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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跪在床边,吓得声音都是哽咽与沙哑的:“可是,你流这么多血,不去医院,会死掉的……”
霍寒景却很淡漠,那寡淡的神情,像极了受伤的人,根本不是他似的。
他说:放心,死不了。
他让时念卿帮他从医药箱里翻了凝结功能的药,消炎药,以及退烧的药,一并付下,便闭上眼睛,安静睡了过去。
那是,真的安静。
满室的死寂无声。
寂静得似乎可以听见窗户落雪的声音。
时念卿怔怔地跪在床畔,眼睛不眨地盯着霍寒景那张映着橘黄灯光的脸。
两年的时光,他也瘦了。
而且,瘦了很多很多。
原本就立刻的五官,更是深邃。
时念卿盯着那过于惨白的脸,大脑久久处在懵圈的状态。
她自然是六神无主,甚至魂飞魄散的。
尤其是,眼睛余光,不经意瞄到身畔的地板上,那堆砌得高高的,染着殷红血液的止血绷带与止血棉。
时念卿方寸大乱。
因为她不知道,到底应不应该听霍寒景的,任由他在床上躺着。
不过最终,时念卿还是选择听了霍寒景的。
因为,他腹部的伤口,不知从何而来。
时念卿大概可以猜到,他应该是在地下黑市受的伤。
而,地下黑市的那些人,虽然身份背景见不得光,但,他们大多都是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万一,霍寒景不小心在医院里曝光了身份,怎么办……
只是,霍寒景腹部的刀伤,扎得很深。不去医院的话,单纯的靠口服吃药,也不知道伤口会不会感染,甚至严重。
想到这里,时念卿整颗心又开始惶惶不安。
最后,她选择去药店,买注射类的消炎药和退烧药。
这两类药,给他注射的话,肯定没有问题。
出门买药之前,她在霍寒景的外套内,翻出钥匙。
买药的时候,时念卿很细心的询问药剂师的用药注意事项。
匆匆回去后,霍寒景仍然高烧不退。
他似乎睡得很沉,又似乎是陷入了昏迷。
时念卿根据药剂师的提示,凌晨三点,给他注射了退烧药。
时念卿从小胆子就小,她拿着针头的手,颤抖个不停。
好在注射退烧药后一个半小时,霍寒景的体温便开始往下降。
时念卿看着退烧的时候,他满脸的汗,连凌乱垂在额前的短发都浸湿了。
时念卿赶忙去卫生间,拿盆接了热水,又拿了毛巾,端在床畔,然后用热毛巾给霍寒景擦拭脸庞,以及脖颈。
之前流太多的血,不仅染得皮肤和衣服上四处都是,连床单上都是。
时念卿是真的看见鲜血的颜色,就害怕。
她小心翼翼帮霍寒景把身上的血渍擦干净后,又细心帮他测量了体温。
瞧见已经处在低烧状态,她如释重负般,深深呼出一口气。
霍寒景的体温,彻底恢复正常后,时念卿这才彻底跟着放心下来。
没有心里压力后,时念卿看着满房间的狼藉,犹豫了会儿,她开始处理。
她先是犹豫了下,最后去厨房拿了剪刀,把霍寒景穿在身上的衬衣给剪碎,脱下来后,她原本想重新给他换一件的,但是……霍寒景哪怕瘦了,仍然很重,她根本就搬不动,加之,他腹部有伤,她不敢随便动他,害怕伤口又流血了。
她重新帮他换了被套。
床单,换不下来,时念卿索性拿了盆,刷子,洗衣液,一点一点把床单上的血渍,刷洗干净。
等她清理干净房间,确定嗅不到任何的血腥味儿之后,时念卿小心翼翼关上了房间。
霍寒景的家里,是真的乱。
以前太养尊处优的缘故吧,他似乎自理能力很差。
时念卿看着满客厅和满餐厅的狼藉,犹豫了下,打算处理干净。
只是,在处理拿扇被她杂碎的玻璃渣时,瞧见地面印着两只鲜红的血脚印,这才后知后觉自己的脚,被玻璃渣,扎伤了。
没看见血脚印还好,看见了,她就觉得自己的脚底板,太疼了。
她坐在沙发上,查看自己的脚时,发现竟然扎了两片玻璃进去。
虽然不大。
但是,陷入皮肉之后,很疼。
时念卿招来镊子,自己拔玻璃渣。
玻璃渣,拔出来的时候,她疼得眼泪都挂在了睫毛上。
简单替自己包扎了伤口后,时念卿寻思着去找双拖鞋穿。
