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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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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勋的第一次尝试彻底以失败告终,段家母亲接待了他。段爱梅开门时,脸上一愣,心想自己的小女儿不是为了他才考到远方的大学吗?两家的男人又有仇恨,他现在反过来找上家门,实在太不寻常,不想他只字不提林琅,只说要见子夜。

    段爱梅虽感突然,心下却转得飞快,很快就猜到了可能的原因,但此时她生怕子夜离开金家,如果这时出现了这一穷二白的小子来当接盘侠,那还得了。以后家兴靠谁去。

    “找林琅做什么啊?”

    “那个……伯母,我……快要结婚了,想给子夜发喜帖。”

    “哦,是吗?我们子夜之前结婚你没有来吧,红白喜事,礼尚往来,你也算一份吧。”说完便伸手向承勋要贺礼钱。承勋看着羞涩的荷包,一咬牙把里面的几张大票都献了出来。

    “哎呦!”

    “伯母,我可以见她吗?”

    爱梅尚未来得及回答,家兴从卧室走出看见了仍被爱梅堵在门口,连进屋喝口茶的机会都没有的李承勋。他看着瘦高的承勋,心里很不喜欢,他隐隐感到一种威胁会在日后产生。但他尚未摸清他与子夜的关系,所以略一思忖,主动过去招呼道:“妈妈,我带他去找姐姐吧。”

    辗转两个小时车程后,承勋站在了气派的金家房前。一路上家兴当然不忘时刻提点承勋:子夜现在拥有的东西,他李承勋再奋斗个40年也追不上。

    段母还不忘告诫承勋:“不管是子夜还是林琅,你离我们段家的女儿们远一点。我们段家的女儿不是你这种一穷二白的小子能配得上的。”

    是啦,就是这样吧,他们当年既然已经告别,她嫁个有钱的好人家也是理所当然,只是觉得,她那样的聪明才智,没念大学实在是可惜。

    失败而归,又受了这样的侮辱,承勋回来就连连喝起闷酒。心下越想越痛苦,只觉得自己的反应怎么这么慢,竟被那女人给吓到,我一穷二白?要不是你们段家毁了我父亲,我们现在的条件至于这样?想起父亲的在天之灵,他出师未捷身先死,儿子却始终和段家的两个女儿都纠缠不清,自己对得起父亲吗?唉。

    林琅仿佛和他心有灵犀似的,下了火车就径直来这小饭馆找他。“也没什么,就是去你家之前顺路路过这里,想着你会不会在这里……不吃碗面吗?只顾这样喝闷酒?”

    有时候他觉得她们这么像,都是一样的美丽不可方物,珍贵不可碰触,然而她们又是一对鲜明的对比,白玫瑰与红玫瑰,各有所长,惹人怜爱。

    承勋在生活中屡屡受挫,唯有林琅对他一以贯之的不离不弃,这份热辣辣的执拗的爱,他又怎么不知。这一晚他只要一个怀抱,带着肉身的暖。黑暗中,她以最轻的莺呢燕语问他:“承勋,你爱我吗?”

    他笨拙而有力地压制着她,因极乐而抽扭着身子,他抖着嘴唇,回答不出,也不愿回答。

    林琅是何等冰雪聪明的姑娘,最初心下便已了然多多,又道:“你把我当成是她吧,你看着我,承勋。”

    他勉励扭过头对着她的双眼,那眼睛闪烁着水润光泽,仿佛总有盛放不下的甜蜜泪水。

    “我就是她。你现在是和她在一起,什么顾虑也不要有,承勋,我这么爱你。我爱你爱得发狂。”这是什么年代,她居然已经敢这样大胆□□地敞露自己在爱中的依赖和软弱,将自己置于卑贱的处境。他却陡然被这个假设拉开了想象的闸门,翻滚多年的欲望一瞬间倾巢而出,一波推搡着一波,一浪牵扯着一浪。他衔着她软绵而热的嘴唇,在窒息中迸溅出一层又一层的汗水。她热泪接连流淌,润湿了长发和脖颈。她终于完全拥有了他,这个疯狂地占有着她,也为她所占有的男人。

