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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感到方奇对自己的提问有了疑心,没敢再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那天自己看到的另一个人应该就是方奇说的这一个人,他的所谓舅舅。
方奇说他的舅舅文质彬彬,自己看到的这个人带着副眼镜,黑衬衫扎在裤子里。与方奇说的也有吻合。当时就怀疑这个人是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虽然没有再敢了解更多的情况,但有了中学校长这个信息便不愁找不到人。
又随便聊了一会,方明便告辞离开。
出了机械厂大门,方明又哼唱起那首“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的歌曲。
一路哼唱着来到了公共汽车站。
方明买了车票,坐在候车室的椅子上等着发车。
今天候车室的人还不算少,可能时间不早了,发往临近县和各公社的车不少都是最后一趟,再赶不上只能住一晚等第二天早上的早班车了。
还没到开车时间。闲的无聊,方明便在候车室转悠起来。
正转悠间,一男一女两个人的行为引起了方明的注意。
一般乘车的人,要么是来县城办事,或购买点生活用品,要么是出差,手上多少都会带点东西。但这两个人却空着手,不像是等车的样子。
还有让人怀疑的是,等车一般都是坐在椅子上,可这两个人和自己一样在候车室四处溜达。但与自己不同的是眼神很不正常。总是往带小孩人的身上看。
难不成这两个人是想偷小孩?方明莫名地产生了这样一种奇怪的想法。
也难怪。他的前世就是一个被人贩子拐卖的小孩。那时才两岁。到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
当知道自己是被拐卖的后,他有过无数次的想象。父母发现自己失踪后,会是什么状况。也许嚎啕大哭,痛不欲生,也许想不开,走了绝路……总之,日子肯定不会好过。也许终其一生都在寻找他们的儿子,一直从黑发寻找到白发苍苍。
尽管养父母对方明如同亲生,也答应帮他找到亲生父母。但方明对人贩子还是恨之入骨,痛恨不已。
当他怀疑眼前这一对男女可能有险恶用心时,便密切关注起来。
看似随意地看着墙上的标语,看着排队上车的人群,或者推着小车卖货的车站服务人员,方明的眼睛却随时扫描着一对男女。
他发现,这两个人转悠停留最多的地方就是抱小孩的妇女。
突然,有了情况。
从候车室入口处走进一位抱着小孩的女子,一手提着旅行包,一手抱着一个1岁左右的孩子。这应该是一对母子。
此时,一对男女也发现了这一情况,脸上都露出诡异的笑。两人互相使了个眼色便向抱小孩的女子走了过去。
“要下手了!”方明自言自语了一句,也跟着走了过去。
果不其然!当那对男女走到女子身旁时,重重地撞击了一下那名女子。女子下意识地松开提着旅行包的手而护着孩子,可能是怕撞坏自己的小宝贝。
没想到,该男子撞了女子后,并没有去抢小孩,而是抓住旅行包飞快地向大门外奔去。
女子大声惊叫:“我的包!我的包!抓小偷!”
原来不是人贩子,是小偷。
方明怒火中烧,光天化日之下竟这么胆大妄为,还有王法没有。随即没有任何犹豫便追了上去。
刚路过女子身边,却听到男子的同伴焦急地对该女子道:“包里是不是有钱?”
女子点点头,带着哭腔道:“是的,我男人一个月的工资全在里面啊!”
“那你还不快去追!来,把孩子给我,我给你看着,你赶紧去抓小偷!”
“哎!谢谢大姐!”该女子把孩子放在这个女人的怀里,也向门外追去!
看到女子也追出门外,又听到刚才的对话,方明顿感不对劲,这是使了一出调虎离山之计呀!
“不好!快回去看看,替你抱小孩的女人可能是人贩子。”方明告诉追来的女子。
“啊!”女子这时也反应过来,急忙折回身子又向候车室奔去。
可是已经晚了。
替她抱小孩的女人此时已经不见了。
“我的孩子!”女子跌坐地上嚎啕大哭。
方明急忙问门口的旅客,有人答道向小偷逃跑的相反方向去了。
方明三步并作两步,急速向反方向追去。
追了有五六百米,还真让方明给追上了。
但追上了不等于孩子就能要回来。
原来人贩子对此处的地形特别熟悉。抢包的男子从那头又绕了回来接应他的同伴。
看到追来的方明,男子猛地掏出一把匕首晃了几下:“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知趣点,滚蛋吧,别弄得一身血。”
想到自己的遭遇,想到没见过面的爸妈,想象爸妈哭肿的双眼,方明哪能后退,必须要讨回公道。
“知趣的应该是你们,醒醒吧!丧尽天良是会被雷劈的,拐卖儿童是会被枪毙的。赶快把孩子放下,不然警察来了没你们好果子吃的!”