当她拉开鞋柜的时候,首先引入眼帘的,便是一双粉白色的拖鞋。
太扎眼了,在一堆全是深黑色的鞋子里,那双拖鞋尤为醒目。
时念卿怔怔地盯着那双拖鞋。
不需要任何人告诉她,她就能猜到:那双拖鞋的主人是谁。
时念卿咬着嘴唇,最后从里面拿了双霍寒景的拖鞋。
霍寒景的拖鞋,太大了。
时念卿想要穿稳,走路的时候,都必须蜷着脚趾。
但,蜷脚趾的时候,需要用劲儿,那必然是会扯到伤口,很疼。
时念卿找了垃圾口袋,先把满屋子的垃圾清理干净,然后找来拖把,挨着挨着把室内拖得干干净净。
厨房里,也特别乱。
只是,在清洗盘子的时候,时念卿心里难受到极点。
因为洗碗池里,是两人份的餐具。
盘子是双人份,刀叉是双人份,红酒杯也是双人份。
而且,盘子里,不仅有还残留着牛排的酱汁,红酒杯里,还有喝剩的红酒。
时念卿不清楚这些餐具,是什么时候使用的。
但是,她知道,必然是霍寒景的女朋友过来的时候,他们用过的。
时念卿一边低垂着眉眼洗碗,一边难受得鼻尖又酸又疼。
她心里,疼得不停冒泡泡。
他和别的女人吃了烛光晚餐,却是她帮忙洗盘子。
哪有她这样的冤大头。
按理说,但凡有点骨气的女人,都应该把盘子全部砸碎了,然后全部扔垃圾桶里。
可是,她是那种有骨气的女人么?!
苏媚说得没错,她太怂了。
怂到骨子里。
怂到……她居然把他们浪漫吃过饭的盘子,洗得干干净净,甚至是发亮。
后来,她去卫生间,帮霍寒景把最近换洗下来的脏衣服,全部手洗干净,整整齐齐凉在厨房外面的生活阳台上。
等到她把屋内整理干净后,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还满身的狼藉。
她的睡衣,都是血。
血渍都干了。
而且,她头发的发梢,发硬。
之前还以为是沾了水。
直到她拿到鼻尖一嗅,竟然是发腥的血腥味儿。
时念卿寻思着洗个澡。
只是,她去院子里的内帐篷,翻了半天的衣服,也没找到一件适合穿里面当做睡衣的。
她来伦敦的时候,走得太急了,衣服本来就带得不多。
租房子那会儿,她穿脏的衣服,还能自己手洗。可,自从搬到霍寒景的院子里扎帐篷,她的衣服没地方洗,昨天才刚刚拿去干洗了。
最后,时念卿实在没衣服,索性轻手轻脚去到霍寒景的卧室。
她想着,干脆去拿套霍寒景的睡衣,将就一下,等她把身上的这套衣服洗干净吹干,再换上。
不过,当她拉开衣柜,看着挂着的男士衬衣,以及叠得整整齐齐的男士睡衣,她最终还是没有动那些衣服。
原因很简单:霍寒景向来不喜欢没有经过他的允许,便动他东西的行为。
其次,霍寒景的自理能力那么差,但是衣柜里的那些衣服,却叠得有模有样,完全不符合他的人设,显然……是有人帮忙叠的。
至于是谁,时念卿不愿意再动脑子想下去,因为再想下去,她又得难受好一阵子了。
时念卿洗了澡,是裹着自己的浴巾,站在洗漱台前,把自己的衣服洗干净。
完了,又拿了吹风,一点一点把衣服吹干。
担心,吹风的声音太大,会吵到霍寒景,时念卿把吹风的风量开到最小。
一条睡裙,吹了很久,才吹干。
时念卿换上衣服,再次回到房间。
霍寒景睡得太沉了,没有任何意识的那种。
太过安静,以至于时念卿根本就不敢睡。
连打盹儿都不敢。
她每隔三分钟,便会倾身去感受下,他鼻尖是否有呼吸,才放心。
熬到第二天早晨八点。
时念卿实在熬不住了。
她跪坐在床边,趴在床畔,睡了过去。
霍寒景的房子里,暖气很足。
时念卿睡得也很沉。
不过,她梦里却很血腥。
反反复复的,全是霍寒景那血淋淋的伤口。
惊醒的时候,快中午了。
霍寒景仍然睡着。
时念卿小声喊了好几次他的名字,也不见他有反应。
时念卿顿时担心不已。
在伦敦,她没有认识的医生,又不敢送霍寒景去医院,最后,她拿出手机,询问了宁阳。
宁阳说:受伤之后,睡眠对恢复伤口,是有好处的。只要没有高烧不退,就不碍事。
宁阳还说:实在太过担心的话,可以稍微喂点葡萄糖。
时念卿照做。
之后,帮霍寒景又测量了几次体温。都挺正常的。
