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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横刀立马抗哈匪

作者:心空罪亦亡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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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祥子祈请千佛洞的师父们,为三具不知名的尸骨,作了一场三时系念法会。

    一直忙到下午,才在众人的帮助下,将尸骨入棺下葬。回到县衙,见刘县长正眯眼哼着小曲。

    祥子不忍搅了他的闲情逸致,刚要悄然离去,却见刘县长曲终换笑,冲他挥挥手,说:“来来来,正等你哩。”

    祥子满脸堆笑的走过去,嘴里言不由衷地说:“想不到,县长还会唱曲哩。”

    刘县长自嘲般的“嘿嘿”一笑,说:“啥会唱哩,不就是凭着耳音,瞎哼哼几声。其实,我连一句台词都没记住。”

    说笑着,刘县长从抽屉里取出个红纸包。

    面色诚恳而又略带歉意地说:“听说县上要成立保安团,追剿哈匪,乡绅大户都很支持。这些天,陆续捐咧些钱物。

    这三千块钱,本来是准备买枪的,现在有你这批武器,就解决咧大问题。

    这钱你先拿着,我知道那些家当,不止这些钱。等县里经费松缓咧,我再扑给你。”

    祥子冲他温和的一笑,说:“我又不是军火贩子,啥钱多钱少的。”

    顿了一下,又冲刘县长诡秘一笑,说:“我还不是让你给逼上咧绝路,才想起它们。”

    刘县长欣慰的笑了笑,轻摇着头,像是自语般的笑着说:“哎呀,那个九姑,出现的可真是个时候哩。”

    见祥子抿嘴傻笑,刘县长灵机一动,目光故意严肃的逼视着祥子,说:“你两个,是不是早就好上咧?孔家的那门亲事,可咋办哩?”

    祥子冲他凄然一笑,说:“我原本是打算和她过日子哩,但她是个*,规矩多,弄不成。”

    刘县长听了,不以为然地说:“*咋咧?我见过回回和汉人结婚的有的是,如今兵荒马乱的,还穷讲究个啥哩。”

    祥子冲他无奈的笑了笑,便把和秀芝假订婚的事,简要地说了一遍。

    刘县长一副感慨的样子,用手指着祥子嘟囔道:“你呀你,啥事都尽为别人着想,订婚的名也敢轻易背啊?这日后可咋给你再说亲哩。”

    祥子冲他憨笑着,没再说啥。

    静默了一会,刘县长像是猛然想起什么似地说:“北门外的孙家,月头里老爷子让哈匪给打死咧,??在北京教书的大儿子,昨日赶回来咧。让人带话咧,说明天给老爷子下葬。你就代表我去一趟吧,这次孙家捐的钱最多。听说,孙家大儿子是个有能耐的人,见过大世面,你也好借此机会,和他结交结交。”

    孙家是城北的乡绅大户,有良田几百亩,牛羊成群。

    孙老爷子生性耿直刚烈,把一个家治理得,上下和顺,井井有条。

    上月头的一天下午,老爷子正背褡着手,在自家菜园子里闲转游。突然,有人慌慌张张跑来说:“咱家的羊群让哈族赶走咧。”

    老爷子微微一愣,继而急切的问道:“朝那里走咧?”

    来人胡乱的抹了把脸上带泥的汗水,喘息着说:“朝芨芨窝子走咧,黑蛋跟上去咧。”

    孙老爷子听了,二话没说,拧身回到院子,一面呵喊着让人备马,一面风风火火的来到厢房。

    伸手从墙上摘下一把鬼头大刀,气势汹汹,威风凛凛的跨马而去。

    别看老爷子已年过花甲,但近六尺的身板,挺得笔直,走起路来,依然虎虎生风。

    他单人匹马,朝北狂奔了一阵,远远望见三个骑马的哈匪,肩扛着钐镰(一种用来收割牧草的长柄镰刀),赶着羊群,正若无其事的慢慢朝前走着。

    又朝前撵了一阵,见羊倌黑蛋,满脸是血蜷缩在一窝子红柳旁,看样子还有气。

    老爷子迟疑的瞅了黑蛋一眼,咬咬牙继续追了过去。

    三个哈匪,像是看见了风驰而来的孙老爷子。

    三人横镰立马,大有决战一场的气势。当相距不足百米时,其中一个哈匪,突然纵马扬镰,迎了过来。也不答话,照着老爷子拦腰一镰挥来。老爷子可是个练家子,见钐镰带着风声呼啸而来,瞅准时机,举刀格开。锋利的鬼头刀刃贴着镰刀长柄,顺势滑下。

    两马相错,只听“哇哇”一声怪叫,哈匪的三根手指,已经欢奔乱跳的落在了地上。

    立马观望的两个哈匪,怪叫几声,一起飞马冲了过来。

    只见孙老爷子左闪右躲,手里的大刀上下飞舞。只一个来回,就又活生生斩下了一只手。哈匪见势不妙,呼啸一声,舍弃羊群,飞马朝着碱滩深处奔去。

    孙老爷子,纵马圈回羊群往回赶,当经过黑蛋时,他翻身下马,抱起黑蛋放在马背,然后纵身上马继续急急的朝回赶。

    不大工夫,身后隐隐传来一阵,急促而又杂乱的马蹄声。

    孙老爷子忙回马细看,从不远处的碱梁后面,接二连三的翻出几个骑马的哈匪。他们边朝羊群狂奔,边手里挥舞着镰刀,“呜哩哇啦”的喊叫着。远处的两个,手里举的是枪。

    孙老爷子,慢慢放下黑蛋,往前迎了几步,立马横刀,准备和来匪决一死战。

    当冲在前面的哈匪,离自己近百米时,孙老爷子暗暗握紧了刀柄,准备纵马迎敌。

    就在此时,对面传来一声枪响。

    孙老爷子,骤然感到胸脯,被一股炽热的东西迅速穿过,像是扯走了五脏六腑似的。一阵剧痛袭来,眼前猛地一黑,便软软的栽下了马。

    孙老爷子生有二子,大儿子孙明志,自小聪明好学,念完中学就被送去北京读书。学成后,留在北京教书,并与同学相爱结婚成了家。

    二儿子孙明德,打小顽皮好动,不学无术。长大后,也是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

    孙老爷子突然一走,偌大的家业,一时间没人经营打理。于是,孙明志夫妇,便被一纸电文催回了家。

    民间确实有能人,大热的天,在一般人看来,要将孙老爷子的尸体,存放到大儿子回来见上一面再下葬,是根本不可能的,尸体早就腐烂了。

    但能人自有妙招,只见东村的吴老大,招呼婆娘们和了碗大的一块面,捏成个中空的碗状。在底部抹上清水,用手来回抹粘了,中间戳个小眼,贴在了孙老爷子的肚脐眼上。等粘结严实,再往面碗里倒上白酒,又在尸体周围放上冰块。就这样,一个防腐措施,便就圆满完成。

    孙家老二,满脸疑惑的凑过来问道:“吴叔,这么着能行么?我大哥赶回来,少说也得二三十天哩。”

    吴老大冲他自信的一笑,说:“莫麻搭,只要勤换冰,勤添酒,少开门就莫事。”

    果然,在吴老大的精心照料下,等孙家大儿子风风火火赶来,孙老爷子,依然鲜活的躺在那里,身上竟然没有腐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