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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村屋的条件很简陋,一共三间屋子。
一间是灶房,因为长久无人居住,遍布蛛网。一间是正厅,就是他们进门时所在的简陋客厅。还有一间是当年步归所居住的卧室。
卧室的灯也不亮了,又不好从客厅把刚换的新灯泡重新摘下来安上,那样太麻烦。
林长野从厨房的柜子里找了根蜡烛来,拿出打火机点燃,递给宣月。
她对那段往事感到好奇,想要将她没来得及参与过的故事一览究竟。
没想到此刻的林长野一改往日作风,由着她去了。
宣月举着蜡烛笑道:“早知道你这么好说话,我就提个更过分的要求了。”
林长野走在她前面半步,侧头看她,“比如说?”
“比如说,既然抱都抱过了,干脆再进一步,亲一下?”
宣月是有意调节气氛,刚才的故事带来的冲击力太大了,她几乎觉得那段往事带给林长野的是永久无法愈合的伤口,提一次灵魂都要割裂一次。
所以即便此刻不适合说这样的笑话,她还是说出了口。
没想到晃动的烛光里,林长野凝视她片刻,低声笑笑:“这个要求,好像也不算过分。”
“……”
宣月张了张嘴,脸腾地一下红了,想问不是吧,你的状态是不是转换得略有些快了。
好在林长野说完这句,也没有具体行动,只是转身推开了卧室的木门。
吱呀一声,灰尘簌簌落下,尘封已久的房间出现在眼前。
烛光照亮一室,宣月走进去,看见墙壁上贴有很多奖状,有些已经卷边了,有些只剩下一半还贴在墙上,剩下一半垂落在空气里。
她举着蜡烛照过去,逐字逐句地念。
“2008年秋季运动会百米赛跑第一名:步归。”
“立定跳远第一名。”
“跳沙坑比赛第一名。”
“八百米赛跑第一名。”
宣月哇了一声,啼笑皆非:“说吧,你给了做资料的同事多少红包?这资料做的是不是有点太膨胀了!”
林长野抚平其中一张奖状,嘴角一弯,“都是真的。”
“什么?”
“步归是假的,但奖状都是真的,全都是特情那边参考我的过往经历,复制粘贴出来的。”
宣月微微发愣:“所以其实原本的奖状上写的都是你的名字?”
“嗯。”
“那你的体能有点好啊。”宣月感慨,顺手摸了摸队长的手臂。
林长野侧目:“?”
她眯眼贼兮兮地笑起来,“感受一下。”
不知为何,林长野的脑子里浮现出的第一句话是,“去年夏天你不是感受过了吗?”
但他不是说这种话的人,这样的念头叫他倏地别过脸去,狠狠压下了杂念。
宣月问:“怎么,还不好意思了?”
“……还看吗?不看走了,赶时间。”
“看看看。”
宣月是文科生,学语言的人有丰富的想象力。她一边游走,一边情不自禁幻想着在这样一间小小的屋子里,林长野是如何以步归的身份度过了那几个月的时光。
“床单可真够喜庆的,还有牡丹,我小时候看见外婆家也有一床一模一样的。”
“……张局送的,说是床单喜庆点,睡觉的时候安心。”
“他也这么迷信?!”
“这一行干久了,或多或少求点心里安慰吧。”
宣月又摸到写字台边,抹开一块灰尘,看见玻璃板下压着照片,看上去是一群小孩的合照。
“这是?”她仔仔细细俯身观察,把蜡烛凑近了些。
“我小时候的照片。”林长野笑笑,“为了让步归这个人尽可能真实,他的一切都仿照我的经历来,所以照片也是我的。”
“这是你读幼儿园的时候照的?”
“对。”
照片上是一群小孩,个个穿着大红色的紧身舞蹈服,下身是白色长筒袜,脸蛋涂得像猴子屁股,不分男女都擦着大红色的口红,眉心还贴了红点。
宣月忍不住哈哈大笑,说:“那个年代是每家幼儿园都喜欢这么打扮孩子吗?我们六一儿童节的时候也是这种造型。”
“认得出哪个是我吗?”
