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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尔与荀公孰美

作者:寂寞的清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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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间,不仅丁珍和夏三芬来了,夏荷也厚着脸皮来了。

    丁香几人都不搭理她,她装作没看出来他们的冷淡,自顾自说着话。

    孙与慕玩到晚饭前才走,走前还邀请丁香明天去陶家玩。

    所有人都知道他想邀请的是飞飞。

    他在丁家呆了半天,一口茶没喝,倒是吃了半盘椰蓉凉糕。

    丁香等人刚在正房吃过晚饭,丁有财和王氏拉着丁三富突然来了。

    丁有财一脸愤怒,王氏满脸是泪。丁三富更吓人,眼睛青了,一个鼻孔塞着布条,头上还包了布带,走路一瘸一拐,一看就被人打得不轻。

    丁壮问道,“三富这是怎么了?”

    王氏哭道,“二叔,我家三富被洪大个打成这样,你要给我们做主啊。”

    洪大个力气大个子高,丁力、丁有财、丁大富加起来也不是他对手,只得来求更厉害的丁壮。

    丁壮知道,洪家父子不敢引人注意,揍丁三富肯定有不得已的原因。

    他问道,“洪大个为什么打你?”

    丁三富抹着眼泪哭道,“你们别问了,我说了他会打死我。”

    丁有财气得拍了丁三富一巴掌,“没出息的东西,被人打成这样连话都不敢说。二爷爷比洪大个厉害,有他给你作主。快说!”

    丁三富只是哭着摇头。

    丁壮可没耐心跟这家人磨叽,冷脸说道,“说,到底为了什么事。不说就滚。”

    丁三富哭道,“那话也不是我说的,是三叔说的。”

    “什么话?”

    丁三富摇头不敢说,“我说了,洪大个会打死我。”

    他被打怕了。

    丁壮了解洪大个,也了解丁有寿和丁三富,知道不会是好话。说道,“既然这样就不要说了,嘴欠招祸。”

    王财哭道,“二叔,三富是你嫡嫡亲的侄孙子,你要他给作主啊,不能由着外乡人欺负……”

    丁壮皱眉道,“洪大个是妄命徒,三富不知轻重惹上他,没被打死就不错了。你们先回去,我找洪大个问问怎么回事。”

    那一家三口只得走了。

    丁壮走后门去了丁有寿家。

    杨虎家的进来收碗,悄声跟张氏说,“听我当家的说,他从地里回来时,看到丁有财鼻青脸肿,不知被谁揍了。”

    丁香了然,肯定是丁有寿跟丁三富说了什么对洪家父子不好的话,丁三富拿出去说被他们听到,收拾了那两个人。

    洪家父子是干什么的?专门搞情报的,有点风吹草动就会知道。

    真是踢到铁板上了。

    丁壮不多时回来。

    丁立仁问道,“爷,丁有寿说什么了?”

    丁壮沉脸道,“那个牲畜还能有什么好话,别问了,脏耳朵。以后离他远着些,更不许跟他多说话。哼,我刚才也扇了他两耳光。”

    他牵着丁香去了东厢,小声说道,“你和珍丫头是姑娘家,以后少跟洪小哥说话。特别是珍丫头,翻年就十岁了,不好的名声传出去不好说婆家。你劝着她些。”

    丁香搞懂了,应该是传洪小哥和丁珍如何如何。

    那丁有寿也太缺德了,丁珍是他的侄女,才九岁的小姑娘,他也能编那样的瞎话。

    她说道,“我和珍姐姐也没跟洪大哥说什么话,就是去买个灯笼,偶尔请他们去家里吃个饭。”见丁壮瞪着眼睛看她,赶紧道,“好,我知道了,以后少跟他说话。”

    丁壮又去了丁山家。

    次日,丁珍去了县城。

    之后这几家请客,都只洪大个一个人去。

    一晃到了腊月,天寒地冻。

    丁香与孙与慕已经比较熟悉了,飞飞与孙与慕更熟。有时丁香有事去不了陶家,飞飞就自己飞去玩。

    它主要是去吃牛肉。什么鸡肉、羊肉、兔肉、蛇肉……统统没有牛肉香。

    丁香想让飞飞勾住孙与慕的魂,结果孙与慕的牛肉勾走了它的魂。

    相处将近一个月,丁香对孙与慕有了进一步了解。

    小少年有不少臭毛病,傲慢,清高,脾气不太好,除了陶翁夫妇,只愿意跟丁香和丁壮说话,对别人都不爱搭理,丁立仁稍微好一点。

    对丁香态度好是因为陶家夫妇和飞飞。对丁壮态度好,是因为他听说丁壮为了保护孙女自断三根手指,觉得他做为祖父有担当,是真正的汉子。

    或许因为家庭的变故,除了对老夫妇和飞飞有个笑脸,对别人几乎没笑过。

    还有就是爱干净得人神共愤,身上一尘不染,喝水吃饭只用自己的杯子和碗。看到比较脏的孩子或是路段,眉毛皱得能夹死蚊子,恨不得赶紧消失……

    知道他的这个臭毛病,丁香从来不请他在自家吃饭,偶尔他来家里找飞飞,也不用自家茶盅招待他。

    其他方面还不错。没看到他欺压乡民,或惹事生非。

    想让他跟大哥成为好朋友几乎不可能。

    这让丁香很挫败。

    从小形成的阶级等级观念,她也改变不了。

    这孩子进军营肯定不习惯,不知能不能坚持下来。这个都坚持不了,只有回家继续受他二叔的气,或是躲在孙参将府蹉跎岁月。

    他要成为有担当的男子汉,成为真正的军人,就必须经得起社会毒打,能跟士卒同甘共苦。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话太对了。

    腊月初七下晌,天空阴沉,飘着小雪。山上、房顶、大地铺着白雪,一片银妆素裹。

    孙与慕在院子里逗着飞飞和黑娃,一人一鹰一狗玩得开心。

    书房厅屋里,陶翁坐在书案前写字。丁香盘腿坐在一把大官椅上,腿上放着一个小炭炉,双手抱着一本荀千岱写的《农书草稿》看。

    屋里烧了两盆炭,还是觉得有些冷。

    不多时,孙与慕进来喝水。

    丁香举了举书问道,“孙大哥,这个字念什么?”

    孙与慕说了,又道,“没看出来,荀二叔的这种书小姑娘也爱看。”

    丁香似是无意地说道,“听陶翁说,荀驸马不仅学问极好,长得也极好。”

    孙与慕点头,“嗯,荀二叔哪怕人到中年,依然被奉为大黎第一美男。”

    丁香托口而出,“尔与荀公孰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