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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是焚天峰。wwW、qВ五.c0M/
“咦!”
仍旧是“孤寨。”
“怎么会!”
山大王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正是叫常孤雪是也。
“他居然仍是个坏人!”
大受打击的梅连退了好几步才稳住自己。不!不可能!他明明说不会当坏人、不会杀人的,怎么可以骗她!人类真的是太坏太坏了!亏她回来之前变了好多东西给他呢,那小子收了礼物还敢变坏,太过分了。
她非得马上去找他理论不可!
别以为她这个梅神天性冷淡、与世无争就可以随便唬弄欺骗,她也是有脾气的!
隐身的她大剌剌的从守卫森严的正门口进去,先穿越操练场,再绕过厅堂、议堂那些总有一大堆人聚集的场所(通常都是在聚赌),然后是一大片梅林…等等!哪来的一大片梅林?
奇怪了,本来这个地方是光秃秃的一片荒芜呀,哪来这片花枝招展的梅林?梅好讶异的伫足观看,欣喜之情随之而起,暂忘了原本的不悦,在梅林间嬉戏了起来。不知不觉撤了法术,让自己现形,仰脸承接所有梅树抖落花瓣来对她匍匐膜拜,献上最高礼赞。
最喜欢被满满的梅树包围在清香的氛围里了,这是冬天里独尊的香味,独绽的美丽,独挺的傲然。
报瓣在她周身飞绕,她开怀的转着圈圈。风不知打何处吹来,摇得每一朵梅花皆在枝头上乱颤,像饮多了陈年醇酒,不胜酒力的左倾右摆…
一个伟硕的胸膛敞开在不远处,等待她飞转入他的怀抱中──
“呀!”梅低呼,以为自己撞到了树,抬头一看才知是个人。“常孤雪!”而且还是她正要找的人。
“为什么我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呢?”常孤雪淡淡地开口道。
“什么?”听不懂。
“你总是爱来便来,爱走便走。来时像理所当然,走时也不感愧疚,久而久之,连我都认为这种不正常的行止,放在你身上是太正常不过了。”
在说些什么啊?嫌天气不够冷是不?干嘛凉言凉语的?真是不习惯,而且最重要的是听不懂啦!
“你还是用吼的比较好。”她诚心诚意的建议。
“原来你那么想念我的吼声。”他淡道。如果他再被她激出火气,就枉他多年来的修身养性了。
“也不是。”她看怪物似的盯着他,总觉得他变了,却又一时说不上来明确的差别。
“对了,这里怎么会有梅林?”还是先问她想知道的吧,至于其它搞不懂的,以后再说啦。
常孤雪像是没料到她会突然问这个,嘴唇蠕动了下,最后口气有点粗率:“本来就有了,我只是没让人砍掉而已!”
“啊!那是说,原本你谋杀了上百株梅树,后来因为变好人了,才放过它们刀”多令人发指的恶行呀,亏她还用了好多梅花变出东西给他吃用呢。
“你在说什么!梅树全好好的活在这里,我什么时候谋杀──去!我什么时候砍掉过它们了!”实在很不想变脸,但无奈此妹功力高强,逼得他的冷静节节败退。
被他这么一驳斥,梅才想到因为自己刚从他十五岁那年回来。十五岁到二十四岁之间,对他而言是九年的差别,但对她来说就只是几天内的事而已。再加上她每回到过去,多少都会弄乱了他的人生路途,使得他的记忆不断改写,并掩盖掉过往种种!
也就是说,她此刻指责的谋杀梅树之罪行,对他而言是莫名其妙的冤枉指控,他根本从来没做过。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他留下这片梅林呢?
“你怎么不砍?”搞不懂他,口气多少埋怨了起来。
“你现在又在怪我没谋杀梅树吗?”她要他怎样就说嘛,反正他已经!败、习、惯!
“胡说。我只是推断你这个人的心性残暴,连活生生能蹦能跳的动物都不放过了,又怎么会放过这些可怜不能动、只能任你宰割的梅树?”
