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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直截了当毫无愧色地照在床榻上,她被照得蓦地从床榻上陡然坐起。
“你醒啦。”容止捧着个药碗恰恰好地从门外走了进来,又讲方才挡在门外的阳光给毫不留情地带了进来。
她愣愣地看过去:“我是谁?我在哪儿?”再看了看捧着药碗的容止:“你又是谁?”
容止愣愣地看回她,举止一顿之后,立马又跳了起来。
“我的天,不会吧。要不要那么狗血!”容止几步挨了过来,另一只空着的手立马便覆上了她的额头:“你失忆了?不应该啊,虽说你发了烧吧,但也实在没有到烧坏脑子的地步……”
容止举止夸张,她朝他递过去一个看傻子的眼神。
“不会那么巧吧……”试探性地:“你失忆了?你记不起你是谁了?不会吧,这也太狗血了吧……”
她好整以暇地看过去,容止那厢下一秒立刻从她身旁陡然站直起身,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地将她打量了好一遍。
“你等等。”将她打量好以后,容止伸手覆上她的肩:“你等等你等等,我去找人来采访你,看看你失忆后有什么心得,说不定还能大赚一笔……”
“……”
她甚是无语。
事实上她并没有失忆,她也并没有因为发烧而烧坏了自己的脑子。其实若她真的失忆了反而对她来说算得上一件好事。试想想,有什么办法能让一个好端端的人开启新的生活?亦或是让一个作恶多端的人放下屠刀。须知让一个无恶不作作恶多端的人放下屠刀乃是一件十分费力的事,且会让人心力交瘁。最后人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你却要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是一件十分亏本且讨不了好的一桩事。
这样一来,她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把人搞失忆。先不说把人搞失忆这一项她灵机一动想出来的主意究竟行不行得通,就看人失忆以后吧,确实是一项让人改头换面从此开启新生活的一项好主意,且无论是将人搞失忆亦或是被搞失忆的哪一方都不会觉得愧疚可惜,才是这项主意最应该被推广的理由。
好比她现在,她就真真切切地想要自己也被搞一搞失忆,起码她一觉醒来便才真的算是新的一天。
那些旧的回忆,即便拥有,然而却易伤。恐怕她日后每每想起,自己都不好受。
倒是容止,自称神医的容止听说她不过是在诓他之时十分沮丧,好似他真想让她失忆似的好大捞一笔,还能作为他们医馆的新招牌。
“你不是说你是神医吗?”她看向他,手里捧着药碗有一口没一口地喝:“那你不是会有那些让人忘记一些东西的药吗?将人变失忆这事,对你来说应该不难吧。”
“李轻舟。”他扶额:“我是医生,不是神仙。你想要的那种药,神仙才会有。”
“不过你瞧瞧,这里不是煜王府,咱们出来了。我觉着吧,你忘不忘记,其实没什么差别。”容止说:“如今你病也病好了,是不晓得这几日将神医我累得有够呛,你肚子里带的那位,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拖油瓶。”
“再说,要我真的有那种药也不会拿给你。试想,你要是把孩子生出来了,往后那孩子问你他父亲是谁,你都不用想不想回答,到时候你就是真的答不上来。”
对了,还有孩子。她都快要把这茬都忘了。
“对了,”容止看向她:“你那孩子,你可有想过要怎么办?”
要怎么办?容止这话问得实在很是时候,从未有过的这样是时候。如今她已不是煜王妃,煜王如此神通广大无所不能,对外将她称病亦或是怎样,都能够将他们俩这段孽缘面不改色地揭过,他那边她不怎么担心。
倒是这孩子,要是他日后出生了,得知自己没有爹爹,那该是怎样悲惨的人生啊。
“这孩子,他若是肯在,那我必定将他护得周全。”她笑笑,眼眸低垂:“毕竟再怎样说,他还是我的骨肉,纵然这必将成为我与他此生切割不开的恩怨,我也不会放弃他。”
“嗯,你能这样想自然最好。”容止点头,看向她的目光满是赞许之色:“你既想留下这个孩子,我必然帮你到底。大不了,你这孩子出生以后便管我叫爹爹,你也不算太亏。哦不对,亏的是我吧,我都还未娶妻……”
“是我亏了。”她呵呵笑了两声。
容止在她屋里唠嗑再多唠嗑几句便自顾自地回自个儿屋里歇着去了。这两天她发烧烧得糊涂,累得容止忙前忙后又要顾及她腹中的孩子,可想而知这样一位神医转身成了她的私家嬷嬷,会是怎样的一个心情。
累得够呛的容止走了不久,便换亭秋到她跟前来给她梳洗整理。在这当口,她才陡然想起,她似乎不晓得自己究竟身处何方。
据亭秋同她娓娓道来说,那日在南郊大营处,她甚是潇洒地转过身后毫无预兆地一倒,煜王下意识地就要去接她,可即便煜王如何快,那样突如其来的事故倒是容止最先反应过来。
