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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医术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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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满眼都是猩红的鲜血!

    一颗头颅咕噜地滚到了她的脚边,鲜血不断地从断口处流出来。

    头颅突然开口说话了,“女儿,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要相信为父是清白的!”

    ……

    “爹!”

    一处房间内,躺在床上的人突然悲痛地喊了一声后,便不再出声,恢复安静。

    泪水不断地从床上人的眼角流出来,打湿了身下的枕头。

    刘娇娇刚重生过来的几天,每晚都会梦到父亲被砍头的场面。

    她从床上坐起来,抬头看着窗外的夜空,皎洁的月亮挂在天空,与她重生前的月亮没有不同。

    不同的是现在她生活的整个环境,和上一世相比,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上一世,她是神医之后,家境优渥,父亲医术了得,受人尊敬,家中只有她一个女儿,可以说是家中的宝贝疙瘩。

    唯一的缺憾就是她从小就患了一种罕见的病,手脚无力,身体孱弱,连她的神医父亲都无能为力。

    而神医父亲为了不让她耗费心里,禁止她碰医术,因此神医父亲一身的医术,她没有学到,只是偷偷学了个皮毛。

    而这一世,她重生到了一个贫家女身上,只不过这个时代和她之前的时代完全不同,这里的人们爱穿那种把胳膊还有腿都露出来的衣服。

    男人把头发剪的很短,就连有些女人也剪了很短的头发……

    总之,是个她从来没见过的时代,她花了好几天才慢慢适应过来。

    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她好恨,恨为什么死的不是自己,而是父亲,但是一想到父亲死前的话,她便慢慢安静了下来。

    也许,她能重活一世,就是她父亲的愿望!

    想通了这点后,她才慢慢开始接受这个崭新的世界。

    她翻身下床,到了该给猪添加猪食的时候了。

    她现在住的房子是由青砖盖的房子,从原主的记忆中了解到,盖这房子的时候,原主的父亲花了不少钱,因此这房子是整个村里最好的房子了。

    整个房子总共有四间房,并排而列。

    在房屋的后面,竖列着三处猪圈。

    原主父亲早年是通过养猪发家的,结果日子才刚刚好过,便患上了一种不治之症,花光了家中的所有积蓄,猪也没办法养了,家中的日子一落千丈,成了全村最穷的人家。

    在月光的照映下,猪圈已经破旧不堪,一看就是很少打理。

    而在靠近青砖房的第一列,猪圈中正有一头小猪,饿的直嗷嗷叫。

    这头猪是原主自己一手养大的,算是家中惟一值钱的了。

    上一世的时候,刘娇娇是中医世家的娇娇大小姐,身娇体贵,十指不沾洋葱水,再加上从小就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手脚无力,身体虚弱,大部分时间都只能躺在床上,她的神医父亲也无能为力。

    不过,来到这个世界后,虽然原主的家境贫苦,生活窘迫,但好歹原主的身子非常健康。

    这是她前世非常羡慕的,因此,对于来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倒也不排斥,安心地住了下来。

    因为身上还有原主的记忆,刘娇娇手脚麻利地赶紧舀了几大勺猪食,倒进食槽中,猪直接一头扎了进去哼哧哼哧地吃起来。

    喂完猪,刘娇娇洗干净手要返回自己的房间,在路过父亲的房间时,里面传来一阵阵沉闷的咳嗽声。

    紧跟着的是继母王桂花骂骂咧咧的声音。

    “吵死了,一天到晚咳咳咳,还让不让人睡觉,你咋还不去死!”

    “咳……咳……咳……”

    又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刘娇娇的心也跟着一阵一阵抽着,听这咳嗽声,只怕父亲病的不轻,改天找机会给他看下。

    她穿越过来几天,一直在适应这个陌生的世界,因此还未与这具身体的父亲见上一面。

    刘娇娇回去睡了一个回笼觉,天不亮就爬起来给家里人做早饭。

    王桂花好吃懒做,在原主十岁不到的时候,就把家里所有的活都丢给了原主,包括做饭。

    她掀开米缸看过去,只见缸底上散落着十几颗米粒。

    她不由地叹了口气,然后转身背上了竹篓出门。

    现在的季节是春季,万物生长,正是挖野菜的好时候,有的时候去晚了,一些离村子近的野菜会早早被人挖走,到时只能去远一点的山脚下挖了。

    今天刘娇娇来的早,挖来很多还挂着露水的新鲜野菜。

    正当她收起铲子要返回的时候,看到了被几丛高大的叶子掩盖下的几抹绿色。

    这种植物她很熟悉。

    上一世的时候,她在她父亲的医书上,有见到过这种植物。

    是一味止血疗伤的中药,田七!

    突然在这个世界中,看到自己熟悉的东西,刘娇娇莫名地觉得很高兴,她小心翼翼地拨开高大的叶子,便发现了后面的空地上,长着更多的田七。

    数下来,差不多有几十株,而且还是野生的。

    刘娇娇细细的观察了下后,便又重新将高大的叶子拢了回去,挡住这一小片的田七地。

    等到成熟后,按照长势能收获不少田七。

    到时不管是拿去卖还是留着自家用,都很不错。

    至于为什么没有被村民发现,估计是村民都不认识,只是把它当成了普通的野草。

    这时,天已经亮了,因为田七耽误了下时间,刘娇娇背起竹篓跑回来了家中。

    才刚走到家门口,从堂屋传来王桂花骂骂咧咧的声音,“死丫头,磨蹭什么,还不赶紧给我把饭做好,要不然,我让整个村的人都知道你手脚不干净。”

    听到这个声音,刘娇娇眉头皱起,眼底流露出浓浓的厌恶。

    王桂花,这具身体的继母,好吃懒做,为人泼辣,势利眼,心肠狠毒,原主就是被她给打死了,这才让刘娇娇捡了便宜。

    起因是原主想偷王桂花的金项链,拿去卖钱了,给病入膏肓的父亲看病,结果被王桂花发现了,便下狠手将这个她不待见的继女打死了。

    虽然她不喜王桂花,但是她毕竟是有小辫子被王桂花揪住了,因此,她不得不听从王桂花的指挥。

    从原主的记忆中了解到,这个时代中的人民,民风很淳朴,要是有人手脚不干净,骂名会跟随一辈子,怎么都洗脱不了。

    刘娇娇垂下眼,掩下眼底的厌恶,进了厨房,然后开始张罗一家人的早饭。

    从十岁开始做饭到现在,已经过去四个年头了,现在已经十四岁的刘娇娇个子在同龄中算是中等偏下,身子瘦弱,没有几两肉,她站在灶台前,一边添加柴火,一边吃力地拿着一把大勺,搅动着锅里的野菜汤。

    画面看上去有点滑稽。

    好不容易,等到满头大汗的刘娇娇将做好的野菜汤端到饭桌上的时候,王桂花看到碗里的野菜汤,一挥手直接将野菜汤全部倒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