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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句话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却还有个先提条件:那就是在此人的灵魂深处,还需要保有最后的一丝善念。
而在那位灵魂已经得到了‘净化’的坛主大人眼中看来,整个世界就只是一座你死我活的修罗场,根本就不存在善良的品格与人性的光辉,又谈何‘其言也善’呢?所以,就马老汉与坛主大人的两段供述而言,沈归则更愿意相信后者。
倒不是说血债累累的马老汉,要比坛主大人高尚纯洁;而是因为马老汉心中坚信,自己这个索命的阎罗王,不会因为他的罪责而迁怒自己的儿子。只要他还愿意相信正义的存在,那么正义的光芒,就一定会照耀在他们父子身上。
对于毫不知情的马石头来说,正义会赐给他李乐安的尽力医治;而对于助纣为虐的马老汉来说,正义也会让他为自己的卑劣行径,付出生命的代价。
甘愿受死的马老汉,叫来了自己的义子项满财,对他交代起了身后之事。他不但吩咐项满财接替自己的村长之位,还吩咐他上任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挨家挨户的砸烂华禹天神的‘魔像’;并且,他还给虎脖村立下了此生的最后一道村规:不许斋僧,不许纳道,不言鬼神邪说,不妄修神术法门。
至于说那位服药过量的马石头,其实正如李乐安所说,她心里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过在临行之前,她还是留下了一幅穴位图,并嘱咐村中心细手巧的妇女,按图中所示,每日以银针轮番刺激他周身反射大穴、顺带辅以清补排毒的方子慢慢调理。至于马石头什么时候能醒过来、这辈子到底还能不能醒过来,就只能寄希望于上苍了!
从位于燕州以北的燕京城,到三秦腹地长安城,地图上的直线距离大概在两千两百里左右;如果挑选官道赶路,走一条最近、也是最安全的朝廷驿路的话,其实众人应该直奔西南方向。
但从虎脖村离开之后,众人便只能走上了一段回头路,直奔与目的地相反的东北方向行进。如今他们脚下的路,便是通往巨鹿县方向的官道。
其实就地理位置而言,无论是西边的顺德府、还是南方的邺城,都远比巨鹿县规模更大,交通更加便利。因为那座顺德府毗邻中原与三晋大地;而邺城不但是燕州最前线的一座战略要冲,还是一座可以与‘燕州首府石门城’比拟的大型城市。
不过,做贼的心虚,偷东西的胆寒,三晋大地自古以来都是北派商人的大本营,顺带着也把‘比邻而居’的顺德府,‘拉扯’成了一座贸易大城;而邺城,则是燕州路的重要战略要冲,而且此时在邺城驻守的统兵大将,还是北燕右丞蔡熹长子,蔡宁蔡安国。
由此可见,这两个地方虽然明显好过巨鹿县千百倍,但却绝不适合华神教参与其中。而且别以为顺德府没有北燕朝廷的铁杆心腹,天神教就可以胡作非为了!那可是晋商的势力范围,比起蔡宁这员沙场骁将镇守的邺城来,也绝对安全不到哪里去!
既然华神教的人,能够堂而皇之地在巨鹿县境内运送烟土,那么他们至少与巨鹿县的县太爷,已经穿上了同一条裤子。那么也就是说,沈归兜里的这把御扇,非但不能视如‘尚方宝剑’看待;反而还能有可能促使对方狗急跳墙,把另外四个‘朝廷钦犯’的‘同党余孽’,也一并埋在这巨鹿县!
众人驾着失而复得的马车缓缓前行,不足两个时辰之后,便远远看见了巨鹿县那座矮小的土城墙。沈归伸手拍了拍车厢,正在驾车的齐雁也心领神会地止住了马。
“小返醒醒,咱们到了。你自己驾上马车入城,与暗中潜入大雁一明一暗,摸摸这巨鹿县的底细。我们三人就在城外的茶棚等着。另外,大雁你潜入官府的时候要格外小心,如果这位县太爷真的与华神教的人暗中勾结,那么在县衙的后堂,就很可能存在着一些负责留守的江湖败类。你们两个的身手都不算高明,绝对不要与人交手!咱们宁可一无所获,也千万不要贪功行险。”
正如之前那位坛主大人交代的一样,在华神教当中,还存在着一些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如今叫做‘降魔尊者’。别看这些人个顶个都是下三滥之中的下三滥,但无论品行如何低劣、道德如何败坏,都不代表着其人能力的高低。齐雁虽然轻功卓绝,但行走江湖的经验太少,遇事也很容易会轻举妄动;而齐返小时候虽然也曾与两位兄长一起穿行于太白山林之间;但以他如今这副身躯来看的话,恐怕跟‘武学’二字再也沾不上半点边了。
待齐家兄弟离开之后,扮作文生公子打扮的沈归,便带着李、颜两位‘娇妻美妾’,一起走入了城门前的一间茶棚之中。
但凡是贸易重镇,在城外都会有许多间这样的茶棚。因为无论什么货物,只要入城就得交税;而这巨鹿县对于商人来说,只是个中转站而已,并不是主要销售市场,所以很多人就会习惯在城门外交割货物,以求节约运费成本。
“远来残廓几重关、云卷飞沙不复还;晓晴远来黄粱客,策马佩刀入北山。这巨鹿县不愧是古来兵家的必争之地,别有一番金戈铁马的肃杀之气呀!踏上这片古战场之后,我仿佛也闻到了千百年来弥而不散的英雄血啊!”
