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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还有很多责任问题,比方真的判错了,错在了谁的身上,这还要对冤死的一方承担责任,还要对被冤枉者给与精神上的赔偿。
所以,这样的事也是谈虎色变,大家积极性不高,当然谁也不愿意给自己找麻烦。最后,这个案子一拖再拖。
最接受不了的应该是青青的父亲。他在想为何杀人犯迟迟不判?难道案犯亲属背后贿赂了法院官员?为这事,他三番五次跑法院,人家法官只说案子还在审理中,让他耐心的再等等。
青青父亲气愤的发狠话说,杀了人就要偿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王胖子到最后没有被判死刑,我就去上访。
我就想让他死,这是我对女儿的最好交代。
之后,又拖了一段时间,王胖子的宣判结果仍然没有出来。这回青青父亲真有点承受不住了,开始了他的上访之路。
上面对这个案子很重视,马上和下面法院取得联系。最后,发现这个案子果然遇到了一些麻烦,确实还需要等。
之后,法院有关负责人只能对青青父亲进行思想开导了,劝说他回家。
青青父亲明白了法院这边的难处,只好灰溜溜的回到了家。
确实有段时间他没有继续追查案子的结果,但并不是他忘记了此事,他不会忘记这个杀人恶魔对他整个家庭犯下的罪行。
只是去法院次数太多,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再催促法官了。
不料,这期间他心爱的老伴也因为女儿的离去,常年郁闷而导致突发性心肌梗死。
青青父亲此刻简直痛苦极了,忙完妻子的后事。他把自己人生的不幸,和所有怨气都归结到了王胖子身上。
于是,又去法院里追问王胖子的事。事实上,法院比他都心急。但审理一个案子是需要时间的,有时一个环节没有办妥都不能给这个案子画句号。
既然王胖子在警官严厉的审讯面前能死死咬定高速公路强奸杀人案是他一个人所为,那么这个案子肯定就会有它的特殊性,最后导致迟迟不能定结果。
一案不会有两凶,那样的话,就必须把十五年前那起强 奸杀人案彻底搞清。究竟是王胖子故意挑衅警察的智慧,在玩游戏,还是这个案子当年的确错判了,就是一起冤案。
如果这些事实不弄完全澄清,王胖子就无法定刑。
这个案子之所以一拖再拖,麻烦就是出在十五年前这个案子的审核中。因为间隔时间太长,里面有很多让人难以整理清楚的头绪。
最关键,也是最让法院头疼的是,当年这个案子刑侦人员确实在受害女子下面里提取了分泌物,按照最基本的刑侦破案要求规则,这种分泌物是要进行dna技术化验和分析的。
遗憾的是,这个最有力的证据被当时办案领导遗忘了。所以,这个案子没有dna的验证结果。
这样,就很难推翻王胖子的说词了。想不到这一点的欠缺,竟然给死去的凶手家属打了气。
他们认为自己的孩子不是真凶,就像河南赵作海案,是被冤枉了。而且王胖子的立场越坚定,死者的家属上访告状的勇气就越强烈。
最后民警没办法,带着王胖子又去高速公路绿化带,对着当年出事的地方让他回忆事件发生的前后经过,看是否能找到一些他撒谎的漏洞。
不料王胖子却像竹筒倒豆子,把整个经过说得有根有据,还说他当时开着一辆面包车准备要去市里,看到路边有一位女子在等大巴,他主动上前和她搭话,说我正好要去市里,捎你去吧?
然后女子上了他的车。紧跟着,我就对她实施了**。为了杀灭口,他活活的将她掐死,最后抛在高速公路的绿化带里。
听完王胖子的叙述,队长一下子又陷入困惑之中。如果王胖子仅是为延长生命而撒谎,他也不可能把受害人的长相,和身高说的与当年卷宗里记录的那么相似。
接着,办案民警又向组织做了详细汇报。上面领导要求,暂时先不要对王胖子的案子进行公诉。等把以前旧案全部落实清楚再说。
可是这一拖,又是几个月过去了。最后青青爸又受不了了,疑心更大了。
认为王胖子的案子迟迟不开庭判决,就是法院内部负责人接受了王胖子亲戚的贿赂,有意要拖延案子的进程,躲避风头。
过后他们想从轻处理,把大事化小,把小事化无。作为一个善良弱者的男人,在气愤中又一次去上访。
青青父亲说,只要王胖子不判死刑,我就死不瞑目。
末了,公安研究所的测谎专家亲自下来调查这个案子。他们使用pg-10型六道心理测试仪,采用准绳问题测试法对王胖子进行心理测试,得出的结论是"王胖子撒谎。"
虽然测试结果是令人快乐的,但国家明文有规定,测谎结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在刑事案件中只能做参考,辅助侦察。
不过,这样一个结果,无心中使办案人员对这起案子有了信心,认为完全不能排除王胖子有撒谎的可能。
于是,公检法三部门对以前案子卷宗里的所有内容又进行了多次反复而详细的审核。
最后也没觉得这个案子有多大疑点,而且被判死刑凶手的作案动机和他本人交代的全过程,完全符合案件的真实情况。
也无法找出能推翻这个案子是一个冤案的根据。
惟独dna没有检测结果,可是仅这一项还不足已推翻整个案子。因此,大家一致认为王胖子撒谎的可能性较大。
可是在审讯王胖子时,办案民警首先提到了他撒谎的事。狡猾的王胖子当时就急了,说我杀了人,我就要承担所有责任,否则我的良心也对不起受害者和被冤者,怎么?我共做了三起恶事,莫非我们神圣的法律就可以不考虑后果,随便抹去一起吗?
