都要有去送死为其他两人创造机会的觉悟。

    他跳下了房檐,一连数步后双脚一错,将宽厚的臂膀留给了大荒领巴日。也用这臂膀挡住了巴日反击的一切角度。

    就像这些年来的打猎生涯一般无二,王大牛依旧将‘缠’的这个角色扮演的淋漓尽致,用他的身躯为其他两人挡风遮雨!

    …………

    …………

    半柱香之前,灵隐县城内腥风血雨,灵隐县城外却风轻云淡。

    风轻云淡是因为战斗的场面太过索然无味!

    法义小和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回到灵隐县挡住更多的荒人。

    而大荒人中实力仅次于领巴日的勇士巴达目的也很明确,便是拖住法义小和尚。

    两人的境界差距悬殊,奈何法义小和尚不知道如何攻击,似乎思维中根本没有出手伤人的意识,这才让巴达可以拖延到如今。

    巴达为了拖住法义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几乎招招都耗尽体内元气的巴达,每每出手都不留余地,也只有这样做他才能真正拖住眉清目秀的小和尚。

    只是让巴达吐血的是,他拼尽了全力的出手,也只能‘拖延’,每一次法义的都会用身体的任何部位进行挡格。然后他会现,他贯注在长刀中的力气与元气全部烟消云散。

    这种感觉极为难受,就像憋足了力气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而这种感受让巴达‘吐血’这二字也并不是夸张形容词,他是真的在吐血。每出一刀都在吐血。

    法义小和尚细心的数着。在他被逼出灵隐县之后,巴达一共出了一百三十四刀,而百刀之后,他每一出一刀都会喷出一口鲜血。

    法义小和尚看着周围雪地中满是鲜红,脸色格外郑重。

    脚步一直都比法义小和尚快上半分的巴达在这时挥出了第一百三十五刀,吐出了第三十五口鲜血。

    这一次鲜血不再软绵无力,或者流淌嘴角,而是变为了一道血箭在他的口中喷射而出。

    血箭在半空中行进了数尺之后无力坠地,一些血肉混杂在这口血箭之中躺在雪地上格外醒目。

    法义小和尚只竖起了两根手指,夹住了巴达的长刀道了句:“何苦。”

    何苦?巴达仔细的品味着这两个字,仿佛嘴中又有些同伴的血肉滋味,感受着体内的翻江倒海,终于忍不住脚下一软。

    “噗通!”巴达倒在了雪地之中,双目呈血色,凝视着漆黑的夜空。

    小和尚法义并没有和尚的觉悟,没有道一句‘阿弥陀佛’而是直接转身冲向了县城。

    不久后,他看到了犹如人间炼狱一般的灵隐县,看到了他完全来不及阻止阻止的一幕。

    那破败不堪的废墟旁,李冬敏手中血红的匕掉在了血红的雪地中,跌倒在了墙根旁,却顽强的伸出了一只手。

    这只手白皙的手上没有一丝血渍,紧紧的握住了胖子满是血渍的手,两人对视一笑,没有惨烈,却有一股满足的味道。

    …………

    …………

    同样是半柱香之前,骑着跑的比马还快的毛驴,中年男子在山坡上看到了灯火通明的灵隐县,心下不由一沉。

    他在边关生活了三十年,当然知道能够穿越盛唐边关的荒人有多强,即便这次的事件是因为某个只想上位的白痴做出的白痴事,但能穿越边关的荒人也绝对不会弱,至少被逼入绝境的荒人不是灵隐县的民团可以低档的。

    于是,他喝道:“大黑。”

