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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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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太太福泽深厚能荫庇子孙!”姚妈妈的脸都笑成了一朵菊花。

    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随着范氏脸上的皱纹一条一条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加着,惠姐儿的婚期已然临近。据最新消息,沐昆领着迎亲的队伍已经启程南下了。

    这一夜就寝前,范氏还在向丈夫诉苦,“那沐国公府岂是那么容易待的?惠姐儿的婚事桩桩件件都需要银子,哦,光银子还不够!嫁进那么个世家大族,没有几件压箱底儿的物什怕惠姐儿会被人看轻哪!”

    岑大老爷也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之人,自然也会为女儿的婚嫁忧心,他说:“沐公与妹夫有故,端看妹夫对沐家的评价,惠姐儿这一嫁自然是稳当的,无论是对瑾哥儿的前程还是她自己往后的日子,沐公家学渊源,二公子喜好舞文弄墨,正好惠姐儿是她祖父祖母膝前长大的,以我之见,我儿容惠端庄自持知书达理定然是能与沐公世子二子琴瑟和鸣的!”

    范氏发愁惠姐儿的嫁妆,生怕女儿嫁过去受人白眼没有底气,丈夫又弯弯绕绕的说了一大通不相干的,到底也没说求老太太拿几件私藏出来给惠姐儿压压底。范氏对着丈夫的话很是不以为然,道:“承袭不了爵位,惠姐儿的嫁妆又单薄,以后还有什么好前程!”

    岑大老爷断然道:“妇人之见!那沐国公府虽是子嗣繁荣,可唯独世子一脉呈昌盛之相,而世子平生最得意的便是他的嫡次子,学富五车温润有礼,虽承袭不了爵位,但颇得圣心,在京城是有口皆碑的!还怕以为自己挣不下家业?果真是头发长见识短!”

    范氏也不理老爷对自己的批判,只听到前面的好话儿了,心里暗爽之余,面上却装作吃惊道:“那为何迟迟不肯娶妻?非得等到咱们惠姐儿?”

    岑大老爷很想翻个白眼给妻子看看,好气道:“咱们女儿是美若天仙还是贤名在外?你少在这里自作多情!”

    范氏颇为得意道:“京中那么多的女子好模样好门第,为何偏偏看上了咱们惠姐儿?不是我自夸,咱们惠姐儿模样身段儿,家学本事,比起京中高门大户家的闺女也是不遑多让的!”

    岑大老爷无语了,他也不能直白的告诉妻子,那沐府世子一脉子嗣艰难,长子至今只得一牙牙学语的嫡女,而国公老爷之所以亲自聘了惠姐儿,那正是老夫人与妹子岑氏打过交道,岑氏却是有名的宜男好相,听闻岑家长孙女肖像其姑母,这才……

    哎,这都是什么事儿啊!好不容易搭上了个好亲家,敢情人家根本就不看重其他的啊!岑大老爷躺在床上忧虑颇深,只愿女儿能争气些,能得夫家喜爱,往后也为岑家的子女在京里铺个好路吧!

    英华端坐在大大的圈椅上汗流浃背,举着狼毫轻轻下笔,汗滴顺着圆润的脸颊慢慢的流淌下来,小人儿配上了大件儿的圈椅,看起来很是滑稽。

    “小姐,歇会儿吧!”弱质领着芳摇将煲好的汤水放在梨花木桌上,英华眉眼未抬,轻轻的开口说道:“还差一篇,写完再歇!”

    芳摇与弱质面面相觑,见英华小小的人儿坚持着,也就只好分配任务,一人去收拾榻被一人去提水准备花汤。

    沐浴完了,穿着薄薄的蚕丝粉袍,英华小脸红扑扑的,身上白胖的肉肉也下去了不少,最近被老爷子折腾着练字,竟是有减肥的功效。英华自得,略微满意。

    “小姐写的大字都快晾满一个院子了!”外面拉着一串一串的红线,上面挂着的全是英华的佳作。

    粉蝶抱着干净的衣裳进来,看到英华在用汤,只得给芳摇使了一个眼色。

    “有什么就说,挤眉弄眼的成何体统?”英华放下白玉瓷碗,擦了擦嘴。

    粉蝶脸上一红,道:“也没什么,姐妹之间的口角罢了!”

    英华:“说吧,你们几个的脾性我虽不是了若指掌,但还是能揣摩一二的。这又是谁给你脸色看了?”

    粉蝶听了英华的话,当即撩开了袖子,一道一道的红痕在白皙的胳膊上显得特别惊心。

    英华起身,道:“这是怎么回事儿?谁欺负了你?”

    弱质从内间走出来,拉着粉蝶去上药,芳摇安抚着英华,道:“这是有人在给小姐脸色看呢!小姐只做不知,晾她们也翻不了天去!”

