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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姑娘对傅公子的表现有些气恼,这人忒不上道!算了,还是回去收金叶子。啊呸,小气吧啦!
正想离开,只听门吱吖一声开了,进来一个贵气逼人的妖孽公子。那叫一个眸若朗星,那叫一个眉飞色舞。那脸形,圆一分嫌圆,方一分嫌方。那鼻子,又直又挺。实实在在是一枚大帅哥!
冤家路窄!真是哪儿都能遇见这个家伙。
花花姑娘一看见这个人,就觉得肝颤气紧,捂着荷包欲夺门而逃。
不过晚矣,逃不出去了。
妖孽贵公子长得很高,像一堵墙般,耸立在门口,似笑非笑:“小叶子,我们又见面了!”
花花姑娘捂着半边脸,眼神又呈呆萌状:“公子请让让,我要回家了。我家小姐还在等我呢……”
那人将门堵得更严实:“小叶子,有缘千里来相会……”那妖孽贵公子说这话时,眉儿眼儿都闪着光,微微一弯腰,就与她凑得极近,呼吸都热热地扑在她的脸上。
傅公子还不忘插上一脚:“她是替花家四小姐送信的,看来是个丫头,你别难为她。”
关键时刻,正主出言解围,这信没白送啊。
“哦?是吗?”妖孽贵公子笑得意味深长,与傅公子交换个会意的眼神,薄唇微勾:“小叶子原来是个丫头啊,送信多辛苦,不如让傅公子请你吃顿好的,以表谢意?”
吃?还是顿好的?到底能有多好?比相国府的伙食好么?花花姑娘好纠结,却嘴硬:“你以为吃顿好的,就能一笔勾销你我之间的恩怨?”
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花花姑娘跟妖孽贵公子之间,的确是有着大大不可解的恩怨。这个恩怨在一桌子美味的刺激下,迅速退居二线。
一个人就算有天大的仇恨,都不能跟吃的过不去,否则会天怒人怨,还会损年折寿。
为了活得久,也为了天下苍生,她吃得很卖力,木有小费,吃也得吃回来。
京城的饭菜,端的是可口,色香味俱全。冲着这一点,花花姑娘觉得很有在京城扎根的必要。不止要扎根,还要扎得深,扎得狠,不能被人轻易连根拔起。
妖孽贵公子没动筷子,只是意味深长地望着花花姑娘,越看越想笑。没错,这丫头长开了,眼睛越发大了。看着食物的时候,瞳孔总是放大数倍,亮晶晶如天上星。
她埋头苦干,对美食的执念大过天。哪怕死,也得当个饱死鬼。吃得差不多了,她才抬起头来跟妖孽贵公子算帐:“闹灾荒的时候,你抢我的鸡腿,你是我的仇人。”
她说这话时,眼睛又呆萌了,是用了一种辛酸的语调:“你知道我守那只野鸡,几乎搭上我整条命么?”
“你这个故事已经讲过千百遍,能换点新鲜的吗?”妖孽贵公子的视线,落在她吃得油腻腻的唇上。
“不能。”她咬一口鸡腿,说话呜噜呜噜:“你是我的仇人!不要和我讲话,影响我的食欲。”
话说,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人能影响到她的食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