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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拉欧斯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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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旦把手套戴在右手上,银色的手套立即随着他的手形大小改变尺寸,变得非常贴合。

    片刻之后,那手套开始变色,颜色越来越淡,越来越透明,渐渐的,全部消失不见了。该死的,去哪里了?苟旦进入玄度之境查看,竟然也没有看见任何手套的踪迹。

    果然是个大骗子!

    苟旦坐在墓碑旁边,气呼呼的,跑了这么远就是为了这么一只破手套,现在还不见了。一气之下,右手朝着地上就是一拍,只听见轰隆一声,地上碎石飞舞,转眼就是一个手掌大小的大坑。

    “我的乖乖,我有这么大力气?莫非是手套的效果?”

    苟旦站起来,右手蓄力,手掐黄泉指诀。

    就在这时,响起一阵美妙的金属相互碰撞组合的声音。原本空空的右手手掌和手腕,被一块银色的金属外壳包裹,如同一个小型铠甲。这个小型铠甲,以一种极其好看,又极其舒服的形状包裹着右手,有棱有角。尤其在掐指诀的食指和中指上,包裹了一层更厚的金属,它似乎能自动感应到这两根手指是能量的发射区域,特意加强了对它们的保护。

    苟旦朝着结界内的一块石头一指击去,只见红光一闪,石头立即变成粉碎。

    “我的妈呀,这真是个宝贝啊!那拉欧斯说这手套陪了他三百年,虽然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死的,但肯定比我老太多了,也许比我的老祖宗还要老,就叫它祖传手套吧!”

    这一击的距离有二十来米,比平常时候的攻击距离多了一倍,力量和速度也快了差不多一倍。根据那拉欧斯说的,这东西的妙用要慢慢才会发现,难道它的威力远不止如此?

    得到祖传手套的苟旦终于开始兴奋起来了。

    根据能量守恒法则,全身的乾力聚集在手指上的穿透力最强,速度最快,所以,他的黄泉指是致命的杀招,当然也最消耗乾力。而一般的战斗中,不可能一开始就使用杀招,大部分情况下还是用拳头。虽然拳头的杀伤力不如黄泉指,但力量浑厚,能形成打压之势,让对手疲于应付,也不那么消耗能量。

    想到这里,苟旦右手蓄力,捏成拳头形状。没想到,祖传手套又响起一阵金属组合之声,换了另外一种极具美感的新的组合方式。银色金属完整地包裹住整个右手,在拳面上的四根手指关节处,有略微的突起。

    他一拳击向十米外的地面,四道能量柱组成的一道红色大能量轰的一声击出,地面又是一个大坑。

    他心下大喜。以前,当攻击完一招后,就对能量就失去了控制,可这次攻击却感觉即使攻击出去后,仍然是那么的得心应手,收发自如。这种感觉,简直是爽透了!

    苟旦又换了几种攻击方式,掌、爪、指、拳轮番使用,越来越得心应手,祖传手套的组合速度也越来越快,几乎是可以在一瞬间完成新的组合方式。

    把整个谷底里面的小石头打得稀巴烂后,苟旦把目标放在了一块离结界十米远的一块大石头,那石头大概有一头牛那么大,要是以前,这么远的距离,估计最多能使它晃一晃。他要试试看这祖传手套能不能伤到它。

    他站在结界边缘,蓄起全部的力量,一拳击向结界外的那块大石头,一股从未体验过的强大乾力贯穿整支右臂,一道强烈的红光射向石头。这股攻击穿过结界时,整个结界都跟着微微一颤,轰的一声,正面击在石头上,那石头晃动了一晃,一道裂痕从中裂开。

    “太爽了!太爽了!太爽了!”苟旦在结界边大跳,兴奋不已。

    可突然感觉不好,头顶上方一道猛烈的攻击朝他射来,哎呀,该死的,把那龙骑士吵醒了。虽然知道自己在结界内是安全的,但还是下意识地往结界里面一滚,龙骑士一招又击在了结界之上。

    苟旦坐在结界的地上,收起乾力,右手的祖传手套立即消失不见,像从未存在过一样。他一边休息一边等着龙骑士消停,可奇怪的是,那龙骑士这次像是发了疯一样,持续不停地朝结界这边攻击。而且,随着他的攻击,似乎整个山谷都有些微微的颤动。

    苟旦仔细一听,眼下的这种颤动并不是来自龙骑士长枪的攻击,而是从地底下传出来的,随着一阵微微的颤动后,好像有一种令人胆寒的,能引发心底原始恐惧的奇怪吼叫声。

    似乎这奇怪的吼叫声在控制着龙骑士,这才使他发疯。

    这声音比所有以前听过的所有猛兽声都要雄浑。声音中暗含着一股威严,一股王者之气,让人忍不住要下跪。而其中夹杂的另外一种尖利的声音,像是来自亡灵世界的召唤,光听到声音就能让人丧失求生的欲望。

    这吼声,莫非是龙吟?

    苟旦一阵颤栗,忍不住全身发抖。拉欧斯说有九条巨龙,难道,我无意中把它们引了过来?我的天,这不是找死嘛!可是,我都来了这么久了,怎么现在才引起它们的注意,难道和我这手套有关系?

    他想起拉欧斯说的,九龙把他当成了入侵者,与他大战上百次后才终于把他囚禁到了这里。我这手套当年是拉欧斯的武器,九龙肯定非常熟悉,莫非它们认为拉欧斯复活了?

    苟旦颤颤惊惊地在结界里一动不动,那龙吼之声和龙骑士终于在天快亮之前消停了。

    苟旦看了看天色,估计了一下,离天亮估计也没多久了。拉欧斯王子讲,要想逃出去只有一个小时。可怎么精打细算都不可能在一个小时内逃出去。从这谷底爬到二百多米高的那个山洞旁边,即使没有龙骑士的骚扰,也要一个多小时。要是在往上爬的过程中,那龙骑士突然攻击,岂不是进退两难,自寻死路!但不管怎么说,也得试试,不然就真的要和那拉欧斯做伴,挂在这里了。

    一个晚上,苟旦都不敢再睡觉了,生怕睡过头,又要等一天了。因为在深谷之中,他无法准确地知道太阳出来的时间,只能凭对天光的感觉去尝试。从天上的星辰来看,他估计快到日出的时间了,就站到那结界旁边,伸出一只脚去测试。

    第一次测试,龙骑士发现了,一枪刺下,苟旦退回结界内。

    第二次测试,龙骑士又发现了。

    第三次测试,龙骑士又发现了。

    直到第十次测试,他都已经走出结界两米距离,那龙骑士仍然没有任何反应。苟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往那悬崖的峭壁上爬。

    昨晚练习完祖传手套后剩下的时间,他一直在摸索最佳的路线,幸好有夜视眼,为他省了不少时间。即使有丰富的乾力,要在这种布满碎石和青藤的山壁上攀爬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个时候,他才发现那手套的另外一个妙处。遇到石头,那手套像铁钩一下就钳住石头边缘,略一使劲就把整个身体都带上去了。没想到,不到一个小时,苟旦就到了山洞旁边,那龙骑士还没有出现。

    可走到山洞旁边一看,苟旦傻了眼,那山洞被一块如房子大小的巨石封住了!苟旦绕到石头后面,希望有一条缝隙通过去,哪知这石头完全嵌进山洞口里,半丝缝隙也没有。

    “擅闯禁地者,死!”龙骑士的声音在后面响起。

    妈蛋,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