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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喝什么?威士忌还是白兰地?」牧神一拿出两个高脚杯,从架子上取下一瓶酒。\\wwW。qΒ⑤。c0m//
秦蔷没想到在录音室的后面,居然有这样一个装潢高级的私人酒吧,「这间录音室和这个酒吧都是你的?」
「对,我偶尔和人在这里谈音乐,录音累了就来坐一下,喝个两杯,等找到灵感了再回去工作。」
秦蔷称赞道:「不错的想法,劳逸结合。」
他将杯子推给她,「红葡萄酒。」
「又是酒?」她没有动手,「今天我不会给你机会了。」
牧神一挑着眉毛看她,「妳很保守啊,小姑娘,一个吻在西方世界里只是礼貌的招呼而已。」
「但是你那天不够礼貌。」秦蔷板起面孔,「而且我不认为你那个吻是在和我打招呼。」唇舌纠缠的深吻会是什么礼貌动作?
「没有人教过妳接吻的技巧吗?」他好像在故意挑逗她,肘部撑在吧台上,叹近她的身体,「妳的唇形很好,味道不错,如果勤加练习一定会是个高手。」
「色狼。」她真想把那杯酒泼在他脸上。什么「唇形很好,味道不错」?当她的嘴巴是水果啊?
「你找我要谈什么事?」她沉下表情,对这个人简直不能给半点好脸色,他太懂得怎么掳获女人的心了,只要稍微失神就会中了他的圈套。
「妳要写的这个曲子,也有别人委托我写了,不过我心里有个想法,还没有动手。」他端正了神态,摆出谈公事的样子。「既然妳坚持要让给我写,我倒觉得,与其妳我变成敌人,下如再合作一次。」
「怎么合作?」
「我这部作品中有绝大部分的旋律是由小提琴来完成,而且琴声必须有很丰富的变化,忧郁的、热情的,这种风格妳比较拿手。」
秦蔷迟疑了一下,「如果我不同意呢?」
牧神一耸耸肩膀,「妳不同意我也无所谓,反正这个工作我也只是帮朋友的忙,没什么赚头,写不写本来就无所谓,但那个宋世豪不是妳的朋友吗?妳亲自完成不是更好。」
这算是一种威胁吗?她灵敏地闻出他话语背后的含义,她不知道是不是很需要牧神一来作曲,为什么之前打电话给宋世豪的时候没有听他提及?
但是无论如何,帮宋世豪找到最好的作品她是义不容辞,更何况,他的作品是业内公认的NO.1,能录制由他作曲监制的唱片,成为他作品的首席诠释者也是一种光荣,对于她的事业会有更好的推动作用。
她飞快地在心中算计着得失,当牧神一举起第三杯酒时,她给了答复,「好,我答应。」
他还是挑挑眉,向她举杯,「那么,为了我们的合作愉快,是否该喝一杯庆祝?」
「哼哼,这些名贵的酒还是留给你自己喝吧,我无福消受。」为了朋友赔掉自己的立场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如果连人都赔进去就不值得了。
「那好,请妳喝咖啡,这妳该不会拒绝吧?」他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个咖啡壶。
两个人说着说着,很快就将话题引向那部作品,秦蔷因为已经写完了初稿,所以有很多的想法。牧神一在这次合作中并未马上展现出他霸道独断的本性,很有耐心地听她说完想法后,在她的曲谱上做了一些标记,与她讨论了很多谱中的问题。
秦蔷本来只是觉得自己的作品有问题,但是具体问题在哪里还不是很清楚,听完他的分析之后马上恍然大悟,不禁佩服得五体投地。
若是口语无法表达清楚的时候,牧神一便会带她到前面的录音室,用钢琴演奏新创作的曲子。
两个人一谈便忘了时间,当秦蔷抬起头时,惊讶地发现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这么晚了?我要回家了。」
「真是乖宝宝啊!」他轻讽道:「回家晚了妈妈会打屁股?」
「我爸妈都在台湾。我朋友现在和我住在一起,而且我不习惯太晚睡觉。」她收拾着东西。
牧神一忽然用自己的大掌盖住她忙碌的小手,「灵感来的时候也要遵守时间吗?」
她不着痕迹地把手抽回来,微笑着说:「偶尔当然也会开夜车,不过我觉得小红帽睡在大野狼身边实在是件危险的事。」
牧神一无声地笑笑,没有再阻拦她。
她离开的时候,听到牧神一打电话给一个人,「半个小时内,到我的录音室来,逾时不候。」
好简单的一句邀约,虽然不知道对方是谁,但是这么晚的时间,又是这种口气,不用想都知道对方一定是牧神一第XX号情人。
做他的情人还真是辛苦,要不分昼夜二十四小时随传随到。
秦蔷为那些迷恋上他的女人感到惆怅,转而又想,她在这里瞎感慨,也许那些女人倒是乐在其中。就好像古代帝王后宫多怨女,但是哪个妃子被帝王宣见的时候不是乐成一朵花?也许那些情人就是这种心情吧?
