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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几天,星期三中午,几个船民在梅芬河公园附近的河面上发现了一具漂浮着的女尸。这么说来,我们可以假设白菊花在离家后的三个小时内,尸体就被丢进河里。换句话说,从她离开公寓到尸体被发现,也不过整整三天的光景而已。但如果她真的是被人谋杀的,那么凶手就不得不白天杀人,并在当天午夜前完成弃尸,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但一个犯下凶残谋杀案的凶手,怎么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而非深夜呢?假设我们在河里发现的死者真是白菊花,那也就是说她陈尸河里大约是两天半,顶多三天的光景。然而,根据经验,不管是溺水还是生前遭暴力对待致死,死后尸体才被丢进河里的人,都得经过五天至十天的时间,尸体才能完全肿胀,浮上水面。
那么问题来了,这具尸体何以能够违反自然规律,不到三天时间就浮出了水面呢?这一点很令人怀疑。再说,一个会冷静犯下前面所述种种残暴恶行的凶手,不太可能连在尸体上绑重物,以防尸体浮出水面的招数都想不到吧?……”
李察在“五天至十天的光景,尸体才能完全肿胀,浮上水面”一行下面划了一条红线,后面又划了一个问号。
另一份报纸是上个月二十九号的《市民报》,在头版的下方有则划着红框的报道:
“白菊花案发生已经过去了整整五天了,但刑侦局的破案进展不大,说毫无头绪、一筹莫展也不为过。许多明眼人都知道,到目前为止,连破案方向都没搞清,许多市民议论纷纷,义愤填膺,都在大骂刑侦局方无能、愚蠢。
许多人认为这个命案‘其实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因此,你会发现这个悬案一开始就被认为应该会很容易破解,刑侦局方也是这样认为的。但这正是刑侦局方的可悲之处。就是因为有了“一定很容易就会破案”的想法,反而会不那么容易破案。
而这也是当初为什么刑侦局方那么有把握破案,因而一开始不认为有必要祭出悬赏奖金的原因。刑侦局方普遍有种反射性的办案逻辑,他们多半认为凶杀案发生的原因以及凶手使用的手法,绝对都有迹可循,他们会在脑海里预设凶杀案的各种犯罪模式,犯罪动机,而且会根据过往的办案经验,认为犯罪的动机和模式不会脱离那几种可能性。
但也正因为这个案子可侦查思考的面向确实很多,一种假设说是‘情杀案’,一说是‘劫色案’,另一种又说是‘自杀殉情案’,不一而足,而且每一种假设看起来都有可能,都有成立的理由。如此一来,反而使这个案子千头万绪,千丝万缕,疑云重重,这等于暗示了这案子将变成一个无头案,一个久拖不破的悬案。但这是公众所不答应的。我们可敬的司法当局,是不是应该认真对待公众的期待呢?”
李察觉得这篇文章的观点颇有见地,而且是在谴责刑侦局破案不力。篇末署名是“惠梨香”。惠梨香,她不是死者的表妹吗?他心想,这个女记者一定要尽快见上一面。
他又拿起一份上个月二十二号的《新闻报》,红框里有则报道:
“昨天有家晚报提到了白菊花小姐曾经失踪的事件。半年前有一桩引发大众躁动的失踪案,失踪当事人正是白菊花小姐。当时她从工作地点:刑侦局一楼突然失踪。后来,据知情人说,白菊花小姐在一星期之后平安无事地回到了刑侦局上班。除了面容稍显苍白憔悴之外,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据租界当局对外宣称,她之所以离开一周,是去外地拜访一位朋友,并没有发生什么引起轰动的大事。
但据知情人讲,白菊花小姐从失踪的那一周里,并没有被杀,而是在和一名荒淫放荡的海军军官厮混。据知情人推测,两人后来似乎起了口角,白菊花小姐负气离开,于是前一次才得以平安返家。据知情人透露,这位海军军官名叫施特雷,曾多次乘军舰来过波塞多尼亚市,他目前正随舰驻扎在国外某基地。
这名海军军官,受过良好教育,军衔是上尉,而非一般粗俗无文的水手。据目击者称,她们多次幽会的地点就在礼查饭店。如果这则报道属实,那么此次在梅芬河中发现的女尸,就不是白菊花小姐本人,而一定另有其人,由于别的什么原因充当了她的替死鬼。知情人还说……”
“哦,这则报道有点儿意思,”李察心想:问题更复杂了,又冒出来一个海军军官,这里面包含什么意思呢……外国情人?两次失踪?幽会?如果这次也像前次一样,是第二次失踪,那死者就不是白菊花?这个结论是可以成立的。但这可能吗?总监和局座不都确认女尸确系白菊花了吗?文章这样说,难道别有所图,是不是有意要把水搅混?干扰视听?