常孤雪抽搐着嘴角,咬牙问:“我怎样心性残暴了?”
“咦?想不认帐!自你到二十四岁为止共杀过一百多人,伤过上千人,劫人财物更不计其数,而你这个孤寨就是大土匪窝!”怕了吧!他的底全在她的掌握中。
他双眉高高扬起,阴騺的眸子闪过难以辨认的光芒,最后像是恍然大悟。
“原来这就是你出现的原因。一如你说过的,只要我当了坏人,你就会一直出现,并且烦到我当好人为止。”
“既然你知道,为何不当好人?”明明他巴不得摆脱她不是吗?“你要了解,我这不是说着玩的。”
“现在我了解了。”他点头。
“那你还故意当坏人──”他不理会她的指控,打断她的发言:“说到这个,我有个小小的疑问。”
“什么?”
“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变过?”趁她不备,机警的握住她一只手臂,防她轻易自他眼前溜走。
梅眨了眨眼,最后大感受辱地叫:“你管我身上永远一套白衣白裙!你还不是一样,不爱洗澡,又留了个大胡子,衣服又是酱菜色的,看起来简直是一条大臭虫!”
“我不是指衣服──”真想摇摇看她脑袋里有没有正常一点的东西,事实上他确实是在摇蔽她了。
“少顾左右而言它,我站在三里外都可以闻到你的臭味…咦?没有耶。”鼻子终于发挥嗅觉功能,她这才发现他身上…竟然是…没有臭味的…
“是不是衣服穿太厚的关系?别以为用衣服掩饰就能…咦?还是没有。”扒开他外袍,抓开他中衣襟口,再扯低里衣,终于见到他洁净的胸膛。没有异味!
他的身体很干净耶!
为什么这女人在做着种种惊世骇俗的行为时,可以那么的理所当然,如同肚子饿了就该吃饭那般的理所当然!
不意外,一点也不意外,他怎么会感到意外呢?既然“莫名其妙”正是为她而产生的形容词,发生再奇诡的事,都不可能教他为之感到吃惊了。
但…是…
“你在做什么!”轰!懊令人怀念的雷声僻哩啪啦响,不仅原音重现,而且还更上层楼哟。
梅止住正在脱他鞋的动作,抬眼看他。
“脱鞋啊,看不出来吗?来来,抬起左脚。”
“为什么要脱我的鞋?”忍住、忍住!为了与她再次重逢,他苦练多年敛气冷静的功夫,并且已臻化境,万万不可轻易破功,致使兵败如山倒!
“如果你连脚丫子也没有臭味,那我就相信你果然变得爱干净了。”
“那很重要吗?”粗鲁的一把拉起她,不让她再动他鞋子的主意。
“不重要吗?难道你比较喜欢闻身上的臭味?”
“我…”忍耐…深吸口气,再忍耐。“我之前的意思是,为什么多年来,你始终保持在二十岁左右的面貌?十多年了,你为何没变?”
他精确的找出这个难以解释的疑点,这也是他数日来一直百思莫解的问题。
紧紧盯住她眼神,不放过她任何细微的波动,屏息以待她的解释。
久久之后,梅说话了:“我这哪是二十岁!你瞎啦?明明我是十七岁的模样!自己老了也就算了,少拖别人陪你一同老!”
人家说“千夫所指,无疾而终”这是错的。页正想让一个人无疾而终,最厉害的一招就是──气得他吐血身亡。
比起土匪们还要辛苦的拿着大刀砍杀,不时更要有阵亡的准备,才可以杀死人来说,那个叫做梅的女人简直是杀手中的杀手。日后若是有抢劫的差事,不必备马备刀,只消将她摆在肥羊面前,不消半个时辰,包准肥羊们逃的逃、死的死,留下大笔财宝任人接收!
常孤雪行功完毕,吁出胸口那团郁气,一双浓眉皱得都快要连成一直线了。那个可恶的女人──
每每与她对话完,他都有吐血捶墙的冲动。
全天下怎么会有这种…这种让人恨不得一把掐死的女人?他绝对相信她不是人!一个听不懂人话的家伙怎么可能是人!
