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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麦灰头土气的蹲在墙角,我靠在旁边停着的汽车旁,劝着他:“咱俩现在就是来度假的,怎么你这搞得就跟要做上门女婿似的。而且你才和白玛见了一面,就一副铁定追上的模样,谁给你的自信呀!”
丁麦倔强的“切”了一声:“你懂什么是一见钟情吗?”
“嘁!我看你这是见色起意,就是看人家长得漂亮,瞎子都能看出来,人家白玛喜欢的是于树,女追男隔层纱,说不定等我们走了,他俩就在一起了”。我淡定的看着他。
“她真喜欢于树啊!”丁麦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我。
我“唉”了一声,摇摇头看着他:“你是不是傻!我之前是不是和你说过,白玛喜欢于树,你们还不相信。于树这么优秀,她俩门当户对,在一起一点都不奇怪,和你在一起那才是奇葩”。
“我怎么了,两个人在一起的前提下,要么一方动心,要么双方都动心,我不就是前者吗!我只要努努力,说不定就能追上”。丁麦还在垂死挣扎。
我一副看傻子的模样看着他:“你也是个24岁的人了,又不是没上过学,怎么一点话都听不懂呢?你懂什么叫门当户对吗?于树和白玛在一起才是最合适,家境、年龄、自身条件,都是最合适的”。
丁麦抬头看向我:“说这么多,那你怎么办?”
“什么我怎么办!”我不解的看着他。
丁麦站起身,撇着嘴:“你的于树弟弟可是一心在你身上,你难道就看不出来?”
我忍不住笑起来:“两个人在一起需要共性和吸引,不是靠一个人去努力的”。
丁麦听完,皱着眉头看着我:“你怎么和于树说的一样啊!”
我微微一怔,赶紧转移话题,指着他对比道:“你看,人家就比你大一岁,就是比你懂事,难怪白玛喜欢他。你呀!还是少动些心思了,过几天咱们就回去了”。我走近他,拍拍他的肩膀。
“那你舍得于树吗?”丁麦看着我。
我立马故作不舍的模样:“当然舍不得,要是你和他换换身份,我能跪着回徽州!”
“你······!”丁麦被我气的哑口无言。
我看他一副烂泥扶不上墙的样子,深深叹了口气,双手搭在他肩上,语重心长的说:“人这一辈子,总会有很多忘不掉的人,我来这里呢!遇到了于树他们这些好朋友,我会记一辈子,但不代表我就会留在这里,你呢!也就是见色起意,等回去也就忘了”。
“那于树对你是见色起意吗!”
“滚!人家是正经人,哪像你!”我说完,抬脚就走。
丁麦在后头说道:“丁秋天,你就是双标,我看你也是见色起意。我告诉你,我一定会追到白玛的”。
待到两人离开,于树才从汽车后面走出,想起刚才听到的话,既觉得好笑,又有些莫名的难过。
······
下午,白玛带我们去附近的室外马场,那是她舅舅家的,地处偏僻,平时也没多少游客,冬天一到,就更少了。
高原天气说变就变,上午晴空万里,下午就飘起雪花,大风刮在脸上像是被刀子划的一样。
丁麦这小子来的时候,就坐的白玛他们那辆车,全程跟在白玛身后,也顾不上别人烦不烦他。
我裹着冲锋衣,推开车门,看着外边飘得雪花,犹豫要不要下去。
“冷的话就别下车了!”于树走过来,替我挡住风。
我抬头对着他笑了笑:“来都来了”。
“那你别后悔啊!坐在马上可是会更冷的”。他故意吓着我。
“真的吗?”我有些后悔的看着他。
“咋布!”这时,一个年轻的藏族小伙朝着于树招手。
“次仁!”于树回应他,转头对我说:“过去看看!”
“好吧!”我跟上他。
次仁牵来一匹黑色的骏马,身形不大,但肌腱发达,毛色也十分的透亮。
这种马的品种叫做:阿拉伯马,是一种十分古老的马种,肩高差不多1.5米,体重可达500公斤,体型十分优美。这种马的速度很快,但脾气不好,如果没有强大的耐性,根本就驯服不了。
“它就是新来的那匹马吧!”于树翻过围栏走近那匹马。
这马儿一见有生人,鼻子里“呼哧呼哧”的发出声音,不准人靠近。
“它的脾气太坏了,来这里才几天,直接把师傅给踢骨折了,发起脾气连同伴都打”。次仁说。
“这个品种确实不好驯服,你们打算怎么做?”于树问着次仁。
次仁对着他不怀好意的笑了下:“我阿爸让你来训练,明年赛马节,让你骑着它去比赛”。
“你们这是提前说好了呀!测试过速度嘛?”于树问。
“测了,已经超过你的灵儿了”。
于树满意的笑着,伸手拉住控制马儿的缰绳:“那这挺有挑战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