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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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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

    乌阳镇,沙枣巷。

    一座破败的小院里,东厢房一进门,一口红漆斑驳脱落的老棺材,里面传出“悉悉索索”响动。

    “吱啦”,棺盖从里面掀开,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坐了起来。

    “又要下雨了!”少年自言自语,从棺材里跳出来,手握一根暗红色的蛇纹木棍。

    推开门,走到院中,只见东南天空黑云密布,一场连绵大雨即将到来。

    突然,头顶天空一声厉鸣,一头血羽金隼闪电般俯冲而下,两只金爪杀机凛冽,抓向少年的眼鼻和咽喉。

    少年毫不惊慌,就在血羽金隼扑到头顶的一瞬,脚下一动,身子一侧,三尺长的蛇纹木棍快如疾风,挥击而出。

    血羽金隼扑空,尚未作出反应,蛇纹木棍“砰”地抽在它的胸口,一蓬毛羽纷飞,这头赤色大鸟跌落在地。

    “今日运气真好,大清早就有银子送上门来。”少年心情大爽,抓起受伤挣扎的血羽金隼,转头对相邻的小院轻喊一句:“先生请稍等,我去置办饮食。”

    这位邻居的小院,与少年自家一样破落,两家之间的隔墙早已倒塌大半,只剩下两三尺墙脚,两边通透。

    “一壶‘山人笑’,快去快回……”一个清朗的声音从邻家的老屋内传出。

    “得令!”

    少年出了门,走出沙枣巷,刚刚拐进青石北街,就听两边庭院内,猪啊狗啊全都发疯了似的,突然狂叫不停。三只家猫跳上墙头,毛发炸立,尾巴竖起,对少年呲着锋利的尖牙,“喵”叫声狰狞无比。

    “又来!烦不烦?因为挨打免费,你们就要每天来一顿!这样不好!”少年抬头,很认真地说道。

    一瞬间,三只家猫狂躁爆发,忽然虎扑而下,对少年群起攻之。

    少年毫不意外,一手捏紧血羽金隼的双翅,一手蛇纹木棍犀利翻飞,脚步停顿之间,三只家猫被一一击中脊背,重重摔在地上,连声痛叫,翻滚后退。

    三只家猫不敢再次发起攻击,但眼中仇恨更加炽烈,死死地盯着少年。

    “王真!”

    一声尖吼,一个中年妇人冲出家门,蹲身抱起其中一只花猫,唾沫星子喷出一丈:“你这扫把星、吃刀贼,还不快滚!我家花姐如果落下什么毛病,我给你好看!”

    这位可是青石北街第一彪悍的田六婶,骂街从不重复,抓脸从不服输,人送外号“夜半狮吼”。

    这条街上,敢撩拨田六婶狮威的,也就曹玄蛟一人。

    田六婶对少年格外开恩,他哪里还敢停留,捏紧冷汗飞快闪人。

    少年名叫王真,祖祖辈辈居住乌阳镇。王家家风勤谨淳厚,到他爷爷王林这一代,攒下了一份不小的家业,家中宅院三处、良田五百亩,经营着药店、酒楼、绸缎庄、棺材铺四种生意。在乌阳镇,算得上大户人家。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如果不幸生出个败家子,哪里用得了五代?几年时间就能把祖宗福荫折腾精光。

    王真的父亲王殷,少年时聪颖过人,后来去苍松县进学读书,误交一群腌臜泼皮做朋友,很快荒废了学业,染上了吃喝嫖赌的恶习。

    老爷子王林突然中风去世,王殷彻底无法无天,不到三年时间,愣是把家中产业变卖干净,仅剩沙枣巷的一处祖宅。

    王真的母亲颜氏,气急攻心,得了重病,苦苦挨了半年时间,最后撒手离世。

    葬了颜氏没多久,王殷夜晚醉酒,掉进了清澜河,再也没有回来,剩下年幼的王真。

    家破人亡,四壁徒墙,六岁的王真开始挣扎活命。那年冬天,大雪封山十几天,家中无米无柴,半夜里又冷又饿,王真钻进家中那口古旧棺材,只为躲避严寒。

    这口棺材,是王殷唯一没有变卖的大物件。

    靠着这样东西,王真终于熬到春天来临。

    从那个春天开始,王真身上出现了两个奇特的地方。

    一,王真成了“鸟兽公敌”。

    不论昆虫鸟兽,只要一遇见他,就会发疯发狂,如同仇人相逢,不要命地扑上来。可以说,王真的成长史,就是与各种家宠野兽、爬虫飞鸟死磕硬碰的玩命史。随着年龄增长,王真由弱变强,乌阳镇大大小小的猫狗禽畜,依然没头没脑地冲过来挨打,全镇上下家家户户气得牙痒痒,只得把狗拴牢,把牲畜圈好。

    可是,王真招仇恨的能力与日俱增,有加无已,那些猪羊鸡狗隔着墙就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只要王真一走近十丈范围,它们必定发起疯来。

    像猫这种动物,能上墙,能上树,一个看管不好,就会冒出来扑向王真,挨上一记蛇纹木棍。等到伤痛一好,它们仍是一副死磕到底的架势。

    二,王真拥有了“水之神感”。

    “水之神感”,这是王真的说法,并不准确。但他对水的感应能力,真真切切异常神奇,而且变得越来越强。

    起初,他只是对水感到亲近,掉进清澜河的鬼门旋涡里,毫发无损地游了出来。

    再后来,渐渐变得神异起来,一杯水不用喝,他一眼就能分辨是雨水还是河水,是开水还是生水。一壶酒不用尝,鼻子一闻,他就知道有没有兑水、兑了多少。

    现在,隔着三五里地,他都能够感应到水流的存在,甚至预感到云起云灭、雨行雨散。

    “水之神感”,这是王真的秘密。

    乌阳镇一衢三街十八巷,福善大道最热闹,茶楼酒肆、商铺客栈都在这里。

    王真来到“隆茂斋”,掀开门帘走进去,“秦掌柜,生意上门了。”

    一个身材矮小、头发稀疏的驼背中年正在拨打算盘,他停下手指,缓缓抬起头,看到王真手中的血羽金隼,一双细黠的小眼睛顿时一亮,歪嘴笑道:“真是好东西,王家小哥好运道!十两银子!”

