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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公主要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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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乐城里有一条很大的街道,路边的树杈上挂满了成串的灯笼,红得耀眼。街道两旁酒楼、茶馆鳞次栉比,店里的桌子旁坐着前来饮酒品茶的达官贵人。街上卖糖葫芦的、卖肉的、做糕点的、卖花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此外还有耍猴的、踩高跷的、打着把式卖艺的。不远处,一簇簇璀璨的焰火冲破夜空,将整个雨乐城都渲染在一片生机勃勃的气氛里。

    “只有宫中有庆典的时候,才允许这些商贩进雨乐城做生意吗?”华夏看着马车外面的景象,好奇地问道。

    “是的,只不过这些店家并不是普通的平民百姓。”凌洛回答说,“他们都是与王族沾亲带故的远房亲戚,或者是破落贵族,平日里生活既不会太尊贵,也不会过于低贱。他们都是原本就在雨乐城有地契和田产的,虽说平时用不上,但每逢这里开放的日子,对他们来说都是赚一笔外财的好时机。”

    “殿下,我们也快些出去看看吧?”

    很显然,东琬瑛比华夏还要兴奋。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购物都是女人的天性。华夏好歹前世也算得上各大百货商场和夜间集市的常客,而在她的祖国栎木国,平日里王族不得出宫,哪里见过这么热闹繁华又接地气儿的场景呢?

    三人刚下马车,便听闻不远处有人喊道:“十九弟!”

    凌洛回头一瞧,说话的是三王子西风·凌杞。菲多拉之力为音乐的。

    “三哥也在啊?在这里遇上真是好巧!”凌洛上前打着招呼。

    “三王子好。”华夏和东琬瑛也乖巧地上前行礼。

    “这两位是?”

    “我是太子殿下的五星妃东佩珊,这位是七星殿下。今日在月福阁曾与三王子见过一面,只是隔得太远,未曾说上话。”东琬瑛快人快语地回答到。

    “哦,失敬失敬,在下西风·凌杞,拜见七星殿下,见过东琬瑛。”凌杞连忙回礼道。

    华夏仔细打量了西风·凌杞一番,真不愧是玩音乐的,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艺术的气息,腰间一副犀角带,黑发高高束起,用镶着碧玉的鎏金冠固定住。最惹人注目的,还是那把随身佩带不离手的长笛。

    “都是自家人,而且这会儿也不在宫里,大家不必拘谨了。三王子……哦不,直接称呼你为凌杞得了。你可是否愿意陪我们一同逛一下?”华夏热情地向凌杞发出邀请。

    “自然!”凌杞俯身点头应道,他没有想到,太子的正妃竟是如此不拘小节好相处的人,也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了。

    “殿下您瞧,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细、这么白的香粉呢!比我宫里用的鹅蛋粉好闻多了!”

    东琬瑛惊喜地从小摊上拿起一枚小巧玲珑的盒子,对华夏喊道。

    “宫里的种类才有多少?外面这么大,宫里没见过的东西肯定多得不得了!”华夏也挤过来凑热闹。

    各式各样的小摊上,女子用的胭脂水粉、衣衫首饰应有尽有。绿色的翡翠盒子里装的是玉面海棠粉,旁边的黄盒子里是朱砂红霜。有用和田白玉做的凤凰步摇,口中衔着一串串珊瑚珍珠。花雀钗、蝴蝶簪,金光闪闪,晃得人几乎要看花了眼,还有镶嵌着大粒猫眼石和蓝宝石的金戒指,虽不小巧,倒也华贵无比。

    东琬瑛一口气买满了两个荷包,剩下的实在塞不动了才肯停手。华夏咋舌,平日里没怎么注意,原来这丫头的战斗力竟然也是这么强大的!

    等华夏想起来为自己挑几件好看的首饰时,才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她没有钱!

    摆在眼前的是罚俸半年的酷刑,宫里的银子能坚持到发俸禄就已经谢天谢地,哪里还有多余的钱让她买这些中看不中用的玩意儿呢?

    “华夏,你为何不给自己挑两样中意的东西呢?”

