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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行走的悬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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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车上,沈清看了眼窗外的风景,再低头看了会手上的资料,视线最终又落向前方正在开车的叶向阳身上。

    在这一刹那。

    沈清忽然发现,有个免费的司机,貌似真的挺不错的。

    通常都习惯一个人的沈清,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以前叶向阳也有类似这种感觉。

    不过他是为了图方便,因为在车上也能工作,把时间充分利用起来。

    至于沈清是不是也这种想法,那就不好说了。

    临近两点半出发,这个时间点完美错开了午高峰,叶向阳开车抵达江城法院的时候,距离下午的开庭还有一点时间。

    “哎,这不是我的书吗?”

    当沈清从车上下来,看到叶向阳手里的那本刑法讲义,不由愣了下。

    “哦,借来看看。”

    叶向阳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借?”

    见叶向阳说得这么轻松,沈清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提醒道:“你这是入户盗窃,光凭这个就可以把你抓起来了。”

    “入户盗窃?”

    听到沈清的这个“威胁”,叶向阳也愣了一下,然后神色有些奇怪地看向她,确认道:“你确定?”

    面对叶向阳的这个反应,沈清微微一怔。

    “你确定这是入户,而不是入室?”

    被叶向阳这么一反提醒,沈清一时间也说不出话来。

    户,是指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具有居住、生活功能的场所。

    而像厂房、办公室这一类的,属于一般的房屋,只能称作为“室”。

    入户盗窃的话,不管第几次,也不管偷到多少,一旦进入他人家里,就已经构成犯罪了。

    像之前为了进监狱深造踩缝纫机的许良恭,就属于这种情况。

    一般盗窃没有特殊的情形,要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个金额通常在两千元以上。

    当然,金额不足两千,但情节或者后果严重的,也会进行刑事立案。

    “还有一点,就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

    视线落在沈清的身上,看着她语塞的样子,叶向阳忍不住得意地卖弄道:

    “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

    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说完,叶向阳扬了扬手上那本刑法讲义。

    这些都是中午他从这本书上看到的。

    除非叶向阳手上这本刑法讲义有特别的价值并达两千以上,又或者里面藏着几片金叶子什么的,否则叶向阳的行为也完全达不到入刑标准。

    虽然不构成犯罪,但确实已经违法了。

    要是沈清一口咬死自己盗窃,那么叶向阳肯定得倒霉。

    应该不会这么丧心病狂吧?

    想到这,叶向阳有点心虚地瞅了瞅沈清,希望她别记仇搞自己。

    感受到叶向阳投过来的目光,沈清翻了个白眼。

    这波确实是她“口误”了。

    叶向阳说的这些,沈清不是不知道,但她就是欺负叶向阳不是专业人士,故意把情况说得严重一点,好吓唬叶向阳。

    哪里能够想得到,叶向阳现学现卖,直接反将她一军。

    不过看叶向阳刚才那“嚣张”的样子,还真有几分“法外狂徒”的既视感。

    一念及此,沈清情不自禁地劝告道:“你还是好好当你的记者吧!律师这个行业可能不太适合你,不然容易把自己送进去。”

    “我刚才有说错吗?”

    叶向阳满头雾水。

    沈清的一番话,搞得他有点怀疑自我。

    他刚刚说的,全都是沈清这本书里面写到的内容啊,还有相关案例解析……

    沈清无言。

    成功把自己送进去的律师有很多,少部分是意外,大部分都在自己的一念之间。

    沈清也不确定,叶向阳要是真的转行当律师之后,会不会是其中一员。

    其实就是看他刚才得意忘形的样子不爽。

    “清姐是怕我跟你抢饭碗吧?”

    沈清不说话,叶向阳便自我领会了一番,然后保证道:“放心,我接下来就报名参加法考。”

    “嘁!”

    沈清忽然觉得这个家伙有点欠揍。

    臭弟弟学坏了……

    一番口舌之争后,沈清看了看时间,发现也不早了,直接带着材料走了进去。

    跟随前来“学习”的叶向阳,自然是紧随其后。

    没多久。

    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叶向阳和沈清很快就来到江城法院的第二法庭。

    在沈清走向被告席的时候,叶向阳也来到了旁听席就坐。

    刚才进来的时候,叶向阳也了解了一下,下午开庭的是一起刑事案件。

    沈清出现在这里,是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参加此次庭审。

    实际上,大部分的刑事案件都是公诉,即由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法院提起控告,由检察官作为公诉人。

    像上次那样的刑事自诉案件,还是属于比较少见的。

    案子其实并不复杂,是发生在前两个月的一起开设赌场案,这件事江城晚报也有过报道,不过当时负责跟进的是叶向阳的另外一名同事。

    叶向阳自然也看过这则报道,不过后来就没怎么关注了。

    没想到负责给他们进行辩护的,竟然会是沈清。

    拿出手机,叶向阳上网搜了下,想要获得更多关于这个案子的一些信息。

    既然是来旁听学习的,那肯定要提前做些准备,不然到时候很多细节都无法及时捕捉到。

    看了一下相关的新闻报道,还有警方发布的后续通告,叶向阳发现这起开设赌场案,居然还有嫌疑人在逃,尚未归案。

    看着警方发布的通缉令,叶向阳又不由想起了早上的事情。

    提供有效关键线索或者直接抓捕,奖励一至五万现金。

    很快,叶向阳就被通缉令上面的这部分信息给吸引了目光。

    嚯!

    这奖励可以哇!

    虽然叶向阳并不怎么缺钱,但没几个人会和钱过不去。

    当然了。

    叶向阳也只能想想。

    天底下哪里有那么多掉馅饼的事情。

    这时,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子从他旁边走过,叶向阳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猛然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