“我看看……”
宣月从左到右仔细瞧,一行一行地辨认,毫不费力找到了最后一排个子一枝独秀的家伙。
这么多年过去,林长野似乎没有长变,一直保有最初的模样。
他是双眼皮,微微内双,平时因为不苟言笑,看不太出来。但笑起来时会格外明显,眼尾像是雨燕的翅膀,分出小小的岔来。
眼睛很明亮,像是承载着整个星空。
他的左侧脸颊上有一颗很浅很小的痣,就在眼睑下方,仔细看就能看出。
那时候的他还没经历父亲的牺牲、母亲的心理疾病,在属于孩童的节日里,笑得和身边所有人一样开怀。
宣月莞尔,指着那个小人道:“找到了。”
林长野低低地笑出声来:“很好认,是不是?”
“主要是我眼神好。”
“难道不是我长得好,鹤立鸡群?”
“啧,看不出来啊队长,你也有这么自恋的时候。”
“我以为这不叫自恋。”
“那叫什么?”
“叫明察秋毫,对自己有清楚的认知。”
……
这里的一切都属于步归,也属于林长野。
看完种种,宣月最终还是敛了笑意,无声地叹了口气。
为求真实,他们把步归做得太逼真了,几乎那林长野的前半生来做模板,硬生生把步归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当步归真实到一定地步,可以以假乱真时,屠辛相信了他的存在,林长野也习惯了他的存在。
卧底行动结束后,他要用漫长的一生来割裂自己与步归的联系,何其艰难。
像是看出她的情绪低落,林长野吹灭她手中的蜡烛,“走吧,故事都讲完了,该回去了。”
他拉着她的手往外走,走到一半,忽然被人反手扯住,脚下一停。
下一秒,身后的姑娘一把抱住他,低声说:“林长野,你闭上眼睛。”
她的胳膊牢牢地环住他,锁在他的胸口。
“闭上眼睛干什么?”
“看你太辛苦了,决定在回去之前给你一个小小的安慰。”
林长野轻轻拉开她的手,转过身去低头看她,黑暗里看不清她的表情,但他知道此刻的她必定满面绯红。
“什么安慰?”
他抬手捏住她的下巴,动作很轻很轻,在她行动之前,在她开口之前,先一步凑近,蜻蜓点水似的碰了碰她的嘴唇。
明明只是温热的唇,不知为何靠拢时就像带着火星,滚烫灼人,足以震慑灵魂。
一下。
又一下。
他微微离开,用低哑的声音问:“这样安慰吗?”
宣月闭上眼睛,下一秒,揽住他的脖子,毫不温柔地重新吻上去。
唇瓣厮磨。
气息交融。
分不清是他的牙齿还是她的牙齿,激烈地碰撞在一起。
宣月的手臂逐渐收拢,起初是她垫着脚,后来是林长野俯下身,好让她有些发软的腿不至于软绵绵地往下坠。
她从未有过这样激烈的亲吻。
前一段恋爱似乎已经很久远了,久远到模糊不清。又或许是眼前的人太强势,从去年夏日踏进她的人生起,就覆盖了她所有关于情和欲的定义。
脑中一片昏沉,只有心跳如此清晰。
假如今夜终将落幕,最后的一刻就以肆意的亲吻结束吧。
他们的开始是荷尔蒙作祟,后来蠢蠢欲动的多巴胺讲给她听,她也同时爱慕着这个人的灵魂。
一切似乎自有天意,就好像在这样激烈的亲吻里,宣月还依稀记得去年夏天在酒吧里与林长野重逢时,音响里放着一首很老很老的粤语歌。
不知为何,在这样寂静的乡野之中,耳畔似乎又清晰回响起那几句歌词。
歌的开头,那个彼时还年轻的女歌手染着一头紫发,唱着“越过生死一刻,跟你电单车之中狭路再相逢,大概你嘴边伤口与我发端都一般大紫大红”。
再后来,她唱“只愿我能够与你过得今晚,世界将我包围,誓死都一齐”。
世界将我包围,誓死都一齐。
——
天未亮时,宣月回到了ICU门口。
门边的少年横躺在长椅上,已经因为疲倦入睡了。
宣月脱下羽绒服,轻轻地搭在他身上,宣阳不安地动了动,但终归没醒来,又沉沉地睡了过去。
宣月把刚才林长野载她回来时,在医院附近的早餐铺子里打包来的食物放在一旁的椅子上,自己坐下来,静静地望着玻璃窗里的人。
她一点也不困,虽然身体疲倦,但大脑无限清明。
她甚至觉得这夹杂着消毒水气味的暖气也不那么闷人了,因为十分钟前,她还和林长野一起坐在那家早餐铺子里一同吃饭。
老板娘操着方言问他们:“怎么这么早就来吃饭啦?我们才刚刚开门,好多东西都还供应不了咧。”
林长野笑笑,说:“煮两碗面行吗?”
