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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八章 意想不到的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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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肯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在这个时候见到斯克斯特.恩菲尔德!

    对这个斯克斯特.恩菲尔德,林肯也算是十分熟悉了,他老爸是匹兹堡的大煤矿主,还是当地的黑帮老大,而他的几个叔叔要么是当地的市议员,要么是律师、警察,反正恩菲尔德家族在匹兹堡是个很有势力的家族,说一手遮天有些过了,但举足轻重绝对没错。》,

    而斯克斯特自己也很优秀,他是西点军校的高材生,跟已故的格兰特是同学,参加过美墨战争,与此同时,他还是共和党的早期成员,过去跟林肯的私交也算不错。

    由于斯克斯特.恩菲尔德的家族在匹兹堡有几个大煤矿,是当地很多工厂的主要供煤商之一,地位举足轻重,斯克斯特自己在军队中也表现不俗,再加上他还在林肯最困难的时候赞助过一大笔军费,帮忙在匹兹堡拉起了一支五万人的部队,所以当初林肯就顺势任命了恩菲尔德为俄亥俄军团的军团长。

    因为俄亥俄军团的始建营地是在匹兹堡,而匹兹堡是美利坚合众国最大的武器生产地,所以在当时来说,俄亥俄军团拥有很多优势,早在成立之初,武器装备就是所有军队中最齐备的一支,除了没多少实际战场经验外,其他都还不错。

    一开始的时候,俄亥俄军团只是一支预备役军团,成立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防护匹兹堡以及保护俄亥俄河的航道,所以五万人是绰绰有余。

    但是,随着局势的发展,尤其是当格兰特将军孤军深入,在西部战线越走越远之后,为了填补格兰特军团留下的真空,才迅速扩充了俄亥俄军团,把这支军团从五万人扩充到十五万人。

    按照本来的计划。这十五万人的俄亥俄军团要在匹兹堡集中训练三个月,然后再向西开进,入驻孟菲斯、纳什维尔等城市,缓解当地兵力不足的情况,彻底控制住这些刚从南方打下来的地盘,同时也方便接应前方的格兰特,最终彻底把西部拿到手。

    虽然当时的西部前线的确需要支援部队,但其实说白了,俄亥俄军团的这种做法,属于一种摘桃子行为。

    因为俄亥俄军团过去的目的。只是镇压地方,不需要在前线冒太大的危险,而他们占领了很多南方的土地跟城市,必然能获得不少的功勋跟实利,这摆明了是送好处给俄亥俄军团。

    之所以如此,原因倒也简单,除了俄亥俄军团的地理优势外,最重要的是林肯总统要投桃报李,要对当初支持自己的家伙。尤其是同党中人给点好处。

    毕竟俄亥俄军团是共和党支持者出钱出力拉起来的,而这支军团的军团长斯克斯特呢,又是共和党成员,这个时候不帮一下自家人。以后谁还给林肯卖命?

    但谁知道,计划不如变化快,俄亥俄军团还在匹兹堡进行训练呢,前方的格兰特军团就忽然遭到中国人的迎头痛击。在维克斯堡一战中全军覆没,把之前的优势彻底葬送。

    紧接着,还没等联邦军反应过来呢。中国人又迅速北上,击破孟菲斯,并在郊外击败来袭的威廉.罗斯克兰斯将军的坎伯兰河军团。

    从那之后,联邦军在西部战场算是失败了一个彻底,所有主力全部丧失,由原先的进攻态势,变成了连防守都难做到的尴尬局面。

    换言之,由于格兰特的军团跟坎伯兰河军团被迅速全歼,联邦军当时在西部战场已经没有任何力量了,不但前期积累的优势全部丢失,还反过来遭到对方的入侵,让中国人打进了己方的领土,并被迫接连丢失大量的领土。

    按照当时远征军的进军路线,明显是要沿着俄亥俄河东进,有一直打去匹兹堡的架势,所以面临中华远征军的咄咄逼人,俄亥俄军团这支本来要去西部战场占便宜摘桃子,不对,是做衔接支援之用的军团,就从二线军团,变成了一支前线防御军团,作用大大加强。

    好在斯克斯特没让林肯失望,接到林肯的命令后,二话没说,就带主力西进,并且提前在史密斯兰组织防御。

    之所以在史密斯兰组织防御,是因为那里是河道交叉口,守住这里,就可以从后方通过河运的方式,继续支援前方还没陷落的纳什维尔。

    其实当时林肯一心要保住纳什维尔的计划也没有错,毕竟有个纳什维尔在前方当钉子,至少可以对附近形成威胁,拖住联盟军的脚步,让他们不能毫无顾忌的跟随中国人东征。

    更何况,当时的纳什维尔已经被弄成了一个要塞,防御力强大,如果能保住纳什维尔,至少还可以跟联盟军继续多对峙一会儿,从而给后方的联邦军以充足的反应时间。

    那么,为了这个目的,为了保住航运河道而驻兵史密斯兰,就是一步妙棋,而斯克斯特没主动进攻,有限选择防守,做法也无可争议,毕竟中国人的进攻太吓人了,动不动就是全歼一个大军团,这谁受得了啊。