时念卿寻思着,他估计是失血太多,体力还没回复的缘故。
于是,她寻思着要不要去超市给他买点食材回来,做点好吃的,好好补一补。
去超市之前,时念卿先把院子里收拾了一番。
浩浩瀚瀚的一晚上的雪,帐篷几乎都要淹没了。
蓬内没有住人,所以没有热量,雪也没有融化,打湿被子。
时念卿把帐篷收好,放进行李箱里。
原本她想继续把箱子放在台阶上的。
但是,转念想了想,最后把三只行李箱,推到了屋子里。
时念卿打车去附近的超市,选购食材。
霍寒景流了那么多血,肯定要好好补一补。
不过,受伤的人,向来身体虚,又不能吃太补的东西。
时念卿选购食材的时候,还特别费了一番心思。
拎着大包小包的食材,从超市出来的时候,时念卿站在大门口,等待出租车的途中,眼尾余光不经意瞄到旁边伫立着一个自动配钥匙的机器。
那一刻,时念卿的神经都是麻木的。
在国外配钥匙,不似在国内,有专人帮忙。
他们这里配钥匙,都是全自动的机器。
配一把钥匙,要358英镑。
兑换成帝币,需要3000多。
是真心太贵了。
但,再贵,时念卿也把霍寒景家里的钥匙,插了进去。
在等待机器运转工作的时候,她整颗心都提到嗓子眼,连喘口气都不敢。
按照霍寒景那性子,知道了,怕是要把她给撕碎了。
可是,想要他主动给她家里的钥匙,更是不切实际。
最后,时念卿拿到那把复制的钥匙,回家的途中,一直都处在瑟瑟发抖的状态中。
她满脑子想的都是:把钥匙藏在哪里才不会被发现。
她用钥匙开门的时候,用的就是那把复制版。
她想试试,到底能不能打开门。
好在,没什么问题,能成功开锁。
那一刻,她一边惶惶不安,一边又振奋到不行。
霍寒景仍然在沉睡。
不过,好像换了个姿势。
时念卿站在床边,唤了好几遍他的名字,他仍然没反应。
时念卿最后去厨房,炖鸡汤。
英国伦敦的鸡,自然是没办法和霍家总统府养的那些精品鸡比较。
单是看鸡肉的颜色,就知道全是饲料养大的。
这样的鸡,营养价值大大降低。
不过,总比没鸡汤喝好吧。
时念卿一边想着,一边动作麻利的做饭。
等她忙完,已经是下午两点了。
她饿得肚子咕噜噜的抗议。
霍寒景仍然没有转醒的意思。
时念卿忍不住再次惶恐起来。
她帮他测量了体温,好像又有升高的迹象。
时念卿立刻慌了。
昏迷不醒,不吃不喝。
在医院里,还能输入营养液,维持身体的能量,但在家里,根本不敢自己随便乱输营养液。
时念卿只能用小勺子,给霍寒景喂葡糖糖。每个两小时,喂一支。
晚上九点整的时候,时念卿饿到不行。
厨房里,她顿的鸡汤,熬的营养粥,还热着。
但,或许是以前在总统府养成了习惯,不等霍寒景先动筷子,她是不敢自己向动筷子的。
一整天,霍寒景反反复复烧了三次。
好在温度没有昨晚的高。
第三次退烧的时候,时念卿打来了热水,帮霍寒景擦拭身体的虚汗。
只是,每次帮他擦拭脖颈之时,时念卿的眼尾余光,总是不经意从他左胸胸口处,那一枚结了疤的子弹伤痕上扫过。
两年的时间,那疤痕,仍然泛着淡淡的粉色的红。
时念卿看着他那随着心脏跳动而不断起伏的胸口,满脑子都是:的确再偏差一点点,子弹,就会要了他的命。
时念卿咬着嘴唇,看着那枚疤痕,心里难受得翻天覆地。
她无法想象:如果当时她的手,没怎么抖,后果会怎样。
眼前,起了雾,时念卿的视线,模糊不清。
愧疚,庆幸,又感激。
时念卿直勾勾地盯着那疤痕,最后,她俯身,低头,用嘴唇在那那枚子弹疤痕上,吻了吻……
她刚要难受得说声对不起,结果,却发现了异常。
有两道凌厉的光,从头顶猛然投射了过来。
时念卿刚刚抬起眼眸,便瞧见:之前明明一直昏睡不醒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睁开了眼睛。
那,宛若神秘海域般深邃的黑眸,正直勾勾地盯着她。
天地之间,万籁俱寂。
时念卿就那么保持着俯着身子,亲吻他胸口的姿势,一动不动的,与他四目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