第一次失踪提供了一个必然的逻辑,为的是让人相信白菊花还活着,这次只不过是爱火重燃,爱心作祟,再陷疯狂,甚至不排除与外国军官私奔的可能性?从失踪到私奔,顺理成章啊,文章的作者在暗示什么呢?是想把大众的视线从失踪引向私奔、坠胎或情杀吗?
李察又看了几篇不同的报纸报道,陷入了长考。
这几则报道传递的信息比较多,而且盘根错节,一大堆似是而非的听说、推测、分析和推理,把案件搅成了一团乱麻。
李察蹙着眉头,一根接一根地吸烟,仔细研究、分析着所有的资料。
当抽到第六根烟的时候,他理清了思路,抽丝剥茧,条分缕析,终于发现三个疑点:一个疑点是,这篇报道里,多次提到有个‘知情人’,而执笔者仿佛是个隐身人,他隐在后面,假借‘知情人’的口吻,向公众传递了一个讯息,即死者不是白菊花,而是另一个和白菊花面目十分相像的人,可这一点分明是谎言,因为刑侦局方的验尸报告已经确认,死者确系白菊花;
第二个疑点是,白菊花和冯?施特雷多次幽会的地点在礼查饭店,那么,礼查饭店应该是一个值得怀疑的地点,但这一点为什么在刑侦局方调查报告中没有提及?只字未提,难道是刑侦局方的疏忽吗?
想到这里,他又仔细翻了翻刑侦局方的调查报告,的确没有找到有关礼查饭店的只言片语。难道这是正常的吗?第三个疑点,这篇报道,表面上在引用‘知情人’的话语,但口气却十分肯定,对案情的分析也丝丝入扣,甚至连外国军官的名字、军舰停泊在哪个港口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但这个外国人却远在千里之外,根本无法查找。
这种手法,在侦探术中就叫作‘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一个无法查证的线索,只能把整个案情引向一个地方:死胡同。是谁想把案情引向死胡同呢,只能是这个隐身人,这个向报社投稿的人。
李察分析到这儿,脑海中一根弦被拨响了,“对呀,去报社查一下是谁向报社投的稿,不就可以知道这个人是谁了吗?找到这个人,说不定整个案情就找到了突破口?!”
对,就这么办。
突然,响起急促的敲门声,有人在门外喊道:“李探长,李探长,我是荷诗达啊。”
李察起身打开门,荷诗达匆匆而入:“李探长,快,有新发现!有人在梅芬河公园发现案发现场,总监让你马上过去。”
李察大惊:“哦,那快走。”二人打开门跑出去。
深夜的梅芬河公园已被清空了。
荷诗达驾着车开到公园,李、荷二人从车上跳下,向现场走来。
现场已被法租界侦探严密封锁,围着一圈绳子。几架白炽灯把现场照得雪亮,几十个侦探在围成一圈的警戒线中进行地毯式搜查,到处是手电筒的光柱在交叉和来回扫射。
一大群记者被拦在警戒线外,叽叽喳喳吵闹不休,有人试图闯进封锁线,但都被侦探挡了回去。
李察和荷诗达匆忙拨开人群,走到总监身旁。
“咔嚓”一声,不知是哪个记者远远地拍了张照片。
李察惊鸿一瞥,镁光灯中有一件红色的风衣闪了一下。
赫夫曼指着一个满脸惊恐之色的中年妇女说道:“李探长,我们刚接到一条重要的命案线索,是这位在公园开糖烟酒店的女店主阿黛尔提供的,她发现这里有几样可疑的东西,通知了侦探房,我怀疑这就是第一现场。你跟我来。”
“第一现场?”李察嘟嚷了一句,跟着赫夫曼来到灌木丛中,他锐利的目光首先被三个大石块所吸引。一块上面放了一件白色衬裙,第二块放了一条丝质披巾,地上还散落着一把阳伞、一副手套、一条绣有“白菊花”字样的手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