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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虔诚地仰着脸向天祷告,突然就被谁一头撞在怀里,向后趔趄了一下,定睛看时见是个半大的孩子,手里拿着才买的风筝正和几个小伙伴追逐打闹,这孩子瞥了我一眼,二话不说地继续跑走了。
唔,风筝。……春天啊,正是放风筝的好时节呢。放眼一望时才发现,满大街竟有不少人手里都拿着风筝,多是年轻男女,三三两两作着伴地去找空地。我走到一个做风筝的手艺摊儿前,看了看那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风筝,问向那手里正做着一个半成品风筝的摊主:“敢问老板,这风筝多少钱一个?”
“有五文的、十文的、二十文的,还有一贯钱的,大的贵些,小的便宜些。”摊主随意向架子上一指,“公子要哪个?”
“哪个风筝要一贯钱一个?”我有些好奇,一贯钱,相当于一百文呢。
“这个长蜈蚣的,二十丈长,足值这个钱了!公子来一个?”摊主指着一只堆叠着的、画着惟妙惟肖的蜈蚣的风筝道。
二十丈长!以清风朝的换算单位来看的话那得有二百米呢!这要是放上天去得是什么样儿啊?!
好奇归好奇,正经事儿我可没忘,蹲身到摊主旁边,以最诚挚的表情望住他道:“老板,这满大街都是卖风筝的,你这生意可不好干哪。”
“可不是嘛!今天我都挪了仨地儿了,你瞧,对面儿那不还有两个卖的么!?”摊主一肚子忿闷。
“老板,我给你支个招,一准儿顶了他们的买卖,如何?”我成竹在胸地道。
“什么招?请高人指教!”摊主放下手中活计热切地望向我,从他彬彬有礼的说话口气中不难断定他是读过些书的,这正是我在众多卖风筝的人中选上他的原因。
于是拱了拱手,不卑不亢地道:“好说,指教谈不上,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想法。这人们放风筝所为的不过是一为玩乐二为解难消灾三为祈求平安罢了,既然有这样一个寓意在其中,老板不妨加以明确利用——比方说将一些解难消灾或是祈福的经文和诗句写在这风筝之上,既风雅又能明心,岂不是更能引人注意么?”
摊主挠了挠头:“公子的想法倒是好想法,只不过……鄙人只会做风筝和画两笔画,于写字一途实在是不能啊……”
见这摊主已然上钩,我也不多掩饰,直接拱手道:“不才倒是会写几笔字,愿替老板一试。”
摊主狐疑地望着我道:“这个……鄙人与公子素不相识,公子为何肯出手相帮呢?”
“不瞒老板,小生是从乡下到城里来参加府试的学子,只因前些日子不幸大病了一场,用尽了身上盘缠,这才不得不想个法子赚些保命钱。老板是实在人,小生也就直说了——小生本意只为能有口饭吃,若方才这法子可行,便可为老板赚取更多的银钱,小生只希望老板用了我的法子后卖出去的风筝里每只抽一成的利给小生即可,反正老板也能多卖风筝,并不吃亏,你我合作有利无弊,不知老板以为如何?”我一脸诚挚地道。
这摊主既是读过些书的,自然是个明白人,只考虑了一阵便将头一点,道:“也好,不过有句话要说在头里:卖出有字的风筝,小哥儿你才有利分,若卖出的是无字的风筝,这却不能分利给你了,可使得?”
“使得使得,正该如此。”我连连点头。
摊主便将笔墨递给我,我从他挂成品风筝的架子上挑了个五米长宽的荷花风筝,盘膝往地上一坐,提笔写下了李商隐的一首《板桥晓别》:回望高城落晓河,长亭窗户压微波。水仙欲上鲤鱼去,一夜芙蓉红泪多。
吹干墨汁,将这风筝挂在最显眼的位置,接着又去挑下一个既大又好看的风筝写字。第二只风筝上的字还没写完,便见两个富家公子哥儿伫足摊前,其中一个指了那荷花风筝对另一个道:“这只风筝不错,字写得好,上面的诗也配得好,我看张兄不妨将它买下来送与李小姐去,准保讨个头彩!”
