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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已深,塔尔塔镇上的路灯稀少且昏暗。常威蹑在街边房屋所形成的阴影里,照着自己家通往老约翰炼金店的方向追去。
大约五分钟后,他就发现了罗松溪的身影。
罗松溪果然已经与鲍勃等人分开,在星夜之下,在小巷之中,双手插在裤兜里,悠闲地慢慢往前走,嘴里还吹着某种不成调子的口哨。
把自己当成什么了?为治安署提供线索,帮忙查案的四有青年?常威有些好笑地想着。
虽然在登达尔旅馆里,对方躲掉自己的一枪一刀,令他颇为意外,但他觉得这完完全全是这个小屁孩的运气。
武者的划分和魔法师一样,青铜、白银、黄金、圣域、传奇,如果青铜阶是入门,白银阶已经是登堂入室了。
武者的门槛虽然比魔法师要低,但一个白银阶的武者,即使放到荒原上茫茫的西风匪队伍里,也已经是出类拔萃者,更遑论在这个小小的和平的镇子里了。
所以他觉得自己只要做好准备,整个小镇没人能拦住他的冲杀。
武技可不是那么好练的,那个十几岁的小屁孩,似乎反应敏捷,力量也不错,但怎么能跟自己一个已经登堂入室的武者相比?
常威这样想着,脚步轻快起来,在并不明亮的星月之下,前方少年整个的后背都是明晃晃的目标。
常威已经把薄背直刀拔在手里,他只是在观察周围的环境,他要这一击尽量不能惊动镇里其他的人,并给自己留出足够的离开现场的时间。
怎奈罗松溪虽然走得很慢,但是始终贴着旁边房子的窗户走。常威生怕在这里动手会惊动旁边的住户,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仍然按捺着心思,悄无声息地跟在后面。
其实小巷很短,前后就五六栋房子,罗松溪很快就走到巷口,然后他做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动作。
巷口有一根悬挂元素路灯的灯柱,罗松溪在灯珠边停了下来,仍然背对着常威,掏出一把小刀,在灯柱上似乎要刻画些什么。
常威哑然失笑,镇里顽皮的孩子总喜欢在灯柱上刻点什么,比如自己喜爱的女孩儿的名字,比如讨厌的同学的名字,再写上这人是猪。在他小时候,似乎也干过这些勾当。
但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机会。小屁孩就是小屁孩,就让他死在这幼稚的动作下吧。
他已经在距离罗松溪十米的范围内,他提气、屈腿、扭腰,动作一气呵成,白银阶武者的力量在瞬间爆发出来,在刹那间令他摆脱了地心引力的束缚,由腿自肩,化为一道笔直的线条,闪电朝着罗松溪的后背飞来。
手里的薄背直刀则已经高高举起,作势如雷霆般即将一刀劈落。
他对这一刀非常满意,他觉得没人能够挡住或躲开这一刀,至少在这座小镇里。他甚至觉得自己有些可笑,对一个小屁孩居然动用了这么大的力量,似乎有些不值得。
他哪里知道,上一个和他有相同想法的,是一个比他高到不知道哪里去的圣域阶大魔法师,此时却早已化成老约翰炼金店门前的一片灰烬。
正当常威迎着劲风,陷入对自己巅峰一刀的陶醉之中时,他忽然看见罗松溪站的位置忽然诡异地转了一转,他刀锋所指的位置,从罗松溪的后背变成了……路灯柱?
然而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根本没有给他疑惑或者思考的时间,刚刚还笔直树立的路灯柱,突兀地从中折断,并且呼啸地往他的头顶砸落。
常威这才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完美一刀,想要变招躲避。
可他也只是刚刚来得及头脑转过这个念头,右侧巷尾的那间房屋里,半开的窗户里突地飞出一发白惨惨的小火球,正中他的右肩。
常威吃痛,身体在空中失去平衡,啪地一声无力地落到地上,紧接着一根沉重的路灯柱,就结结实实地砸在他的额头。他在剧烈的震荡感中意识渐渐模糊。
他在失去意识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罗松溪转身朝他大喝一声,“常威,你还说你不会武功?”
……
……
常威重新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铐在了治安署的铁窗台上。
他下意识地挣扎了一下,脑袋上就挨了重重的一下,耳边传来鲍勃的怒斥,“老实点,塔尔塔镇就只剩下这一幅手铐了,别给我扯坏了。”
常威用没被铐住的左手摸了摸仍旧剧痛的额头,不甘心地问道,“刚刚其实是你们设的抓我的局?”
