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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噬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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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夜,繁星点点,微风拂面。

    站在高坡上,看看周围数十点营火,康德微微一笑。

    这些就是接下来的对手吗?

    打着宿营的幌子潜伏到最近的距离,然后寻机发动突袭?

    伊芙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康德,睡吧,我侦查过了,这些笨手笨脚的家伙一个能打的都没有,就算是那只海德拉来都可以痛揍他们。一会我布置几个法阵,把凡是靠近的家伙统统削成粉末。”

    迪德罗笑而不语,望向康德。

    康德想了想,道:“这么做不好,即使他们有杀人越货的想法,我们也要保持克制。”

    “为什么?”

    “今天老师已经放出话去,这是阿马尔的东西,知道这一点还要来抢,一定跟阿马尔有仇恨。杀光他们等于替阿马尔除掉了对手,我们得不到好处还要背负杀人的罪名,制造一大堆敌人。”

    伊芙拿拳头锤掌心:“原来是这样!但是,如果阿马尔真的派人来,我们不就露陷了吗?”

    迪德罗笑道:“不会。阿马尔是个穷奢极欲的家伙,喜欢搜集稀奇古怪的东西,同时派出几支探险队很正常,彼此信息不通是完全有可能的。即使他的亲信也未必能搞清楚,今天老爷心血来潮之下,又发生了怎样的癖好、派出了几支队伍。”

    康德道:“所以,伊芙,设防御法阵可以,但是不要把那些家伙赶尽杀绝,驱逐就可以了。别忘了给他们留下信息素标靶,我要看看,这些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

    “好!”

    半夜里,风元素突如其来的呼啸把康德唤醒。

    哦,开打了?

    原来是有个笨手笨脚的家伙试图破解伊芙布下的法阵,触发了法术,倒霉蛋被狂暴的风刃连肩带背削掉一半。其他盗贼大哗,纷纷举火,盗窃变成了明抢。

    “伊芙,我不是说让你控制法术强度吗?”

    伊芙委屈:“我已经很低了啊。”

    “好吧,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你布置警示标志没有?”

    “有啊,我立了块牌子,上边写着‘有法阵,会死人’。他们不听,这不能怪我啊。”

    “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唉,这群笨贼,已经躺下四个了,你陪着老师,我去看看。”

    康德一边往前走一边把正面的法阵停掉:“喂喂喂,你们,干什么的?这里危险,快回去——”

    旁边阴影里慢吞吞刺来一枪,康德一拳打折枪头,发动噬魂,抬手一指,黑蜂烙印打过去,一脚把枪杆踢回,黑暗中响起一声惨叫,一道淡淡的七彩生命光华从阴影中抽取出来,飞入他体内。

    没走几步,一名巨汉突然跃起,手持一根粗大的铁柱,恶狠狠搂头打来。

    这速度比刚才那一枪还慢,康德懒得闪躲,左手硬接下落的柱头,右手甩出黑蜂烙印,一发极·风刃甩去,巨汉头颅飞起,一道七彩光华又来了。

    真是的,来几个够劲的家伙啊,抽取到的生命精华还不够我发动技能的消耗,正面战斗能力也太差了吧?

    还是说,因为实力太差,所以只能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而无法成为迪德罗这样的人?

    康德摇摇头,继续一边喊一边走。

    “康德,康德,停手啊,别打了!你是去救他们,还是去杀他们啊?已经干掉十二个了!已经跑了,别追啦!”

    “没有啊,我要追他们还跑得了?剩下的那些你去收拾吧,蒙上脸,把该杀的杀掉,用噬魂学人类的技能回来。不许吃人类,记住,一口也不行!”

    “知道了,我去啦。”

    这时候迪德罗也醒了,正好听到他们的对话,问道:“噬魂是干什么用的?”

    “黑狱噬魂蜂的天赋技能,每杀死九只同样族群的生物,就可以夺取它们的技能,但是,必须是‘相同’的技能,即它们共有的能力。”

    迪德罗打了个寒噤:“如果你杀死的是人类……”

    “杀死九个战士,我就可以夺取他们学会的共同的武技,杀死九个魔法师,我可以得到共同的魔法,炼金术师的话,是炼金术的技艺吧。”他想了想,“如果进入人类密集的巢穴,不不,城市,我很担心伊芙会不会大肆杀戮厨师去学习烹饪。”

    “这不是一个好笑的笑话,康德,对生命要有敬畏之心。”

    “是的老师,但是,第一,我不是人类,是蜂,我绝不会为了满足人类的伦理道德观念放弃我的捕猎和生存本能;第二,敬畏生命只是道德层面的要求,不能无限扩大其作用边界,否则我们就会沦落到和猪狗羊马乃至小麦水稻相同的尴尬境地。老师您教导我要有底线,那么,作为一只黑狱噬魂蜂,我的底线是挑衅者必须死,除此之外,我都不在乎。”

    “你学得很好,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一点,如果你打算暂时与人类和平共处,在人类世界中就必须遵循一些通用的法则。”

    “我绝不主动挑衅。另外我可以向老师透露一个秘密,噬魂的发动会造成大量消耗,而且,我们不会闲得无聊去滥杀,比如夺取苍蝇蚊子的技巧。”

    这次迪德罗大笑,用力拍拍康德:“那么,你去睡一会吧,整晚不睡觉对你影响很大。”

    “那么就辛苦老师了。”康德朝迪德罗微微一鞠躬,毫不客气地去睡觉了。

    天蒙蒙亮,伊芙兴冲冲回来:“康德康德,老师,我回来了,我干掉了三个山贼的巢穴,学到了好多山贼的技巧。”

    康德一脸兴味索然:“那有什么用啊?”

    “山贼也有山贼的本领啊,比如‘潜伏’、‘突袭’、‘威吓’、‘闷棍’、‘盗窃’、‘绑架’——还有绑架哎!”

    康德以手抚额:“我服了你啦——你不学点好!”

    伊芙不高兴了:“是你要我用噬魂的啊!”

    “对啊,我的原意是让你学点人类的格斗技巧,我们将来要以人类的身份混在城市里,出手就是噬魂蜂的格斗技巧和法术,那不是要露馅吗?可也没让你跟那些不入流的家伙去学啊。还有——”

    康德深深地叹了口气:“我们的技能和本领是会遗传给下一代的……我们的后代一出生就会闷棍盗窃绑架什么的……让我说你什么好啊——”

    伊芙呜呜地哭起来了:“噬魂发动就一定会起作用……我没法选啊……我不喜欢学这个……呜呜呜,我不要学。”

    迪德罗赶紧劝道:“没关系没关系,我认识一些精通精神类法术的朋友,他们可以用药水让人‘忘记’一些技能。”

    “但我是蜂啊——呜呜呜——”

    “既然我喝了你们的命素没事,你喝我们的药水估计问题也不大,当务之急是赶快去艾斯那里,做个全面检查。”

    “那还等什么,快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