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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所谓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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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几个月的观察,经理林强认可了毋兰的工作能力。刚巧一个女同事怀孕了不方便出差,她所负责的省份,就交给了毋兰。那是李萨的故乡。

    作为一个小镇做题家,李萨生活的农场距县城60多公里,离省城200多公里。她在大学之前,没到过省城,去县城的机会,记忆里也没有。

    教育资源匮乏的小镇,李萨没有什么机缘接触新鲜事物,完全埋头在书本里。唯一的娱乐和才艺就是唱黄梅戏,跟着农场的大广播学的。能上985名校,得益于援边人员子女有高考加分政策,不然凭李萨听力几乎为零的英语成绩,根本没有上名校的可能。英语也是她考研的硬伤,被调剂到规培的这家医院,不并是她的第一志愿。

    上了大学的李萨,离开家乡,再没想过回去。

    不是所有远离家乡的人都会思乡的,因为有关家乡的记忆一旦沾染了太多的心酸与苦楚,你可能只想远离它。

    何以为家?人前乖巧的她,心底无根无力的漂泊感,使得她更自卑。

    所谓乡愁,大多是家乡有牵挂,有不舍,有值得留恋的回忆。李萨有什么?

    从小她都活得小心、卑微,早早学会看人脸色。乖巧的她,6岁就要站在板凳上做饭,蹬着比她还高的自行车去田里送饭。而装傻充愣的二舅,打跑了买来的老婆,天天在屋里睡大觉,还骂李萨没带好他哭闹不止的儿子吵到了他。

    一次蹚到草丛里的蛇被咬了一口,腿肿得像灌满水的塑料袋,走路都是瘸的,没人问一句。是队医看到小女孩坐在水塘边,把热痛难忍的腿泡在水里,帮她采草药捣烂敷伤口,才熬过来……

    李萨所有的自尊,是在学校得到的。高中住校后,不用再听责骂,不用再顶着烈日干活,胳膊和脸被庄稼划出无数血痕,学习真的是一件最轻松开心的事!尤其是考试成绩公布后,同学的艳羡,老师的夸赞,让她得到极大的满足。

    对李萨最好的徐老师,是妈妈李春的师范同学。徐老师老公在部队,随军迁到他乡,送别的时候,李萨抱着她,哭得比外公外婆去世更痛。

    小女孩营养不良,高中才来初潮。徐老师把她带到自己的宿舍,教她用卫生巾,熬了红糖姜水给她喝,捧着碗的李萨眼泪簌簌落下!母爱的缺失,让她觉得老师的一碗糖水,都比妈妈每月寄生活费来得更亲切!

    徐老师说她妈妈不容易,劝她理解。她不理解,也不需要理解!

    一个大人的喜与悲,需要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来承担因果、经历苦痛吗?

    很多人都认为,血脉亲情是一辈子无法割舍的,是付出最不需要回报的情感。但是,人心都是肉长的,正因为血脉亲情是一辈子无法割舍的,所以更讲究体会和付出。而一场亲情的成熟,都是经过了无数次失望和希望的积攒,经过无数次人性的洗礼和磨炼,才让你看见它的残酷和善良。

    高考前李春回来陪考,母女相对无言。李春抱怨女儿从不正眼看她,除了“是”和“好”,没有一句完整的话,连喊一声“妈”都是闷在喉咙里打半天滚。而李萨感觉母亲的陪伴,让她紧张得要窒息,陌生感使得她束手束脚,如芒在背。

    亲情的疏和离,有因就有果。

    她的乡愁,在小毋庄,那里有满心满眼疼爱她的周梅英妈妈,为保护她不惜生命的爸爸。她是毋兰,而不是那个孤儿一般的李萨。

    算来这个时间,妈妈李春刚上那个地市级的师范大学。她要去见吗?告诉李春,几年后不要迷恋那个青年才俊?不要生下李萨?

    关她毋兰什么事!随她去吧。或许没有李萨,也就没有现在的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