正在这间小茶棚里谈笑风生的人,除了那些衣着单薄、身形壮硕的力工之外,还有好些挽起一只袖口的‘私牙’,在四下联络着生意。如今众人见一位文绉绉的书生、带着两位年轻貌美的女子走进了茶棚,自然就被吸引住了目光。
是的,正如沈归自己所说一般,这巨鹿县本就是一座古战场;所以这千百年以来,那些独爱边塞风格的书生仕子,常常都会来到此地‘采风’。可这些文人骚客,一般都只在春秋两季出没于此。一来,则是春秋两季的风景荣衰各异;二来,则是夏天太热、冬天太冷。他们喜欢边塞风格的诗词不假,但自己却不愿意过那种艰苦的生活!‘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景色固然很美;但如果实地考察一番,也肯定抵不过家中的娇妻美妾、院中小桥流水来的更加宜人……
这,便是那些‘叶公好龙’之辈的精明之处了。
而像是沈归这般顶着‘三九寒风’出来云游采风的酸文人,至少在巨鹿当地人眼中看来,的确是一件新鲜事!这不是嘛,沈归三人才刚刚坐下,便有一位头面收拾的干干净净、衣裳虽然也有缝补之处、但却绝不失干净体面的私牙凑上前来……
“这位公子有礼了,在下乃是巨鹿本地人士,名唤余东,平日以‘卖口跑腿’为生。小人见公子爷气度不凡,身上又带着浓浓的书卷气,想必定是来本地游览风土的圣人门徒。小人虽无才无德,但幸好在这一亩三分地上,还勉强算是个通透人!不知公子爷是否是初临巨鹿,可有在下能够效劳之处呢?”
方才沈归之所以会‘大发感慨’,也完全就是为了吸引旁人来与自己攀谈罢了。如今被他引来的余东,虽然只是个‘私牙’身份,可单从他遣词琢句之中,就已经表明了其人,并不是一个粗鄙愚陋之辈了。
“余兄有礼!不知倘若在下确实需要余兄‘从旁提点’的话,又需要付出怎样的报酬呢?”
“公子爷您太客气了,倘若有幸与您同路而行,在下就能够时刻听闻贤兄之高见,乃是一个增长见闻的大好机会,又何必谈及黄白之物呢?走走走,余某这就带您入城寻找客店,安定下来之后,再带您去吃一些本地的特色美食。如果公子爷是个好酒之人,那么就更要尝尝我们这里的‘泥坑烧’了…
沈归听到这里,也明白了对方到底是以何为生了。这位余东,其实就是个‘导游’而已。别看他不从自己手上直接拿银子,但谁也不会白给别人干活,羊毛始终还是要出在羊身上。沈归如果与他同行的话,无论在巨鹿县的吃喝拉撒、行动坐卧,哪怕只花出去了一枚铜板,也不会少了余东的份子。
想明此处之后,沈归也摇了摇手中的文生扇,对站起身来的余东招了招手:
“不急不急,齐某来这巨鹿县一遭,本就是为三美而来,这美食、美酒与美景,齐某定然都是要领略一番的!不过我等从远道而来,路上早已饱饮风尘,如今这身子却已经有些乏了,还要在歇上一会,只能劳烦余兄稍待片刻了!”
余东听完面色微红,自觉有些心焦,急忙走回来连声道歉……可就在此时,由打力工糙汉的人群之中,却传出一声冷哼:
“哼哼,余东啊!没想到你小子还真走了狗屎运!想吃冰,天上就下起了雹子!我记得你足有几十天没开张了,今日却让你逮住了一只大肥羊!好好干啊!哥几个可都等着你请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