    “不对,你好生说!看你们的神色也不是一日两日的,难道就让我这样闭目塞聪,任凭你们被欺侮吗?咱们一道而来必是全须全尾的家去,这次忍下了,那下次呢?若那起子奴才蹬鼻子上脸,往后你们有什么好歹我岂不是追悔莫及了?”英华越想越气愤难当,手掌一拍,桌上的白玉碗跐溜一下滚到了地上,摔成了碎渣。

    “小姐!咱们寄人篱下,粉蝶沉不住气,您可得识得分寸!那些府里的老人不过就仗着世代服侍主子有几分托大罢了,若是您闹到了老太太那里去,那些老人儿是惯会当面人背面鬼了,歪曲了事实不说,您要是占了下风往后还怎么在老太太跟前儿孝顺?”芳摇娓娓道来,脸上带着沉静的笑意,安慰道:“小姐且忍忍吧,这个关头闹出事儿来了大太太也不高兴的!”惠姐儿待嫁,让新姑爷听到什么不好的风声,大太太可不是要和她翻脸么?

    英华挑眉,冷哼了一声,“挑软柿子捏是吧?咱们就来试试到底谁软!”

    “小姐可别冲动!粉蝶那死妮子也有不对的,您千万别强出头!”芳摇急了。

    英华被气笑:“你这是安慰我还是气我啊?什么叫强出头?小姐我名正言顺的主子还收拾几个奴才还不行了?”

    芳摇:“奴婢笨嘴拙舌的说不清楚,小姐可别找奴婢话中的漏洞,反正太太走之前交代了,小姐万事三思而行,可不能意气用事!想想以前在家里时候,哪次跟那两位庶出小姐斗占到便宜了?小姐还不知事么?”

    英华知道芳摇是为她好,拍拍她的手,道:“放心吧,我不会一时发作的,得找个好时机呢!你也别急,我看着也不是个笨的啊!”

    您看着就是个笨的好么?!芳摇在心里连连叹气,以前在窦府是主场都赢不了那两位小姐,如今在千里之外,没有大小姐和太太为您鼓气,可得吃亏啊!

    且不说高门大宅里的弯弯绕绕,在贵州,险峻的山势之间,一小支队伍在此安营扎寨,面前是潺潺而过的溪水,背后却是高达数丈的溶洞钟乳,往下面就是顷刻间灰飞烟灭的悬崖瀑布,若不是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大概这种地势就能吓退不少人!

    “聂成!那山下捆着的土匪你待如何处置?”后面的丛林钻出一个花脸的男子,黑瘦精干,仔细一瞧,正是数月以前与英华有过接触的汝阳王世子——夏稚!

    聂成□□着上身从水里泅起来,白色的亵裤精壮的胸膛,若是没有满脸拉拉杂杂的胡子,勉强可以让大姑娘小妇人入眼尖叫的。

    彼时聂成已经二十有六,身上的刀伤箭伤足够让如今以斯文有礼为标准的男子们望而生畏了,提起岸边的衣服抖了抖,用汗巾随意擦了擦身子,听到夏稚的话面上没有任何的犹豫,道:“家有家规,国有王法,送衙门里去吧!”

    “那些土匪多是作恶多端鱼肉百姓的,就这么轻松的放他一马?”夏稚不甘心的问,不满意道:“你什么时候这么有规矩了?直接宰了不是更能泄气?”

    聂成甩干了衣裳,侧眼看了夏稚一眼,声音低沉浑厚:“若不论轻重把他们一道剥皮抽筋,那你和他们还有什么分别?你真以为入了这野林子你就真的是野人了?没有律法和规矩你还是军人吗?”

    “报告将军,卑职不是军人,是军师!”夏稚立身行礼,大声应答。

    “淘气!”聂成给了他一爆栗,拿过放在一旁的鱼叉看着串成铜钱一般的大鱼很是满意的摸摸胡子。

    夏稚掉落了一地的鸡皮疙瘩,追了上去问道:“舅母写了信问这次你能给她带回去一个儿媳妇么?不求貌美如花,能看得过去就行!”

    聂成:“儿媳妇还在丈母娘家呢,让她自己寻去!”

    夏稚鄙夷道:“好不孝顺的儿子,让我来说就应该军法论处!我娘给你介绍了那么多的好姑娘,你一个都看不上?曹国公家的嫡女呢?平凉侯的幺女呢?端明公主和你青梅竹马长大感情也很好啊!”

    聂成扛着鱼叉走在前面,猿臂蜂腰,背脊挺拔,让书生白脸的夏稚的嫉妒泛滥成河。

    “公主整比我小十岁,你也好意思把我俩比作青梅竹马?”聂成对他嗤之以鼻。

    “喂!你再不找你媳妇儿就得光着一辈子了,你个老男人,你到底听没听我说的这一摊啊!”夏稚小跑着追上聂成,聂成步伐颇大,让他跑得略微吃力。

    “你再不找媳妇儿我快要被舅母和我娘念死啦!”夏稚终于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他真的真的不想再满怀期待,饱含泪水抖着手撕开家书时,看到里面满篇全是叮嘱他看着表哥找老婆的话了好么!这样真的可以吗?他虽然没有他表哥老,可他也是没有媳妇儿的好么!这样偏心真的没问题吗?夏稚不得不擦干泪水,继续小跑着劝服表哥找个媳妇儿,这次的压寨夫人看起来就很风骚,将就将就纳个妾也行哪。

    “嗷!”夏稚惨叫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