那张兄摇头晃脑地品评了一番,将头一点:“果然不错,就它了。老板,这只风筝多少钱?”
老板见问连忙答道:“二十文。”
我不紧不慢地插话道:“哥,你做风筝做晕头了,连价儿都记错!那荷花风筝是一贯的,你要二十文,敢情儿还怕这两位贵人付不起个风筝钱么?!真是!”
这摊主毕竟是生意人,闻言立刻明白了我的意图,连忙敲着脑袋赔笑,那两位公子哥儿被我的话一挤兑自然不好意思说贵,反正一贯钱在他们来说不过是九百头牛之一毛,根本就不算是个钱儿,因此很爽快地付钱拿货,美滋滋地去了。
“小哥儿,有你的!”摊主见那两人走远,冲着我一竖大拇指。
“老板,小生还有个请求:这风筝上需要写些祈福经文,可小生所知有限,需要买或租本相关书册来,只这钱么……”我看着他。
“这钱当然由我来出!”摊主刚尝到甜头,情绪正嗨,当即掏了钱给我,我便找了家就近的书店租了本经书回来,依旧盘膝地上,埋了头在风筝上抄写。
不过是一上午的功夫,这摊主的风筝就卖出了七、八十只,其中是有一个大户人家批量购买回去给府里大大小小的主子们的,买的全都是一贯一只的风筝,我单收一成利润就挣了五贯钱,这摊主挣得就更多了,以至于中午的时候非要请我到馆子里喝酒,被我以大病初愈不能饮酒为借口婉拒了。
下午仍旧生意不错,到晚上收摊儿时我的财产已经攒够了一两,又可以置办写字儿先生那一套买卖家伙儿了。不过鉴于流氓知府的淫威余劲,我决定还是暂时同这卖风筝的合作一段时日,避过这阵风头再说。
于是同这摊主商量了一下,让他把无字的风筝给我,我租个地方住,在家写好了明儿把成品给他,白天就不在外面露头了——以防被那流氓知府的手下看到。而这摊主也许是不放心我,又许是太过热情,直接邀了我到他家里去暂住,如此加工风筝也更方便。
打听到他家里有老母有妻房有儿子,多少让我能放些心,反正他也没提房租的事儿,我也乐得不住白不住。
因此就住到了这风筝老板家里,白天晚上几乎足不出户,只管仔仔细细费尽心思在风筝上做文章,以求趁着这风筝的旺季多卖些钱赚,因为过了这放风筝的时节后,那老板肯定不会再留我住下去了。
人哪,就要抓住一切机遇,挣钱,谋生,奔向美好幸福的未来。
七八天过后,我的银子也攒了有四两左右,眼看着风筝的生意一日不如一日,我决定等今天那风筝老板回来后就向他告辞——自己主动离开总好过被人家赶出去。
谁知才过了中午,那老板居然就匆匆地回来了,一进门便喘着道:“小兄弟——小兄弟——快,跟我走一趟——”
“出什么事了?”我小心翼翼地吹着才刚完成的一只风筝上的墨汁,不慌不忙地问。
“你——你在那蜈蚣风筝——上——那风筝——被买走——唉,掉——”老板掐着腰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递了杯水过去,好笑道:“喝口水歇一下再慢慢说,什么事就那么急?”
“急——人——等着呢!”老板咕咚咕咚把水灌下去,呛得直咳嗽,好容易平复下来,催道:“你先跟我走着,我路上告诉你!”不由分说地过来拉我,我连忙不动声色地避过,起身随他出门。
“那个写了字的蜈蚣风筝我今儿个卖出去了!”老板边飞快地迈着步子边说道,“那买主见那风筝太长太大,担心放不起来,非要缠着我当场将这风筝放上天去,我便依了他。谁知今儿个风紧,那风筝还没飞多高线便断了,正落在附近一户大府院里,不多时就有人抱了那风筝上街来找,问这风筝是谁家做的。”
“老哥我当然不能不认了,才说了声‘是我做的’,那人便上来抓着我问这风筝上的字是谁写的,我本不欲将小兄弟你说出去,奈何若说是我自己做的,人家要是当场让我写上几个字,这岂不是露了馅儿了么?生意人最讲求诚实有信,小兄弟你是知道的。”
“当然了,老哥我也没有立时回答那人,只找了个借口暂时脱身回来找你——我看你还是亲自去一趟,总归也不会有什么事儿的——老哥我这是小本儿生意,小兄弟你需体谅体谅老哥,老哥可惹不起那些大门大户的人哪!”