    “承勋,你好大的力气。”她艰难地发声,游丝欲断如叹息。

    受了她的鼓舞,他以更顽强决绝的心态向想象中那个女人的高峰上冲刺。一片苍茫雪山,高擎蓝天,一只雄鹰啾啾鸣着,用力震动翅膀,一个平滑,消失于乾坤最深处。空气顺势逸散,能量呈波状渐行渐远,渐推渐广,空气穿越大西洋,深入海岭,深入地壳,这短暂微小的能量和岩浆包裹纠缠,热液不断隆起膨胀,如蝙蝠嗜血前的酝酿,越隆越大,越隆越大,终于接近极限,里面一颗赤红滚烫的心脏从饥渴中苏醒。吞噬彼此,并在相互毁灭与共同成全中孕育出一种合力:一个生命,隐藏在母体中,朦胧羞涩,又像草芥一样茁壮奔放,生生不息。

    林琅在持续数日的疲乏与疑虑中终于确认了自己的身孕。她迫不及待告诉了承勋这个好消息。承勋面对着她兴奋得发光的面庞,一时惊慌失措,下意识连连摆手后退。

    他不想被人耻笑,90年代的北方小城,一切仍在压抑下萌动。紧扣了道德的枷锁,不值得为了一夜春宵里转瞬即逝的快乐赔上一辈子的声誉。

    冷水兜头而下,林琅呢喃:“承勋,虎毒不食子。”

    “老虎没有道德责任,它只管吃肉睡觉□□称王。”他猛然声音颤抖,向前一步紧握住林琅的手。纤纤玉手不胜这样用力攥勒,骨节惊叫。“林琅,你是爱我的吧?”

    “你难道怀疑吗?”

    “那你为了我,什么都愿意做的吧?”

    她无言以对,在天大的考验面前,她就是愿意娇宠他。情之一字,因近乎痴而始真,也因中了痴的圈套而显出愚蠢不可救药。简单的一句话,就让林琅送走了生命中第一个孩子。

    她战战兢兢上了屠宰台案,医生不断命令着她,两腿分开,分开,我叫你分开!黑暗中,关了一切光源,怎样宽衣解带极尽缠绵,岔开两腿让一个男人进入自己,耕犁撒种,如今又要在光天化日明晃晃冷灯下面对一个陌生而凶狠的女人,褪去一切保护壳,让对方将自己这种种器官构造一览无余。只不过,这部位,面对男人是召唤是诱惑,面对女人是厌弃是羞耻。机器如男人,稍一迟疑定位便长驱直入,震荡不停,她经历过怎样的欢乐,如今就要遭怎样的破坏。被堂而皇之、光明正大地破坏。她脑中停顿了一拍,才被滚贴而来的钝痛唤醒,继而发出尖锐凄厉的叫声。窗外阳光下沐浴着的青枝绿叶间,一只小巧雀儿也叽喳不休,歌颂着生的欢喜和光芒。

    欢乐时,她只想不要停止,不要停止,让我抓住这一刻的真实,只有这一刻。哪怕只有一刻,得以印证他对我的爱。如果他对我,没有爱,那有欲望也好。可在疼痛时,她只想后缩再后缩,缩到解脱。腹中的孩子和她一样,拼尽全力地后缩,逃离这一场风花雪月梦醒后的冰冷决断。但她和母亲一样,在这场关系里,都只是配角,再努力也努力不过自身位置的卑微弱小。婴孩被震荡的机器打碎,钳掉了一只胳膊,又钳掉了一只,他空虚地漂浮着,两只腿也被一一绞碎。头骨偏大,要耐心地捏碎,再一片片取出头骨,这是个精细活儿,制造一个生命只是一瞬间,毁掉它却非易事,正如犯错只在一瞬间,可有些错误拼尽一生也弥补不周。

