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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年轻气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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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楼酒肆中和旁人拼桌是一件常有的事情,所以起初赵让并不觉得奇怪。

    但当他发现周围还有很多空桌时,他就知道这两位一定是找自己有事。

    对方不开口,他也不搭理,仍旧和元明空说得热闹。

    册子上的茶点,有许多都是赵让和元明空在大威没有见过的。他甚至还在上面看到了一种叫“缸子肉”的东西。

    张三刚才去小解,还未回来。无论是谁在清晨的冷风中吹一阵,再骤然进到暖和的茶楼里,想来都会这样。

    “算了,还是点些熟悉的东西,吃完还要去做正事。”

    赵然和元明空达成了共识,点了些在大威都吃过的西域特色,然后就将册子交还给茶楼的伙计。

    现在赵让能有功夫看看这两位莫名其妙“拼桌”的人到底是何意了。

    四个人,两两对视。

    这两人的衣服都很考究,上面还有用金线绣的飞鹰和骆驼。除了马以外,西域人最喜欢的动物就是这两种,有些部落甚至给其赋予了神性,当作图腾来供奉。

    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

    因为华贵的衣服可以买到、借到,甚至是抢来!

    但有一点却是没法用外物装点的,那就是这个人的胡须和指甲。

    坐在赵让对面的,是个西域人,一脸的络腮胡。

    他的胡须极为浓密,像是瀑布一般,倾斜而下,几乎遮住了半张面庞。至于嘴巴,更是藏在胡子后面。

    这样浓密的胡子,吃饭喝水想必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赵让光是用脑子想一想都觉得累……不仅要扒开胡子,露出嘴巴,还要努力地伸长脖子,防止汤汁滴落。但即便如此,肯定还会沾染上污物,所以每次吃完饭后,都得清洗很久,才能保持光鲜亮洁。

    相比于修剪整齐的指甲,这人的胡子更能说明他的生活状态。

    就在伙计端上来赵让点的奶茶时,络腮胡的胡子突然蠕动了起来,说道:

    “这里的奶茶不是最好的!”

    赵让端起奶茶碗的手微微一顿。

    这样煞风景的话,要是放在以前,赵让定然会将碗里的奶茶全都泼在他的脸上。

    可现在赵让不会了,因为他还不知道对方的底细,也不知道他到底想做什么。

    从刚才这句话中,只能听出,他对自己很不欢迎!

    赵让平复了一下情绪,喝了一大口。

    茶味浓郁,奶味也浓郁。

    结合在一起,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很是美妙!

    虽然那络腮胡说的有可能是真的——这里的奶茶不是最好的,但赵让刚才喝进去的,已经是他喝过的最好喝的奶茶了。

    络腮胡见赵让不为所动,也不再吭声。

    等赵让享受地喝完半碗时,点心也陆续上桌。

    “这里的点心也不是最好的!”

    络腮胡再度说道。

    他的大威话有些蹩脚,因此听起来很有嘲讽的意味!

    再一再二不可再三。

    这是第二次,赵让还是装作没听见一般,一口点心,一口奶茶,吃了起来。

    张三解手回来,远远看到桌子上还有两人,他一眼就认出来了是谁!

    他第一反应就是想跑……跑出泰和居,跑出西北角,跑得越远越好。

    正常人在感到害怕时,往往都会想要回家。

    但张三不想。

    因为家里有更让他害怕的东西!远比这个络腮胡和年轻人更让他害怕!

    一想到自己今天怕是又要白干,那等回家之后面临的狂风暴雨,可不是昨晚能比拟的。

    张三突然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勇气!

    在可怕和更可怕之间,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前者。

    “你咋去了这么久?奶茶都要凉了!”

    赵让招呼张三坐下,并把他的奶茶碗递了过去。

    络腮胡和他身旁的年轻人斜眼看了看张三,然后说了一大串西域话。

    张三已经做好了准备,不卑不亢地也回了一大串话。

    络腮胡倒是没有任何反应,但他身边的年轻人却是有了怒意。

    年轻气盛,倒也正常。

    但他来却是忘记了自己对面坐着的赵让和元明空也都是年轻人。

    络腮胡得罪了赵让两次,他身边的年轻人又带着怒意,拍案而起。

    如果有人觉得赵让是给他们俩每人都事不过三,那就大错特错了。

    赵让没有那么好的脾气。

    或者说有那么好脾气的人不会练刀,而是会去绣花。

    络腮胡衣服上的骆驼和飞鹰估计就是个好脾气的人绣的,但这和赵让准备发作并没有什么关系。

    “啪!”