关上门,她似乎看到他点燃了一支烟,姿势很优雅地吞云吐雾。这种男人,连抽烟的动作都有迷惑人的魅力,难怪那些女人会染上无葯可救的情痴病。唉!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秦蔷和牧神一的合作真正开始,介入他的生活之后,她才发现他是个生活极有规律和条理的人。别的不说,以他的精力,每天拚命工作,晚上还要对付N个情人,第二天居然能保持精力充沛,光是这一点就让秦蔷叹为观止又非常佩服。
有一次秦蔷忍不住问他,「你是怎么安排你白天和夜间的生活?」
她话里的意思牧神一当然明白,于是反问一句,「妳想尝试一下吗?试过就知道答案了。」
再说下去就成了儿童不宜的话题,秦蔷当然知道适可而止,不过牧神一在音乐方面的才华更是让她叹服。他敏锐的音感,以及随时随地都源源不绝的音乐灵感,不拘形式的音乐风格,让她在羡慕和佩服的同时,也不断加快自己的脚步以追上他的节奏。
牧神一不是个喜欢在原地等人追上来的人,他要求他的合作者必须能随时跟上他的速度。秦蔷当然不会示弱,她的表现如何牧神一并未评价,但他经常会停下笔来听她诉说自己的想法,然后淡淡地点了下头,又深深地凝视她一阵。
「你觉得如果在这里加一段进行曲式的话,会不会有战斗效果?」秦蔷转动着手中的笔。
「这是爱情主题的戏,加什么战斗效果?」牧神一皱皱眉。
秦蔷笑了,「人类天生就是好斗的啊!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时只有一个主题--就是不断地征服对方,征服对方的心和对方的身体,这不是战斗是什么?」
他轻轻哼笑,「妳是征服过谁还是被谁征服过?理论很新颖。」
「我看多了别人的战斗,已经有恋爱疲劳症了。」
「不亲自尝一尝,永远不会知道爱情真正的味道。」牧神一捏了捏她的脸蛋,水嫩嫩的,没有任何脂粉,手感很好。
秦蔷一掌打下他的手,「别动手动脚的,看下一段。」
「我累了,休息一下。」他站起来,走到钢琴前,顺手弹下一段简单的音符。
「哈,你所谓的休息就是弹琴吗?」
「小时候弹琴是练习,现在弹琴对我来说就是休息。」牧神一轻轻敲击了几个琴键,忽然眼前一亮,「我有一个不错的想法,把妳的小提琴拿过来。」
她闻言取出坎特拉。
「站在琴旁边,看看妳能不能跟上我。」
他修长的十指在琴上弹出一段绚丽的华彩乐段,如行云流水,瀑布银川。接着,激昂的、富有战斗力的进行曲式出现,他认可了秦蔷的想法,并且在瞬间做出新的曲子。
她的小提琴如同女人的歌声,在气势磅礡的钢琴声中婉转缠绕,两种乐器的声音纠结在一起,好像男人和女人在追逐**世界里的灵肉交融。自由、奔放,又**裸。
牧神一的琴声十分随性,想到哪里就弹到哪里,这考验着秦蔷良好的应变能力。但是即使他花样百出,依然甩脱不开她小提琴声的紧紧追缠。
当钢琴声和小提琴声在同一时间震颤地奏出最后一个音符时,他们好像同时听到自己激烈的心跳声,两个人都是面泛红潮,激动地盯着对方。
他站起身,侧步站到她面前,一只手捧住她的脸,「我还从来没有遇见一个像妳这样的女人,可以拉出如此完美的琴声。」
秦蔷笑了,她也想说,牧神一的琴声同样是无以伦比的完美。
岂料,还没开口,他的脸便朝她压了下来,两人的唇相碰,这一次他吻得很浅,是一个真正礼貌性的吻,似乎在感谢她刚才与他的合作成功。
两人的喘息都很急促,还沉浸在中没有消退。谁也没注意到录音室外站了一对男女。
突兀的掌声响起,接着有个女人在感叹,「你们的合作太美妙了,像呼吸和心跳般配合得天衣无缝。」
牧神一转过脸,看到门外所站的那两个人后有些吃惊,「你们怎么会来?」
「我们要回去,临走前念情说一定要来看看你,感谢你的帮忙。」明千藏优雅惬意地拥着方念情,似笑非笑地看着屋中的两个人。「牧神一无论到哪都有美女相陪,艳福不浅啊!」
「彼此彼此。」他早就习惯周围人对他好女色的调侃。
「那个女孩是你的新目标?和以前的不太一样哦!」方念情好奇地打量着秦蔷。
「都是女人,有什么不一样的?」他走出录音室。
自己被他吻的那幕让外人看到了,秦蔷觉得很不好意思,于是躲在录音室里假装调弦。
方念情看着她的背影,说:「她的味道很真很纯,又充满热情和灵气,最重要的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可以两度激发你的热情和才华的潜能。」
「你觉得她和我契合吗?」牧神一突然问。
她想了想,「从我的角度上看,你们很相配,但是从音乐的感觉来听,你们两个人似乎在彼此竞争,互不相让,这不应该是情侣的相处方法。」
