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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章 北纬

作者:丢失的红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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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二章北纬

    雅库兹克。

    这是维度比华夏所有城市还高的地区。

    即使在炎热的夏季六月,也能看见远处山丘白雪,不过更多的是泥泞的沼泽。

    这里别是说公路了,土路都没有一条。

    一望无际的寒带针叶林,湿漉漉的厚重黑泽土,鹿和熊穿梭其间……

    嘭!

    一声枪响惊起无数飞鸟。

    林间突突的一阵响动,一辆四轮摩托靠了过去。

    高扬摘下了风镜,看着倒地的公鹿,正躺在血泊里面,一枪打中脊椎,让它瘫倒在地……

    不过看它喘气的模样,应该还有一阵好活。

    林间打猎不像是城市狙击,暂且不说林间的风向不定,就说遮挡的树叶枝杈,就让一个好狙击手,进入树林后痛苦不堪,这样一枪从三百米外,打断了猎物的脊椎,已经是难得的好枪法了……

    摩托车后面还跟着一辆越野车,车上的俄罗斯人比划着大拇指……

    掏出随身的一把‘捕鲸叉’,丢给身后面嫩的年轻人说:“结束它的痛苦。”

    年轻人握住这把夸张的凶器,看着倒地的这头棕色公鹿,它的鹿角好似林间的古树,身材足有两百公斤,皮毛被污水弄脏了,却仍旧不掩华贵。

    蹲下来,雄鹿挣扎了一下,却连腿都抬不动,反而让伤口失血更快……

    “真是漂亮啊!”

    年轻人蹲下举起捕鲸叉。

    “你们家小崽子不错。”

    高扬端起银酒壶喝了一口。

    “哈哈,那是自然。”

    壮汉看着他的酒壶舔了舔嘴,有些期盼地说:“他可是从小和熊一起长大……”

    说起这个,高扬脸色一垮。

    这家伙家里确实养了一只熊,那只熊比高扬还要重了三倍!

    尖锐的爪子比匕首还长,轻松就能撕开薄铁皮,一掌就能打断他的骨头……

    平时,就连高扬也不敢靠近,只有壮汉一家人能接近这头‘猛兽’。

    “你把你的酒给我尝尝,我带你去摸一下维尼。”

    壮汉舔了舔嘴唇说出了自己的条件。

    高扬看了一眼酒壶,还是摇了摇头说道:“算了,我无福消受了……”

    “哦,天啊,你居然会怕熊?”

    大汉呲着白牙乐呵呵的嘲笑道。

    “不怕熊才奇怪吧?”

    高扬看了一眼军用手表说。

    “我们快回去吧,说不定人到了……”

    “好。”

    男孩已经隔断了鹿的颈动脉。

    在华夏,鹿血是一种商品,可是在这里却用不上,因为很难运输出去……

    咕噜咕噜。

    看着鹿脖子里已经不再流淌殷红的鲜血后,流淌出来的是一种暗红色的鲜血后。

    高扬就知道差不多了。

    上前与俄罗斯大汉两个人,抬起这头鹿丢进车后面。

    然后高扬在面前开着四轮摩托,灵活地穿梭在林间的空隙中,大汉的越野车则跟在后面。

    不一会儿。

    山林消失不见,身后一片山峦。

    两人找到了一条土路,顺着土路开了一段后,上了一条简陋石子路……

    又开了一段距离,也到了目的地了。

    这是一处坐落在林间的伐木场,这片山谷的位置比较开阔,两片山坡地角度并不陡,只留下了一根根被砍掉的树桩,还有一行行补种好的林木……

    山谷中有一处溪流,这片溪流不算宽阔,却足够木料漂浮,进入下游的河道里,然后公司的人在下游中枢打包,把这些木头扎成大大的木牌,由轮渡托着前往附近城市,然后粗加工后进入火车。

    之后,这些木材会通过关口,进入南方的某座城市,继而变成家具或者地板什么的……

    山谷里都是木屋和帐篷。

    嗯,并不是为了原始粗犷,只要是木屋比较便宜,这里到处最不缺的就是木头,随便加工一下,再敲几根钉子,就是一个小屋了。

    “头!”

    看见四轮摩托后。

    一个黄种人面孔的年轻人靠了上来。

    “哟,野鹿?还没吃够!”

    “招待新来的客人!”

    “也是,外来的都当宝,咱们都要吃吐了。”年轻人做了一个卡脖子的姿势说:“我准备过上半年时间,申请调到非洲看油井……”

    “好日子不想过了?”

    高扬伸出车窗外说道。

    “这里太无聊了,偷猎和盗伐的,一冲就散了……”

    “那你想挨炸弹?”

    高扬瞪了他一眼说。

    “去苏丹看牧场。”

    “头……”

    年轻人还要再说。

    就被高扬一巴掌糊在头上,骂道:“听我的!”

    两人说话间。

    突突突!

    一阵发动机的响声,自溪水下游传过来。

    宽阔的水面不仅声音传得很远,溪水上游的视野也能看得很远……

    一辆白色的小艇,正在河面上前行。

    高扬远远地望去,呢喃道:“来了吧?”

    ……

    “这大概是集团维度最高的一处业务了。”

    伊娃裹着风衣站在船头看着两岸的树林说。

    “以前没注意,顺手买下的。”

    陆恒对除了物流之外的业务并不感兴趣,也不知道这处林场挂在了哪家公司名下?

    “不知道吗?”

    伊娃有些惊讶道。

    “这可是方圆几百公里的林场啊?”

    “嗯,放在西伯利亚地图上,就是戳了一个点……”陆恒摆了摆手嫌弃地说:“还没我公司的五大物流枢纽建设的一块厂房值钱呢?”

    “那你们公司为了买下这处林场?”

    “我都说了,并不买的。”陆恒无奈摊手说:“为了给物流公司做配套,就收购了一家纸厂……”

    “等等,你们收购纸厂做什么?”伊娃不解地问。

    “制作快递外面的纸箱啊!”陆恒掰扯道:“华夏去年光是快递行业,就要消耗百亿件纸箱,除了客户外包装的箱子,我们也提供快达纸箱的……”

    “然后?”

    “然后公司收购了一家纸厂,这家纸厂在当地还挺有名,看我们集团出的收购价高,于是就果断把纸厂卖给我们了,不过这家纸厂以前投资了这处林场,在收购过程中,会计判断这是优质资产,再加上原主人规划的林木资源和纸厂配套,对方卖掉了纸厂后留着林场也没用了,于是这些资产打包卖给了我们公司,成了天机集团在北纬最高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