想到五天前他只不过多加了“一点”岁数给她,她就臭骂了他一顿然后消失,压根儿不管他的问题重点在于“她没有变老”这一点上!
天晓得他干嘛期待她出现!饼往的惨痛经验已足以让他知道与她谈话是多么大的折磨了,他根本不该…当坏人,只为了等她来纠缠。
他一定是疯了!
“启禀寨主,晋大夫来访。”外头的门卫扬声禀报。
“请他进来。”他步下练功台,移身到靠窗的茶几边坐下,伴着窗外的梅香,倒出两杯热呼呼的茶以迎客。
“孤雪,别来无恙否?”像是久别重逢,晋东城将沉重的葯箱放在桌上,双手一拱问着。
“多少年了,你还是改不了多礼的迂病。”常孤雪可不来那一套,伸掌轻拍来人肩背,推着他一同落座。
晋东城年长常孤雪六岁。一个是全城知名的活菩萨大夫,一个是万恶的劫匪,难以想像他们居然是有交情的,而且还是非常深厚的那一种。
“如你所言,我是迂人嘛。”晋东城自我解嘲,一贯温文儒雅的笑意总是挂在脸上。
“山下一切还好吧?”
“令婶母前些日子感染的风寒已无大碍,常来与常回来两兄弟已开始替人看些小病。”
“我不是问他们。他们还能有什么事?顶多平安过一生,出不了岔子的。”
十五岁那年遇到晋华、晋东城父子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恩赐,也改变了他灰暗的一生。
他曾以为自己是一辈子当定奴才了。
他也曾以为他可能乞讨到冻死在某一个挨不住的冬天。
如同其他颠沛流离的人一样,他没有命去幻想天降神迹,或种种不切实际的奇遇。没有人甘心这般沦落,却又无可奈何于苍天不仁±道不彰。
但他幸运的遇到了他们父子。
晋华,一个年少时轰动武林的大侠客,但婚后退出江湖,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以耕作为生,与妻子过了十八年互敬互爱的日子,直到病弱的妻子香消玉殒才开始携独生子浪迹天涯。可惜一身绝世武功无人可承衣钵。
晋东城,自幼沉迷于医理,对葯草有敏锐的辨识力。曾在多位大夫身边学习基础,十岁时已能为母亲配葯。病弱的晋夫人也就把病交给儿子去玩。所谓久病成良医,也是可以这么解释的。他让母亲多活了数年,也让自己成了知名大夫。可惜是个武学白疑,一点武功也没有。
那天,那个叫梅的女人丢了他一身吃的、用的之后,只吩咐他要当好人,然后就连“后会有期”也没说,便再也没回来。
常孤雪鼓着满肚子被丢下的怒气,独自守在土丘上,烧了好大一堆火,煮了好大一竹筒梅干稀饭,并大口大口吃着。当然,还有几颗辛苦挖来的地薯。
准备了那女人的份,但也知道她不会再回来,至少三、五年之内不会…
她已经把他丢弃得很顺手了,可他却无法习惯,永远没办法习惯她的没心少肺。
不知不觉,竟哭叫了起来。然后晋家父子正好路过土丘下方的官道,闻声调转马头登上土丘。
他们分享了他的火堆与粥饭、以及不值钱的地薯。
他则吃了他们带来的肉干、烤鸡与酒。
然后,晋华问他要不要学武,他点头。
常孤雪自此以后多了一位师父、一位大哥。跟着晋家父子四处旅行,最后在他的故乡落脚。
晋华在常孤雪的故乡开了间小武馆,接回了在别人家帮佣的常大婶与两个孩子帮忙打理内外。自此常孤雪漂泊的生命才终于算是安定下来。
尔后,晋东城四处义诊行医,而学成的常孤雪则当了孤寨的山大王。
“不知为何,你这边的梅花总是开得特别美。”晋东城微笑的品茶、赏花。他永远是从容不迫、雍容自在的人,更懂得欣赏周边的美景。
不似常孤雪,总是无感无觉的视而不见。
“是吗?哪一棵梅树不开花?开了花之后,不全一个样?”他轻哼,接着道:“说吧,你做什么上来?莫非今天没病人求诊了?不,不可能。不花钱的,没病的人也会来吵些葯回去有病治病,没病补身。”
晋东城叹道:“你这毒口毒牙的,哪家姑娘敢嫁你呀。”他实在不懂这个小弟怎么养成这种讥诮性情的。
“我巴不得她们别来烦我。”连同钟萍那颗肉球,钟南山已推荐他二十七个妻子人选了,烦死人!