说来说去,这老板不过是因为怕事还是要把我推出去自保。这不能怪他,人之常情。
仔细想了想,我在那蜈蚣风筝上写的不过是一篇长长的消灾解业咒,这经咒一般家里设了佛堂的门户都当有的,按理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来吧?捡了风筝的人找我又是所为何来呢?
很快便来到风筝摊儿前,却见有两个人等在那里,一个是小厮打扮,怀里抱着那蜈蚣风筝,另一个却衣着华丽,四十岁上下的年纪,颇有一股富贵气。
风筝老板暗暗推了我一把,向着那两个人努了努嘴。我走上前去拱手行礼,不卑不亢地道:“听说二位在寻风筝上写字之人,区区在下便是,不知有何指教?”
华服男人上下将我一阵打量,含笑回礼道:“恕鄙人冒昧了!鄙人姓钱,家就住在前面不远的绿杨街杜鹃巷,大家都叫鄙人为钱员外。今日鄙人在自家园中散步,偶然间拾得这只蜈蚣风筝,见这风筝上字迹潇洒飘逸,甚觉喜爱,有心结识这位书法高人——这字既是小哥儿所写,鄙人这厢幸会了!敢问小哥儿这字师从何处啊?”
听他这话中意思就知道这位钱员外不太相信字是我写的,因此淡然有礼地答道:“晚辈不曾拜过师,字是打小儿跟随家祖习之。”
“喔……”钱员外拈着胡须点了点头,想了一阵,笑道:“听小哥儿口音不似本地人,冒昧问上一句:小哥儿是何方人氏?”
何方人氏——这是本年度我最忌讳听到的问题了,那流氓知府的一角眉眼立即浮上眼来。
“不知钱员外有何指教?”我不答反问,反正我的身家统共不过四两银子,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就是那光脚的,压根儿不怕他这穿鞋的,咱又不是没死过,要命一条,怕得谁来?
钱员外顿了顿,笑道:“不瞒小哥儿,鄙人膝下生有一子,今年一十二岁,一直请了西席教他读书识字,希图将来能博个功名报效朝廷,怎奈那西席先生书虽教的好,那一笔字儿嘛……却是不大入眼。鄙人因想着若将来犬子当真有幸得了个一官半职的,这字儿写不好岂不让人笑话?今日偶见小哥儿这笔字俊逸潇洒,颇有风骨,实为欣赏,便有了个不情之请——不知小哥儿可愿做犬子的教字先生呢?”
喔……难怪他问的这么仔细,自是要先把我的来路打听清楚了才能放心请我去教他那儿子习字。
这是送上门儿来的生意,焉有推辞之理?我正想着与风筝老板拆伙之后再去干个什么挣钱的营生,这营生就自动送上门儿来了——同志们,有一技之长是多么重要且有用的事啊!
“原来如此,”我浮上个浅笑,“小生不才,若高员外信得过小生,小生愿为贵公子略尽绵力。”
高员外抚掌而笑:“好!小哥儿快人快语,鄙人也就不多啰嗦了——不知可否请小哥儿先赐字一幅,让鄙人先睹为快呢?”
知道他这是想确认风筝上的字究竟是否是我写的,当下也不推辞,挽袖提笔,在一只半成品的风筝上挥豪写下了一首《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走四方!
显然这诗的调调颇合高员外的胃口,再加上确认了我就是写字之人,高员外愈发高兴,当即便邀我同他一起回去钱府签订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