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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重被这话一堵,气得狠狠扇了过去。
“啪!”
马芳艳的脸一偏,嘴里马上有了血腥味儿,但是她看向霍重的表情没有任何屈服,这种目光中甚至带着一丝恨意。
霍重心里一堵,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也敢来威胁我!马芳艳,别以为你给我生了个儿子,我就会对你仁慈,如果不想死,嘴巴给我闭紧一点儿!”
马芳艳没有说话,手上紧紧的把霍司南抓着,仿佛这是她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知道霍司南没事,霍重也不想继续在这里待下去,他瞪了马芳艳一眼,立即离开。
马芳艳抓着霍司南的手,低声抽泣。
时婳知道霍司南出事的消息,是在第二天。
她在这边已经安顿好,中午就要去见分公司的人。
热搜榜上全是霍司南的消息,好像是因为飙车出的事。
这些富二代有事没事就喜欢收集豪车,然后一群人去环山公路那边飙车,霍司南飙车的技术很好,没想到会阴沟里翻船。
她摇摇头,这个人应该不会有事,毕竟祸害遗千年。
“时婳,霍司南出事,你不回去看看?”
余漫端着一杯咖啡,走了过来,没有余董事压着,她这会儿又变得傲慢不少。
时婳懒得搭理,继续低头看新闻。
可余漫并不打算放过她,手里的咖啡故意倾倒,朝她的手上泼了过去。
这咖啡是滚烫的,泼在皮肤上火辣辣的疼。
时婳当场就起身,看着手上起的血泡,嘴唇抿紧。
余漫挑眉,“真是不好意思,啊,我该叫你一声总裁夫人对吧?可惜你这个身份只是名义上的,我听说总裁和慕家小姐打的火热,公司的同事告诉我,说是慕晚舟今天还去帝盛了呢,时婳,你说你这个身份憋不憋屈?”
此时她们待的地方是大厅,正在整理待会儿要用的资料。
时婳很少生气,何况对象是这种愚蠢的女人。
“童颜。”
她喊了一声,不远处正在准备点心的童颜马上走了过来,看到她手上的血泡,吓了一跳,“时小姐,你这是?!”
她看向余漫,恼恨的直接将点心砸到了她脸上。
这周围都是人,余漫的衣服上瞬间污渍斑斑,她一把抓过时婳的手,使劲儿掰了掰。
血泡被她捏破,猩红的血水从时婳的手上滴下。
“余漫,你不想活了?!”
童颜真是气得半死,一脚就将她踢开,心疼的拿过时婳的手看了起来。
血泡被捏破,这会儿手背上的皮肤没眼看,“时小姐,你忍忍,我送你去医院。”
余漫被那一脚踢得摔在地上,看到时婳的手,她得意的笑了起来。
这段时间在公司真是受够了,虽然爸爸一直让她忍耐,忍到时婳被踢出霍家的一天,但她忍不下去了,又加上这次和这个女人一起出差,对方全程高高在上的样子,她实在难受!
时婳不过是乡下来的贱女人,有什么资格摆出一副清高的嘴脸!
“不用,童颜,把她送回京都吧。”
时婳放下自己的手,仿佛感觉不到疼痛。
她的样子让童颜更加难受,如果换成其他女人,这会儿恐怕早就哀嚎起来了。
她知道时婳的性子,既然她这么说,那么自己再劝都没有用。
她走到余漫的身边,将她一把抓了过来,“我现在就送你回京都,那边自然有人收拾你!”
余漫挑眉,“你不过是时婳的一条狗,而我爸是帝盛高层,你怎么收拾我?你现在打我多少下,回到那边我就会加倍还到你身上,哼,总裁爱的是慕晚舟,你跟在时婳身边,受到的只有更多白眼。”
“你!”
童颜不善和人争辩,气得扬高了手。
“童颜,把她送去机场,不要动手。”
童颜咬牙,愤愤的放下自己的手。
余漫不屑的看向时婳,“算你识相,时婳,前阵子我不找你麻烦,并不是怕了你,我爸说你在总裁的心里有些分量,然而我观察了这么久,发现你也不过如此,到底是山沟里飞出来的麻雀,真以为自己能攀上枝头当凤凰。”
童颜气得不行,脸都憋红了,“你胡说!如果总裁不喜欢时小姐,为什么要让我来保护她!”
“因为他是男人,他要面子,如果时婳出了事,大家只会说堂堂帝盛总裁连自己的妻子都保护不了!他现在公开了身份,京都那么多双眼睛把他盯着,他的一举一动,都会成为上流社会的笑谈!这不过是男人的自尊心在作祟,时婳出事,伤的是他的脸面。”
余漫的话掷地有声,让童颜都懵住了,甚至有一瞬间,她也相信了这个女人的话。
“不会的,总裁是真的关心时小姐......”