    其实斯克斯特当时也是没办法,毕竟他代表的是匹兹堡地区的工业资本家的利益,而中华远征军显然有不断进攻的意图,加上对这支部队也不熟悉,为了保卫家乡,只能是奋力一搏。

    而且,相比在家乡附近抵抗,在远离老家的地方防御似乎更好,所以斯克斯特才主动带兵出击,就是为了不让战争破坏匹兹堡的正常秩序。

    既然是财阀代表,又有林肯的支持,所以这支俄亥俄军团最是财大气粗,要什么给什么,什么沙子水泥石头之类的,一船船的往史密斯兰送,希望靠着这些硬实力,在无险可守的史密斯兰打造一个坚固要塞。

    可谁也没想到,中国人的速度居然那么快,占领孟菲斯还没多久呢,就迅速北上东进,而且不但出动陆军。还带着特混舰队!

    就这样,斯克斯特的要塞还没建成呢,就不得不跟迅速来到的中国人硬碰硬,结果就是,中国人凭着火力跟机动优势,绕过了他正面的坚固防线,居然从自己的营地后方突袭。

    中国人的突袭太猛了,根本就是不讲理的打发,他们不但从自己后方的薄弱点突袭,而且还开着刀枪不入的铁甲车。大量使用好像下雨一样的连发枪与速射炮,只一次冲击,就让己方的部队彻底崩溃。

    从那以后,斯克斯特成了中国人的俘虏,而林肯也就再也没见过这个举止优雅,谈吐得体,长相还很帅的家伙。不但没见过,林肯甚至连他的一点消息也没听到过,以至于林肯一度以为这个重视名誉跟脸面的家伙像格兰特一样。已经光荣殉国了。

    可是现在……他居然回来了!

    “哦,我的上帝!”震惊过后,林肯惊喜的走过去,张开怀抱。使劲的跟这个拿着文明杖,穿着一身黑色燕尾服的家伙拥抱了一下,这才高兴的道,“真没想到。你居然还活着!”

    “是啊,我还活着。”斯克斯特眯了眯眼,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活着回来了。”

    “你是怎么回来的?中国人不是拒绝释放俘虏么?”林肯很快皱起了眉头,“难道你是自己逃出来的?不像啊,啊,我知道了,你是交了赎金!你家里人为你交了赎金吧?”

    的确,虽然当初跟中国人谈判的时候,曾经想让中国人释放俘虏,但这一条并没有得到中国人的同意。因为当时是合众国有求于中国人,急切的希望停战,所以就没在俘虏问题多纠缠,而是迅速带过,先把停战协定签了再说。

    然而,虽然无法获得无条件释放俘虏这一条,但林肯也听说了,中国人并没有堵死释放俘虏这条通道,而是开出了一份赎回俘虏的价格表,表示任何人,只要肯给出足够的赎金,就可以放回俘虏。

    那份价格表中列明的赎金都是不一样的,士兵有士兵的价,军官有军官的价格,但毫无例外的,这些价格都相当高昂,甚至高的有些离谱,别说普通士兵,就连那些军官家属,大多数也付不起那种赎金。

    只有一些中校级别的不上不下的,家里有钱,赎金在接受范围之内,且本人在家族里比较重要的,家人才会给赎金赎回,但那些人的数目太少了,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作为军团长,赎金的价格更是一个天价,但那些担任军团长的家伙,大多是凭能力上去的,单纯比家世,很多人甚至连手下的少校中校都比不过。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在斯克斯特出现之前,还没有任何一个被俘的军团长被释放过,就是因为那些人的家属都拿不出那个钱。

    但是,别人是那样,但如果换了是斯克斯特.恩菲尔德,那林肯就毫不怀疑了。

    因为斯克斯特家里是开煤矿的,而煤炭在这个蒸汽工业时代,就跟后世的石油一样,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所以煤矿主在这时代的地位跟影响力,跟后世的石油大亨也相差不大。

