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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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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母到家有十天左右,收到了我的来信。母亲听说我来信了,兴奋得又哭起来。她连忙催促父亲找人念给她听。

    我父亲找到和自己关系最好的一个堂弟。那位叔叔把我写的信一念,母亲听出了一点名堂,就跟我父亲说:“咱娃写信回来说没钱回来,让咱们给他寄寄些钱去。你快去借点钱给他寄去。”

    “不用,”我父亲说,“咱娃不就在驻马店吗?好远的路程,还用得着给他寄钱,我骑自行车去找他,然后再把他接回来就行了。”“那你就试试吧。”母亲说。

    然后,我父亲在家稍作整顿,并用蛇皮袋装了半袋子馒头,拿上我写的那封信的信封,再次踏上了寻子的征程。

    我父亲专门买了张河南地图,让人帮他找到我所在的位置和他要去找我的那里所经过的地方,骑上我家那把破自行车,向驻马店进发------

    就这样,我父亲一路上骑累了找个地方歇一会儿,饿了就把蛇皮袋中的馒头拿出来啃几口,再找人家讨些开水喝喝,不知道路了就向人打听,天晚了就找能住的地方住。

    一路走来,父亲竟打听到了离李新店只有几里的一个叫xx的地方,明明已经打听到了我的下落: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子,是南阳的,在付永远的砖窑厂里干活。可他又怀疑人家骗他,竟然鬼使神差的打道回府了。

    转了一圈回来,还是准备借钱给我寄去。

    我从付永远那里拿到父亲寄来的钱,本来打算当天就回去。可王福海跟我说让我在街上先买个衬衫再走。然后,他就陪着我在李新店街上买了一件衬衫和一双拖鞋,他就自己回去了。

    我一个人站在路边等驻马店发往信阳的车(这趟车经过李新店)。在等车的时候,我看到了我们以前一起在砖机上干活的一名女孩子。

    她穿着一套蓝色的西装,扎着独辫儿,个子高挑,看上去成熟而丰满。她正推着一把自行车往另一边路上走,忽然一扭头看到了我。“南阳的,在干吗。”“回家了。”我说。

    “你和张贺的事怎么样了?”“别听人们瞎说,我们俩根本不可能。”我为什么这样问她呢?只因为他和张贺的事在砖窑厂闹得沸沸扬扬,无人不晓。

    在砖机的时候,她和张贺在一起将我们拉来的湿坯往架上码。可别小看这个活。这个活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干的。码坯通常有三个要求;一要码直,二,不能让架倒了;三,要快。

    做坯子的产量都在这里呢。李有良之所以让张贺跟着他,也正是看上了他会码坯子这一点。但是,只有一个人码坯子是不够的,他们就商量从我们这些挤砖的工人中选出一个来。

    结果,这位具有男子**度的叫张春梅的女孩子当选了。而且,她码湿坯的水平比起张贺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们码得快,自然有许多休息时间。休息的时间总不能干坐着吧,两个人就在一起聊天儿。聊的热乎了,就会坐得近一些。甚至有时候头都碰到了头,很有点耳鬓厮磨的感觉。

    时间久了,人们还以为他俩在谈恋爱呢。其实,尽管人们对他俩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这女孩却一点也不在乎。这就是我为什么说她具有男子**度。

    我却一直不看好他俩的事。为啥?张贺根本配不上那女孩。虽说张贺挺能干但个子却没有那女孩高。一般情况下,女孩都不愿找一个个子比自己低的男孩子做男朋友。

    假若你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男子扶着一名女孩的肩,你知道他们是夫妻或男女朋友,但是若果你看到一名女子扶着一名男孩的肩,你可能会想到是他妈妈。

    “你吃饭了没有?”女孩问我。“还没呢。”“先不要走了,去我家吃顿饭再走吧。”“不了。”我说。接着,车来了,我就上了车。女孩隔着窗玻璃望了我好久才离去。

    她这个样子令我后悔起来,说不定女孩喜欢自己呢。哎呀,我怎么这么傻?怎么不知道去她家吃顿饭呢。这件事直到现在在我心里依旧是个谜。我无法判断是人家只是说了句客气话而我自作多情还是女孩真喜欢我。