    “好,成交!”与秦驼子打交道,王真从不多话。

    血羽金隼这类猛禽,是纨绔少年的最爱。如果是在八百里外的龙原府,就算要价一百两银子,也会有人争抢。

    可惜,这里是乌阳镇。

    乌阳镇的男人,打猎习惯用弓箭和钢叉,打架抡刀子就干,不喜欢架鹰走狗这种浮夸做派。就连那座神秘尊贵的乌阳乡公府,那位俊俏的小公爷,也是一杆霸王枪就敢往万泉山深处钻的主儿。

    整个乌阳镇,愿意出十两银子买下一头血羽金隼的,也只有“隆茂斋”的秦驼子。“隆茂斋”,乌阳镇货品最全、铺面最大的商店,老板秦驼子头脑精明,除了出售日用杂货,平时还会收购稀奇的山货珍物,卖给过往的商客。

    银子到手,王真出了“隆茂斋”,来到“鲜香楼”。

    望着烫金大字的木刻牌匾,王真心中微微一颤。这家“鲜香楼”,原本是他王家的产业,后来被他父亲王殷卖掉了。

    这些年孤苦伶仃,为了一口饭,受尽了艰难,但他一直告诉自己,将来定要把他父亲卖掉的产业赎回来……

    一只老汤烧鸡,两斤五香羊肉,四样时鲜菜肴,外加两坛“山人笑”,王真一路拎回沙枣巷。

    刚刚走进邻居家的小院,雨点噼噼啪啪砸了下来。

    “先生,我回来了。”王真轻呼。

    一个布衣荆钗的女子走出堂屋,接过王真手中的食盒,“你这孩子,又买这么多酒食!再这样下去,你先生的嘴要养叼了。”

    女子的脸上,爬满一道道疤痕,丑陋吓人,但眼睛清澈明亮,声音轻柔平和。

    屋檐下,王真嘿嘿一笑:“四娘教训的是。今天得了一笔意外之财,还剩八两七钱银子,你且收着。”说着,将身上的钱袋取出,放在女子手中的食盒上。

    女子微微一怔,八两七钱银子不是小数,足够四口之家半年的开销。对王真这个穷孩子来说,更是一笔巨款。

    她的眼中浮现欣慰,轻叹道:“你先生半生狷狂,他做的许多事情,我都看不懂。但是收你做学生这件事,我却心里明白,你这孩子天性很好。”

    女子拎着酒食,走向厨房,王真进了堂屋。

    光线晦暗,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草药味,左边一张破桌、四把木凳,右边一个低矮的竹榻,四面全是书架,摆满书籍卷册。

    桌子边上,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静静地坐在轮椅上,手捧一卷《南华》,神色安详。

    男子姓孔名冰,字凝之。

    乌阳镇有山有水,但是文脉不兴,三百年来只出过七个秀才,举人一个都没有。孔冰曾是学堂岑夫子最喜爱的学生,岑夫子每次饮酒,都会捋着胡须,一脸骄傲地告诉他人:“孔凝之是乌阳镇三百年来唯一的读书种子,他年必定秀才、举人、进士步步高中,功名富贵可自取之!”

    岑夫子错了。孔冰十四岁参加县试、十五岁参加府试,全都名列第一,整个乌阳镇都在眼巴巴等他一口气通过院试,取得秀才功名,谁料到,他却突然放下学业,只身去了龙原府,进入龙原世族韩家,做了一名“抄书人”。

    在韩家抄书十年,孔冰被人发现偷窃藏经楼里的秘本书卷,韩家打折了他的双腿,斩断了他的子午经脉,将他扔出城外。

    孔冰沦为废人,流落城下,莳芳馆最当红的清倌人荆四娘拿出全部积蓄,为自己赎了身,雇了一辆驴车,和孔冰一起回到乌阳镇。

    王真是孔冰唯一的学生。

    “南华真君曾言‘真人无梦’,儒家至圣却恐‘不复梦见周公’,二者谁对谁错?”孔冰抬头,看向王真。

    这种即兴的考校问答,是孔冰和王真的教学日常。王真才一进门,就是一道烧脑题。

    王真放下“山人笑”,坐到孔冰对面,沉思起来。

    孔冰静静等待。

    思索良久,王真答道:“二者皆为至理!南华真君踏破虚空,睥睨山河日月,方能彻悟‘一无可恃,可恃者唯我’。儒家至圣历尽久劫,通晓古今沧桑,所以深知‘百变瞬息,不变者大道’。”

    “说重点!”孔冰眼中绽放一抹异彩,难掩期待。

    “此心不动,随机而动。做好人时毫不犹豫,下狠手时干净利落。”

    孔冰身子猛地一震,缓缓合上手中《南华》,深吸一口气,只说了一个字:“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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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位看官,可还记得初中课本里的《孔乙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