    所以说,别人付不起赎金,斯克斯特家里人是绝对拿得出的,而斯克斯特在家族的地位又相当重要,不是那种无足轻重的完全是可能的。

    事实上,跟林肯猜的不错,自从远征军对外公开那个赎金表之后,恩菲尔德家族就开始派人过来接触,想要赎回斯克斯特.恩菲尔德,谁知道,斯克斯特自己却不想回去了。

    原因很简单,斯克斯特.恩菲尔德已经叛变了,他早已经背弃了美利坚合众国,选择了加入中华帝国的国籍,打算以后去中国发展了。

    没有人强迫他这么做,斯克斯特选择背叛,完全是他自己的意志,而支持他这么做的,就是远征军那一水的高新装备。

    斯克斯特并非是传统贵族的孩子,也并非是美国的本地居民,而是移民家庭。

    在斯克斯特小的时候,还在英国的贫民窟,他父亲则是煤矿的一个工人,后来他父亲因为不小心杀了人,就带着全家逃离了英国,辗转来到了美国匹兹堡发展。

    他全家来到匹兹堡的时候。匹兹堡还是个小城,但因为发现了煤矿,发展速度一日千里,正好是处于城市急速扩张的时期,同样也是一个混乱时期。

    他父亲靠着够狠够猛,加上一些运气,终于成为了一个煤矿主,属于典型的暴发户,所以斯克斯特是十三岁之后,人生才彻底发生了改变。

    作为一个幼年贫困。经历过颠簸流离,后来又变的富裕的富二代,斯克斯特很清楚自己要什么,对国家民族这些东西看的也很淡。

    在斯克斯特的心目中,自己的利益是排第一位的,第二位是家族,至于国家,只有那些强大的,能为自己跟家族带来好处的。才是值得自己为止效忠的。

    总之,看到中国人的装备后,加上又听了翻译的一些忽悠,斯克斯特忽然认识到。中国人有这些装备,根本就是无敌的存在,再加上中国版图够大,现在又拿下了北美洲的西部土地。未来的发展不可限量!

    尤其是,中国现在也是刚刚诞生新政权,又在短期内获得了大量殖民地。正是需要人才的时候,所以这个时候投奔,得到的好处肯定会更大。

    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斯克斯特才赌了一把,背弃了已经日薄西山的美利坚合众国,投奔更加强大的,在这场战争中获利最多的中华帝国。

    当初,为了表明决心,斯克斯特甚至主动向李永吉进言,想利用自己家族的影响跟能力,来把匹兹堡先给远征军,以此作为他的进身之阶。

    但谁知道他都跟家人沟通好了,安排也初步到位了,但中国人却忽然放弃了继续东进,没有去匹兹堡,就那么在史密斯兰跟美利坚合众国谈和了。

    这样一来,就让斯克斯特的企图落空,因为没有大功劳,他就无法获得中华帝国的奖励!

    斯克斯特毕竟是外人,还是降将,他要想在中华帝国这种帝制国家迅速获得高位,就必须有足够的贡献,然后获得相应的地位,最好的当然是能获得爵位,那可是他老爸一生都孜孜以求的。

    也就是说,斯克斯特对贵族身份是十分痴迷的,可惜美利坚合众国是联邦国家,不是帝制,他功劳再大也没用。

    欧洲国家倒是有不少帝制,但都权力板结化了,他一个美国的暴发户,根本不可能在欧洲获得爵位。

    只有中华帝国这个新兴的帝制国家,才有可能达成斯克斯特的夙愿,当然最重要的是,中华帝国是个强国,只有在强国获得爵位,才是真正的光荣。

    总而言之,没有送上匹兹堡,没有立下功劳,斯克斯特就无法迅速获得中华帝国的奖励,无法获得高位,这对他一个外国人来说是相当不利的。

    所以那段日子里,斯克斯特一直兢兢业业的在李永吉身边当狗头军师,开始跟李永吉讲解美利坚合众国的情况,希望先混个脸熟再说。

    再后来,斯克斯特发现了一个机会,那就是李永吉希望让南北双方早日停战,从而早点让南北双方分裂的情况变成既成事实。

    但是,李永吉回国在即,不能继续在这里拖下去,因此正在发愁用什么办法才能在他带兵回国之前,早日促成南北双方的停战和谈。

    这是一个新机会,所以斯克斯特主动请缨,想要充当说客,来去说服北方合众国,让他们同意停战。

    因为现在这种局面下,南方联盟国已经再次展现出疲态,重新展现出了谈和的意愿,反倒是被南方压着打的北方合众国,却依旧倔强的很,甚至有反攻倒算的企图。

    所以说,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北方合众国政府,只要合众国肯承认南方联盟国政府,肯坐下来谈和,就一切都好说。

    李永吉本着试一试的心态,任命斯克斯特为谈判特使,让他去当说客跟林肯谈。能谈下来最好,谈不下来也没关系,反正李永吉还有别的办法,最多是不能在离开北美洲之前看到双方罢兵而已。

    就这样,斯克斯特这个美利坚合众国的前军团长,摇身一变成了他过去的死对头,中华远征军的说客,反过来算计自己原先的东家美利坚合众国,目的是要求对方能够早日跟南方停战,早点结束这场战争,彻底实现南北分治与对立的局面,从而为李永吉掌握北美的计划服务。

    不过,斯克斯特很聪明,他没有一上来就表明身份,而是以一种私人的身份,先来接触林肯。

    因为他知道,如果一上来就说代表远征军,林肯很可能连见都不见他,只有先见面,然后慢慢来,才有可能说服他。

    所以说,看到林肯误会自己,以为自己是家里人出钱赎出来的,他也就选择了默认。

    接下来,双方互相寒暄过后,就迅速坐到一边,等侍者给彼此都上了一杯咖啡之后,林肯这才开始正式的询问斯克斯特的过去,尤其是史密斯兰防御战的情况。(未完待续。。)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