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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一家欢喜一家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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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郁闷的在自己的出租房里抽着烟,这是他一个小时内抽的第七支烟。

    小小的出租屋里已经宛如桑拿房一般。

    钱没了,脸也没了,还挨了一脚。

    这一切都是那个臭娘们儿的错!

    一想起曲敏华那张脸,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他痛恨有钱人,也痛恨老狗仔那样狗仗人势的京漂儿。

    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好不容易靠着自己的努力来到了祖国心脏,本以为大好前程就在眼前,哪成想干的活儿却是狗仔。

    一个天天被坑,还不能表现出不满的狗仔。

    “cnmd社会,不给老子一点儿机会!”

    大声吼了一句之后,心情也没能好转,他又狠狠吸了口烟。

    咚咚咚!

    敲门声突然响起,张鑫骂咧咧的答道:“敲个屁啊?说屁就放!”

    咚咚咚!

    敲门声依旧不停,还伴随着悉悉索索的脚步声……

    张鑫从小就在山里抓山跳,耳朵灵得很,当即就有些慌了。

    来的人要么是江北这小子不解气叫来的,要么就是那个老狗仔喊的人。

    敲门声仍在继续,而且节奏越来越急。

    “别tm敲了,踹开!”

    一个熟悉的声音,让张鑫彻底绝望了。

    是老狗仔!

    更绝望的是,他在屋里转了一大圈儿,突然想起自己租的这半地下室,没有窗户。

    之前为了节省那每个月的200块钱,他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这个没有窗子的半地下,如今只恨自己当时怎么就那么小气……

    其实他根本忘了,这房子是老狗仔帮他找的,就算有窗子,他今天也绝无可能逃出去。

    咣当!

    木质的房门轰然被撞开,一个身材健硕,穿着汗衫儿的壮汉破门而入。

    张鑫心如死灰的看着那壮汉身后的人。

    “cnmd跑啊?本想着来碰碰运气,没想到还真能让我撞到你!”

    老狗仔龇着牙笑的要多贱有多贱。

    他在京城混了这么多年,三教九流认识的人多了,但像张鑫这样胆大妄为、不讲规矩的毛头小子,还真是头一回见。

    要是栽跟头的是别人也就算了,偏偏是他自己。

    “你们别过来,我会报警的!”张鑫紧张的咽了口口水,指着老狗仔和他身边那个壮的吓人的家伙。

    “你试试?”壮硕汉子突然发难,一把揪住了张鑫的头发,使劲儿的向上提着。

    虽然没达到一只手拎起来一个成年人的地步,但却极具视觉冲击力。

    作为被拎头发的人,张鑫甚至忘记了抵抗。

    滴答、滴答……

    “卧槽……,这**了哎,白哥快看那,真他妈尿!”

    靠在门口抽烟的黄毛儿对老狗仔说道,说完还吹了个口哨。

    同一个地下室住的租客,有两个探出了头,一看到这个阵仗,立马缩了回去。

    如果是电影里,或许会有人偷偷报个警……

    可这是真实的生活。

    壮硕汉子根本不给张鑫反应的机会,一拳直接打在了他的脸上:“真他妈脏!”

    酸!

    热!

    鼻血远比他裤裆下的尿来的更冲,一瞬间把整个地面染成了鲜红色。

    “照片呢?”

    本名白永光的老狗仔蹲在张鑫面前,一个字一个字的问道。

    张鑫艰难的抬起头,瞪着老狗仔:“没……没……没了……”

    “也是,我也是多余问你,单反你手里揣着那照片,也绝对不会回到这狗窝里来。”白永光站起身拍了拍裤腿。

    就在张鑫以为今天这事儿算是结束了的时候,老狗仔白永光突然转过身,一脚踏在了张鑫的脑袋上。

    歇斯底里的骂道:“五十万!那是五十万!给我打!”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那些在京城不知做了多少回这种事儿的家伙们,一拥而上。

    别看他们阵仗吓人,但他们可不是傻子,手里的棒球棍、钢管一类的家伙都拎在手里根本不用。

    只用脚踢,而且专踢后背、大腿这些不容易造成重伤的地方。

    一人五百块钱,领头的一千,这个价儿,他们能真的上来踢几脚人,已经很给面子了。

    如果不是白永光这个老熟人,他们那这份儿钱,只会站在一旁看着,根本不会动手。

    “白哥,如果他报警咋办?”

