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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二:白月光是菟丝花(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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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萧天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浅棕色的休闲裤,造型简单又普通,却难掩领导者的风范,跟他站在一起的女人自信而妩媚,与他很般配。

    “萧哥。”

    别人见了萧天一般都叫他萧城主,程煜与他末世之前就认识,一直都这么称呼他,他则叫程煜程少。

    杜嘉佳他则一贯的选择忽略。她也习惯了,瞥了眼他与女人拉着的手,还有方才萧天转瞬即逝的惊讶与不可思议,好奇地问道:

    “不跟我们介绍一下吗?”

    程煜不是很喜欢杜嘉佳,也是有原因的,他只是没有挑明而已。但她和萧天走得近,只好给个面子,勉强给她介绍:

    “这是我女朋友,徐娇。”

    杜嘉佳还没接话,萧天倒是惊呼:“没想到真是你!我还以为认错了呢。”

    徐娇并没有故意亲近,端着礼貌的微笑道:“好久不见。”

    萧天没想到她反应如此平淡,但她好像一直都是如此,还是那个她,却不免觉得有些失落。

    程煜在他们之间看了看,开口道:“你们吃了吗?”

    “没有,约了人,要一起吗?”

    萧天征求意见,但其实是在问徐娇。因为以前他们这样遇到了,程煜都是去的,根本不需要问。

    程煜没有帮她回答,只是看着她。

    徐娇摇摇头:“不了,就不打扰你们了。”

    萧天想说并不打扰,毕竟多年不见,也挺想叙叙旧的。

    “既然如此,你们就去吧,我带娇娇去随便吃点。”

    萧天压下心中的异样,与他们道了别。

    算是个普通又正常的偶遇吧?徐娇心想。

    与他们分开后,程煜一直不再开口,仿佛在等待徐娇自己说说看她与萧天的关系。

    “你不开心了?”

    他们点好菜,徐娇拿着筷子问。

    “没有。”程煜夹了个糖醋小排到她碗里,“趁热吃,应该饿了吧。”

    “嗯。”

    徐娇很给面子的吃了一口,好吃!这算是她这几个月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了,差点感动得流泪。

    “你很好奇吧?为什么认识萧天却不一来就去找他?”

    “没有。”

    口是心非的男人,徐娇得出结论,同样夹了个酸辣土豆丝给他。

    “不好奇就快吃吧。”

    “不饿!”

    “我不信,路上我听见你肚子叫了。”

    “……你听错了。”

    “怎么可能!”徐娇夹起一小块鸡肉,举起来,“来,乖!啊~”

    程煜:……我是小宝宝吗?不要面子的吗?这么多人看着,一个大男人还要女人喂,丢不丢人?

    程煜内心是拒绝的,但脸上忍不住洋溢起了笑容,勉为其难又宠溺的笑容,简直迷死人了。

    萧天看了眼他们,转身消失在了拐角。

    徐娇一边吃饭,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为他解释。她已经充分明白眼前这个男人的小心眼,而且喜欢顺着捋毛。

    她美如天仙,气质高贵,即使吃饭聊天,举止优雅得体,丝毫不显粗俗,反而有些赏心悦目。程煜第一次认识到,什么叫“秀色可餐”。

    “我与萧天小时候算是邻居,那时候经常一起玩。后来我们家要搬家,去海外发展,所以就断了联系,真没想到还能见到他。”

    程煜喝了口水,用杯体掩饰住眼神的犀利,问道:“你不是知道他在东城,所以才来的?”

    徐娇愣住了,没想到他会这么问。

    “既然是来找他的,装作一副不熟的样子?”

    原来他在纠结这个。

    她突然想起来,他说过他会读心,估计刚上他们车的时候,甚至更早,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已经知道她认识萧天了。

    徐娇笑着睨他一眼:“难道你是觉得,你比不上萧天?”

    “女人心,海底针!”

