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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藏书楼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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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即仲秋,仲秋又过,就是更深的萧瑟。深山之中天冷得更快,晚上需簇拥着鸭绒被保暖,白天出院子转悠也得披上毛衣;有时散步到山崖边的观景台,还会被冰冷的山风吹得脑袋疼。

    从那之后我就学会了,但凡和方刈出外散步,都要盖一顶羊毛软帽。遇上哪天没出太阳,还得披条围巾。

    方刈说我娇娇弱弱的,他原本还想留我在山里过冬看雪,现在倒已经把他看得不忍心了。我一听这山里冬天会下很大很久的雪,立刻拍拍胸脯向他表示我不怕冷,纯粹就是不爱被风吹着,冬天绝对没有问题。大宅子位置极好,不仅比外面山上要暖和,连风吹到院中都是软软和和的,一看就是经过了精密计算才选址和营造的,屋子里还有暖气,想必即使下了大雪也冷不到哪里去。

    别说岚院后花园的温泉、奇石、牡丹、修竹,单单是藏书楼下的那一片梅林,就足以让我对这儿银装素裹的模样心向往之,哪是区区小风小雪能让我却步。

    我总归还是对藏书楼很感兴趣,方刈也猜出来了,在今天这个晴朗的日子里,终于说要带我去看看。

    我欢呼一声就跑进衣帽间找衣服穿去了,室外寒冷,藏书楼是全木质的结构,不能铺设暖气,一定很冷。

    “小怜要穿什么啊。”方刈今天心情很好,跟着我就进了衣帽间,“蹦蹦跳跳的,像只兔子一样。”

    “略略略~”我回头朝他做了个鬼脸,“我爱穿什么穿什么,你管得着嘛!”

    他轻哼,“连你的命都是我救的,我为什么管不着?”

    “……”我在此事上还真的理亏,只好撅了嘴可怜兮兮地挪到他身前,“那,那你想我穿什么嘛。”

    “嗯——我看看。”他悠然走到右侧的衣柜前,把一扇一扇的门都拉开了,打量半晌,竟不知从什么角落翻出来一件旗袍,“穿这个。”

    我错愕之余,他又从衣柜里挑了件宽袖羊毛开衫扔到我怀里,见我一愣一愣的,好笑地问:“怎么了?我让张姨做的旗袍,放进来有一周了,原来你是没发现?”

    “我,我平时出去的又不多,都懒得挑衣服,每次就穿那几件……”

    “那现在还不赶紧换?”

    我把满怀的衣服搭到梳妆台前的酸枝木椅靠背上,这是件传统剪裁的旗袍,没有缝制拉链,需要把领口一溜盘扣解开再穿上。每一对盘扣都圈有一颗粉金色珍珠,手工极好,只要对准扣眼把珍珠一推,扣子就解开了。

    长及小腿的旗袍由柔软的淡紫色纯色毛呢面料裁成,搭配着同色的掐牙,内面有柔软的衬里,款式与设计十分简单,除了领口处几颗盘扣上缀着珍珠,其余一点儿花哨装饰都没有。

    这衣服穿上会不会很土啊……

    我心里一边琢磨着,一边已经把旗袍穿上了,活动活动手臂,非常舒适,我抬头看了看镜子,这旗袍……

    真是大出所料,我一直以来都不太适合高领的衣服,可这件旗袍穿在身上却是如此的恰到好处,我迫不及待地捞起那件开衫,跑到等身镜前想看看究竟如何。

    恰到好处。

    窄窄的裙摆线刚好落在小腿偏下三分二的位置,比普通旗袍更高的开衩一直开到将近大腿根,我侧过身来,稍微一动便会看到自己裸露的大腿掩映在淡紫的裙摆与奶白的掐边蕾丝之间;我从没发现自己的腰如此不盈一握,更想象不到自己的胸前如此丰盈——这衣服在胸口处似乎是做了特别的剪裁,在我举手投足间,附近的面料也跟着一起……荡漾。

    方刈随便套了身休闲装,手上提着一件淡米色的风衣就来到我身侧,他从镜子里打量一番,忽然从背后把我抱住了。

    不妙,他该不会是想……

    “除了夸小怜好看,像上海滩的漂亮大小姐,一时真想不出别的了。”

    还好他只是抱了抱,双手都很安分,嘴唇在我耳边轻轻一碰,只见他把风衣搭上自己手臂,从我手里接过开衫,说帮我穿。

    这两件衣服都是很保暖的面料,在烘着点儿暖气的室内穿有些热。我想了想,春捂秋冻,秋天不能穿太暖,下身随便穿双薄袜吧。

    方刈这个混蛋,见我坐在椅子上穿丝袜没地儿搭腿,笑盈盈地蹲下来用手掌包住我的脚抵在他的两膝之间,抬头看我:“小怜踩着我,是不是好使力一些,嗯?”