突地双眼一眯!
“别告诉我你也是来当媒人的。”才想起来,他这个善良过头的大哥正巧有一个以终结天下孤寡男女为己任的好心妻子。之前那二十七个女人都亏她经手,才全推给别的男人受难去。
“不,不是。你明白我不会勉强你。”婚姻这种事得要双方有意愿才行,他不会没事瞎起哄。
“那最好。有一个多事的钟叔已太足够。”
晋东城笑了下,才又道:“最近你心情似乎很不好,钟叔下山采买时,还向我要一些补气血的葯材,说要给你补身。怎么了吗?”边说边伸出右手探向常孤雪的腕脉。
原来这才是大忙人上山的原因。
常孤雪以粗鲁的口吻掩饰内心翻涌上的感动,“我没事!你别担心得像什么似的,简直是婆妈!”
“看看也无妨。”晋东城仍是把住他的脉。
“多事!”常孤雪低叫了声,却没抽回手。偏过脸看向窗外的雪,不料才看那么一眼便使他跳了个半天高。
她…她…
“嘿!晋东城真是大好人,连大坏蛋生病也会来看诊,真是有救无类呀!”梅半身趴在窗台上,探进了头。
没错,这个叫梅的女人又出现了!
败奇怪耶,为什么这两个人会认识?原本以为晋东城只是来给大土匪看病的,可看他们如此熟稔的谈话方式,又不可能是泛泛之交。
在常孤雪原本的生命历程中是不可能会与晋东城有交集的。这很正常的嘛,大土匪与大好人怎么会有交集?
她不得不去想自己穿梭在他的生命中,是否造成了太巨大的改变?虽然她觉得并不可能,毕竟她参与的部份并不多──
顶多让他脸上的疤由深镌变成浅刻。
了不起让他身上少了十鞭痕迹。
再多一些,不过是让他错过王二麻子而已。
她认为这些小事只是他生命中小小的鸡毛蒜皮,压根儿变动不了他人生里的大运。而她只不过在其中叨叨念着要他向善的讯息。
可惜,成效似乎不彰,“孤寨”依然存在;那也就是说,坏人依然是坏人,她顶多让他少杀一些人、少沾一些女人,却逵不到她对好人的标准。
俗话说“事不关己,关己则乱”这句话用在她身上也是行得通的。因为她竟然无法精确的推算出“现在”这个常孤雪的生平,根本算不出她加入他生命中之后的改变。因为她是他的命运之一。
就像命相师总算不出自己的命运一样,梅也陷入此种困扰中。
修道者的禁忌真是多如牛毛,她实在无可奈何。
常孤雪也真是的,要他改的不去改,没要他改的,他倒是变得很迅速。偏偏那些变化跟她的任务不相干。
“喂!你干嘛叫人送客呀?”梅一直跟在常孤雪身后走来走去,边想着自己的苦恼。
直到她想完后,就见那个大夫晋东城已骑马下山去也,而他们正在目送。
常孤雪冷睨她一眼,道:“不干你的事。”
“这么见外?”她不满的道:“我们的交情也不浅啊,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嘛。”
唉…在他还没当好人之前,她不想管也不成。
两人穿过了中堂,正往一大片梅林走去。常孤雪的院落建在梅林后方。
步入了梅林之中,雪白的梅花盛放在深褐的枝头,与地上的残雪相辉映出冬天的丽色,两人的步伐皆不约而同的慢了下来。
他从不欣赏花,但知道她喜欢,侧过脸看向她,见她扬起袖子像振翅的白鸟,在梅林间旋转嬉戏,笑出清脆愉悦的声音,脸上那股说不出的骄傲与心满意足,像是回家了一般。
一阵风起,吹落了梅花似雪落,在她周身洒下无尽的美丽…
美丽吗?
