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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刈坐在半开的大窗户前抽烟,窗外淅淅沥沥,真的下雨了。街道被雨打湿,路面上碎了一片又一片街灯之色,在人迹稀少的夜里,孤独而寂寥。
方刈叼着烟,吐字不清的话,散漫又无聊,“‘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人生无常显而易见却不愿意接受,只知道用哭泣来自我安慰,人真是脆弱又无能。”
元宵节是传统节日里类似情人节的存在,我也不清楚是因为自己没有关于这个节日特别美好的记忆,还是本心里就已经认定了世事的不完美。
“我总觉得,千古以来被传唱歌颂的这个节日,在我心里莫名其妙地带着哀伤色彩。”我说出自己的观点。
“哦?”方刈斜眼望过来,“怎么说?”
“即使金吾不禁,盛大的享乐集会总有结束的那一刻。结束之后满地狼藉,灯火阑珊,欢声笑语全都消散了,再加上元宵节一般都在立春之后,气温乍暖还寒,夜里极容易下起春雨。曲终人散,冷雨肃肃,我与你同在一室尚且感觉萧索,更何况那些无人与共、繁华之后各别一方的许许多多人呢。”
“是啊……虽然这节日在诗词曲赋里美得让人心动,可我并不喜欢这个节日。”纸烟不知不觉间已经燃到尽头,方刈将它掐灭在粉青瓷碟里,烟气一缕,随风而散,“明明是爱情的节日,我却觉得它在提醒我爱情的无常,我本来就知道,不需要它的感性冲击再给我强调。”
他说完最后一句话,嘴角带起一个沉敛而迷人的笑,招呼我坐进他怀里搂着,说:“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什、什么事。”
“一件三年前的事。”
三年前,不就是我和他认识第二个学期时的事吗。时间的流逝,真是不可思议。
“所以是什么事啊?”
“你对我说,等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才能叫你‘小怜’。”
原来是这件事,那次方刈故意来到我宿舍等我,给我送花,把我戏弄了好大一圈,我可生气了,又生气又无奈又自责,难受了好久好久。
我怨念地盯着他。
他当然知道我想要什么。
“哼。”我转过脸望向窗外,“我那时候很讨厌你。真的,很、讨、厌、你。”
“真的吗?”
“本来有点喜欢你的,可你那样做了之后,我瞬间就讨厌你了。”今时今日我也不怕他笑话,“我喜欢你这个人,但是讨厌那样的你。”
方刈故作迷糊,一路追问,我干脆不给他好话听了,说:“我喜欢的是敬天法地、揖让有度的翩翩君子,喜欢的是人格独立于俗世的清醒的人。结果这个人他玩弄我的人性,把我对他的好感用作满足他自我认可的工具,我喜欢一个这样的混蛋做什么?我恨不得抽他耳光。”
“但是因为喜欢所以舍不得?”他眨眨眼。
“你高估自己了。我是觉得和这样的混蛋置气就是被他操控人性落入另一边的圈套,他才没资格让我生气。”
“可是你根本控制不了自己,你什么都知道,你什么都做不到。”方刈毫不留情地戳穿我无能的泡沫,“讨厌我,又讨厌不了我;想躲开,又忍不住把我叫了过来;不愿意和我有交集,到最后还是免不了被我吸引——”
他像只猫,扑上来挠了一道马上跑开,蹲在远处回头朝人瞪圆了眼睛装得无辜又可爱。
“你还有脸说!”我狠狠地打他的肩,“你这个无赖!厚颜无耻!”
“可是如果你不是本来就看上我了,又怎么会让我有厚颜无耻的机会呢?”
“我喜欢一个人还成了我的过错了?!”
方刈忽然住了嘴。
道歉随之而来,他意识到自己狡辩得过分了,向我解释,虽然他免不了从中得到快感,可他也觉得这很无聊,很没意思。
“现在讨论已经没有意义了。”我轻轻叹气,“怎样都好,我不想再计较这些,我们以后也不要聊这个话题了。”
没想到好好一个上元夜居然过到这个地步。
我,做错什么了吗。
这果然是个令人惆怅的节日。
我从他怀里站起来,拿起桌上的手机,摁亮屏幕。
没有人给我发信息,也没有人给我留言。
忽然觉得很孤独,觉得从半开的窗户漏进来的风很冷。我想离开这个房间,离开这个与他共处一室的房间,但又做不到。
他会难过的。
呆在这里说到底也不会怎么样,何必让他难过呢。
他也……不想那样的。
我反思自己刚才的话是不是过分了,方刈那时的立场注定他需要对我做那样的事,比起更极端的精神控制,他已经算得上温柔。
如果我没有发现,如果我不“知道”,那会是很美好的校园恋爱体验……吧。
可惜我知道,我在那时候就知道。
我是因为“知道”却无法自控,就如他所说,才会难过、纠结、恨闷。
“被我的手段从身上碾过可能会很痛苦,但你绝对会变成你意想不到的、更优秀的自己。”
我知道自己变优秀了,也知道被他的手段从身上碾过,确实很痛苦。
我决定给自己和他一个台阶。
“方刈,我饿了。”我回到他身边,对他说:“我想……想吃快餐。你带我去吃。”
“好。”
他被我们的对话消磨了情绪,刚才又抽了一根烟。
“走吧。”他拿了一件风衣披上。
查了手机定位,最近的一家快餐店在一公里以外。拒绝了方刈打车的建议,我和他在狭窄的花砖人行道上慢慢走着。
相互无言,我们一前一后走着,只有我的鞋跟敲在砖上的声音。
“啊!嘶……”
右脚的鞋跟卡在了花砖缝里,我身子确实歪了歪,但这完全在我的平衡力的可控范围内。
但我受够了,我故意发出了一声委屈的惊叫。
“小怜!”他又惊又急地扶住我,紧张地望向我的脚腕,“怎么了?有没有扭到?”