    徐娇被他一副看透了女人的表情给逗乐了,笑完却一本正经地消除他的顾虑:

    “我是认识他,和他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但我既然答应做你女朋友,就不会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他那个锅太大了,我胃口小。”

    “你怎么知道我的锅就比他小?”

    徐娇镇定得很,丝毫不慌张:“就算你锅大,那也只有我一块肉。”小模样有些霸道。

    程煜看着她的眼睛,无奈地给她夹了块鱼肉,没有说话,不说相信也没质疑。但徐娇知道,他是信自己了。

    她将小排都塞进嘴里,脸颊一下子鼓了起来,像只啃松子的仓鼠似的,支支吾吾道:“再说了,我现在还只是你女朋友而已,说不定明天就分了。你脾气这么大,疑心病这么重,谁敢答应你做老婆哦。”

    程煜只觉得她可爱极了,说的话却气死人:“既然做了我女朋友,未来就只有一条路,别想着逃跑,菟丝花小姐!”

    霸道,腹黑,多疑,强硬……徐娇有些嫌弃膀上的这条大腿了。

    ——

    一间十人座包间,众人埋头吃着饭,他们头一次吃得这么安静的。萧天全程低气压,搞得原本还算和谐的氛围一下子冷了。大家知道他可能心情不好,却没人敢问原因。

    饭至中段,身穿浅蓝色的年轻男子突然开口,道:“有队员来报,最近城西边五百公里有奇行丧尸出没,速度很快,还是往我们这个方向来的,我们要不要派小队去歼灭它们?”

    “大概多大规模?”有人问。

    “受伤的伤员说,具体不清楚,但大几千是有的。”

    众人停下碗筷,心情凝重地沉默了。这种大规模,还有奇形种,他们许久都没遇见过了。

    灰衣中年提议道:“不如将它们引向其他方向,这样既能让它们不朝我们这边来,又能将减少队员的伤亡。”

    “嗯,我觉得可行。”另一个黑衣中年附和道。

    浅蓝色男子不可置否:“若只是引向别处,它们终有一日,还是会往我们这边来的。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永绝后患。”

    “你还太年轻了,不了解战争的残酷。”

    “剿灭上次的奇行种,不是我带人去的吗?我知道奇行种的厉害,所以才要歼灭它们,防止它们聚集成一股势力,到时候说什么都晚了。”

    “哼,你太小题大做了,它们还没厉害到那种地步。要真是那样,我们人类早灭绝了。”

    “你是思想太陈旧,想法太安逸了。谁能想到曾经普通的人类会有一天觉醒异能?既然人类可以,那么丧尸为什么不能?”

    “……我不和你争辩了,我们用事实说话,引导的伤亡是不是比歼灭的更少?”

    “近期是如此,谁知道长期会不会伤亡更大。”

    “你这是杞人忧天!”

    他们吵得太激烈了,饭估计是没法吃了。

    萧天重重地放下筷子,拍板:“派程煜,带着十个小队出发,以歼灭为目的,若是不成,再转为诱导。”

    五十个人,能歼灭大几千的丧尸?想想都觉得不太现实。

    杜嘉佳看了眼身边的萧天,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却还是同意了,她一直都是无条件支持他的。

    既然老大老二都决定了,下面的人也不再吵,起了身,纷纷回去了。

    杜嘉佳跟在萧天身后,他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你是怎么想的?五十人肯定歼灭不了。程煜那个性,不可能都要尽力变成可能,你还让他带头。”她压着声音,问出了心中的猜测,“你是见不得那个女人与他在一起所以才?”

    萧天毫不犹豫地否认了:“怎么可能?程煜是我出生入死的兄弟!不是说了,形势不对就撤离吗?”他坐上了电梯,手却迟迟没按下,沉默了几十秒,对电梯外的人道:“你挑些优秀的人给他带着,让他不要逞强。”

    杜嘉佳体贴地笑着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