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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节损人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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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惯是很难改变的,邓云没过脑子就用后世的方式打招呼:“凯子,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凯子从来没见过人是这样打招呼的,不仅随便,且还有聊侃的意思,好在他也不是知书达理的人,楞了几秒钟后就呵呵笑着道:“仁兄,我找你找了好久了,天天在这附近转悠,就是没看见你。”

    我又不是他的朋友,更不是他的亲人,他找我干嘛!难道发现我的诗词是抄袭别人的?但也不对呀!上次的《蝶恋花》是一百多年后王国维写的,他明显不是穿越来的,连王国维的名字都没听过,怎么知道他的诗词呢!

    莫非他变态,喜欢同性的,见自己长得玉树临风就喜欢上自己了?想到这里,邓云全身起了鸡皮疙瘩,扭头瞧了瞧,见纪戌、卓胜等人如标杆般站在自己身后,立即胆气大壮,就连说话的声音都大了:“凯子,你找我有什么事?”

    邓云第一次喊凯子,凯子还没察觉出来,第二次喊凯子,凯子的眉头皱成了川字,自己的两个哥哥都没长大就夭折了,母亲为了自己健健康康的长大成人,所以特意给自己取了个贱名叫凯子,闽南话的意思是“傻子!”他是北京人,怎么知道呢,莫非他想以上次买诗词的事讹诈自己,特意打探自己的底细。

    “凯子,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没时间跟你在这里墨迹。”邓云见对方呆在那里不做声,立即大声嚷嚷。

    凯子答非所问:“仁兄,你怎么知道我的奶名呢?”

    “谁知道你的奶名呀!只是见你这人有点傻,好糊弄,是个十足的凯子,所以才叫你凯子。”邓云不知道凯子这个词语是从闽南话传出来的,以为是后世的新词语,耐着性子给凯子解释清楚。

    自己有重要的事情要请对方帮忙,被对方骂两句也没关系。凯子不再在跟邓云纠结此事,而是涎着脸说:“仁兄,我找你是有件大事想请您帮忙。”

    “我能帮得上你什么忙?”邓云不是忘恩无义之人,自己发家致富的原始资本是从对方哪里忽悠来的,能帮得上的就尽力而为。

    “仁兄文采斐然,定能帮得上的。”凯子见邓云满口答应,激动之下竟然忘了最起码的礼节,回过神来后连忙介绍自己:“在下福建郑凯,不知怎么称呼仁兄?”

    “我叫邓云。”

    “莫非仁兄就是名扬京城,穿云吧和穿云商行的东家邓云。”

    自己随随便便报上名号,对方就知道自己是谁,看来自己的名气蛮大的。很想问问郑凯是否是自己的粉丝,要不要签名,见对方只知道傻笑,也只好作罢,咧开嘴呵呵笑着道:“如假包换。”

    听说邓云就是穿云吧、穿云商行的东家,郑凯把正是都忘了,竟然八卦起来:“穿云吧生意兴隆,还未正式营业的穿云商行也名动京城,邓兄为何为不顾斯文,为了区区一千两银子,在大街上买诗词呢?”

    “你究竟是来找我帮忙的,还是来八卦的?”

    郑凯这才想起正事,郑重地向邓云拱了拱手:“在下还想买两首诗词,不知邓兄可否愿意,至于价钱嘛,可以翻倍,甚至翻几倍亦可。”

    “我是穿云吧、穿云商行的东家,是差那几千两银子的人吗?”

    “不是!”

    “那你还跟我谈银子!”

    “哦......”郑凯一时语塞,哦了半天也说不出所以然。

    “凯子,说说你的理由,看看你的理由值不值得我出手。”邓云能记住明朝后的诗词还不够十个手指头,准备留着关键时刻派上用场,自然不会轻易答应郑凯。

    “那个......邓兄,能否不说理由。”

    “老子逛了半天街,浑身酸痛,早就想回去让人捶捶背了,你不说就拉倒,咱们再见,哦!再门不再见。”邓云从不八卦,既然郑凯不说,也不再理会他,迈开大步往回走。

    “邓兄请留步。”郑凯急了,拽着邓云的衣袖不放。

    “我这人善良,看在咱们有一面之缘的份上再给你一次机会。”

    “在下喜欢上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为了追求她,从南京追到北京,只是她喜欢两类人,要么是英雄;要么是满腹才华的。而在下只想长命百岁,当不了英雄;也从未想过埋头苦读,只想潇潇洒洒的在人间走一回,自然也成不了才子。所以才请邓兄帮忙。”这回郑凯没有犹豫,扭扭捏捏的说了半天,总算还能让人明白个大概。

    “那女子叫什么名字?”邓云还是未婚男子,对美女特别感兴趣。

    “陈圆圆!”

    邓云对历史名人不怎么感兴趣,对历史上的美女却略知一、二,知道陈圆圆是秦淮八艳之一,色艺双绝,名动江左,排得上号的古代美女,只可惜被吴三桂这个人渣给拱了。

    邓云对吴三桂这个败类、人渣素来就没有好感,若不是那个人渣放鞑子入关,鞑子能否入主中原还得两说呢!

    既然陈圆圆现在还不认识人渣吴三桂,好好的白菜就不能让人渣给拱了,就算是被郑凯这头猪给拱了,也比那个人渣强。

    此事损人不利己,邓云还是决定帮助郑凯,只是他自己的水平有限,能记住几篇明朝后的诗词,完全得益于提前知道自己要穿越,得益于自己喜欢王国维、曹雪芹等文人,为了穿越后哄俊媳妇、小姑娘,特意死记硬背了几篇好诗词。

    死记硬背的东西没有深入骨髓,时间长了就忘了,为了在美女面前显摆,邓云把能记住的诗词写在本子上,当宝贝似的锁在箱子最底层。

    不知道上次郑凯买的《蝶恋花》是否拿到陈圆圆面前显摆,不知道陈圆圆是否喜欢,这个要问清楚:“凯子,你不是有《蝶恋花》嘛!有了它就足够你出风头了,为啥还要火急火燎的找我?”

    “跟你说句实话吧!兄弟我就是剃头担子一头热,陈圆圆以前从未拿正眼瞧过我,就是因《蝶恋花》她才夸我,说字写得像狗爬,却称得上一纸飘香的奇文,所以才涎着脸再来找兄弟你帮忙。”

    郑凯也是自来熟,几句话后就跟邓云称兄道弟,邓云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

    立即让邓云完整的默写几篇诗词来他没有把握,只好找个借口:“凯子,大街上人声鼎沸,没有灵感,不如去穿云吧坐坐,待我好好琢磨出一篇好诗词来。”

    郑凯听人说过,就算是才子,要写出一片好文章来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安静的环境和灵感,大街上确实不适合创作。

    “邓兄,那咱们就去穿云吧。”

    逛了半天街的邓云口干舌燥,回到穿云吧就咕噜咕噜喝了一杯冰镇酸梅汤,用衣袖擦了擦嘴吧对郑凯说:“凯子,我要去阁楼好好琢磨琢磨,你请自便。”

    “邓兄放心去吧,只要能写出好文章来,等多久都没问题。”

    邓云点了点头,不再跟郑凯罗嗦,噔噔噔爬上阁楼,进房间前吩咐如影相随的纪戌:“纪戌,我要休息一下,没有重要的事情,任何人都不要打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