    她十指死死扣住手术台板,指甲深嵌。终于结束了,她满脸是泪,因疼痛而抖动得不能自持。死人一样一动不能动躺了许久,医生反复催促她下去,把手术台让给下一位,但任凭她怎样恨自己的不争气,还是筛糠般提不上裤子。她就这么光着下身扶台站着,涓涓血流顺着白皙的大腿流淌,裤子堆在脚背上。手术前,医生不让她拉合窗帘,说影响自己的视线。现在她觉得在透明的窗前,面对着大街上扬起的尘土和附近孩童放学时传来的歌声,整个世界都在光的河水里飘荡着,一个侧身就轰隆隆翻到了自己的眼前,喘着粗暴的气息,将她一览无余看了个遍。他抓着她双乳的力道,俯身凝望她时癫狂复杂的神情,指尖游走皮肤时的热辣,他踩着她的双脚时膝盖厮磨在床单上的窸窣……回来了,一切又都回来了,而整个世界都把这一切看了个遍。重新走入大街,一滴水汇入人海,她是赤身裸体地暴露在全世界面前了,赤身裸体地暴露在每个男人的自行车后,赤身裸体地暴露在每个女人的灶台边。欲望又回升盘旋而来,她在蓬勃的人潮中孤独地想念他,想念他抓着她双乳的力道,俯身凝望她时癫狂复杂的神情,指尖游走皮肤时的热辣,他踩着她的双脚时膝盖厮磨在床单上的窸窣……没得救了,一夕间,她知道了什么是恨,却更因这恨,而观照出自己爱的疯狂。

    承勋,我已陷入泥沼太深,双腿无力自拔,既然你不救我,我又何必出离。既到这般田地,为这一场风花雪月,我甘愿赴死。

    李母又提及承勋和林琅的婚事,但承勋仍旧不甘心,即便林琅已怀有身孕。他果断让林琅去堕胎,他从头到尾没有出现,因为他这次一定是死是活都要见到子夜,得到一个回答。

    这次的相见并不难,段子夜已经离婚,回到段家。承勋敲门,开门的正是子夜。两人数年后再见,一时竟无言以对。

    她盘着高高的紧紧的发髻,手牵着一个漂亮俏皮的小女孩,可是盯着她的脸上,他心惊肉跳。变了,怎么变了这么多,这还是18岁紫藤花墙下长发围拢着他的脸,在他怀里笑着流泪的她吗?还是那个双眼明亮如繁星,不喜言语,却笑得天真浪漫的她吗?还是被他迎风扛起兴奋尖叫的她吗?现在的她,脸色发乌,眼圈发青,两眼涣散无神,像有寒冬深墙,他对视的目光不能穿透又被挡了回来,嘴角紧绷,有时候说着话一侧嘴角就会神经质地向上抽拉,好似在冷笑,又好像在哭,她说话时眼睛不太敢看他,总是乱瞟,好像患了什么斜眼病似的。脸上的肌肉都松弛了,两条深重的法令纹,让他的眼睛都没处放。

    他呜咽着说不出话来,他没有勇气去询问她生命里他不在的这几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两人转为长久的沉默。这期间,只有这个小女孩好像很喜欢亲昵他的样子,一直往他高高的膝盖上蹭,想让他抱。他看着小女孩,长得真像她,他在她脸上又看见了曾经春光明媚的段子夜,他心下一动,抱起了她。

    “爸爸。”她奶香奶气地叫他,脸贴在他黝黑的脖子上。

    他呵呵一笑,“我不是爸爸,我是叔叔。”

    他轻轻拍拍她的后背,再抬头时,看见子夜泪流满面,紧咬嘴唇,全身无声地前后乱抖,不能自控。

    他一时慌了手脚,放下孩子,走过去抱紧子夜:“对不起,我回来得太晚了。这几年,你受苦了……”

    话就到了子夜的嘴边,可是眼前突然出现林琅从高塔上跳下的一幕,为了这个男人,妹妹是连命都不要的,自己怎么忍心……怎么忍心……

    “你还回来干什么?一切早就不一样了。我嫁了人,还生了两个孩子,你快放开我,这样让人家看见了怎么得了,我还有自己的丈夫啊!”