虽然也不晓得容止究竟从什么时候起便开始旁观这一出好戏。看她难过成那样他竟只是在一旁看好戏?容止此人果然不是很仗义。
不是很仗义的容止并没有把不仗义进行到底,而是在她那如残风败柳的身体贴上地面之时很是及时地拉了她一把,以致于她最后并没有倒在地上亦或是被她那已然恩断义绝狠话说尽的前夫煜王接下,她觉得这一下容止做得很合宜。
亭秋说,煜王并没有为难他们主仆几个,只最后同容止说了几句话。那时亭秋和邢尘两个站的位子离他们稍远,自然听不清楚最后煜王究竟同容止说了什么话。
同容止说过话以后,煜王最后看了她一眼,而后便煞白着脸转身走得潇洒,再也未曾回过头来。容止怀里抱着她一步步走上马车,彼时那个自称神医的容止凭着自己行医多年又以身俱来的经验,断定她已然初见端倪或许会发一场烧来。果不其然,他们一行人不过走了几个城镇,她便烧得糊涂。
此时他们正在南境的榷场处稍作安置,此处热闹得紧,来来往往的人都是各路的人马,在这里谁都不会有这个闲工夫多管旁人的闲事,也不会有人因着他们一行人不知背景有行踪蹊跷而在他们背后窃窃私语使绊子。
照亭秋的话来说,此处是一个绝佳的修养地。反正眼下也没什么消息传来,虽说如今她晓得了煜王有意出征南境,可想来南郊大营出了那么大的一桩事,且这桩事对煜王来说还是个十分有用的筹码,依他的性格定当好生一番谋划才是。
毕竟,他已然走到了如今这般地步,再一步就是名正言顺的入主东宫。恐怕谁也不想再骤生变故吧。
南境大营虽说并不是慕容迟朔一行人先起头,死伤也是夏军还要来得多数,可既然是在人家的地盘上,且还是在煜王管得着说得上话的地盘,无论人家要将黑的讲成白的,亦或是将红的讲成黄的,都全屏他一张嘴罢了。且这一桩事还正好能够充当大宋出征西夏的借口。
须知国与国之间博弈,虽说是博弈,可到底来说还不能够落人口实,且要为君者,还要为天下老百姓着想,谁都不好做先发动战争的那一方,名不正言不顺嘛。
有了这一出名头,她觉得煜王铁定会以她的随嫁军潜伏已久意图谋反的罪名装作一副愤然的样子出征南境,这样可就名正言顺了。至于演技嘛,煜王自然已然是炉火纯青的地步。
想来这几个月她总算能过上一阵子的安生日子,好生将自己这腹中余下能够与她相依为命的孩子妥善地生下来,才回国中安顿为好。
“亭秋,我如今眼看病也要好了,待在屋里闷得慌,你陪我到集市上走走吧。”
“是。”
榷场的集市比之汴梁城来得还要更加热闹更加有声有色,可在这里大多数的商贾小贩皆不怎么让人看得出出自何方。
路边外藩打扮的商贾正买卖着胡椒粒,据说是西域诸国极其受欢迎的一种调料,她瞧着新鲜,便嘱咐亭秋买了一些带上。
榷场集市里售卖的花样新鲜别致,有些更极具神秘的色彩。她和亭秋主仆二人逛得累了,便直接在街边买烙饼的店家小坐稍候,也好歇歇脚。
“听说了吗,我汴京的亲戚啊这几天刚好到我家来,他们说这南境,恐怕要打仗了啊。”
“是吗?可我们不是许久没打仗了么?这次又是谁啊,是漠北还是契丹?”
“哟,你可不知道呢吧,这次啊听说是煜王妃的随嫁军谋反,煜王恐怕还要亲自出征呢。”
“唉,那还要死伤多少百姓啊。到时候,别连累得我们连生意都没法做了。”
“可不是么……”
眼前三两个平民百姓唠家常的当事人就这样在一旁边饮茶边彻底听完了整一件事的前因后果。事实上同她此前料定的事情差得不远,也的确是她想的那样。
战火骤起,百姓流离失所遍野尸骨。从来,她以为的两国交际,是能免战就绝不战。高位者要建功立业名垂千古,百姓却只想安居乐业安稳度日。可百姓究竟在国家大事上还是没什么话语权的,任人宰割的命罢了。
煜王要建功立业,首当其冲地就是他们西夏。
功名和她,他眼看着他舍弃了她。可这也没什么好怨的,他们这一场姻缘,要追溯回根源,也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你在这里啊,累得我找了你半天。”容止不知从哪儿带着邢尘一路气喘吁吁地找了过来:“嘿嘿,我跟你说一件好消息。”
“你先说说,我想也不是什么好消息。”桌上的碧螺春她啜了一口,唔,没那么好喝。
容止一贯夸张,从这浪荡公子口中说出来的,必定不会是多么好的消息。不要是噩梦她就该谢天谢地烧几株高香谢谢他了。
“你先听我说完嘛,”容止猛灌了一口茶水:“我刚听几个旅客偶然之间提起,说阿鸠罗山上有佛光,是几百年都难得一见的景色。”
“等你身上的病再将养个几天,我们就上山等佛光,旅客说这次要看不着就该等几百年后了。”容止兴高采烈地说。
她瞪了他一眼:“你这脑袋除了玩还能再想点有用的吗?”
“李轻舟,你这是对救命恩人说的话么?先说明啊,你找我看病还欠我许多银子呢。”容止用手指轻敲了敲木桌子:“再说了,去看佛光也是为你着想好吗?你现在这身怀六甲的样子,也就只能去一去阿鸠罗山养一养身子,干嘛说我。”
这容止,还真是给他几分眼色便上赶着开染坊,吃多了便开始跑了。
暗暗下了个决心,她决意将无赖进行个到底。
她抬头,状似疑惑的形容:“我什么时候找你看病了?明明是你自己非要赖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