    壮硕汉子打人的时候挺过瘾,但一想到蹲号子的滋味,就有些犯愁。

    他可不想像那些‘老炮儿’似的,tm蹲局子也能蹲上瘾。

    他还记得自己第二次进去,判了半年。

    然后便在号子里认识了一个自称京城坐地户的‘老炮儿’,人称燕儿爷。

    之所以叫燕儿爷,是因为这老头儿是个翻墙入户的飞贼,号称早些年四九城儿里的燕子。

    只不过现在遍地的高楼,满街的监控,他这燕子功夫再好也是白搭。

    折了一次就有二次。

    再后来就是出来进去七八趟,最后倒是在社会上生活有些不太适应了。

    他显然不想自己也变成那样,便又问了一声:“白哥,可得说好了,出了事儿你得扛着,我刚出来没几天……”

    白永光嘿嘿一笑,折回了张鑫身前:“你自己看着办,我可是知道你有个什么小白菜的小女朋友,我记得你还说过自己挺得意他,对不?”

    张鑫咬着牙说道:“我不报警,你别动她,也别接近她!”

    白永光啧啧说道:“看不出来,你这尿裤子的怂货,也有爷们儿的时候?”

    “你别碰她!”

    “看你表现。”

    说完,白永光带着那些家伙离开了这个阴暗寒冷的地下室。

    等到那些人走了以后,张鑫足足又在地上趴了二十分钟,这才忍着浑身的疼,艰难起身。

    隔壁的邻居们,一窝蜂的凑了过来。

    “兄弟,没事吧?”

    “他们肯定是流氓团伙,报警,让法律制裁他们……”

    “社会青年、精神小伙,这些人都是渣滓!”

    ……

    张鑫靠在床边,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嘴里满是血腥味儿和骚味儿。

    地上那一摊水迹和血迹无情的嘲笑着他,嘲笑着他的软弱无能。

    他只恨自己不敢用自己这条贱命搏一把,哪怕刚刚冲上去咬住白永光的脖子,像狗咬住骨头一样,也不至于如此丢人。

    尿裤子!

    他被人下的尿了裤子。

    如果被白财看到,会不会这辈子都瞧不起他?

    “这人不会被打傻了吧?”

    “要不我们给他打个120吧,万一死在这儿,以后我们也住不成了!”

    两个穿着单薄睡衣的女孩一人掐了一根烟,在一边儿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

    她们刚从夜总会下班,多得是时间看热闹。

    他唾了一口腥臊的口水,用尽浑身力气怒骂道:“滚,赶紧给老子滚!”

    这些人在他看来,远比老狗仔白永光那批人更可恶。

    “这什么人呐?就知道跟我们牛逼,刚才咋没见他这么大声?”

    “你没听说吗?吓尿了……”

    那些人陆陆续续的离去,嘴里还在说着比刀子更能刺痛人的话。

    “是你们逼我的,是你们逼我的,是你们逼我的……”

    张鑫从上午被揍,嘴里一直念叨着这一句话,一直到了中午。

    烟盒里的烟被他抽完之后,他去卫生间随便洗了把脸,血凝固的痂想一块儿块儿墙皮,从脸上脱落,粘在洗手池上,再被晕开。

    猩红的不只是血和水,还有他的眼睛。

    为了心里那颗最水灵天然的白菜,他不得不癫狂一把。

    ――――

    林楠和博文的婚礼很隆重,隆重的不像个婚礼。

    各种叔叔伯伯、婶婶阿姨不知从哪儿就冒了出来。

    而且一经介绍,不是这个集团的董事就是那个风投的幕后股东,实力雄厚的吓人。

    她素来讨厌人情来往,好在自己找的这个男人,最为擅长这件事。

    看着博文熟稔的穿梭在各个阶层之间,她突然觉得自己的眼光是真的好。

    有些人天生就是混迹于社交场所的人,他们能把人际关系处理的游刃有余,他们深谙语言这门艺术,也懂得掌握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分寸。

