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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天兄弟二人这边酒菜上齐,二人也吃喝了起来。李东的吃法很难想象他是个贵公子,看来暴发户始终是暴发户。始终距离文雅差得有些遥远,只见他一边疯狂的啃着牛肉,一边喝着老白干,这是店里的陈年老白干,味道也是极好。
“天哥,没想到这大排档的酒菜也是极好,不过这种地方我还是第一次,记忆中你也没来过,什么时候你的品味改了?果然是超级改革啊”刘少天没有言语,心理暗暗想到:超级改革?不错的名字。
因为前世他纵横神武,到处游荡,落脚就是酒馆、驿站、丛林,不讲究排场,快意恩仇才是王道,什么排场都是虚的。哪像这个地方,酒店还分个多少星级。
“天哥,你回来的事情很多同学都知道了,而且你的造型深深震撼了许多人,尤其是你偷偷的去图书馆泡妞的事情都传为佳话了。”李东一脸享受的啃着菜肴,一边捏着酒杯说道。
“哦,是嘛,这么快,哦?不对,你放屁,我是去看书。”刘少天微微惊讶,因为这两天他很是低调啊,不过想想也释然,估计是张寒搞的鬼。
“哦,对不住,我也是听说啊,天哥,你说咱俩搞得女人还少吗?可是至今为止没有一个是正经的,悲哀啊,至今没有真爱。”李东端起酒杯又喝了起来,明显是伤情了,刘少天凝视着他没有言语,但是内心是有起伏的。这厮有觉悟了,看来还是有救啊。毕竟是死党兄弟,虽然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但是一起胡搞瞎搞,从小长大,还是有些感情的。三少看着这厮吃饭的表情,有些好笑,李东显然也注意到了,忽然想起,因为家里人的原因,逐渐疏远三少,还是有些心虚。
“天哥你看着我干嘛,我说的有错?就说你吧,先是被秦菲菲放鸽子,接着苦苦追求张玉燕被拒绝,然后乱扯蛋的跟柳梦茹结了婚,但是从来没有得到好脸色吧,虽然大嫂是美女不假,但是跟抱着刺猬差不多。”李东看了看刘少天,显然刘少天还是没有说话,只见李东继而又说道:
“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失败啊,家境富裕的我,老是不思进取,看书也看不进,整天无所事事,泡妞又泡不到,除了钱还是钱,我现在真的觉得是浪费生命。”
“觉悟不错,那就努力改变自己。”
“真的有用吗?”
“有。”
“怎么努力?”
“认真学习,同时增强自己的力量。”
“很难啊。你以为拍电影啊,我怕我做不到。”
“。。。。。。”
三少象征性地吃了几分钟,还不错。
“想通了再来找我。”说完已经起身离开,下一秒刘少天已经在一丈开外,李东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大急道:“喂,天哥,等等我,我喝醉了啊,还有很多菜呢,我可是勤俭节约的美男子啊。”
对于李东的自我高论刘少天根本不在意。
李东想追,无奈还没付款,直接掏出钱包好爽的甩出三张一百,说道:“不用找了。”说完直接追了上去,只是外面哪有刘少天的影子?
李东再次揉了揉眼睛,心道:难道我眼花了?幻觉?天哥的步伐表面看起来很慢,实际上好似飘渺诡异加迅捷啊。他摇了摇头,想不通就不必再想,走回了学校。三少的幻影步在神武大陆是出了名的,可以随时移形换位,简单地说就是瞬间可以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每一步最大极限是五百米,移动的时间以施展幻影步的人能力高低为准,能力越强时间越短,身影留下的残影越少。
这种步伐,对施术者的实力等级有严格要求,最低等级地级初期。显然三少完全具备了这个能力。
刘少天身上还有两百多块,他去附近的菜市场买了油麦菜,还有半斤瘦肉,两根芹菜,他知道,柳梦茹肯定还没吃饭,因为每次星期一回家都很迟,以前的刘少天虽然废,但是记忆力真的不错。
回到家,刘少天又轻车熟路的弄起来饭菜,不过这一次就放了半斤米,因为他觉得刘梦茹吃不了半斤米做的饭。
