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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道高世人一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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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台传出一声轻喝,说书老人说道:“你说这一位老儒生,确实是天底下一等一的大英雄,他说过的一句话我最为佩服。”

    少女说道:“是那被广大儒家门生传诵的四句诤言吗?”

    说书老人摇摇头,说道:“不是,那四句话到底还是有些迂了。我最喜欢他的还是那句‘仁义没有国界,读书人有自己的祖国;我爱仁义,但我更爱祖国。’”

    话音刚落,一个人翩翩公子飘然入内,头上戴着顶青缎珍珠顶冠,身上穿着件锦底滚花袍,外面套着苏绣五彩坎肩,腰上围着松石大革带,来者不过二十出头,正是石鼓书院大祭酒沈大为。

    沈大为对着说书先生拱手道,“前辈,受教了。”

    说书先生依然保持原先的坐姿,头也不转,淡然问道:“小子,你知道我?”

    这位丰神玉朗的英俊书生,笑道:“先生并未告知在下,但是在下勉强猜出一二。”

    说完,沈大为找了空闲座位,落座之前伸手将腰间玉佩小心翼翼挽住,以免撞击在凳子上。然后朝掌柜的要了一壶高粱酒,不再说话。

    看到书生后,李去病心中有些奇怪,怎么镇子里这几天多了这么多的陌生人。

    张先生教导说人间细事多如毛,李去病习惯了凡事多想多上心。

    刚刚进酒楼前,李去病听到了有骏马的嘶鸣,就跑到酒楼的马厩看了看。马厩里此时里面已经有了好些“住客”,大多高大健壮,毛色鲜亮。特别是有三匹马,身高九尺,身长丈五,全身赤红,汗如鲜血,李去病并不识马,但看到这马就没有来由想到一首诗“太一贡兮天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骋容与兮跇万里,今安匹兮龙为友”。

    刚刚提问之人和回答问题之人,李去病也并不认识。

    最让李去病感到奇怪的是,在酒楼靠里的一张小桌子上,一个头发花白的小老头带着一个黑瘦少年一条黄色土狗,仿佛根本都没有听说书的讲什么。

    小老头左手拿着酒壶吧嗒吧嗒喝酒,右手拿着筷子在桌上的几颗花生米上翻来覆去,好像一直舍不得夹到嘴里的样子,嘴里碎碎念叨到“他娘的,这老板心也忒黑,就给了这么几个花生米,怎么下酒;狗日的,还往酒里掺水,白白遭贱了这么好的高粱酒”。

    黑瘦少年正在打着瞌睡,脑袋如小鸡啄米,嘴角挂着一条白炼,面容上满是笑意。

    春梦了无痕,梦多了伤身。

    在少年的脚下趴着一条皮毛泛黄的土狗,懒洋洋地陪着主人一起睡觉,主人欲睡我独醒,不能够啊。

    正在这时,门外又走来了一个人,这个人李去病到是很熟悉,是镇子里一个穷酸书生孔方。

    听镇子里喝酒的人说,孔方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站在柜台外面喝酒的人。孔方从来不进大堂里面喝酒,哪怕里面没有人,掌柜也让他坐着喝酒,他都装作没有听到。孔方考取过秀才,但终究没有获得过举人,没有正经的营生,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姚家和李家抄抄书。

    孔方每次到酒楼,点的都是一样的,一碗温温的琅玡台,再加一碟茴香豆。

    镇里的孩子们很喜欢孔方,经常围着他。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两颗。孩子吃完茴香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这个时候孔方就会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镇子里并不是所有小孩都能上得起学塾的,安平巷里就有三五个孩子,白天需要跟着父母劳作,只有临近傍晚的时候才有空闲。一有空闲,孩子天性就出来了,那就是撒花儿了玩,所以这些孩子也不太愿意读书便是了。

    有一次,孔方对着一个父亲在酒楼当伙计的小男孩说:“李垄,你为什么不读书写字啊?”。

    名叫李垄的小男孩说:“读书有个卵用,难道像你一样到处给人抄书写字?”。

    孔方略微有些尴尬,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读书人的事,你懂个屁?”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者乎”之类。

    不过,孔方到底还是不太死心,拿出了杀手锏,说道:“李垄,你他娘的得学会写字啊,不然将来账都不会写,做个卵掌柜?”