这字词令常孤雪扬高了眉。从来他对人的长相美丑并无深刻的感受,就像他吃到宫廷御膳不觉得好吃,蹲在市井吃一颗地薯也不觉得难吃相同。正如梅前些日子批评过他的:他是一个没有品味的人。
他承认自己确实是。
那么此刻他为何会感到“美丽”呢?
这个叫梅的女人是美丽的吗?
她的五官没长歪,这就叫美女吗?那么全天下还有丑女吗?
她应该不是一般世人眼中认定的大美女,否则怎么不见别人对她流口水、目不转睛的看?
所以她的长相只是中上吧?但他…却觉得她很美…
他真的是疯了,才会做出所有不理智的行为,竟然会为了这个怪女人…做了这么多!不是疯了是什么!
梅玩过瘾了,跳到他面前,问道:“你怎么摆出一张被欠钱的脸?是不是昨天你们去抢官银时被黑吃黑了?”
他心中一震!
“你怎么知道──”这是秘密。
“你真的被黑吃黑啦!”她欢呼!自己不必算也能命中,真是太厉害了。
“我的意思是,你怎会知道我们昨日有行动?”
“啊?不是黑吃黑那件?我没猜对?”真失望。
“回答我。”他抓住她双肩冷沉地低喝。
梅为难地问:“你一定要这么用力的抓住我吗?”
“你──”他更用力的表达自己的怒气。
“那我只好──不得已的自卫伤人了。”呼出一口气,让常孤雪霎时矢去意识,整个硕大的身躯立即往前仆倒,“哎哎哎!倒别边好不好,哇…”
败显然的,梅没有讨到太多好处。
既然无法顺利推算出常孤雪的生平,那她就只好再回到过去看一看了。
那…要回到哪一年才恰当?
他十五岁那年本该拜王二麻子为师,然后十九岁那年弑师,二十二岁那年成立土匪窝。可是王二麻子死掉了,致使常孤雪后来的际遇也就乱了。那时她该替他找另一个叫王二、同时也是麻子的人来收他为徒后再走才是。偏她太兴奋于他随口说说的“不当坏人”、“不要杀人”的话,竟以为任务就此完成,急巴巴要回来看成果呢。
结果她看到了什么?
依然是一枚坏蛋的常孤雪!
真过分!怎么可以唬弄神仙呢,不怕遭天谴吗?
梅咕咕哝哝的抱怨,瞄了瞄那个仍昏睡在地上的家伙,决定到他十九岁那年看看。他身怀武艺,代表他有师父,那么他后来有没有按照命运的安排去弑师呢?
败好奇耶,去看一下也好。
才想要走呢,抬眼却见天空又落下薄雪。如果不管他的话,等她数日后回来,这儿会不会直接成为他的墓地啊?有点可怕,还是做一下善事好了。
她收集地上的梅花变出一张床、一件棉被,以及一把油纸伞,让他躺得舒舒服服、盖得温暖,然后一把伞放在他枕边,正好可以防止雪片落在他脸上。
败完美!真是佩服自己的巧手慧心与无人可此的善良啊,这样一来,就算他要很久以后才醒,也不怕出人命了。
“不必太感激我,我一向为善不欲人知。”
听说别个神仙在帮助完凡人之后,都会留下一些似有若无的线索后才翩然离去,让世人无限感念。那她只好不能免俗的跟着做了。
变出一只毛笔想留下线索,但又没地方可书写,最后只好写在他脸上了。
他一定会觉得很幸运,可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拥有神仙的真迹哩。
“幸运的家伙,算是跟你结缘啦!”
真是不好意思,希望他别太感激。
走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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