    被称作大黑的毛驴鼻孔喷着白气,又学了马鸣之声,再次加快了步伐的频率。

    可它的度即便再快,中年男子依然心急如焚,所以在大黑又跑出了数步之后,中年男子鱼跃而下,整个人如同离铉之箭,冲向了那灯火通明之地。

    灵隐县内北角,誓言要疯狂一次的萧轻剑与江秋已然疯狂。

    过三十的大荒人与民团猎人的激战已经进入尾声,大荒人还活着六位,而这一带猎人们却一个都没剩下。

    江秋的身边是一具尸体,致命伤是横贯背部切断骨骼的刀伤。她却很仔细的看着尸体的脸孔,很干净,没有血渍。

    这张干净的脸孔并不出奇,说实话江秋在没来到这里之前一直觉得乡下人长得都差不多,黑黑的,分不清的五官。

    但她现在必须记清这有些模糊的面容,因为那背部的刀伤是因她而来,是他救了江秋的命死在了这里。

    而站在江秋身边的萧轻剑正在笑,他的两腮上有些并不均匀的血迹,眼神亮,亮的有些病态,就像临死之人的回光返照。

    如果抛弃那颗被张小刀打掉的门牙,萧轻剑的笑可以称之为‘狞笑’只是少了颗门牙,就让这种笑容显得有些滑稽。

    但是六名大荒人并不觉得滑稽,他们很谨慎的包围两人,从刚刚交手的情况来看,这两人的实力明显高出其他人一筹,现如今陷入绝境,拼死已经是唯一选择。

    缺了一颗门牙的萧轻剑在这时莫名其妙的说了句:“师姐,我喜欢你。”

    “我喜欢张小刀。”江秋很明确的回答道。

    如果换做前一天萧轻剑表白得到的是这种答案,萧轻剑一定会在本来就有一大堆前缀的张小刀名字前加上碎尸万段四个大字。

    但今天却不同,他只是想单纯的告诉江秋,他喜欢她,至于她是什么态度,根本无关紧要。

    因为,不出意外,他们很快就会死在这里。

    两人都没有在临死前幻想着死后只会有两座简陋坟墓,还是被宗门风光大葬,只是觉得在这里死也会死的心安理得。觉得在临死前应该吐一口带血丝的粘痰,扒掉大荒人的一层皮!

    这是他们在这里学到的刁劲儿。

    然而,这时马蹄声骤起,一道寒芒如匹练一般划破黑夜。

    江秋与萧轻剑的瞳孔瞬息间放大,六颗头颅无声飞起,将匹练染红,将两人的视野与身心彻底占据。

    随着人头落地,两人终于回过了神,看到了远方出刀的人,看到了那一柄看似有些老旧的长刀。

    行走在灵隐县中,仿佛没有出过刀的中年男人温和一笑,露出了脸上的老迈褶皱。

    萧轻剑与江秋都认识这老迈的褶皱,在翼州三门之中也没有人会不认识这老迈的褶皱。

    褶皱出现在中年男子的脸上不仅代表了岁月的沉淀,还代表了三十年镇守边关的无尽风霜。

    他是李毅!

    翼州六关即翼关的守关大将,令大荒人闻风丧胆的李一刀!

    “李将军。”江秋与萧轻剑敬重道,表情中透露着自内心的欢喜。

    李毅笑着点了点头,以他的眼力自然可以看得出来两人是宗门弟子,他开口道:“去告诉这里的县令我来了,然后尽量让民团的人能躲就躲。”

    “将军,大荒的领与灵隐县的团长正在县中心,我带你去。”江秋道。

    李毅明白眼前这位女孩不会说废话,既然说了那便是至关重要,他点头道:“快!”

    至此,萧轻剑一个人奔向了县衙,江秋则坐上了那匹毛驴,见到了一道道寒光,感受到了风驰电掣。

    当他们踏过雪地,越过小巷时,正是小和尚来不及阻止李冬敏自杀,疯狂奔向街道中时,正是王大牛跳下房檐悍勇无比的冲向大荒领巴日时。

    李毅在远处簇起了眉头,即便他被大荒人称之为李一刀,他一刀也绝对无法贯穿数百尺之远。

    “小刀!”大黑背上的江秋声嘶力竭的大喊着。

    而无论在这时机缘巧合的来了多少人,王大牛依然来到了巴日的身边,张小刀也毅然决然的拿出了那把杀猪刀。

    没有人可以阻止即将生的事情,无论法义小和尚与李毅将军是多高的高手,但他们始终不是6地神仙。

    不是6地神仙,就没有神仙般的办法解那看起来有些呆的大荒领巴日。

    或许,现在留给所有人的只剩下了祈祷,祈祷这位身穿灵甲的荒人领真的在呆。

    张小刀没有祈祷,他此时的脑海中一片空白,眼中只有大荒领巴日,只有手中渐冷的刀锋在告诉他,冲过去,一刀劈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