    凌洛见她只看不买,疑惑地问道。

    “啊……这个,”华夏有些不好意思地搔搔头,“我向来不喜欢什么胭脂水粉的,宫里那些就够用了。”

    “哎呀,我忘记了。殿下被王后罚俸半年,恐怕身上也没有多余的银子了吧。”东琬瑛恍然大悟般地一拍脑门,口无遮拦地喊道。

    “就数你嘴快话多。”华夏瞪了她一眼。

    在三王子面前丢人倒也罢了,毕竟才认识不久而已。只是在十九王子面前如此直白地被揭穿没有钱,自然是一件尴尬万分无地自容的事情。何况自从在弥夏国初见凌洛的那次,华夏便因顾远航之缘,对他很有好感,加上入宫以来凌洛对自己时时关爱照顾,也让华夏心生一丝爱慕之意。在他面前被东琬瑛这一喊,更让华夏羞红了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才好。

    “什么?”凌洛说道,“只听闻你被禁止出席宫内宴席,竟没想到王后陛下还要罚你半年的俸禄。这次的责罚,未免有些过于严重了。如此一来,你宫里的日常开销可还够用吗?”

    “够用的,你不用担心。”华夏有些不自然地笑了笑。

    唉!真是不甘心啊!竟然要让自己喜欢的人来问如此敏感的问题,实在是丢脸极了。

    “若是殿下喜欢,那我便买来送您如何?您看这对红宝石雕的凤头钗,是不是很漂亮呢?”东琬瑛自是好意,已经热心地帮华夏挑起首饰来了。

    倒是华夏觉得浑身不自在,在凌洛面前接受别人的馈赠,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的。

    “好啦……”华夏笑着摇摇头,“佩珊,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真的不能要。既然如此,那我便自己打工赚钱,来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如何?”

    “打工?”旁边的西风·凌杞听得一头雾水。

    “对呀,以前在学校生活费用完的时候,我经常会出去打些零工,什么杂活都干过,洗碗碟、打扫卫生,这些都是可以赚钱的。”

    华夏说起话来跟东佩珊一样不经大脑,竟将上辈子的事情也给抖露出来了。

    “您堂堂一个公主,也要做这种事情吗?听闻弥夏国王就这么一个女儿,怎会舍得让您去做如此粗重的活儿?”凌杞听了,不由得吃惊。

    “啊……那是因为……父王想要锻炼我呀!”华夏连忙转化话题,“你们也陪我一起去打工吧?像你们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自小锦衣玉食的米虫,也该好好锻炼一番,否则哪能知晓民间疾苦呢?”

    “殿下,您说的打工,是指我们要去给别人干活吗?”东琬瑛跃跃欲试地想凑一把热闹,“好呀,我早就想尝试一下不一样的事情,这次总算是有机会了。”

    “公主……”蕉荻拉了拉华夏的衣衫,小声提醒道,“这种事情怎么使得呢?像您这样的千金之躯抛头露面,若是被王后陛下知晓,奴婢们定也是吃不了兜着走的。”

    “怕什么?这里不会有人认识我,你放心便是。”

    提起打工,在这里华夏可算是前辈中的先驱了。自从糊里糊涂地成了华夏公主,再糊里糊涂地进了斯塔王宫,连穿衣服都有专人伺候,她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大太阳底下发传单的那份感觉了。如今想来,倒也怀念,虽然辛苦,可是当领到钱的那一刻,有一种冲破脑门儿一般自豪的喜悦感,真的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

    夜市,赚钱最多的地方自然就是小吃摊。华夏挑了好久,选中了一处卖盐水鸭的摊子。这个摊位的盐水鸭皮白肉嫩、香鲜味美,只是买卖并不红火。

    “店家,我看你盐水鸭做的不错,只是客官为何如此少呢?”

    华夏主动上前攀谈。

    “唉,这里太偏僻了,没几个人愿意大老远跑来我这里吃呀!鸭是好鸭,只是可惜了。”

    店老板叹一口气,有些无奈地摇摇头。

    “那么,我便来替你招揽顾客。如何?”

    “你?”店老板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就凭你个小姑娘?能有多大的本事?你要买便买,若不买,还是赶紧走开,不要妨碍我做生意。”

    “好,那我就跟你打一个赌。如果我不能替你招揽顾客,那么便买了你二十只盐水鸭去。只是,我若能成功吸引旁人来买,你要付我五分之一的钱,如何?”

    “那你就试试吧!”老板有些将信将疑地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