    承勋慌忙松手。

    “林琅是为了找你……你有没有好好照顾她?”

    “妈妈想让我们结婚……”

    她心里咯噔一跳。“这样不是很好吗?你可千万再不可辜负了她。”

    “不,我辜负的是你,我应该弥补的人也是你。子夜,现在不一样了,我们的父亲都已经不在了……”

    “那都是多久的事了,不要再提了,不要再提了……你看我现在不是过得很好?早早嫁了人,反而很幸福。”

    “幸福?这是幸福的婚姻吗?幸福的婚姻能把当年人人眼里夜明珠一样的段子夜糟蹋成这样?”

    她像是全身都受了炮烙似的猛一缩,瞪大了眼睛,继而长叹一声,“我老多了吧?现在是又老又丑了……”

    他想要来抱她,又没有勇气,怕被人看见,只会让她的生活更不幸。当年一别,就是永远了吧。两人没有再说多少话,起身时,子夜再次祝福承勋和林琅。泽安望着承勋高大的背影,挥挥小手,大声地喊:“爸爸再见!”

    承勋想要纠正,终究没有停下脚步,强忍着要夺眶的热泪,不回头大踏步地走了。

    承勋回来依然是醉酒,压抑的他早已习惯了这种压抑到极限进而瞬间崩塌的方式来自我释放。两天后,林琅又来看她。坐了两天两夜的火车,下来时整个人的腿和脸都已经浮肿,脸色发黑。但是只要一见到承勋,她眼睛里永远闪烁着光芒熠熠的神采。承勋酒醉得厉害,呕吐在她的大衣上,她不敢带他回家,让李母见到他的这个样子,便打电话托邻居转告李母,说承勋和她今夜要去承勋同学那里玩。李母难得见到承勋对林琅如此上心,欢喜合不拢嘴。

    流产后尚未到一个月的禁忌期限,她又任凭他在自己身体里放纵。性是一道新的门,给爱开辟了一条小道,让它得以欠着身子,挤了进来。这次,承勋可能是太疲乏,太孤单,竟抱着林琅入睡,兴奋得她一夜不敢合眼。生怕一睡着就发现是梦就该醒了。他睡觉的姿态酣甜天真,她一遍遍阅读他的眼角眉梢,挺拔鼻梁和鼻梁下那两扇无情又多情的薄唇,现在这两扇久不开的柴扉也终究被她叩开一缕亮光。为了这一刻,她不知道等待了多少个宿命轮回,哪怕只一刻的如愿以偿,也抵得上生生世世的苦痛无休。她亲吻他的眉毛,眼睑,脸颊,嘴唇;她亲吻他的眉毛,眼睑,脸颊,嘴唇;她亲吻他的眉毛,眼睑,脸颊,嘴唇……她亲吻着,一遍又一遍,她亲吻着他,用疯狂的爱与热。

    林琅的大学才念了一半。她始终看见自己因为在这场无望的爱情里破釜沉舟地爱着,皮肤充盈弹性,充满勃勃生机。她为此快乐。

    迷蒙黑夜中,她听到他呢喃着一个字节,像是一个名字,她用力分辨,只听见他说:“子夜,子夜……”

    安静了。世界都安静了。原来他一直藏在心里的那个人……竟然是姐姐。原来他这次不辞而别去看的,也是姐姐。即使我为他跳了高塔,她只要呆在原地不动,我还是敌不过。

    他的细语仍向炮弹般不肯停歇地残忍地投向她:“我不爱林琅……我不能再辜负你了……和我走,和我走吧……你的孩子,我也要了……是我当初辜负了你。”

    人传欢负情,我自未尝见。

    三更开门去,始知子夜变。

    这一夜,天翻地覆。打不赢了。这一战打得也太累了,眼看要占领高地,却被友军从背后插了一刀。

    安静了。跟着地板也消失不见。她觉得口干,大概是因为月光太明亮,又晃得她周身疼痛。大脑如大雪后的荒原,一片死寂空茫。她感到刀从背后不断地刺入,她难以呼吸。男人突然变成了一条蛇,游走而上,将她从脖颈处死死勒住。连最欢爱的时刻,他心里想的也是她,嘴里呼唤的也是她。天花板像森林一样在风中开合摇摆,细碎的星光落在她身上,如一颗颗子弹穿透了她。她支离破碎。