“面条没问题。”
他们坐在黎明前夕,哈着白气,吃着热气腾腾的面条,偶尔对望时会笑笑。他的眼神里有闪烁的星芒,她则面上发烫,不自在地移开眼。
可是下一秒,又都会忍不住再看对方一眼。
林长野把她送到医院门口,“我去沧县刑警大队了。”
“审讯阿皓?”
“是崔明皓。”
林长野的不悦眼神很明显表达着一个意思:还没开始卧底行动,暂且不必叫那么亲热。
宣月没忍住笑起来,“好好好,是崔明皓。”
他们一个挥手说着“那我上楼了,你路上骑慢点”,一个说着“我走了,你自己小心”,结果又在原地静止了足足一分钟。
“你先上楼。”
“你先走。”
“你先。”
“你先。”
最后大概是林长野受不了自己竟然变成这样磨磨唧唧的样子,无声叹口气,对她说:“真走了。”
他满脸都写着对自己的厌弃,将头盔前面的挡风玻璃往下一罩,啪的一声,遮住了一脸无奈,在引擎的轰鸣声里转身离去。
宣月一直看着他消失在街角,才拎着早餐转身走进住院大楼。
——
沧县刑警大队就在老城区,低矮的楼房被电线划分成四四方方的格子,四处可见城市牛皮癣的痕迹。
电线杆上歪歪斜斜贴了一层又一层广告,撕了又贴,撕了又贴。
“下水道堵塞,请拨电话XXXXXXXX。”
“专业开锁,电话XXXXXXXXX。”
“还在担心男人的雄风不振吗?祖传医术,专治不育,地址……”
在路灯还亮着昏黄的光线,天边翻起鱼肚白时,林长野踏入警局。
大队长钟宇从审讯室里出来,一脸失望地摇摇头,说:“什么都没问出来。”
林长野点头:“辛苦了,你先歇一下,我亲自来。”
审讯室的铁门吱呀一声被人打开,他身姿笔直踏入室内,与坐在椅子上好整以暇侧过脸来的阿皓看了个对眼。
空气似乎短暂地凝滞了下。
阿皓笑笑,说:“林Sir,别来无恙啊。”
铁门在身后合拢,林长野走到桌子的另一侧,居高临下盯着阿皓。
“你认识我?”
阿皓扯扯嘴角,“去年你不是带队来我们酒吧蹲点了一个多月?哪有不认识的。”
果然,他一早就知道警察在蹲点。
林长野并不意外,开酒吧的多多少少有点外快,不义之财是他们的生财之道,可那蹲点的一个多月里,崔明皓的酒吧干干净净,连个小姐都不曾出没。
他只是在想,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到底是谁在警局里当这群人的内应。
林长野淡淡地盯着阿皓,说:“既然早知道我们在蹲点,怎么不直截了当告诉我们?知道你有警惕心,我们就撤了,不浪费这个时间,你也好早点开门做你的大生意。”
阿皓耸耸肩,“林警官说的是什么大生意,这我就听不懂了。我一向遵纪守法,做的是正经生意。你们警察要蹲,我就配合你们蹲,好让你们看看我这间酒吧没有问题,以后别浪费时间在我身上了,这也有错咯?”
“冯希丙你认识吧?”
“谁啊,名字挺熟,具体对不上号了。”
“你的打手,几年前你亲自把他从混混手里拉过来,去你的酒吧卖命。他弟弟有先天性心脏病,家住平城丰县勾家村……”
林长野重述一遍,即便手里没拿一点资料,也把冯希丙的过往说得一清二楚。
阿皓的眼里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暗色,他早知道这个条子不好对付,只是面对面时才发现,何止是不好对付。
阿皓忽而扯扯嘴角,鼓起掌来,“不愧是平城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支队长,林警官好记性啊。你这么厉害,当警察可惜了,早点去参加《最强大脑》,凭你的相貌,这会儿说不定在娱乐行业都能混得风生水起,有大把钱赚,何必拿这点微薄的薪水,吃这碗难吃的饭呢?”