如果十五年前这个案子现在不进行翻案,我认为那就是我们公检法的无能。
王胖子有意把事件夸大化,有意在刺激政法部门的权威性,让他们把大量时间用在这个案子的重审中。
从而推延他案子的审判进程,再说白了,就是想延长他的寿命。
政法部门在王胖子强势的挑战下,只好对这起旧案又进行了一次详细的复查。在这个案子里,尤其有一点很关键,它或许就是攥在执法人员手里的强有力的证据。
当时在高速绿化带抛尸现场,刑侦人员通过监控录像对公路上所有车辆进行了严密排查。
凶犯当时开着一辆面包车,但突然莫名其妙的停在距离抛尸现场50米的一个位置上。
就这一点,还不能证明这辆车有重大嫌疑。比方司机驾驶疲劳了,突然停下车喝口水,抽根烟,稍休憩一下,这应该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唯一让人疑惑的就是,这辆面包车停下来之后,忽然又向后开始倒车,他为什么要倒车?目的是什么呢?而且正好就停在抛尸现场的位置。
这一连串的疑问就道明了凶犯当时作案的动机。所以罪犯这个行为马上引起办案民警的高度注意,认为凶犯在抛尸时,肯定对地形在进行勘察与选择。
比如想找一块儿草比较茂盛或有坑洼,且不易被发现的地方。
也可能在选择抛尸地点时,稍出现了一点犹豫,才产生停车,然后再倒车的整个过程。
办案民警分析完案情的发生过程,对这一点发现感到很庆幸。也可以说,有了这一条监控录像拍摄下来的强有力证据,凶犯家属为死者喊冤的士气立刻被打压了下去。
同时也为办案民警们的智慧和正义罩上了一层光辉。
最后办案民警们对王胖子所描述的内容又进行仔细的分析。其中一位民警发现,王胖子今年四十二岁,十五年前他是二十七岁。
他作案时,是开着自家的面包车,可是他的面包车到目前才购买了十年,驾驶证上都有日期显示。
那十五年前,王胖子连驾驶照都没有,他又是开得谁的车在作案呢?所以,这样就出现了一个撒谎的巨大证据。
另外还有一点可疑之处是,王胖子在十五年前和村里的同乡在新疆打工。在那边整呆了三年。所以这三年,王胖子根本不具备作案时间。
最后,办案民警又对王胖子当年的工友进行了走访。确实那三年他们每天都在一起做活,只有过年才回一次故里。
经过办案民警仔细而严谨的与王胖子对决,露洞百出的王胖子,终于抵挡不住对方的攻势,承认了自己在撒谎。
本来公安、检察院、法院是三个不同的部门,对所有一件案子都是以公平负责的态度来对待的,决不能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决不能轻易放过任何一个恶人。
所以只要案子稍哆嗦一下,他们就要进行一次详细的审核,浪费的就是时间。所以,王胖子狡诈的一句谎言,竟然让他多活了一年。
可是这一年,把青青父亲简直害苦了。
他是整整痛苦了一年,被折磨了一年。牙都掉光了,头发都掉没了,身体由原来的180斤竟然降到了100斤。整个人的模样,看上去比老太太还要老太太。况且人生如此短暂,又能有几个一年呢?
直到王胖子以强 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且立即执行时。青青父亲才终于松了口气。虽然他已经变得那么的苍老,那么的孤独。
但他还是为死去的女儿和妻子出了一口气,认为自己面对邪恶,最终还是胜利了,从精神上还是值得庆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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