余漫挥开了她的手,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子。
“是么?那就看看我这次回去会不会受到惩罚吧。”
童颜着急的看了时婳一眼,希望时婳站出来说两句,然而她始终沉默,仿佛默认了余漫说的话。
“童颜,把她送走吧。”
时婳的声音淡淡的,手上还在往下滴着血。
童颜咬唇,拉着余漫便出去了。
时婳自己打车,去了当地的医院。
医生给她仔细消毒,又上了药,“时小姐,皮肤要是被烫起泡,千万不要把泡弄破了,免得留下疤痕,女孩子最在乎的就是这个,下次注意。”
时婳点头,看着被包成馒头的手,目光温淡。
中午是和这边分公司负责人见面的日子,她不敢耽搁,包扎好后,就去了约好的酒店。
几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等在那儿,手里拿着文件。
时婳刚打算走进去,迎面却撞上了一个人,她才包扎好的手瞬间传来一股疼意。
“时婳?”
男人优雅的声音响起,不难听出里面的一丝惊喜。
时婳觉得这个声音有些熟悉,抬头就看到了这位老朋友。
戚焰?
戚焰的眸光闪动,仔仔细细的把她看了一遍,“真的是你,时婳,你的手怎么了?”
戚焰是时婳的高中校友,当时有名的小混混,学校隔三差五就会给他一个警告,但是因为长得帅,很多女生都十分拥护他,他在学校的那段时间,蝉联了好几届的校草。
那会儿学校有很多关于戚焰的传说,什么今天带人去砸了谁谁谁的场子,昨天又和某位黑吃黑的大哥闹翻。
那会儿的戚焰,就是很多校园小说里男主的化身,痞,不听话,超出常人认知的帅。
时婳没想到今天见到他,会变成这个样子,他更帅了,棱角分明,眸光里没有以前的不可一世,取而代之的是温柔。
这还是那个小混混戚焰?
“你的变化蛮大。”
她笑笑说道,唇瓣微微弯起。
戚焰看了一眼里面,发现那里有几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来出差?”
时婳点点头,“我先进去了。”
“结束后一起吃个饭吧,我等你。”
时婳点头,踩着高跟鞋便走了进去。
戚焰看着她的背影,微微垂下眼睫,一旁站着的男人连忙上前,“老大,昨晚的那个女人抓到了,你看怎么处理?”
“赏给你们了,别省力气。”
男人的眼里冒出一丝精光,那个女人长得很漂亮,而且喜欢老大这么多年,老大居然一点儿都不怜惜。
“老大,你也知道那女人长得美,要是兄弟们不小心玩死了......”
戚焰斜了他一眼,“玩死了就玩死了,一个女人而已,难不成比你们重要,滚出去,别来烦我。”
男人这才满意的挤眉弄眼,“我知道我知道,老大这是有猎物了,我马上滚。”
猎物?
戚焰往里面看了一眼,正好看到时婳对那几个西装的男人握手示意,周身流露出的自信让她格外美丽。
她确实是猎物。
时婳出来,是一个小时之后,看到他还在这里等,有些愧疚,“抱歉,让你久等了。”
戚焰笑笑,恢复了儒雅的姿态,“没事,你第一次来宁城吧,我带你去吃当地的特色。”
时婳点头,走在了他的身边。
如果戚焰记得没错,其实他和时婳之间并不怎么熟,高中时,他是全校闻名的混混,而时婳却是老师眼中的尖子生,乖乖女,这样的两个人不该有什么交集。
他记得很清楚,那天照常打了一架后,他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孩子。
女孩子很瘦,皮肤很白,就在阳光下静静的站着,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周围躺着好几个哀嚎的男人,他的手上还拿着一把染血的匕首,他以为她是害怕了,忍不住有些冷嗤。
“他们喷出来的血把我的校服弄脏了。”
他正打算转身离开,就听到女孩子说了这么一句,像是在抱怨。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惊讶的回头,“你说什么?”
时婳抬着一张青涩的脸,眉宇间满是冷漠,“我说他们的血把我校服弄脏了,还有你,你刚刚跑过去捅人,踩了我的脚,你欠我一句道歉。”
戚焰笑,浑身都是汗水,他将匕首在自己的裤子上擦了擦,“丫头,你知不知道老子是谁?”
道歉?他戚焰什么时候跟别人道过歉,简直是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