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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情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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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已经知道,这只是愚人节的玩笑罢了,但心里仍免不了有些忐忑;而且越接近目标越是慌的厉害。

    于是我停下脚步用手指理了理额前的头发,重重吐了一口气,走几步复又停下来,抬起有些僵硬的手臂轻轻推开孙邛班级的前门。

    紧着嗓子开口向坐在门边第一排,同桌依然空着,胡乱扎着头发的女生问道:“哎!同学,打扰一下,找一下你们班冯琳。”

    她并没有抬起头来,只是向后一扭,“冯琳,有人找。”似乎她的脖子上有回力装置,说完便自动复位,继续埋头做她的习题。

    “还没来呢!”不知哪位热心的谁极不耐烦地回道,那口气很像某些机关窗口的办事员。

    “哎!等一下。”

    听的我心头一颤,赶忙回头沿着这脆爽的声音的方向只见教室中间靠我这边的座位上站起来一位女生:留着燕尾式的短发,皮肤很白,夸张一点说有种凝脂似雪、吹弹可破的感觉。

    上身穿一件黑色呢料修身短风衣,下身是一条浅蓝色牛仔裤,走近后我才发现她右侧上嘴唇靠近嘴角处有一颗小吃痦,颇为俏皮。

    当我向她点头微笑的须臾,只见她脸上瞬间敛起了笑容、晕开一抹绯红。轻咬着嘴唇,收了收下巴缓步向前门走来,我提前退了出来站在楼前的路灯下等她。

    那一刻更加忐忑不安的我早已将为何而来抛到了九霄云外。或许人最难抑制的就是这种看似随意而发的欲念,不知因何而起,一往而情深。

    “你好!我叫……冯琳。”她边说边向我伸出右手。

    我也赶紧伸出了自己的右手和她轻握了一下,“你好!我是……”

    “我知道,他们都叫你大师!之前在校报上有读过你的诗,记得有一首《晚登禹王山》:寻香觅影自贪欢,清雅不必与众参……”

    我忙接道:“疏木向阳花草繁,古木比肩阴余斑。忽来鸟鸣更幽山,听声羽外终不见……”

    “写得真好!”

    我压了压稍稍有些颤抖的声音回道:“谢谢!很高兴你也喜欢诗。”

    “我只是喜欢读而已,也没写过。”

    “噢,那你认为什么样的诗才能称其为好诗呢?”我仍然有些拘谨,思来想去,囫囵问道。

    “我也不太懂,只是觉得好的诗都有充分的写景来铺陈,然后抒情点睛,情景交融,这样才更有画面感,更立体、鲜活。”她依旧气定神闲、侃侃而谈。

    “你说的太对了!其实我也特别讨厌那种把散文分行而成,一味瞎抒情的所谓的诗。就像校报上曾被评为某期最佳的一首诗‘我们是什么,我们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怀揣着炽热,背负着期望,正冉冉升起;我们是什么,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在阳光的照耀下,雨露的滋润下,园丁的呵护下拙壮成长……’这也叫诗的话,那诗人就再不用带着镣铐舞蹈了!”

    在赵敏的循循善诱之下,我终于可以用正常的声调和语速说话了,但也仅此而已。

    至于以下的思考,就只能是后话了:

    或许写这种所谓诗的人仅仅只是为了迎合某些人的口味,身不由己也未可知,那他们就不但可恨而且可悲了,并且这种悲哀还笼罩了他们周围的人及其环境,唯一可赞的是他们让某些依然坚守的人显得更加可贵。

    “哦!你还把这首诗背下来了,不会就为了恶心它吧!”

    “像这种打油诗根本不用背,好吧,读一遍全记住了。比起地理老师为知识点编的那些打油诗好记多了。”

    “是啊!与其背他的诗,还不如背课本来的容易些。”

    “我总觉得地理老师哪里是在上课,分明就是炫诗。你说他炫就炫吧,还非逼着我们背!”

    “那你读过陈老师(也就是地理老师)地理之外的诗吗?”

    “那倒没有,也没见他在校报上发表过,不知道是因为他低调还是不屑于和学生较长短。”

    “所以你对陈老师的评价是不是有点武断啊?当然我也没读过他地理之外的诗。”

    “说来也是,有机会真要讨教一下,毕竟喜欢诗的人不多。”我用手指挠了挠头说道。

    “我也就随口那么一说。其实诗歌的现状未必像你说的那样悲观,我就听说我们语文老师和你们英语老师是诗友。”

    “室友?噢,你是说写诗的朋友!这我还真不知道。”

    “我曾经读过你们英语老师褚老师的《游西湖》:翌日中秋步西湖,苏堤花港到鱼都,彩池锦鲤七千条,三潭映月月影孤。”

    “翌日中秋步西湖,苏堤花港到鱼都,彩池锦鲤七千条,三潭映月月影孤。”

    我复述了一遍,接着说道,“虽然通篇写景,但情在景中,这简直就是寓情于景的范文嘛!如今看来我以前还真是有些自负啊!”

    “正常啊!俗话说武无第二,文无第一!没有傲气就没有傲骨,没有傲骨还算什么文人,文人自古多傲骄吗!”

    我有些脑热,随口蹦出一句:“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她撩了撩头发羞言道:“哪有,我胡说罢了。对了,你有读过徐志摩的诗吗?”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叮铃铃……”

    “噢!上课了,看来我们也只能作别了。”我有些意犹未尽,极不情愿的说道。

    “没关系的,来日方常嘛!”她把右手放在胸前轻轻地一挥说道:“下次再聊吧!”

    “哎!同学。”

    我寻声抬起头来看到一颗篮球正向这边滚来,这让我想起了阿黄,每次月休时回到家,它总是兴冲冲的大老远就摇着尾巴跑过来,然后举起前蹄扑到我身上。

    这还不算完,它还要一路跟随着在我的裤腿上磨磨蹭蹭腻味好半天。我时常在想,是不是因为狗根本就不懂什么是思念,才会毫无保留的把这种本性完完全全地表露出来。

    而人是因为太懂了,所以才藏着掖着,原来“懂”是为了收藏,而且藏着藏着就变成古董了,就可以分享了,因为再没有人真的懂了。

    等球近了我才起身,单手顺势一抄,然后将它丢给张手要球的人。

    说到张手要球的人便不得不慨叹际遇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