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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斌一边连连点头,一边打开了塑料袋子,摸出了一瓶红牛扔给老王。
同时,又拿起一条鸡腿扔了过去:“来吧,王哥,先吃东西,过年还早哎。
咱们现在先填饱肚子再说,今天晚上咱们两个人要好好的合作一下,因为我怕万一等一下,孙总万一下了有什么事找我们的话,看到我们睡觉了,那就麻烦了,所以说今天晚上咱们还是警惕性高一点,最好是眼睛也不眨的在这个地方上班,你说对不对?”
保安老王伸手将鸡腿的外包装袋撕开,同时将辣椒鸡腿送到嘴巴里面咬了一口,一边咬一边香的哈了一口气:“哇!
这个鸡腿挺好吃的,你别说,盐焗的呀?不错不错,这个鸡腿好像很贵的,10几块钱一个呢,哎,对了,刚才你说孙总的事,你说的有道理,今天晚上确实不能睡觉了,因为万一等一下孙总要是有事出去,看到咱们在这里睡觉的话,那就麻烦了,对不对?
反正咱们打好精神就在大堂里面值好咱们的班就可以了。”
行。
两个保安的敬业精神可嘉,值得表扬。
再说刚才进电梯的那个人,只见那个人进了电梯之后,直接摁到了通往邓兴华房间的电梯,出了电梯之后,他飞快地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条小小的铁丝状的东西,来到邓兴华门口之后,将那条细丝在邓英华的门锁里面轻轻的一捅,又一捅,连着捅了几下之后,只听那个门锁咔嚓一声,突然开了。
而这一切,已经丝毫不落的全部落在了监控室里面的那一个摄像头里。
可惜的是,此时监控室里面值班的监控员,正在和他们当班的队长下象棋,两个人正将棋盘摆在监控室的桌子上,你飞一个马,我架一个炮,两个人杀的不亦乐乎。
他们两个人的眼睛根本就没有往电视显示器的屏幕上面看,再说了,即便是看的话,他们可能一时也难以发现。
因为。
兴华集团里面也还是有一些人正在加班的,有些楼层,不停的有些人进进出出,所以说这两个人的目光也不会特别的注意到那个人,究竟是在干什么。
而且。
那个人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大概也是那么几秒钟的模样,那个门锁打开了,他就进入了房间,进入了房间之后,就失去了这个人的踪迹。
这个人进入房间之后抿了抿嘴,微微一笑,那一张圆圆的脸上,一双眼睛瞬间射出了两道如同电火一般的光。
他的目光直接落在了室内照明的开关上,于是,这个人伸手打开了照明开关,顿时,邓兴华的办公室里面一片灯火通明。
如果说监控摄像头刚才能够再清晰一点,仔细的照到这个人脸上的话,那么,值班的人就会豁然发现,从大堂进入电梯并且进入邓兴华房间的这个人,哪里是什么孙总孙阳啊?
这个人竟然赫然是他们孙总和邓总的小师叔林凡。
林凡也不是第1次来兴华集团了,所以说兴华集团里面的一些人也认识他,并且,有一些资格比较老的保安也知道林凡和邓兴华、孙杨之间的关系。
当然了,除了这份关系之外,林凡的另外一个更重要的身份就是——大明星。
林凡这么晚了到邓兴华的办公室里面来干什么?
不能光明正大的来?
为什么他要偷偷地利用这种手段撬开邓兴华的门呢?他究竟想干什么?
林凡不想干什么,林凡只是觉得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对,就叫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虽然说邓兴华的这间办公室称不上什么龙潭虎穴,可是,如果说他不采取一些必要的手段的话,那么恐怕一时半会的探听不到邓兴华的秘密了。
所以说,林凡就走出了这一步棋,一切的时间点,他都卡得恰到好处。
像今天晚上的这一个时机,他已经等了很久了,另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能够模仿孙杨的声音,这也就导致刚才在大堂值班的那个保安老王,虽然说没有看到林凡的脸,但是只是听到林凡模仿孙扬的声音就可以确定,进来的这个人是孙总。
所以说,老王甚至于都没有继续跟到林凡的旁边,替他按一按电梯或者说给他打个照面什么的,因为林凡侧着身子朝老王已经挥了挥手,示意他不用跟着自己了。
由于两个人的级别悬殊相差太大,既然老王认为的孙杨孙总让自己不必跟着自己了,那么,他也就不敢继续再向前了,于是他从沙发上站起来的脚步,也就定在了原地。
其实这一切早就已经在林凡的预料之中了。
林凡进入了邓兴华的办公室之后,迅速关上了门,打开了灯,然后他用目光在邓金华宽大的办公室里面扫了一圈,发现这里面那些东西还是和以前他来的时候一样,那些摆设,包括那些衣帽架书柜,邓兴华宽大的老板台上面的那些笔墨纸砚,文件夹,电脑茶杯等等等等,这些所有的琐碎的事物,都和原先一模一样。
似乎。
邓兴华一直都没有动过它们似的,凭借林凡以前的印象,他可以瞬间的判断出这些东西确实是和他第1次来这里面的时候一样,原来在什么地方,现在就摆在什么地方的,通过这一点,也足以证明他的记忆力绝对是十分惊人的,同时,也证明邓兴华是一个特别克制和自自律的人。
林凡就觉得,这样的一个人绝对不容许别人小看,如果说这个人是潜在的对手的话,那么,他也可以称得上是自己的一个劲敌。
林凡在邓兴华外间的办公室里面转了一圈之后,并没有发现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当然了,该翻的东西他都翻了,包括邓兴华的柜子,他也已经用他自己的一套极特殊的方法给打开,并且将里面的所有的文件都翻了一遍。
翻来翻去都是一些他们兴华集团业务方面的事情,并没有和他们林凡的这个师门所有关的线索,所以说,林凡不再继续在外面寻找什么东西了,而是转向邓兴华的这张几乎跟半张小床似的,可以让人躺在上面懒洋洋的睡觉的大班椅后面的那一个内室里。
于是。
林凡就继续用他手中的那根类似于铁丝的东西,捅开了邓兴华内室的锁。
这一个锁,是经过特别加固的,林凡费了好大一阵子才将这个锁打开,并且,在打开的过程中,林凡的两只耳朵并没有闲着,他一直在听聆听着里里外外的动静,如果说万一有什么情况不对的话,他要随机应变。
这样的本领,是他天生的,林凡天生就有捕猎者的本能。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在这个世界上面,就没有林凡打不开的锁。
以前的时候,曾经有一个公司在公众场合表演节目,他们的意思是,如果说哪一个人能够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他们公司所生产的锁打开的话,那么,该人就可以将柜子里面一条很大的金条拿走,当时那一家生产防盗锁公司的员工是没有遇到林凡,如果说遇到林凡的话,那根金条恐怕瞬间就会落入林凡的手中。
当然了,如果说是林凡能到现场打开那一家锁具公司的锁,取出那里面金条的话,其实对于那家锁具公司来说是大有好处的。
林凡到场之后所带来的广告效应,其价值,是远远大于那根金条的。
有些事情。
就是这么奇怪。
别人求而不得的东西,对于某些人来说,却是那么的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