    约摸当掌柜的吸引力太大,孩子就开始跟着孔方学习写字,孔方也尽量挑选酒楼常用的字来教孩子。

    少年习性,三五成群。久而久之,孔方只要一到酒楼,就会围着三五个孩子。

    孔方来到柜台前,对着姒掌柜排出五枚铜钱,说了句“掌柜的,老规矩。”

    姒掌柜收了钱,转头跟小伙计说了“给孔方兄温一碗琅玡台,来一碟茴香豆。”

    每次姒掌柜都会跟孔方聊一聊。姒掌柜身形清瘦,戴一顶蓝丝束带,穿一袭青色布袍,像个教书先生。孔方身材高大,青白脸色,胡子蓬乱,穿了件打了十来个补丁的棉布长衫。

    有时老板娘也会过来凑凑热闹,还会带来一点瓜子啥的。今天老板娘身着一件红花夹袄,十分得体,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翘,再加上那张徐娘半老的脸蛋,一举一动之间的风流,看得孔方脸红一阵,白一阵,嘴里还碎碎念着“君子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差点就舍了半碗酒,落荒而逃。惹得姒掌柜和老板娘一阵哈哈大笑。

    孔方似乎对说书不太感兴趣。没过一会,就喝完酒,出了凤来楼。

    凤来楼的门口左侧躲着个小男孩,大约是因为下雨的原因,今天就只有他一个人来了。孔方照例拿出几颗茴香豆递给李垄,然后说道:“李垄,今年考你一个字,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

    李垄一边吃着茴香豆,一边想着,然后含含糊糊的说道:“是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

    孔方显出极高兴的样子,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

    李垄一脸嫌弃,依旧含含糊糊的回了句:“我学那么多种写法有卵用。我他娘的要做的是掌柜,不是书生……”

    突然,李垄话风一转,说道:“如果我把其他几种写法都学会了,能不能给我买一碟茴香豆,他娘的,每次都吃得意犹未尽。”

    孔方咳咳了几嗓子,一脸遗憾,痛心疾首。

    这时,戏台上传来一醒木声,说书老人说道“先生向来胆气豪,手提青龙雁翎刀;风吹鼍鼓山河动,电闪旌旗日月高;麒麟原本也无种,蝼蚁为命把天讨;太平待诏归来日,吾与先生解战袍。”

    随后,说书老人说道“各位听众,今日说书到此为止,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感谢诸位光临,愿列位福寿康宁,日进斗金。”

    故事总有收尾,酒楼却不关门。

    说书老人和少女的这个故事尽处,楼外已是夜幕时分,随着听客们逐渐散去,酒店原本十余桌人,剩下了三五桌,老人、少年与狗还是跟之前一样,老人一边喝酒一边吃花生,少年与狗还在睡觉。

    沈大为还是一个人坐在那里独自斟饮,此前问话的中年男人身边还有三个衣着打扮极为相似的人。此前答话之人和一个漂亮女子一起,言语之间极其温柔。

    临近安平巷靠窗的地方,坐有三人。其中一位豆蔻年华的少女,对着一位年轻公子说道:“堂兄,你说我哥让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衣着华贵的年轻公子还没有开口,坐在旁边的一位鹤发童颜的老人,压低声音尖声说道:“主子,最近这姚家镇鱼龙混杂,还是要格外注意,不要随意说话漏了身份才好。”

    就在此时,两人道人装扮的人从门口飘入,其中一个道人姓王名喆,道号重阳子;另一道人姓林名英,道号终南子。王喆进门之前,轻轻环顾了一下大堂,然后来到柜台前问道:“掌柜的,可有空余房间,我要两间?”

    姒掌柜眼睛盯着账册,惜字如金道:“有也没有。”

    王喆问道:“掌柜的,此话怎讲?”

    姒掌柜道:“客官问可有空余房间,我回答的是有;客官说要两间,我回答的是没有,因为小店现在只剩下一间客房了。”

    王喆面露难色,不过很快说道:“掌柜的,这间房我要了。”说着,王喆从袖中摸出一块碎银子,放在柜台上,说道:“也不知道要住多久,先付这些,多退少补。”

    然后,王喆问道:“掌柜的,请问镇子里有道观吗?”