    我在想,她要是不喜欢我,就没有必要站在那里看着我离去,就像恋人分手时那样。她要是喜欢我,我们在一起干活的时候,她怎么不找个机会向我暗示一下。

    直到现在,我还能想起她双手扶着自行车把,仰着头,微张着嘴,望着我离去的可爱样子。这模样就像一张相片定格在我的心中,使我永远也不能忘记。

    她过得好不好呢。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她很可能也儿女成群,甚至当上祖母了。我多想见见她,和她聊聊天呀。

    我坐在了驻马店去信阳的车上到了信阳汽车站。但信阳汽车站没有去我们新野的车,我必须先坐车到唐河,再从唐河坐车回新野。

    我在信阳去唐河的车上,发生了一件事。车子好像行驶了大概有几十里地,有一个白白胖胖的,个子高大的六十出头的老人上了车。看他的样子容光焕发,车上的人们还以为他是个当官的呢。

    于是,他刚坐下,有人跟他搭讪了:“老人家看样子市委领导呢。”哪知道那位老人听到这句话,不禁失声痛哭起来。他这个样子,令那位和他搭讪的人好不尴尬,就慌忙来劝他。

    那老人也不理那位劝他的人,自顾自一边哭一边说道:“你说得对,我本来可以当上大队书记的,可是却因为一票之差被那个大王八李名扬夺去了。那个大王八有什么好?

    论文化,他是初中,我是高中;论人才,我长得比他帅,这你们大家都看得见吧;若要论起块头来,那我可比他大多了,你们看他,个子又矮,又黑又瘦,哪里像个当官的样子?

    要比起口才来,我跟比他能说会道。还有什么比?家庭出身?人际关系?他哪一样比我强?可是,老天就这么不公,他当选了,我落选了。”

    老人说完站起来,用两只手上下比划着,两脚也同时在车厢里蹦了几蹦。这样闹腾了一会,他可能是感觉累了,就坐下来喘了口气,然后继续骂起李名扬来。

    只见他张着嘴,瞪着眼,柳眉倒竖,鼻子上下抽搐,握紧拳头,咬牙切齿:“大王八李名扬,有什么了不起,抢了我的位子。我恨不得吃其肉,喝其血,扒你家的老祖坟。”

    他这样说着又站起来,右手摸着身边的椅子唱起来:“大王八呀李名扬,你把老子的位子抢;大队书记不好当,我希望你家死光光;就凭你那点三脚猫,难道你还能当乡长;你还能升职到县里。你还能升到党中央------”

    他用的是“我的故乡并不美”的调子,抑扬顿挫把握得很到位。这让人想到,他在没得病的时候很可能还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呢。

    接着,他又学着唱戏中那些当官的样子架起两只胳膊,在过道里踱起步来。他一边走一边唱到:“下朝来一边走一边长叹,想起来朝歌事愁锁眉间------(此段为戏剧《寇准背靴》中的句子)

    然后,他又大笑了一阵,才安静了下来。此时,车上的人们忍不住相互对望了一眼,然后点点头。那老人终于在一个地方下了车,乘客们才松了一口气。

    我从唐河到新野,然后才到家。刚到村口,就碰到一个和我母亲关系很好的婶婶。他一看见我就说:“是建明吗?你也知道回来。前段时间,你妈和你伯讨饭到江西去找你,差一点就回不来了。这几天你妈又怕你死在外面,眼都快哭瞎了。”

    我听她这样一说。忍不住鼻子一酸。到了家门口,刚好父亲在院子里,抬眼一望见是我,就高兴地说;“你妈今天早上还在跟我说,她说她昨天晚上做梦,梦见你回来了。她还担心是不是你已经死了,魂回来了。我跟他说,不是那样的。梦见回来就是要回来了。这不,我没说错吧。”

    说着,他开始叫我母亲:“娃他妈,你快出来看看,是谁回来了?”我母亲正在里屋,一出来看见我,就劈头盖脸的说:“你还会来干啥?干嘛不死在外面?”

    她嘴上虽这样说着,眼泪却像开了闸门的水一样瞬间倾泻下来。因怕我看见,便慌忙走向厨房给我做饭吃。

    我见母亲这样,忍不住鼻子一酸,心道:“张建明呀张建明,痴痴傻傻的张建明,你自己受罪也就罢了,干嘛把父母也牵扯进来?你的良心何在?”想到此,又想到不愿放弃的文学,我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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