    犹豫再三,天就快亮了。她终究没有叫醒他。悄悄起身,留下承勋一人在旅馆小床上扎扎实实地睡着。她洗漱好,看着镜中自己肃穆的苍白的脸,如将要远行负葬礼的新寡妇。

    她独自乘坐火车回到学校。承勋,这些年来我的世界里只有你,我已经快忘了在你之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了。她走在午后阳光中的校园,如今早已不是狂飙突进的80年代,这个时候20岁的年轻人也像她一样浪漫主义、理想主义地执着到不可救药吗?其他女孩子也像她一样为了一个男人搭上一生一世吗?阳光照耀得她浑身发冷,她为自己悲哀。

    “林琅,”有人从背后叫住她,“一个人吗?”

    她同意与他一起去长廊上坐坐,这对他是梦寐以求的奢侈。林琅的身边从来都是森林,只是她的眼里从始至终只有李承勋这一颗大树。

    他摘下自己的围脖、手套,都给她戴上,“你怎么这么不爱惜自己。”

    是啊,我怎么这么不爱惜自己。一个冬天给李承勋织了三条围巾,只怕拿不准他最喜欢的颜色,可是现在才发现自己的脖子上竟然是空荡荡的,可是这么久了,陌生人一眼就发现的,承勋竟然从来都未曾问过一句吗?

    “你坐在这里不要动,”他突然跑掉,很快又跑回来,林琅觉得他简直是百米冲刺般地回来了,“对不起你等久了吧。”他把热水瓶放在她两手之间,“暖一暖,你脸色不好。”林琅手上两只男人的大手套拢成一个筒,中间插入的暖水瓶像一面高扬的旗帜,宣布占领了山头。

    他渐渐平稳着呼吸,开始坐在林琅身边慢条斯理地削苹果,原来他刚才跑回去专门为她取了这些。

    她知道那个男孩子爱慕自己很久了,她甚至有时候会同情他,他太像自己了,义无反顾地付出,至今仍然两手空空一无所获。哪怕只是一句暖心体己的话也好。没有,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被对方嫌麻烦,有的只是对方愿意为第三个人永无止境地傻傻付出和守候。

    第一次这么近的看着他的侧脸,她被他专注的神情感动。他削着一个苹果,却像面对着一件珍宝。他的睫毛扑闪着,手下的动作温柔,唇边有不自觉偷跑出的微笑。这是一个正在恋爱中的男子,现在正在为天生高入明月不可攀的段林琅近在咫尺地削一个苹果,小刀、果皮、手指默契配合着,每一步都郑重如信仰。她待我如信仰,承勋,我对你,何尝有一刻不是如此,但是,我现在变成了什么。我为你,连自己的亲骨肉都能下手杀死,从头到尾你没有出现,甚至连一句都没有问,哪怕只有一句,问问我疼不疼也好。

    “来,吃吧。”她从他手里接过苹果,刚要放进嘴里,“等一下,”他又把苹果拿了过去,在暖水瓶盖里倒入一点热水,把苹果烫过后说,“女孩子不要吃凉的。你看你,脸色不好。”

    是啊,我刚杀过人,杀了一个没有任何抵御的百分之百信赖我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我可以与之分担这种罪恶感,我的脸色,怎么会好呢。这是一张杀人犯的脸啊。凶狠,残暴,断绝了一切希望。

    她对着苹果轻轻地咬了一口,在咀嚼力的推动下,眼泪彻底开闸泛滥,她全身都抖动不止,任凭热泪滚滚而下。

    “林琅,你怎么了,是不是苹果不好吃?”

    承勋,从此之后,我们不要再有来往。

    她擦干眼泪,下了决心,问他:“你是不是喜欢我?”