很快,油麦菜还有西芹菜炒瘦肉弄好了,两碟小菜无论是形状还是颜色都是很耐看的,他把饭菜都摆在了桌面,盖好了盖子,避免虫子,看了看冰箱,里面有刘梦茹买的鸡蛋还有牛奶以及一点小白菜,刘少天出了住房十多分钟又回来了,他之所以出去是买毛笔、墨水、宣纸去了,前世用惯了毛笔,所以他也就用毛笔写了几个字:梦茹,这是我做的,希望你能喜欢,如果冷了你自己热一下,落款:刘少天。
前世篆书书写堪称顶级大师的他,写起现在的行书也不差,犹如行云流水,相当洒脱。
当晚,三少百无聊赖,刘少天早早去了学校,或许只有在校园这座净土,才能更好的抒发情感。他登上了图书馆的楼顶,一共十二层,在这学校中算是比较高的啦。他没有回家,经过这些天的生活,他觉得还是没有适应这里的生活,但是既然来了,就要好好规划一下。他还是那种另类的打扮,复古锦衣,是神武大陆时候他经常穿的褐红色的锦衣,跟明朝的锦衣卫那种装束差不多,相当有型,接着一把古琴也出来了,还有石凳,长长的石桌,他越来越发现自己空间戒指的好处。看着昔日的物品,难免有些伤情。或许对于有些高手来说,抚琴作诗的行当不屑一顾,但是对于三少来说,这是生活的另一部分,每每大战之后,抚琴作画,能够缓解内心的躁动,营造更多的平静。
这些都是刘少天曾经的最爱,每每到处他都要时而弹一下,以解孤寂,身为神武大陆的顶级杀神,朋友可以说是没有,这也是为何知道李东这么废,还要跟他做朋友,这也算是延续刘少天的友谊吧。按照傲天以往的性格李东等人想跟他做朋友简直是跟火星撞地球那般惊世骇俗。
婉转飘扬的琴声响了起来,靴子于锦袍是配套,还有护额,护额眉心处一个祥云图案,绣工也是极好,值得一提的是,他这个锦衣,是当时神武大陆,最大的一个王朝星月国的贡品,水火不侵,堪称极品。
美妙的歌声很快渗透校园的各个角落,很多同学都听到了,此时是晚上十点十分,大学里的生活,明显还没到入睡的时间,很多音乐爱好者侧耳倾听,因为这估计是她们此生听到最好听的琴音,只是美妙之中带有许多伤感。
此时,正在画画的欧阳蝶舞和叶倾城也听到了,“蝶舞,你听到了吗?好忧伤的琴声,似乎可以浸入心扉。”刚好艺术学院距离图书馆不远。
欧阳蝶舞兴奋地说道:“是啊,我要去看看。”
“蝶舞,虽然我们是学艺术的,但是不要这么痴迷吧。你不会认为是个大帅哥弹的吧,这种功力起码是中年,或者一个大妈或者老太爷在弹呢。”
“庸俗,我又不是奔着帅哥去的。”话音刚落欧阳蝶舞已经消失在宿舍里。二人是租的校园出租房,三房一厅。
刘少天还在自我陶醉的弹着琴,这可苦了欧阳蝶舞,这小妞为了一睹真容,走楼梯了,十二楼啊,因为晚上楼梯通往电梯的侧门是关闭的,防止偷盗。楼梯相对独立,可以通往楼顶,为了紧急情况设的单独楼梯,大楼左右两边都有。
欧阳蝶舞真的很累,怕了十二楼,她发誓是这一辈子第一次走那么长的楼梯,她缓缓走了过去。只看到一个褐红色的背影,因为晚上,看不清,而且她也没有刘少天那般牛叉,可以夜视。她定定地在哪里听了约五分钟,此时刘少天也发现有人在背后,他迅速一闪已经到了另一边的楼梯口,欧阳蝶舞可没有那么好的眼神,她只感觉一眨眼人就不见了,她慌乱了起来,心道,难道见鬼了?
她不敢多想,快速跑下了楼梯,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这么能跑,下来好像没费多大功夫,只是她不知道的是慌乱之中已经激发了她的本能,等会到宿舍时候,她已经累的大喘气。
“我说蝶舞,你有必要这么夸张吗?有人要杀你?”叶倾城不解问道。
“没。。。没有。不过好像见到鬼了。”
“鬼?你确定?这世界哪有鬼。”
“你知道嘛,我循着琴音到了图书馆,我费了好大的劲才上到了楼顶,十二楼啊,没有电梯。只看到一个红色的背影,听着听着一眨眼的功夫红色背影已经不见,而且看装束不像现代的。”
“天啊,你爬了十二楼的楼梯?你真厉害。哦,对了那人什么装束?”
“天黑看不清,反正不像现代的。”
“明天去看看验证一下不得了。”
“那明天你跟我去?”
“可以,但是午饭你请。”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