我往他身上靠了靠,细小的声音无比委屈,“痛……”
他焦急地前后望了望,大概是在寻找可能存在的出租车,然而无果。
“我背你?”
“不用……”我故作姿势转了转脚腕,“好像没事了……咿呀——!!”
“都说了我背你,别乱动。”
方刈在我面前蹲下,把我背了起来,慢慢走着。
在雨后的花砖路上,慢慢走着。
我把头埋在他肩颈附近,他身上有好闻的熏香味。
“阿刈……”
“嗯,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嗯……”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闹什么别扭,明明一个小时前和他还好好的。
是因为下雨吗?
“小怜一生气,我的心情也好糟糕。”
“我不喜欢你那样逗我,以前,现在,都不喜欢。你的手段没有错,但我不喜欢,我不开心。我很喜欢你,但我不可能面对它们还能开开心心地笑着让你逗乐。”
“我以后不说了,再也不提了。”
“我这样脆弱的螳螂果然不适合你这个贵公子吧。其实我们都没有错,可你不得不纡尊降贵地来哄我,我不得不面对不堪回首的耻辱。”
“别说这种话,我要生气了。”他托了托我的身体,我更加放软了身子,趴在他身后。
方刈说:“除非你亲我一口。我就不生气。”
我在他脖子亲了一下,“你放我下来吧,我的脚腕好像不疼了。”
他小心翼翼地把我放下,刚站直了身子,立刻被我按在了路边商铺的墙上。
“小——唔……”
夜色越来越深了。
“我不喜欢阿刈这样跟我讲话,好冷淡。也不喜欢听阿刈道歉,那会让我想起很多不想回忆的过往。”我伸出一根手指按住他的唇,那朵沾染艳丽颜色的、于夜色中绽放的玫瑰花,“不许用那种俯瞰人世的态度看我,不许跟我玩语言文字的游戏。我这人很俗气,我要听那种温柔又认真的情话,我不管你是市井小民还是哪家公子,反正我就要听。”
我说完移开手指,踮起脚猛地亲了他。
“好,我说给你听。”
他真的就哄了我一路。
到了快餐店,我发泄似的点了两份套餐和许多小吃,坐到窗边的长条小木桌前,因为那儿有好玩的高脚转椅。
方刈端着满满一托盘的食物走过来,他把托盘放到我们之间的桌上,替我给饮料插上吸管。
我捧着冰可乐,狠狠地吸了好几大口。
他吃着薯条,望一望窗外,望一望我。
我喜欢他这个样子,这个与平时不大一样的样子。
胡乱套上的风衣,未理整齐的头发,衬衣摆从毛衣下跑出来,略显肥大的宽松款牛仔裤。
他从小纸袋里倒出一块炸鸡翅,直接捏在手里吃起来,嚼几下就吸一口可乐。
我的仪容仪表不比他好多少,一字领针织长毛衣,连裤袜,抢的他的夹棉夹克衫,因为觉得它看起来帅气。
我一直在吃薯条,三根手指油腻腻的。
玻璃窗倒映着我们的身影,普通平常到了极致。
“嗯,总算是个开心的元宵节。”我说,“我很满意。”
“我还没给你送礼物呢。”方刈加快速度啃完那只炸翅中,拿餐巾纸狠狠擦了擦手指,发现擦不干净油渍,“算了,吃完再给你吧。”
“不,就要现在给我,我喜欢我们现在的样子。”我拿餐巾纸沾了一圈冰可乐杯外的水珠后递给他,“用湿纸巾就擦干净啦!”
方刈拿“湿纸巾”擦了手,我如法炮制,也把自己吃过薯条的手指擦了个干爽,期待着他的礼物。
他从风衣内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放到桌上,是一对铂金钻石对戒。
对戒的设计很简单,端整的指环造型,拉丝面除了中间一粒小钻以外毫无装饰,女款指环宽度更窄,钻石大小与男款一样。
“这有什么特别的啊?”我捏起戒指打量,那小钻带着淡淡的颜色,好像是颗……
“黑钻。”方刈的话证实了我的猜想,“黑钻和钻石不太一样,它是陨石。”
我惊叹地点头,举起戒指认真观察着它的折射,意外发现了指环内圈贴指腹一边还有特殊花纹。
“这是什么啊?”我把指环凑过去问他。
“苏美尔语的楔形文字,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
“看不懂,不认得。”
“永恒、自由、爱。”
我心中颤抖。
“不是‘永恒的自由’,不是‘自由的爱’,不是‘永恒的爱’。是‘永恒’的天地,‘自由’的人本,还有,红尘之‘爱’。”
我把指环戴到中指,尺寸刚好,黑钻泛着幽光,冷静、深沉、睿智、华贵而又超凡脱俗——湘君,我最初看到方刈那一刹那的“他”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