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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光明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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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小刀开始了通宵达旦的生活。

    在浮屠寺时他便渡过过此类生活,所以并未觉得不适应。

    除了白天在风月楼的小院中学习西域文化,张小刀还拉上了伊川做口语老师,只是这导致了他晚上回到家中总是嘀嘀咕咕。

    王洛菡对天下间的各类语言都算精通,只是懒得与张小刀对话。

    这天傍晚,两人正吃着晚饭,张小刀一拍脑袋道:“我忘记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王洛菡抬起明亮的眼眸,问道:“什么重要的事情。”

    “我忘记给我起一个西域名字了。”

    “西域名字很斑杂,你随便取一个盛唐的名字也不会有人怀疑。”

    张小刀摇头道:“做戏做全套,既然去了洗头房那能不要大保健,既然去撒尿还差最后一嘚瑟了?”

    王洛菡放下碗筷道:“这都那里学的比喻。”

    这时张小刀打了个指响道:“有了,就叫夸哈有道!”

    王洛菡簇了簇眉头道:“也未尝不可,西域的名字很多这么怪的。”

    “不过这有什么含义吗?”

    张小刀没有回答,而是道:“我现在忽然不想学这么快了。”

    王洛菡闻言明白此行西域,便是夫妻俩的分别之日,心中自然升起不舍。

    张小刀开始低头扒饭,没了刚才的精神病劲儿,王洛菡便看着他吃饭的模样,沉默了下来。

    今夜月光静谧,似乎因为离愁近在眼前,两人都没有说话便收拾起了碗筷,简单的打扫了一下了房间。

    王洛菡坐在了床榻上,这些日子格外勤快的张小刀端来了洗脚水,放在了她的脚下。然后搬了一把椅子也坐了下来,他便也将双脚放了进去。

    王洛菡打破沉默,开口问道:“李婉儿的事儿你去问了没?”

    张小刀露出为难神色道:“这事儿不好办啊。我总觉得师娘和老师不提起李婉儿是有一定原因的,最重要的是师娘最近在调教伊川,每天被气的火气很大……。”

    “明儿个我去?”

    张小刀一拍脑袋,伸出大拇指赞道:“女人和女人沟通最好,还好我有贤内助!”

    王洛菡甜美一笑,水盆里的脚丫微微翘起,搭在了张小刀的大脚上。

    心情有所舒缓的张小刀道:“对了。你知道夸哈有道的意思吗?”

    “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有。”

    “什么意思?”

    张小刀郑重的看着王洛菡道:“胯下有刀!”

    话毕他一个鱼跃将王洛菡扑倒在床榻,伴随着王洛菡‘脚丫还没擦’的呼喊声,天边的月光不仅静谧,还格外旖旎!

    …………

    …………

    西域,满天风沙。

    紧邻西部大漠武墨国此时的天气更是恶劣到了极致。

    这个国家虽然名义是为国,实际上也就是盛唐盛京城大小。

    国家能够给居民提供的不多。只是被黄沙覆盖的土房,武墨国盛产的干果,还有那可有可无的维护军队。

    武墨国的军队人数很少,最多也就只有五千人,但这军权却不在武墨的皇室手中,而是在教廷手中。

    也就是说武墨国是典型的教廷掌控的国家,但实际上教廷中人。很少有人愿意来到这里当差,一是因为想比之下这里的油水太少,二是因为气候实在恶劣。

    紧邻西部大漠,武墨国的气候便如同真正的沙漠一般,白天行走在黄沙上会烫熟人的脚丫,夜间则会将人冻成冰坨。

    这里生活的人们大多麻木且机器,而尚有一腔热血的年轻人唯一出人头地的途径便进入教廷,通过光明考核。

    因为唯一性。大多数百姓自然信奉光明。

    半年前落荒而逃,被王大牛吓得屁滚尿流的刘亦晨来到了这里。

    先是一夜差点没被冻死,后幸运的被人所救,只是救刘亦晨的人家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因为食物并不够吃,哄他离开了那温暖的土房。