「战斗,」他低低地笑出声,想起了秦蔷的比喻,他和她之间就像在进行战争的敌对双方,即使现在是合作关系,但这种敌对的情绪依然连外人都看得出来。「这样才显得有趣啊!」
他回头看了秦蔷一眼。彼此征服,彼此纠缠,彼此折磨的感情,他没有经历过,不过,这个女孩应该会带给他一种前所未有的经历,他越来越期待了。
在他的工作室又工作了一天,第二天早上十点秦蔷才好不容易爬起床,推开落地门,拿起地上的报纸,她习惯性地向外看了看。还好,今天门口很干净。
最近连续几天,她的门口经常出现一些古怪的东西,不是动物的死尸,就是断了头的布娃娃,似乎真的有人存心要向她示威,但是又一直没有线索可查。
她报了警,警方也进行埋伏调查,但这些古怪的东西却再也没有出现,可见对方已有所察觉。
这应该只是一段不和谐的插曲,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吧?
打开报纸,赫然发现头版上好大一张照片写着--乐坛教皇钟情好莱坞女星,年底完婚?旁边配的照片是斯蒂芬妮深夜在牧神一家门口与他拥吻的照片。
牧神一的花边新闻每年都有很多,这样的照片也多到不胜枚举,只不过年年女主角都不同,所以这样的消息并不奇怪。秦蔷暗暗为斯蒂芬妮感到惋惜,只怕这又是一个设计爱情但却弄巧成拙的可怜女人,牧神一岂是能任人摆布的?
果然,当她来到他的工作室时,正好听到他在跟斯蒂芬妮讲电话。
「照片是妳找人拍的吧?以后不要再打电话找我,我们之间结束了。」他简单地下达命令,不给对方任何辩驳的机会就挂断电话。
秦蔷问:「难道不会是狗仔队拍的吗?你不怕冤枉了她?」
「我在决定和一个女人交往之前,已经非常清楚她的脾气性格,她能做什么,底线在哪里我都能猜到。更何况,就算是狗仔队拍的又如何?我已经准备结束这段关系,这个报导倒是帮了我的忙。」牧神一不带感情的说。接着走到钢琴前,准备开始新的工作。
「从没有失手的时候?」她追问。
「妳指什么?」
「比如,不小心有个女人怀了你的孩子,要你负责。」
他俊邪的笑容带着淡淡的冷酷,「不可能。我不会给任何女人这个机会。」
她觉得这个男人生出来就是要当女性杀手的,可叹那些女人都不争气,也给这种男人太多机会。
「妳有没有想过妳的情人该是什么样的?」牧神一忽然反问她。
她想了想,「应该是温柔体贴,给我足够的自由,对我百般呵护,还要崇拜我,尊重我…」她向往地想着自己未来老公的样子,还没有说完,牧神一却冷笑一声。
「真是幼稚,原来妳要的是像条狗一样的男人。这世上可能会有吗?」
「当然有啦!宋世豪就是那样的人!」她脱口而出,心中也马上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直对好友的离家出走觉得不解和愤怒,因为她羡慕敏慧可以找到一个那么出色的老公,也气愤她不知道珍惜。
他眉骨微沉,批判的眼光瞥向她,「妳该不会是暗恋宋世豪吧?」
「我才没那么变态。」她对他的话嗤之以鼻。
「那可不一定,听妳的口气就像。」
秦蔷打了他的后背一拳,「牧神一,别因为我没有迷恋你就对别人怀恨在心。」
「妳少自大了。」他不屑再和她讨论这个话题,一番斗嘴之后,两人再度将目标转向工作。
今天工作进行到收尾阶段,晚些时候乐团成员全部到齐,整整录音一天,才将所有的曲子都制作完毕。
夜里十点,所有的乐团成员都已离开,秦蔷和牧神一才完成最后的工作。秦蔷非常兴奋,急于把作品寄给宋世豪听。
「不喝点什么庆祝吗?」
他的邀约听起来不容拒绝,所以这一次秦蔷只是犹豫了下却没有拒绝。
还是那个酒吧,牧神一没有强迫她喝酒,给她另外调配了一杯。
「这杯是我自己发明的,主要是苹果汁,只加了一点甜酒而已。」他将酒杯递给她。
秦蔷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味道不错,酒味没有那么重。
「牧神一,其实你也有很温柔的时候,为什么对你的情人却老是那么冷酷?」
「大概因为我不爱她们。」他倒是回答得干脆直接。
「不爱她们?不爱她们为什么要和她们在一起?」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未必是为了爱,为了爱而在一起是少男少女的浪漫游戏。」他又拿出一罐盐和几个橘子,朝她眨眨眼,「要不要玩个游戏?」
所谓的游戏,就是两个人剪刀石头布的划拳,谁输了便吃一勺盐,喝一口酒,再吃一办橘子。