林长野一脚踹向他身下的椅子。
咚的一声,阿皓连人带椅仰翻了一瞬,好在他背后的墙壁距离椅背只有一小截距离,椅子撞在墙上,没能翻倒在地。
饶是如此,那猛烈的一撞也足以撞得阿皓背脊一麻,眉头倏地拧起。
他抬起头来看林长野的一瞬间,面上有一抹戾气,但很快又消弭于无形。
“对不住,脚麻了,想活动一下,没成想踢到了你。”林长野淡淡地走到他身边,将他的椅子扶正了,“我这个人不喜欢废话,我吃哪碗饭,做什么事,不管你的事。进了审讯室,就是犯罪嫌疑人,只管回答我的问题,没有资格问我问题。”
阿皓又笑了,这一次笑得更温柔,更可亲,唇边的梨涡若隐若现,让他看上去像个无害的大男孩。
可那双眼睛,像夜色一样深沉,薄雾弥漫,看不清底细的眼睛,却令人心惊。
他坐直了身子,慢条斯理地说:“林队长说的是,我记住了。”
“我记住了”四个字,不知是在说记住他的话了,还是记住他刚才那一脚了。
但林长野不在乎,他冷冷地盯着阿皓,问:“你和冯希丙是什么关系?”
“同事关系。”
“同事关系?据冯希丙说,你是‘药’的主事人,招人能做主,开人能做主,就连黄经理都要叫你一声皓哥,难道不该是主顾关系?”
“人在江湖,叫一声皓哥怎么了?我这人脾气好,讲义气,大家给面子叫一声哥,这也不行?林警官,你们警察不是很能查吗?去查啊,这酒吧经营许可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法人不是我,股东也不是我,我就一打工仔,仗着自己是老板亲戚,在那儿看场子,你可别乱认老板。”
“冯希丙从酒吧里接了任务,上广州袭警,你敢说不是你主使的?”
“喂喂,我说阿Sir,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是主使者?”
“别装蒜了,崔明皓,冯希丙已经据实交代,就是你下达的悬赏杀人任务,枪|支也是酒吧前台提供。人证物证都在,你要是一五一十把背后的人供出来,还有争取减刑的机会。”
“糊弄人是吧,林Sir?冯希丙不知道是哪儿来的人,这么多年在我场子里也就端端盘子,连VIP包房都进不去,我就是要干大事,也不可能把这种任务交给他啊。他袭警是他的事,管我什么事?再说了,他说枪是酒吧前台给的,我还说是他自己在外头接私活儿想陷害我呢。”
……
审讯室里,阿皓油盐不进,不论是林长野冷言冷语,还是越来越快的语言攻势,他都丝毫不露怯。
甚至他一直保持着嬉皮笑脸的姿态,哪怕一夜未睡,第二日天大亮,又换人进来继续审,他还是端端正正坐在那里,一口一个“我是守法公民”。
一切都在林长野的预期之中,但他依然忍不住一拳砸在审讯室隔壁的单面墙上。
如果问出来了,就不用宣月亲自上了。
天刚亮时,老张和宏立城也到了,他们只有24小时的审讯时间,时间一到就要放人,所以来不及把阿皓带回平城,路上耽误的时间越久对他们越不利。
老张和宏立城亲自赶来,轮番审问,还带了物证过来。
奈何阿皓一口咬定他和冯希丙没有半点关系,谁上都是一样的结果。
阿皓的目光轻飘飘落在墙壁上一格一格走动的挂钟上,唇边扬起一抹好看的笑意,他知道,条子的时间不多了。
数一数,他已经一连三天没睡过觉了。
真困,等他回到家里,一定要好好睡他妈一觉,睡到第二天太阳晒屁股。
等他有精神了,手机的电充满了,他要第一时间给那个小月亮发消息。
发点什么好呢?
有了。
就发【黑桃A已备好,准备什么时候上门讨债,梁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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