    刘亦晨怨恨的离开了老农的家,进入了武墨国唯一的城市想碰碰机会。却因语言不通无法与人交流。

    而这时,恰逢一年一度的光明考核。

    饥肠辘辘的他没有选择,看着那些年轻的孩子努力的运用元气拟出一丝光明,只是他此时的他并不知道这考核有何作用。

    已经饿的已经不行的他没有任何选择。找了一家附近人烟稀少的百姓家只能进行一番血腥的杀戮,终于吃到了面糊糊。

    有些力气的刘亦晨将一家老两口埋在了后院的黄沙之下,然后更加不知所措。

    次日清晨,刘亦晨走出了黄土堆成的矮小宅院,因为语言问题他仍然无法与人交流,这是这一次他再次看到了破落的广场中很多孩子开始释放光明。

    这一看便看了三天,刘亦晨若有所思,最终在宅院中洗劫财物时他发现了破旧的书,打开后全是图画,作为气练者的他明白这怕便是他能活下去唯一的筹码。

    刘亦晨的境界本就不算底下,有了这些图后他便明白了如何模拟光明,第二日他来到了广场,在百人的注视下划出了一道元气光明,其形若真实,当场便被本地的教廷蓝衣祭祀收走。

    祭祀是一位年迈的老者,会说唐语。

    刘亦晨本来心思装傻,却不曾想管事一口道出了他的身份,只是因为武墨国没有长得如此白净的男人!

    但祭祀却未起疑,不仅仅是因为这些年有很多盛唐混不下去的人跑来西域刀口舔血,而是武墨国实在没什么可防的,能找到个能用的人,他会活的更加安逸。

    最重要的是刘亦晨的天赋不错!

    进入光明教廷,成为一名光明传教士是刘亦晨做梦都没有想过的,在接下来的这段日子中老人开始教他西域话,他的日子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滋润。

    西域国家的百姓大多对光明传教士非常敬畏,刘亦晨慢慢适应了环境后便混的风生水起。

    渐渐的他在百姓的目光中感受到了敬畏,自然也感觉到了自己手中的权柄。他压抑了许久的野心终于蠢蠢欲动。

    他开始肆无忌惮的搜刮民脂民膏,在这武墨教廷分支中拉帮结派,凭借一股狠劲他在短短三个月内便成为了蓝衣掌教下的第一序位传教士。

    而这要归功于他来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传教士不过百人,大多已经老的只剩下等死,不然没有任何资历的刘亦晨实际上在教廷很难混出头来。

    走到了这个地步,刘亦晨开始琢磨如何把蓝衣祭祀拉下马。他开始谋划,只是在谋划的过程中却发现,蓝衣祭祀竟然已经对他有所想法。

    刘亦晨知道凭自己的修为无法与蓝衣祭祀分庭抗礼,但光明正大的暗杀他却做的出来。

    不得不说,刘亦晨具备枭雄的气魄,他的想法很简单。先下手为强,杀掉蓝衣祭祀,木已成舟后利用好处堵住所有人的嘴。

    他仔细分析过自己的同僚,认为这个计划可行。

    于是他便真的做了!

    杀人时是在教廷的大殿中,那天大殿中的光束很明亮。

    蓝衣祭祀决定在今天与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刘亦晨摊牌,却不曾想在这满是教廷同僚的大殿之中,刘亦晨痛哭流涕的跪下承认似要悔改。却在来到他身边时亮出了那把幽兰的匕首。

    完全措不及防的蓝衣老人被桶了一个透心凉,在人们瞠目结舌之下,刘亦晨擦了擦脸颊上泛滥的眼泪,一脚将他的恩人踹倒在地面上,并开口道:“以后跟着我走,保你们吃香的喝辣的,他在位时你们能拿几个油水,我翻三倍!”

    这番话打动了武墨国教廷分支大殿中的传教士们。因为这里的教廷中人无非是混吃等死,谁不想活的更舒服些?

    于是刘亦晨成功鱼跃龙门,并开始更加肆无忌惮的搜刮民脂民膏,并凭借军权穿行皇宫,糟蹋公主,贿赂上司,一时间似乎走到了人生巅峰!

