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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把可乐递过去,郑超然真的接过去拿可乐逗着季梦洁,她喝了两口,就推开了。
我站在边上,如同幽灵一般瞪着他们,我很想把他们赶出去,正所谓眼不见心不烦,我等着冰可乐的效用发作,季梦洁的肚子如刀在割,可很久都没效果。
中午,他们留下来吃饭,在我幽怨如刀子的眼神下,郑超然收敛了一些。
吃面条的时候,我特意剥了几瓣蒜,这两年郑超然被我带的有北方人的习惯了,所以吃面的时候他会吃生蒜,吃了蒜口臭,呵呵,我就是故意的。
果然,吃面条的时候他跟着在碗里扔了两瓣就着面条一起吃了,津津有味。
吃完饭他们又去看电视,郑超然在这儿跟他女朋友一点都不见外,有他女朋友在的时候我就像个老妈子,他可以尽情的在他女朋友面前彰显他的男性尊严,使唤我。
他们对着明媚的阳光秀恩爱,而我,冷眼旁观。
到下午三点钟,郑超然终于带着季梦洁离开了,最终,她都没有皱眉,没有表现出一点不舒服的样子,我的奸计也没有得逞。
房子里变成我一个人,午后的阳光依旧刺眼,我坐到郑超然跟季梦洁刚刚坐过的沙发,看是否真的那么舒服,能让他们那么幸福,可我坐在上面,怎么都不舒服。
实际上算起来,郑超然跟季梦洁算是被我针一般的眼睛刺跑了的,可他们离开了,我品尝到了孤独。
越发的孤独,入夜后,我开始失眠,脑袋里一直回旋着季梦洁今晚搂着肚子蜷缩在床上的情况,她会不会真的腹痛难忍呢?
内疚感就像是一条丑陋的爬虫,盘踞着我的心脏,翻来覆去,我孤枕难眠。
终究我是没有忍耐住,打了电话给郑超然,告诉他我做的一切,问他季梦洁的情况,他告诉我,她没事儿。
然后我们两个开始沉默,被这种沉默压抑着,很不舒服,我索性直接开口讲。“郑超然,我不喜欢她!”
“可是景悦,我喜欢。”
手机险些从手里掉下去,他不记得吧,他是第一次这样跟我讲话,而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我的称呼变成了景悦,我对他的称呼变成了郑超然?
“晚安。”
躺在床上,我感觉自己像是一条濒死的鱼,我吃不下东西,顺便把歪歪关起来,让它陪我一起挨饿。
我开始在脑袋里反复跟自己计较,我觉得自己卑微了,刚刚我为什么要跟郑超然讲那句话,人家的女朋友我喜不喜欢跟人家有什么关系,我他妈到底以为自己是谁?!
第二天,我去了二楼,把小镜推出来,双目无神地看着她。“小镜,我们私奔吧?”
“好啊,我们去东北看看吧,那边是不是特别冷,有雪吗?我还没见过下雪呢!”小镜很上道地跟着我的思想讲下去,我微笑着看着她兴致勃勃地讲完,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小镜,你要是个男的就好了,那样我就能嫁给你了。”
如此,我也不用这般纠结了。
小镜很神秘地跟我勾了勾手指,我俯身过去,听到她在我耳边低声讲:“其实我知道,你喜欢超然哥哥。”
我浑身一震,防备地看着她,她却只是抿着嘴跟我笑,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我。“放心了,这是我们两个之间的秘密,我不会跟别人讲的。”
对着如此敏感的小镜,我讲不出话来。
推着她走了段,小镜忽然开口问我。“姐姐,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三天,你会做什么呢?”
“我一点也不喜欢这种假设性的问题。”所谓的三天时间来验证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切,这种假设不成立,因为没有被逼到那一步,所以很多对自己很重要的事情也不会明显出来。
“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三天,一定要让超然哥哥都陪着你。”
“小丫头,脑袋里装的都是什么东西啊?”捏了捏她的鼻子,“那本《前夫》你看完了吗?有什么想表达的没有?”
她嘟起小嘴仰着头思考了下。“我还不想做评价,等我看完以后再说我的想法吧。”
“好。”
晚上,郑超然打电话给我,我才知道小镜趁我去厕所的时候,拿着我的手机给郑超然打了电话,讲的什么我不清楚,郑超然不肯说,但我只能跟他讲一句,小孩子的话别听。
是啊,他现在有女朋友,甚至是打算发展成未婚妻跟老婆的人,他幸福美满,我要去做第三者吗?
我真的决定了出去走走,可是带着小镜“私奔”的确不现实,所以我要一个人出去。
当晚我收拾东西,差不多十点钟的时候又打了电话给他,他跟我讲电话的时候,专属于季梦洁的娇喘声,淫声浪叫,夹杂着他讲话的声音从无线电波一起钻进我的耳朵。
我真的不知道郑超然想做什么,我只是他的一个女性朋友,为什么如此不吝于让我听到这些!
手机从我手里掉下去,许久才想起去捡,再看手机时,他已经挂了电话。
之后我独自一人去了酒吧,小说跟电视剧里,女性去酒吧买醉被上的情节很多,我也想去疯了,我也想知道,当我的肝脏被酒精浸泡透的时候,我会不会死。
我迫切地需要另一种情绪将我肺腑间的情绪替换掉,不管是厌恶、排斥,还是疯狂,总归不是这样撕心裂肺的压抑与煎熬就好。
我把自己扔在吧台最显眼的地方,镭射灯交汇之处,一杯又一杯地在肚子里灌着。
我从不知道烈酒是什么味道,第一次尝到,原来是涩中带着辣,挥发性很强的液体。被威士忌呛的眼泪开始掉,可没有一个人上来跟我搭讪。
醉了,我倒在吧台上睡着了,一直睡到酒保将我叫醒,一盆冷水泼到我头上,把我从酒吧丢出去。
天初初亮,我像个乞丐一样倒在路边,蓬头垢面。
行人从我身边经过,给予了我各种各样的目光,我贪婪地享受着他们对我的反感、恐惧与嫌弃,我不觉得我是个落魄者,反而觉得我是个伟人。
世人总是这样,对落魄者有多远躲多远,而对于有钱有权的,趋之若鹜,肤浅!
但是这一刻,我忽然想知道,那个,那个叫杨什么,愿意,杨愿意的,他看到我会是什么感觉。
所以我打了电话给他,早晨六点钟,他竟然接了电话。
“学生,我现在在受难中,你愿意解救我一下吗?”
“你在哪?”
他真的出现了,骑着他的自行车,半个多小时后停在路边,俯视着蜷缩在路边的我。
“怎么会弄成这样子?”
他的眼中闪烁着惊心动魄,过来想扶我起来,却不知从哪下手,的确,现在的我太脏了。
索性我自己起来,不沾他的手了。
看着他我傻呵呵地笑,问他。“你说,为什么我在酒吧睡了一夜,就没人跟我搭讪呢?”
“你现在这样,哪个男的敢跟你搭讪啊?”他左右看了看,“先找个地方洗一下脸吧?”
“果然你也嫌弃我了。”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头痛欲裂,但除此之外,没别的感觉。“我自己ok的,你有事的话可以先走。”
“那我问你个问题可以吗?”
“问。”
“如果我抱你的话,你会觉得我轻佻流氓吗?”
我被他问住,只以为他不碰我是嫌弃我,却没料到是因为尊重。果然,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