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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德罗从未想到过,自己有朝一日,居然会招待两名异种的使者。
而且,这两位异种的使者,似乎很好说话,也很和善,甚至,他们竟然不拒绝和自己共进晚餐!
有趣,他们能和人类吃一样的食物?
说到烹饪,迪德罗还是有些心得的,老光棍已经把毕生精力献给了真理,没有妻儿,对自己当然不会太苛刻。
材料现成,苗圃里种着新鲜的蔬菜,卷心菜、洋葱、欧芹、大蒜、蔓菁和黑莓——虽然黑莓到处都是但博物学者院子里种的可是经过选种和精心栽培的,口味自然不同,主食是小麦粉和裸麦粉做成的马思林面包,黄豆,洋葱,黄油,香菜放在一起炒得喷香,再配上豌豆粥,粥里加了盐、面包碎、洋葱碎、大蒜和一点肉汁,肉菜是一整只兔子,切块后涂上黄油,配合香菜、洋葱、生姜在锅里用大火炒至少40分钟,没有人能拒绝翻滚的香气。
两位异种客人完全看傻了,嘴巴半天没合上,等到吃上一口,更是不得了,如果不是雄蜂拦着,雌蜂说不定会把餐具也咽到肚子里去——亮晶晶的餐具同样引起了他们极大的兴趣,还饶有兴致地研究了一番。
迪德罗暗暗赞叹他们的学习能力,明明第一次接触餐具,到晚餐接近尾声时,已经能熟练地使用勺子和餐叉餐刀,握法也有点像那么回事了,用餐巾擦嘴什么的同样不在话下。
“好吃。很好吃。”雄蜂给他发来波动,“虽然——”
雌蜂的肚子发出响亮的咕噜声。
迪德罗忍不住笑了,雄蜂立刻道:“我们吃肉。精制粮食和果实,吃不饱。肉,更多的肉。”
他面露难色,上了年纪的人肠胃能力有限,肉类吃得少,平时很少捕捉大型野兽,看这两位的样子,再来七八只兔子也不在话下。仓促之间去哪里找呢?
雄蜂向雌蜂点点头,雌蜂突然站起来,展翅飞走,不到五分钟,一头硕大的野猪从天而降,雄蜂单手接住,十指如刀,唰唰唰一阵飞舞,将野猪分割完毕,朝他指指。
强悍的捕猎能力让迪德罗大开眼界,刚把猪肉串起,准备烧烤,噼里啪啦又从天上丢下来一头熊、一条蟒蛇、一只巨猿和一条沼泽鳄,甚至还有一条六米多长的臭气熏天的海斯蒂毛虫。
浓烈的臭味差点让老头子晕过去,一旁的雄蜂一看不好,抓住毛虫使劲一甩,嗖地把毛虫掷出了院子,然后手指一弹,猛烈的小型飓风呼啸而起,将四下弥漫的臭气抽走。
迪德罗感激地向雄蜂点头,这次雄蜂颔首回礼,然后主动走上来帮着他收拾猎物。
这真是个好兆头。
当夜宾主尽欢,肉吃掉了一波又一波,这顿饭一直吃到后半夜,雄蜂才和雌蜂满意地离去,并表示最近还会再来。
“能在夜间飞行吗?”望着一地的骨头,迪德罗喃喃道,“不知你们的食谱上,有没有人类呢?”
第二天、第三天,两只巨蜂都来了,这几次不是两手空空,都带来了大量的肉类,然后要求迪德罗烹饪。他们甚至带来了一些罕见的魔兽的尸体,宝贵的魔核也不挖出来,就那么血淋淋的堆在院子里,看得迪德罗头皮发麻。
可以看得出他们正在努力学习,雄蜂注重行为举止,而那只雌蜂对烹饪更感兴趣,她甚至试图用小火球来取代烤炉——失败了,高强度的火焰法术把半只野猪瞬间变成焦炭。她扁扁嘴巴要哭,雄蜂好一阵安慰,看得孤老头子一声三叹气。
第四天他们来得较早,到的时候迪德罗正在研究《矿种起源》——一本炼金术选材的入门之作。
迪德罗最近考虑写一本专著,因为自己年纪大了,身子骨大不如前,哪天说不定就蒙光明神召唤了;而现在通用的炼金术入门教材问题比较多,如果能详细考据编纂一番,作一个善本出来,也算是自己给世界留下的一点贡献。
客人来了,自然要先下厨,等忙活完了,意外地发现雄蜂正捧着那本《矿种起源》读得津津有味——他把书拿倒了,只看图。
迪德罗没有笑,戴上蜂脑袋帽子,指指那本书:“你……想看?”
“对。这很奇怪。”
一旁的伊芙发现了康德的异常,她放下烤得流油的刃齿蜥蜴后腿,问道:“康德,怎么啦?”