    然而。这段好日子并不长久,教廷能够在西域这混乱的国度屹立不倒,靠不仅仅是尖端武力,必然还存在一些精明干练的人。

    东窗事发。刘亦晨因其上下打点的还算到位提前收到了消息,不得不再次变成了一条丧家之犬。

    刘亦晨很有丧家之犬的经验,穿梭在黑夜之中,冲进了沙漠,他知道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在沙漠中,他选择了别出心裁的方法,在沙漠中挖出了一个小坑,将自己的躯体埋在其中,只剩下了脑袋。

    如果是普通人如此做简直就是作死,但刘亦晨毕竟不是普通人,他完全可以随时破土而出,并且他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和清水,只要身体在沙子中还算暖和,他在这里过个十天半月似乎不成问题。

    夜晚的沙漠酷似隆冬,带着土黄色斗笠将自己埋在沙漠中的他睡了一觉,被寒风打醒,然后伸出了手,甩了甩沙子,揉了揉眼睛,祈祷着老天能够再一次眷顾自己。

    沙漠很大,远远看去根本不会发现带着土黄色斗笠的刘亦晨,怕这种逃命方法也是他独一份,不说另辟蹊径,但的确让人意想不到。

    正一边想着如果能够幸运的活下来,还是要回盛唐的刘亦晨不时听到了马匹之声,他艰难的扭过脖子看向东方,看到了月光下金光璀璨的三百黄金骑士以及上千的苦行者。

    刘亦晨琢磨着,这肯定不是来抓自己的,抓自己可费不了这么大的阵仗,却也将头压底。

    刘亦晨厮混教廷也有些时日,自然知道黄金骑士意味着什么,只是看到那口水晶棺材后他不由得想到这是哪位大人物死了?

    天下间的事情对于武墨国来说便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此时的刘亦晨还并不知道赤脚和尚那惊天的一战。

    在他看着华美棺材出神时,远处金戈铁鸣之声忽然作响,无数同样身着黄金铠甲的铁骑自大漠的四面八方冲出。

    刘亦晨吃惊的长大了嘴巴,在不可思议的神色下,见证了教廷政权交替下必然会出现的血腥战斗。

    裁决大祭司披着血红色的披风一路所向披靡,不出半个时辰,掌教老人带去盛唐的仪仗队尽数惨死。

    被割了舌头,长了记性的裁决祭祀没有任何犹豫,当下命令挖出深坑,将一千三百余具尸首全部丢进了坑中,随即他轻轻一指点下,坑中燃起了熊熊烈火!

    这场火烧的很旺盛,足足烧了一天一夜。

    裁决大祭司当然不会留守,自然是回教廷复命,而留守的黄金骑士看了一眼黑漆漆的坑洞,便用沙埋平。

    当刘亦晨在远方看着沙漠中荒无人烟后,他的双眸开始放亮,但还是又耐心的等了一个白天,在夜晚时他脱沙而出,如同一条闻到血腥味的恶狼一般,用双手刨起了沙土。

    这时他的想法极为简单,便是去挖金子。

    而他也的确挖到了金子,在一群烧的连骨灰都没剩下的坑里找到了金黄。

    刘亦晨觉得自己发财了,回了盛唐,有金子便有出路,他赤红了双眼不停的向下继续刨着。

    黄金被烧成液体后必然深入地底,所以他觉得下面一定还有很多,那可是三百多黄金骑士的盔甲!

    果然,在他的辛勤劳作下,他挖出了很多价值连城的金沙,甚至这些金黄色的颗粒还冒着热气。

    刘亦晨艰难的咽了一口吐沫,人生之大起大落,这几年他算是品尝了个够,心情自然也是跌宕起伏,只是这一次他决定不去玩权,只想着把这些金沙都运回盛唐,卖个好价钱,然后做一个潇洒公子哥。

    怀揣着这种想法,他便更卖力了一些。

    也不知过了多久,刘亦晨的身边已经累计了三座看起来不大却价值连城的金色小山。

    他傻乎乎的笑了起来,完全没顾忌自己的双手已经鲜血横流,继续剥去一层泥土挖出金沙。

    拨开这个动作今晚做了无数次,可这一次却有一道耀眼的光束将他晃得睁不开双眼,他顿时汗毛炸立,冷汗狂流,心中的惊恐让他全身颤抖,待眼部渐渐适应了这种光束后,刘亦晨紧张到极致的睁开了右眼。

    于是他看到了一幅比月光更为明亮,比金子更为璀璨的骸骨。

    这是一具光明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