    “使,使什么力呀,你这个混蛋,不许乱动!”我说着就要把脚抽回来,却被他使了劲握得紧紧的,不得已,只能踩着他赶紧把丝袜穿好。

    眼见他的眸色越来越深,我迅速把丝袜穿好,理整,趿着居家穿的平底软鞋逃也似的跑出衣帽间,给他扔下一句:“我穿鞋穿得慢我先去穿鞋子了!”

    拉开鞋柜找出来一双奶白色的酒杯跟鞋子穿上,才扣好搭扣,便听得方刈由远及近的调笑:“小兔子跑那么快,怕我吃了你?”

    想起林夕遥也叫我小兔子,我真有那么滑稽吗?!

    我脸不红,心不跳地回应:“人类渴望知识,自然就想快点去看书啊。”

    “还真是和我越来越像。”他轻笑,“尤其是这说漂亮话打太极的本领。”

    “还凑合吧,不管怎么说,都是名师出高徒嘛。”我顾不得裙摆铺到了地上,积极地蹲下来给方刈找鞋子穿,“阿刈要穿哪一双呀,这双黑色的好不好。”

    “你回过头仔细看看,我穿了一身浅色,你要给我拿黑色的鞋子?”他说着,走过来弯腰从鞋柜里拿了双灰色的鞋子套上,“这么心急,倒是快点起来出门啊。”

    换个衣服也被他来回捉弄,我虽然不要脸,可也会觉得满脸都写满了尴尬二字。跟着他出了岚院,穿过好些走廊巷道,穿过中庭的花园,又往上爬了几段阶梯,终于来到了藏书楼前。

    方刈提醒我:“藏书楼是收藏书籍族谱之处,也兼作族中弟子的学堂。这会儿有人上课,我们动静小些。”

    幸好我特意穿了低跟的鞋子,只要注意放轻脚步,鞋跟就不会敲得太响,我与他沿着楼梯直接上了二楼。

    看管的仆人见方刈前来,立刻上前见礼,询问是否需要为他效劳。方刈摆摆手,说自己只是带我来随便逛逛,叫他们如常工作。

    一层一层地逛着,我在藏书楼里看见了许许多多传闻已经失传的书籍,光是《道藏》就有五版,还有很多书籍的名字我连读都读不通顺,简直大开眼界。

    “奇怪。”我和他走了一圈,虽然很多书籍都非常吸引我,可此时实在不想看字儿,最后拿了本画册,“连你都有《连山》、《归藏》,怎么这藏书楼没有?”

    “被太爷收走了。族中规定,非嫡系不能修习《易》术,更别说夏易、商易。”

    “那岂不是很容易失传?!”

    “家主掌握所有相关的文字记载,如果那一代嫡系子嗣稀少,会挑选禀性优异的庶子或者旁系一并修习。”

    “那如果庶子或者旁系修得比嫡系还强,嫡系的把控力和继承权岂不是岌岌可危。”

    “嫡系一般来说会拥有更多的家族资源。如果在这种条件下都被其他人打倒——这样与废物无异的嫡系,也不可能得到族人的认可并且继任。”方刈可能在我肚子里放了蛔虫,他顿了顿,接着就把我还没出口的问题回答了:“目前在我这一辈里,方槿元和方槿亨都修习过《易》术。”

    怪不得方槿元一朝落败就被他们兄弟整成那幅模样,现在还被软禁了。

    “那方槿亨……”

    “方槿亨为人认真严谨,社会阅历丰富,只是天赋与我差得太远——”他自豪地笑了,弯弯的眼睛里好像有白日星光,“再加上我私自修习《归藏》,他,嗯……”

    他是不能把话说满,我识相地转移话题:“说起这个,你阅读周时叫我去图书馆读《道藏》,我起先确实从某处得知过这是一本独立的书籍,但网上关于它的资料、甚至百科里面都写着:‘《道藏》是道家著作的通称,也用作中国古代文献的通称’。你当时提到过它的元代刻本曾在几十年前出版过,我也没能在网上找着。但从你叫我读的那本来看,里面好像没什么特殊的不可示人的内容啊。”

    “是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类书籍若非有人领入门,或者天资极其聪颖——我说的天资聪颖,是千百年只会出现极个别这种程度的聪颖——否则,永远不可能真正‘看懂’。”

    “那所以为什么……不出版了呢?不出版还可以解释为书籍太小众不好卖钱,但为什么要造那样的百科误导大家。”

    “这就要怪现今科技过于发达了。你想想看,古时通讯如此不便,物品交换流通阻滞,假使有一百部《道藏》流传于世,那么知道此书并有机会读到它的,最多几千人。但如今,但凡网上出现一部《道藏》,所有听过此书的人,都有机会读到它。这样一来,原本千百年才能出的天才,出现并对社会产生影响的概率就会大大提高。”他微微扯了嘴角,似笑非笑,“这种危险事,谁敢去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