    赵让把碗里剩下的半碗奶茶,全都泼在了年轻人的脸上。

    事不过三,他是第三。

    年轻人显然没有想到有人会对他做出这样的事,一时间仿佛被冻住了一般,时间在他身上出现了短暂的定格。

    元明空将距离年轻人最近的张三拉到了自己旁边,生怕这两人突然暴起,伤及无辜。

    和年轻人不知所措不同,络腮胡反应很快。

    看到桌子上没有能擦拭的东西,他立马脱下自己身上这件精美的衣服,给年轻人仔仔细细地收拾起来。

    从头发一直到下巴,每个地方都擦到了,细致的程度让赵让不由得怀疑他脸上的络腮胡是不是贴上去的!

    按理说长相粗犷的人,都不细心才对,但他正好相反。

    擦拭干净后,年轻人扑闪了几下眼睛,才算是回过神来。

    他的眼睫毛很长,上面还挂着一颗奶茶形成的珠子。

    这颗珠子在他眨眼睛的时候,滴落了下来,掉在他脚上崭新的白靴子上,留下一个淡淡痕迹。

    “你最好赶紧回家洗个头。不然一会儿太阳往你头顶一晒,你的脑袋就会变得比臭豆腐还臭!”

    赵让冷冷的说道。

    说完,他却觉得还不够劲儿。因为这名西域年轻人,很可能不知道臭豆腐是什么。用人家不知道的东西来嘲讽,根本起不到嘲讽的目的,所以赵让决定换一个词。

    “比屎还臭!”

    这个字眼想必没人不知道。

    年轻人的嘴唇开始微微颤抖,紧接着是脸颊、肩膀,继而蔓延到全身。

    当颤抖达到最癫狂的时候,他张大了嘴,开始乱叫。一边叫,一边说着赵让听不懂的西域话。

    他的右手拔出了腰间的一把短刀。

    这把短刀刃口很是锋利,但刀身和刀柄上却镶满了宝石。

    这种小孩子的玩具,赵让都不屑多看一眼,但既然对方已经拔刀,他也不能落下,随即亮出了自己的乌钢刀。

    年轻人微微一顿,随即指着络腮胡,叽叽咕咕地说了一阵。

    赵让就算用屁股都能知道他在说什么。

    方才的行为,他们二人的主仆关系已经表现得很明显。年轻人是个不知事且混不吝的二世祖,肯定是让络腮胡给他出气。

    络腮胡安抚了好一阵,年轻人才慢慢平静了些许,铁着脸,走出了泰和居。

    那些站在门口往里看热闹的人,纷纷绕路,甚至转过身去,生怕被年轻人看到自己的脸。

    “你这个外人闯大祸了!”

    络腮胡厉声说道。

    他发脾气时,大威话说得标准了许多。

    要是他的声音能再小点,不吵的赵让耳朵嗡嗡叫唤,那就更好了。

    “这是西北市集老大的小儿子,你得罪了他,今晚日落前,别想活着离开这里!”

    赵让本想直接让他滚,话到嘴边却又改了主意,说道:

    “我是黑街之主阿奇滋的好朋友,还是落日马场之主海迪耶的好朋友,你们得罪了我,今晚日落之前,别想活着离开这里!”

    赵让把络腮胡子的人名一换,其他话一成不变。

    整个泰和居上下顿时议论纷纷,包括外面等着接活儿的人。

    会大威话的人,都在忙不迭给身边的人翻译。

    长久混迹在西北市集中的人,自然知道络腮胡和年轻人的身份。但显然赵让的来头更大,这下却是刀刃对剑锋。

    要是只有一个黑街,西北市集倒还不惧。毕竟盯着单夜国开国国主钦定的金字招牌,哪怕实力不济,也有迂回的余地。

    可一旦将海迪耶也牵扯进来,事情就不那么好办了……现在国主的性命可都是海迪耶引荐之人救治的,更别说那人现在还成了一人之下的国师!

    开国之主都是多少年之前的事情了?常言道县官不如现管,放在哪里都一样。

    抛开这些不提,海迪耶自己说的实力也不可小觑。

    不过众人奇怪的是这两人明明已经闹翻二十多年了,怎么会有人同时和他俩当朋友?

    要么是真的,要么是吹牛。

    看赵让这般有恃无恐的样子,连西北市集老大最宠爱的小儿子都敢当头泼奶茶,想来不会是吹牛。

    因为能同时成为两人朋友的,决计不会是借名头,而是他自己真有本事!

    果不其然,络腮胡听到赵让这样说,也骤然变了哑巴。

    脸上表情变幻多次后,身子前倾,压低声音说道:

    “外人,你们如果现在就走,我保……”

    赵让当即打断,说道:

    “我们走不走要看事办成与否。要是没办成,我们天黑都不走!”

    元明空还在一旁添油加醋的补充道:

    “要是今天没办成,我们明天还来!天天办不成,我们就天天都来!\"

    络腮胡嘴里传出一阵咯咯声,想必是后槽牙都快咬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