    姒掌柜终于抬起头来,瞥了眼王喆头顶的鱼尾冠和腰间悬挂的桃符,说道:“道观,咱小镇里可还真有一处,就在书简巷尽头,不过道观很小”。

    王喆连忙摆摆手说道:“多谢掌柜指路。”

    就在两人说话的工夫,二楼客房响起“吱呀”的开门声和“笃笃”的脚步声,随后一人从楼梯上缓缓走下,来到大堂,此人气宇轩昂,身着窄袖长襟锦袍,脚踏黑面白底套靴。此人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与老板娘交代几句之后,又重新回了楼上。

    老板娘对着小伙计吩咐道:“赶快去给楼上的几位客官准备酒食,酒要琅玡台,二十年陈酿五坛;肉要羔羊肉,碳烤九分熟十斤,外加五只德州扒鸡,五条红烧黄河鲤鱼。”

    小伙计一下子哭丧了脸,叫苦道:“老板娘,他们五个人吃这么多,吃菜的不累做菜的累啊。”

    老板娘一屁股坐到长凳上,然后翘起二郎腿,“那我不管,总之天黑之前,你得把这些东西给我弄好,弄好了有赏,弄不好你就滚蛋。”

    小伙计一听有赏钱,立马来了力气,向老板娘谄媚道:“老板娘,我怎么觉得你今天这么好看呢,好像那说书说的叫梨花一枝春带雨,不对不对,好像叫一枝梨花压海棠,不对不对,呃,好像叫一枝红杏出墙来。”

    老板娘笑骂道:“你爹和你娘才叫一枝梨花压海棠,你娘叫一枝红杏出墙来。”

    小伙计骂道:“他娘的读书人,弯弯绕半天,也扯不出啥玩意。总之,老板娘今天贼那好看,赏钱翻倍呗。”

    老板娘就赏了一个字:“滚。”

    小伙计心痛不已,感觉自己今天马屁又没有拍好,他娘的,以后还是要再读点书,装装文化人,老板娘最好这口。

    王喆让林英先去了房间,自己坐到老板娘对面的位置,试探问道:“老板娘,这楼上住的是大嵩王朝的官爷?”

    老板娘一看王喆长得斯斯文文,气度不凡,立即挺了挺胸口,山峦随之起伏,然后嗑着瓜子小声说道:“这我可看不来,只是听口音像是大嵩王朝的,客官是怎么看出他们是当官的。”

    王喆压低声音道:“他们脚踏黑面白底套靴,那是大嵩王朝的官靴,所以小道以为他们是大嵩王朝官员。只是小道不知,现在这里是大金王朝的地界,这一群大嵩王朝官员来这里干什么?”

    老板娘白了一眼王喆,说道:“这位客官,我又不是神仙,哪能知道人家的想法啊。再说,你想打听消息,也得付出点东西吧,空手套白狼不合适吧。话说回来,客官你是个雏吧,不是小妇人自夸,小妇人也算有些姿色,但凡过往的客商,胆肥的,便想要动手动脚;胆小的,就说些荤话占占便宜或者偷偷用眼神剐下几两肉,可你却是目不斜视,规矩得很。”

    接着,老板娘语重心长地说道:“小伙子,只有经历过枪林弹雨的磨砺,体验过波涛汹涌的壮阔,才能成为真正的男人,才能跟牛板筋一样,越嚼越有味。”

    此后,老板娘不再纠缠年轻道士,毕竟还是个雏。

    王喆抱拳行礼,转身往二楼行去,正巧碰到李去病,他看了看李去病,然后留一句“须拂颈,其时入圣境;须至上丹台,其时结圣胎;须至下丹田,其时圣果圆”,便飘然离去。

    姒掌柜凑了过来,小声问道:“看出啥了吗?”

    老板娘没有直接回掌柜的话,调侃道:“怎么感觉有酸味啊。”

    姒掌柜瞥了眼老板娘,说道:“先说正事,等把正事说完,看我不把你办瓷实。”

    然后,姒掌柜严肃地说道:“那个女扮男装的道姑,应该是刚刚跻身第五境。小白脸道士,我没看出来他到底是啥境界,难不成跻身第六境了。”

    老板娘说道:“我也没有看出来,我用了祖传秘法想探究一二,但那个道士周边一团迷雾,迷雾里有种大道庄严的感觉,柔和至极,却又剑光闪烁,好在我没有什么恶意,我感觉一旦我有什么恶意,那些剑光就会主动发起攻击。”

    姒掌柜笑道:“那我知道他是谁了。”

    这个世间有个道士,天机阁称其为“道高世人一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