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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勾心算计泯良心,老兵不死亦识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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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着秦逍的脾气,这老叟早去见他太奶了。可不知为何,瞧见他这副邋邋遢遢的德行,秦逍一时竟有些许眼眶温润。

    虽不是跛脚豁牙,但年龄和老态却一般无二。加上其身处马厩的独到气质,很难不让秦逍胡思乱想。

    这一发愣啊,身上的马粪球子就多了。

    秦逍微微撑开真炁,将沾在身上的马粪尽数震飞。随后轻轻弹指,两坨马粪飞起,直接粘住了老叟双手,将他死死钉在了马厩的土壁上。

    “我说老人家,我招你惹你了,至于你这么对我?”

    “呸,孙贼!”

    “胡扯,你孙子哪有我这么优秀。”

    “呸,狗孙贼!”

    老叟虽双手被制,一张黄牙大嘴仍对秦逍骂骂咧咧,除了句句不离的“孙贼”外,其余话全都污秽不堪撰述。

    秦逍饶有兴致地盯着他。

    “老人家,我是挖了你家祖坟,还是睡了你六舅姥姥?痞子流氓我见多了,骂人骂这么脏的老泥鳅倒是头一回见。”

    “孙贼!有种你就宰了我!爷爷不怕死!你连林将军都敢杀,还有啥事你不敢干?”

    “原来是因为这个。”

    秦逍闻言恍然,看来这是位林奕的拥戴者。

    挥手驱散真炁,捎带着将四周的马粪推到远处,秦逍来到老叟身旁。

    “老人家,怎么称呼?”

    “哼,金甲雷骑勇字营马夫长,王长顺!”

    “马夫长?哪他喵的有这军职?”

    “咋没有?人有十夫长百夫长,林将军统率千军,我负责给万马铲屎,咋就不是马夫长了!”

    “失敬失敬,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

    秦逍笑着调侃,不得不说今晚出来对了,遇着这么个奇葩老头,还真让他紧绷的脑袋缓释不少。

    老人很显然还在气头上,他压根不理会秦逍的身份,径自坐到一只柴草堆上,东翻翻西找找,不晓得从哪淘出一只羊皮酒囊,拔开栓子咕咚咕咚就是两大口。不过他到底是上岁数了,这两口喝得并不轻松,动作有多潇洒豪迈,被烈酒呛到后的咳嗽就有多狼狈。

    “咳咔......哕......呸呸呸,晦气晦气!呸呸呸!”

    秦逍见状飞身而起,也来到王长顺身旁,挤了挤他精瘦的身子,挤出个窝便坐了下去,一点三军主帅的架子都没露。

    对于秦逍的不请自来,王长顺完全不予领受。他又狠狠灌了两大口,随后盖上栓子,将酒囊藏在自家裤裆里,生怕秦逍跟他抢似的。

    “老人家,林将军犯了军令,我也没办法。”

    “哼!令是死的,人是热乎的!”

    “谁说的,林奕现在都凉透了,不信你去摸摸。”

    “孙贼!你不配提林将军!”

    “我配不配暂且不论,老人家,你当真不怕死?”

    “死有何惧?大半截入土的人了,怕那玩意儿做甚!”

    “不错,不愧为林奕的老兵,林奕被砍头的时候,也跟你一样浑无所谓!”

    “孙贼!爷爷刚跟你说过了,要杀要剐随你便,就是不准提林将军!”

    “啧啧啧,大梁军士皆像你这么勇吗?”

    “那是自然!我大梁儿女生来傲骨,视生死如草芥!”

    “老人家,你这就说不通了。照你这么说,刚刚我弄死的林将军不过是“草芥”,你说你为了根草芥撒狗疯,值得吗?”

    “哎呀这是两码事......哎呀,偷奸耍滑,说不过你!”

    跟秦逍耍嘴皮子,下场不言自明。

    王长顺起身想走,却被秦逍一把死死按住。秦逍以真炁游走其全身,确认他只是个风烛残年的普通老人,这才继续跟他聊下去。

    “陪我待一会吧,马夫长,你长得像我一位故人。”

    “老子像你祖爷爷!”

    “这么说......也没错。”

    能看出林奕的死对王长顺打击极大,这老叟不怕死,口无遮拦句句耍狠。本以为秦逍会被其触怒,谁成想秦逍竟来了这么一句,反倒将王长顺给整不会了。

    “老人家,我没见过亲爷爷,后来倒是有个......爷爷照顾我,还救了我的命,只可惜现在他也不在了。”

    秦逍自然是想起了老黄。

    他遥望天上,想看看月亮,却发现是个阴天。

    王长顺见状微微踟躇,他抬起老手想拍拍秦逍,可能是想起了林奕的死,手到半途还是撂了下来,顺手掏了一把裤裆,将刚刚藏好的酒囊掏出来递给秦逍。

    “整两口,呛死你!”

    “多谢。”

    秦逍毫不介意,拿过酒囊咕咚咕咚喝了半袋,这酒确实老辣,品质拙劣毫无口感,但却有股说不出的亲切。

    “老人家,你的酒跟我爷爷的也很像。”

    “你爷也是厥州人?”

    “不是。”

    “哼,油嘴滑舌没准话!这酒只有厥州才有!”

    “我指的是尿骚味,我爷爷生前不爱洗手,每次给我带馍头和枣子,都是尿骚味的。”

    秦逍瞥了瞥王长顺的裤裆,搞得王长顺一阵老脸羞臊。

    “老人家,你家里没有其余男丁了吗,怎么一把年纪还来参军?”

    “咋,瞧不上老骨头?”

    王长顺一听这话立刻不忿,可下一刻他却叹了口气,可能是见秦逍不跟他吵,自己一个人发闷火没意思。

    “我王长顺当了一辈子老兵油子,前阵子朝廷征兵到了我家,要求五口之家至少出一位男丁。家里儿媳妇刚刚生产,是个不带把的,他奶奶的。”

    “老人家,你媳妇呢?”

    “走啦,前年扫灶王爷的时候,从锅台上掉下来跌了一跤,没躺几个月人就没啦。”

    老人言罢又喝了一口酒。

    “那你家儿子呢,子嗣犹在还娶妻生子,按理说他作为府兵更适合啊。”

    “我那娃腿有顽疾,下地干农活都费劲,更甭提上前线了,他倒是想来!我让他好好搁家待着,跟儿媳妇再添个大孙儿,眼下我只有一个孙儿,这可不中啊!”

    “你大孙儿多大了?”

    “跟你差不离,孙贼!”

    “那为啥不让他参军替你?”

    “臭小子没安好心!替我这把老骨头做甚?我那孙儿寒窗苦读数载,以后少说也得是进士及第!”

    “老人家,进士及第可没几个啊。”

    “呸呸呸!你少说晦气话!这次不行下次也行!你以为都像你生来就含金汤匙?读书是唯一的出路,俺可不能断了俺孙儿的出路!”

    王长顺越说越面色愁苦,酒囊里的烈酒,好似也变得苦了。

    他将喝干的酒囊塞回裤裆里,随后抬起老脸,看看没有月亮的天空,嘴角微颤,开始说晕晕的胡话。

    “都说什么功名利禄,没功名哪来的利禄。”

    “当兵死路一条,读书才有一线熬头。”

    “啥时候都是这样,都是为大梁好,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