秦蔷开始是觉得好玩,所以加入游戏,她很想看看牧神一出丑的样子。真正玩起来后才发现自己又中了他的圈套,十次划拳有八次是他赢,不一会儿工夫,她已经被那杯酒精很少的水果酒灌得晕陶陶的,只好举手投降。
「不行不行,你这是存心陷害,我不玩了。」她趴倒在吧台上,头又开始疼了。
牧神一扶起她的脸,望着她的眼睛,「妳现在是想回家还是想睡觉?」他故意问得古怪,让秦蔷不由自主跟着他的设计回答,「睡觉。」
他微微一笑,抱起她,走到吧台旁边的另一间屋子里。这是他的卧室。
满脸红晕的秦蔷,呼吸间都是水果酒的香甜味道,微醺中带着致命的诱惑力。
牧神一忍不住低下头,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她的反应不像清醒时那么激烈,大概是他冰凉的嘴唇让她在燥热中找到了些许依靠。她的嘴角上挑,彷佛很满意他的吻,对于牧神一这样的男人来说,这种微笑无疑具有另外一层含义。
于是他深入地吻下去,以他的吻作为可以燎原的热火,让她没有办法推拒。
「牧神一,你、你找错人了。」她残存的意志告诉她,接下来会发生很危险的事情。
他在她耳垂边喃喃地说:「我没有找错,我要找的人就是妳。」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在这个时候格外具有煽动**的味道,他老练地用唇在她脸颊和脖颈处点燃一簇簇的火种。
当她在挣扎着推拒他的同时,她和他的衣服也在拉扯间掉落在地上。
他的肌肤紧贴着她的,他噙着笑盯着她的眼睛,「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从远古到今所必须进行的战争,看看到底是男人征服女人,还是女人能征服男人。」
她醉醺醺地蹙起眉心,「你以为你一定会胜利吗?」
「不相信妳可以试试看。」他像是诱人犯罪的登徒子,危险的眸光梭巡着她光滑雪白的身体,然后把手放在她敏感的胸前,「从来没有人进犯过妳的领地吧?」
她咬紧牙关,「没有战斗过不代表我就会输。」
「那好,我期待妳的表现。」
他悠然的笑声激怒了她,不再是被动的承受,古老的**催使她主动进攻。
在这张不算宽敞的床上,他们反复纠缠,互相占有,如中了迷香情毒,直到两人筋疲力尽,又都心满意足之后,才在床上各自找了一块地方睡去。
战斗的结果到底是谁胜谁负,他们都忘了计较。
「你、你、你、你为什么会睡在我的床上?不、不对!我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牧神一以为他醒来时必然会听到秦蔷这样质问他,但是先醒过来的人是他,而秦蔷的睡姿从昨晚的头在床尾,脚在床头,变成了不知何时躺进他的怀里,把他的身体当作可以依偎取暖的温床。
他微微起身,从上面俯视她的睡容,她的呼吸很均匀,睡脸很美。他忽然有点庆幸除了自己之外,再没有第二个男人看过她的这张睡脸。
昨晚知道她是处女的时候他并不吃惊。方念情说得对,尽管秦蔷伶牙俐齿,浑身是刺,但她还很单纯,在男女方面,如果他说得稍微深入一些,她就会脸红躲开。他并没有特别的处女情结,不过在她面前,他有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他时,并没有像他想象中那样惊声尖叫,然后把他推开。只是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问出一句让他差点晕倒的话--早餐吃什么?
「妳的神经是什么做的?」他脱口而出,掩饰不住失望。他向来讨厌女人烦他的,但她未免神经太大条了吧?处子之身在酒醉时被一个男人占有,难道身为女人的她不该愤怒控诉,或是送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昨晚的事在我意料之中,如果我不同意,你以为你能轻易占我便宜吗?」她给他一个白眼。
从看到牧神一的第一眼,她就感觉到了,这个男人早晚会吸引她犯下涛天大错,所以当这天终于到来时,她反而松了一口气。
「你这里有做早餐的食材吗?」她起身穿衣,没有很矜持地背对他。看都被看光了,摸也摸光了,还有什么好遮掩的?
牧神一欣赏着她优美的身体曲线,然后淡淡地说:「距离这里不远处有家店做的早点很不错,我带妳去吃。」
「好。」她没有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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