“你以为呢?”鲍勃没好气地反问,“难道就是为了让你劈一刀耍帅?”
镇上没有看守所,抓到嫌犯意味着他将要通宵加班看管。说以鲍勃不知道是不是在后悔刚刚开枪时是不是应该把枪口往下沉个两三厘米。
这样就可以一击毙命,而且以当时常威的行为,一枪毙命似乎也不违反《联邦安全官守则》。
只不过罗松溪反复示意他一定要抓活的,他还是枪下留情了,以至于现在相当懊恼。
常威却仍在不识趣地重复被抓的嫌犯最喜欢问的问题:
“你们是怎么看出破绽的?难道那个小屁孩在登达尔旅馆的时候就看清了我的脸,在我家里问话的时候只是欲擒故纵?”
被他称为小屁孩的罗松溪正把玩着手里的一张纸条,那是前面鲍勃让维斯塔给他的账单。其实账单上没有数字,只写了一排字:
“身上有血,床下有刀。常威。”
所以鲍勃才叮嘱他“慢走”,要让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找到一个可以藏身的伏击点确实需要一些时间。
不过罗松溪自动忽略了纸条下面的另外一排小字:“小伙子,你还嫩。”
罗松溪把纸条揉成团,扔进废纸篓,抽了抽鼻子,对常威说,“我在登达尔旅馆没看到你的脸。只是到你家问话的时候,我不用看也能闻到你身上那股西风匪的味儿。”
见常威疑惑地皱起眉头,他又凑到常威耳边悄声道,“别问我是怎么闻出来的,另外别再叫我小屁孩,我在荒原上有个响当当的绰号,叫做‘收割者’。”
“你是两年多前洗手不干的吧,让我想想……共和历122年,冬天的时候,我在虹光村干掉一个,在菲力镇干掉两个……还有一批笨家伙,被我带到了矿洞里,哈哈,他们再也没有找到出去的路。”
常威脸上浮现出不可置信的表情。他们曾经在荒原上追逐的那个瘦小身影,和眼前这个小屁孩渐渐重合了起来。于是他脸上的不可置信,转为了深深的畏惧。
荒原上有一批专门猎杀西风匪的赏金猎人,被称为“猎马人”。在所有的猎马人里,“收割者”不是实力最强的那个,但绝对是最神出鬼没、手段最为诡异的一个,也是令所有马匪心理阴影最大的一个。
毕竟马匪面对再厉害的猎马人,也敢于正面硬刚一把,却实在不想被“收割者”悄无声息地杀死在床上或者厕所里。
而他就是罗松溪讲的那批笨家伙中的一个,当时“收割者”杀了他们的一个同伙,劫走了大概价值几十万的贼赃,他们一个小队的人辍着“收割者”的尾巴紧追不舍,结果被“收割者”带进了迷宫般的矿道深处。
接下去的事情他简直不敢回想,一小队的人不用“收割者”动手就自相残杀殆尽。
只有他一个人运气好,脱离了队伍花了七天时间侥幸摸出矿洞,吃过烤蜘蛛,喝过自己的尿,无所不用其极才活了下来。这也是他痛下决心金盆洗手的原因。
尽管一开始不相信“收割者”居然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孩,但一旦确定了对方的身份,他心里便蒙上了一层再也揭不开的阴影。
没想到逃过一次,最终还是折在“收割者”手里啊。
他认命地低下头去。传说“收割者”最擅长的就是匿踪与伏击,死在“收割者”手里的白银阶,他知道的就有三四个。自己居然还自信满满地蹑在人家屁股后面自以为劈出了雷霆一击?
在荒原上,“收割者”的身份信息起码价值五十万。可惜自己应该已经没有机会把这个消息卖出去了,常威颓丧地想道。
“好吧,我认罪,施耐特和塔科维克都是我杀的,你们还想问什么尽管问吧。”他说。
罗松溪见常威的气势已被自己“收割者”的名号所夺,心里未免有些小得意。他用手点指常威,喝问道,“说,祭坛在哪里?你的同伙又在哪里?”
“什么……祭坛……是什么?”常威茫然地反问道,“我杀他们只是因为他们身上带了八十万的材料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