“没什么,”康德的表情十分凝重,“你先吃,我现在不饿。”
“那我把好吃的腿都吃掉了?”
“吃光。”康德转向迪德罗,开始提出一个个问题,迪德罗不厌其烦地逐一进行解答。
然而康德越来越困惑,越来越震撼,越来越沮丧。
到最后,他额头上已经有冷汗流下来。
太可怕了,这些地行蜂太可怕了!
迪德罗没有发现他的异常,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一气讲了两个多小时!
太爽了,三十年没有逮住一个学生教教了,这感觉,爽!
等到口干舌燥,拿起杯子喝水的时候,心里突然咯噔一下,坏了,对方可是个异种,那些人类的表达方式,他能听得懂么!
教学失误,教学失误啊。
“嗯,刚才我讲的内容,你……能不能……听得懂?比如,元素解离和聚合——”
然后,他惊讶地看着,强大的异种向他弯腰,垂下了高傲的头颅。
“请教我……语言……你们的。我给你……这些……”
康德把《矿种起源》翻到最后一章,指着那些稀有的矿石道。
迪德罗喜上眉梢,但是他不愿意占异种这个便宜:“那些都是很少见的,在很危险的地方,语言,简单。”
“你给我……语言,”康德坚定地拍拍书,用力指着矿石道,“这个,我的,代价。”
“那好吧。我去拿书……”
他和康德的肚子同时发出咕噜声,一人一蜂相视而笑。迪德罗挥挥手:“明天,明天!”
明月高悬,康德和伊芙往临时栖息地飞,但康德并不想快速飞回去,而是建议伊芙和自己一起试试夜间走路返回。
伊芙有些担心,但康德坚持要这样做,也只好照做。
“康德,为什么你不高兴?那只老地行蜂搞的鬼吗?”
康德摇摇头:“没有,我只是被他们展现的力量吓了一跳。”
“咦,那只老地行蜂?他是多么弱小啊,魔能强度还不知道有没有我们的十分之一,速度比蜗牛快不了多少,我一个可以打他一百个。”
“你说的对,他很弱,整个地行蜂群体都很弱,但是他们却有我们现在无法企及的可怕力量。”
“到底是什么?他给你看的那一沓薄薄的干透的木浆片吗?上面七扭八歪的符号是远古魔法吗?”
“那叫做‘书’,那些符号叫‘文字’,他们用‘文字’记录下来的有用信息叫‘知识’。据他讲,他这支地行蜂部族就是用这种方式累积‘知识’的。”
“蠢透了,我们黑狱噬魂蜂可是天生就会啊。”
“你会什么?”
“战斗,产卵,筑巢,清洁,守卫……可多了!”
“你的姐妹和你相比,谁懂得多?”
“啊?这个……当然一样啊,我们从蜂巢里一孵化知道的不就是这些吗?”
康德神色复杂地叹息一声:“我也是,我知道一切雄蜂该知道的,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知道。可是这些地行蜂却可以。”
“那又怎么了?没有任何生物比我们更强大!”
“是的,我刚才问过老地行蜂,他说,他的族群非常孱弱,特别是刚刚出生的幼蜂,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但是经过饲养和培育,幼蜂可以学会所有成蜂的‘知识’,甚至可以创造出成蜂没有的‘知识’并积累下去,伊芙,你不觉得这很可怕吗?”
“为什么可怕?”
“我们在黑狱森林里称霸有几万年了,但是几万年来我们没有任何改变!我们陶醉于自我满足的时间太久太久了,认为自己是对的,自己是最强大的,我们的生活方式是最完美的生活方式,几乎忘记了外面还有一个精彩的世界!”
“好吃的!更多的好吃的!我太同意你的话了!”
“认真听我讲啊,馋嘴的家伙——我们很强大,但没有任何一只噬魂蜂可以做到‘更强大’;他们很弱小,但是他们可以通过不断地积累‘知识’来超越前代的蜂——他们可以无限地强化自己,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伊芙的大眼睛眨巴眨巴:“那他们怎么没能冲进黑狱森林,把我们吃掉呢?”
“你!”
“如果他们将来是个威胁,我们先把他们吃掉不就好了?比如,把那个老地行蜂吃掉,他不就没法累积那可怕的‘知识’了吗?”
康德心头一动,道:“有道理!但是现在不行,我们必须先把他的‘知识’学到手,起码要学会怎么跟这些地行蜂打交道。”
“就像为了吃到更多的蜂蜜而保留那些杂碎小蜂?”
“对。还有件事,老地行蜂居然一直坚决否认自己是巨蜂的一员。”
“真有趣,那他是什么?两脚蜈蚣吗?”
“他坚持把他的族群称之为——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