“你小子嘴还特么叭叭的,信不信老子让你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此时,方明只想夺回孩子,顾不了那么多,便向抱着孩子的女人冲了过去。
男子没想到方明竟然没被吓唬住,便挥舞着匕首向方明刺来。方明扭身一闪,还是没有躲过,胳膊上被划了一刀。
受了伤的方明也急了眼,抬起腿便向男子扫去。
其实男子本不想动刀,只是想把方明吓跑,自己能抱着小孩逃走就算完事了。没想到遇到个不怕死的。
事已至此,两人都没有退路。方明扫了一眼路人,都害怕伤到自己,躲得远远的,没人敢上来帮忙。
只能靠自己了。方明刚才的一脚并没踢到男子,便又抬腿想把对方的匕首踹飞。“啊!”的一声又飞起一脚。
男子又胡乱挥动匕首刺了过来。就在即将刺中方明的时候,没想到一阵旋风似的,空中一条修长的腿猛然压了下来,男子手中匕首被踹飞在地。随即一个漂亮的抓腕压臂,男子的手上便多了一副手铐。
原来,一名便衣女子已冲了过来,制服了男子。
方明好惊奇,这比电影里的情节还精彩。再看便衣女子,身材苗条,一头乌黑的短发显得霸气十足,目光坚定,仿佛能穿透一切障碍。
“谢谢您!”方明猜测这肯定是个便衣女警,不然身上不会带着手铐。
“应该谢谢你帮我们抓到人贩子。”接着又道:“把孩子抱上吧!”说完,从吓得魂不附体的女人手中夺回孩子交给方明,也为该女子戴上一副手铐。
孩子的母亲这时也赶了过来,看到方明,跪地便磕头:“谢谢恩人,救了我的孩子!”
方明赶紧扶起女子:“可别谢我,应该谢谢这位警察,没有她及时赶到,我的命可能也被拐掉了!”
便衣女子一乐,讲话还挺幽默:“麻烦两位跟我们回一趟局里作一下笔录好吗?”
配合警察调查了解案情是公民的义务,方明当然明白。开往红旗公社的公交车也已经走了,方明打算晚上就在县城住上一晚,就安心做笔录吧!
到了公安局,便衣女子把两个人贩子交给同事,自己向领导去汇报。
不一会,便衣女子和刑警队长一同出现在方明面前。“队长,就是这位同志帮我们抓住了人贩子。”
“好呀你个方明,真是样样精通,我们布防了好几天都没抓那到,你一来就见奇效了。”
“铁队好,没想到第一次在局里见面,竟是这样的形式。”
“你们认识?”便衣女惊叹道。
“呵呵!何止认识!来,我给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朋友,也是好兄弟方明同志,是一名插队知青。”接着向方明介绍女便衣:“这是我们的警花牧雪燕同志,”又对着方明的耳朵小声道:“我们榆县牧县长的千金。”
方明又是一惊,县长的千金干警察,还是刑警,功夫还是那么了得,真有点不可思议。不过,还是多了一份敬佩。伸出手来:“很高兴认识你,漂亮的警花牧雪燕同志!”
“也很高兴认识我们见义勇为的方知青方明同志。”牧雪燕也伸手相握。
“小牧,你先带方明同志到医务室包扎一下伤口,然后再作笔录。”
“是!”
“不碍事,只是蹭破点皮。”
“那也不行,天气这么热,伤口容易感染,好好处理一下下。”
做完笔录,方明来到铁军办公室。
“你小子中午不是还在红旗公社的,怎么下午又进城了。”
方明微微一笑,“找方奇有点事,办完事准备回去,没想到倒给你们添了麻烦。”
铁军扬了扬拳头,“给我们添麻烦?你给我们立大功了知不知道。”
原来,最近榆县县城丢失小孩的事时有发生,搞的人心慌慌。
人贩子手段花样繁多,防不胜防。局里的警力也不能全部放在这上面。但在重点部位,像火车站,公共汽车站,公园,商场还是部署了一些警力。今天牧雪燕就负责公共汽车站周边的安全,正好赶上了。便有了方明追凶救小孩,警察刀下救方明的壮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