    面对比自己地位高的人时,博文谦卑的像个学生,丝毫不会因为自己有个有钱有地位的老丈人而自傲。

    面对下属或者是同事的时候,他也丝毫没有傲气,平易近人。

    她父亲前几天曾对她评价过博文,说他是‘生来就是守江山的料子。’

    林楠自然明白,父亲这话一语双关。

    既是再说博文交际能力出众,也是在说他冲劲儿稍显不足,不适合开疆拓土。

    可他更明白,林家现在需要的不是开疆拓土,恰恰就是这份圆滑和保守。

    虽然婚礼明天才开始,但林家别墅里已经陆陆续续来了十几拨人。

    这还是在林传福刻意挡了一些不太熟悉的人的情况下。

    如果任由宾客拜访,恐怕林家这栋别墅的门槛真要被踏平。

    林家在武汉,乃至整个湖北的商界地位非比寻常。

    作为湖北佬里佼佼者,林传福是少数几个干干净净的商界大佬,没有任何灰色经济存在。

    自改革开放以来,他便一直走在湖北的前列,以非凡的远见卓识先后落子电池、汽车、能源、环保……等行业。

    如果说当年联想在武汉投入基地是带动湖北新兴产业的外援,那么林传福的系列产业,就是本土民营经济的梅罗。

    哪怕强如联想,仍旧要跟在林传福身后连吃五年灰。

    “博文,来!”林传福在不远处笑着朝自己的女婿招了招手。

    刚刚送走一波客人的博文快步走了过去,在走到老丈人身边之前,他已经打量好了那个即将就要认识的年轻客人。

    在林传福的圈子里,虽然也不乏出色的年轻人,但如此年轻的还真不多见。

    那人看起来也就二十四五三岁的样子,穿着一身挺拔的西装,浑身散发着浑然天成的贵族气息。

    都说培养一个贵族需要三代,博文之前多少有些不信,但这一刻他信了。

    不论是从长相气质,还是言谈举止。

    这个家伙都属于无懈可击的类型。

    “这位是林奈,澳大利亚华人商会总会长林振东的公子。”

    “林奈啊,这是我的女婿,博文。”

    “你好!”

    两个年轻人握了握手,彼此很有礼貌的笑了笑。

    林传福继续说道:“别看林奈娃娃脸,这小子已经二十八岁了,当年和他爸去澳洲时,他还是个小屁孩儿呢,没想到十多年过去,竟然成了一位科学家……”

    远道而来的林奈微微一笑:“伯父,您别取笑我了,我不过是在实验室给老师们打打下手,算什么科学家。”

    博文倒是有些惊讶,这个看起来温文尔雅到极致的男人竟然是个搞科研的……

    这和平时他印象中的头发稀疏、戴着眼镜的科学学者形象差的也太远了?

    “博文,陪林奈聊聊,我去应付一下里面的人。”林传福指了指自己的会客室,那里面坐的,都是国内名列前茅的大佬。

    “您去吧,我们俩陪他聊!”林楠此时也走了过来,看到林奈,她显然有些意外:“什么时候来的?”

    “昨晚到的,知道你结婚忙,就没敢打搅新娘子。”

    林楠呸了一声:“鬼才信呢,肯定又跑去喝酒了,振东叔叔在澳洲不让你喝酒,你就跑回国来偷喝!”

    “兄弟,你平时能不能喝酒?”林奈嘿嘿一笑,转头对博文问道。

    看他这副样子,博文霎时间反应过来。

    这小子竟然一直在那儿装呢!

    他笑道:“量不大,但不怕多。”

    林奈自来熟的勾住了博文的肩膀,偷偷摸摸的问道:“有没有好玩得地方,给我介绍介绍,或者说找个熟悉的哥们儿,让他带路,我请客。”

    男人和男人之间,有些事只需要一个眼神,对方就可以融会贯通。

    博文霎时间就明白了林奈眼睛里的意思,可惜的是,他还真没有这方面的渠道。

    自从去年在知音号上看到了林楠,博文收心收的很彻底,早已和声色犬马的日子彻底斩断关系。

    林奈大摇其头,拍了拍博文的肩膀:“兄弟,苦了你了。”

    林楠在一旁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了,伸出拳头在林奈眼前晃了晃:“再瑟,我可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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