    如果你不从我的世界里消失,我的人生根本不可能再有任何希望了。我是把自己毁了。

    他愣住了。这个女子,就像人们说的,永远是这么直接。直接到不会自我保护,直接到只能走向毁灭和破碎。

    已经思考好了,一切都要按照计划,按部就班地实行下去。她把只在每次和承勋单独在一起时才会涂抹的口红又重新掏出,对着镜子仔细涂抹。她换上了最美的一件衣服,带着参加葬礼的心情,置备着今夜婚礼般的行头。

    如果你要这样隐藏下去,同时辜负着我和姐姐,不如换我下手,亲自剪断这一切。而我要做,就要做得彻彻底底,不留余地。如果不极端,我就不是段林琅了。如果你连这都不明白,李承勋,你便果然是从来不曾懂过我。

    她单刀直入,喝过了酒,甚至不需要寒暄,便脱去自己的衣衫,让自己充分展露在对方惊愕的眼里。他从没想过她会是这样,怎么一切都这么突然呢。

    工具利用另一个工具时,没有同情,只有疯狂。

    “你这算什么?你对我没有感情,我知道的。”

    “嘘,乖。乖。”性格狂野的姑娘即便只是柔弱怯懦的试探,音调里也总有种挑逗之色。

    她引导着他,直到他终于屏住呼吸一言不发,直到他终于失控颤抖。他与承勋是极为不同的人,他没有那样因为长期压抑而存蓄的冲撞力和爆发力。他只是世间其他众多脆弱无力男孩中的一个。她可以永远站在高处,孤独俯瞰他。

    夜里,他始终抱着她,生怕一撒手她就要消失。他一点也没有承勋那样的大力,没有承勋的霸道、压抑和残忍,他有的只是无限的温情。林琅这样生命里时刻喷着火的人,偏偏要去暖一座冰山,无功而返,深深伤至腑脏;现在一汪清水来洗涤她,她可以信赖他,从新来过。

    他抚摸着她的锁骨,“林琅,你的锁骨真好看。”是吗,因为所爱的人从不曾给予她赞美,她都不知道自己在男人眼里是美的。他摸着她肩上的一小块皮肤,“林琅,你是不是有话要说。”

    她屏息不让眼泪流下来,这些年来,她有过什么倾诉呢。她再次确认,她可以信赖他。然而,在心中酝酿了很久,她说出的不是承勋,也不是孩子,而是一只飞蛾。

    “我看着那只飞蛾反复围着灯飞舞,我想把它赶走,我想救它,但是它并不能意识到自己所做的是危险的,它像是着了魔。最后,我看到飞蛾因为不能自我毁灭在灯火里而开始绝望,它张皇地扑闪着两翅,扑零零撞击在灯罩上,那种巨大的声音对比着它柔软脆弱的翅膀……我心惊肉跳。我终于取下灯罩,成全了它。它先是一愣,随即义无反顾地扑在火光里,孜孜响着,幸福满足地烧成了灰烬……”她感觉到他□□的身子紧贴着她,扭过头,他迷茫地看着她。

    她眼神冷静地笑笑,她想,她是在冷笑。

    也许他爱她,把她当作信仰来供奉,却根本连入门的教义经典都看不懂,他眼里的信仰只是一具受难的神像,闪烁着圣母与女神的美丽的璀璨的光,却不知道教义里字字句句都是眼泪。

    抵抗是徒劳的。他带给她的感觉,平淡无奇如白水,甚至不如李承勋的残忍压抑来得刻骨铭心。她失尽了最后一丝希望。平静中,她渐渐感到周身被抽离了力量。野花香中,她不过仍是那个13岁的小姑娘,因为遇到了她茫茫人海中注定辨识的那个,而放低了所有本应高傲的自尊。她不过想请他吃一根冰棒,让他多看自己一眼。如果我一直做得不好,那么将我的命抵与你,请你在心里为我留一个位置,我只求来过一次便好,承勋,只要你能记得我,让我为你做最后一件事。

    第二天下午,传来段林琅自杀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