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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凭两人怎么暗示、提醒,陌秋菀就是对比赛情况只字不提,但却十分自在,该吃吃该喝喝,仿佛那天参加比赛的不是她。
这几日,三人十分忐忑、煎熬。
不,其实是两人。
终于到周五了,复赛名单张贴在公告栏的时候,陌秋菀见人太多,拉着周筱雅扭头就走。
麦霖仗着身高优势,嗯,视力也不错,即使在人群外,也丝毫不影响他一眼就看到陌秋菀的名字。
“喂,恭喜你呀!”麦霖腿长,三两步就赶上两人了,拍了拍陌秋菀左肩,又走到她右侧对她说,“我看到你名字了,第一个就是。是不是说明,你是最高分的呀!”
“……”陌秋菀似乎对结果不太惊喜,眼珠子左右转动了一下,思考了几秒,说:“不是,我们在一班,一般排名也会写在前面的。”
“……”
周筱雅激动地拉着陌秋菀的手臂来回晃,“菀菀,我就知道你最棒了!”
“中午我们去吃麻辣烫庆祝吧!”
“今天奖励你两瓶可乐!”
陌秋菀看着欣喜若狂的周筱雅,怎么好像是她进了复赛一样。无奈地摇摇头,又点点头,表示同意她的提议。
这么傻的闺蜜,只能自己宠着,给别人还真不放心。
接着,就发现周筱雅和麦霖已经开始计划复赛获奖后的事情了,去哪里吃什么庆祝,给陌秋菀什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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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努力,越幸运。
陌秋菀以前总觉得,幸运跟努力挂不上钩。都说,爱笑的女孩,运气不会太差。可是,运气差的女孩根本笑不出来呀。
直到复赛成绩出来时,陌秋菀站在公示栏下,看到一等奖旁只有自己的名字时,突然有点相信了,原来越努力真的会越幸运。
“我们菀菀最优秀!不容置疑!”
“我就说你可以的!”
“太棒了!”
周筱雅从来不吝啬对陌秋菀的夸奖,甚至还有些无脑。没办法,一物降一物吧,陌秋菀还很吃她这一套。
当然这还不是夸张的。当阿姨得知她比赛拿了一等奖,不出半天就将此消息传遍亲人们的耳朵。爸爸妈妈、外公外婆、表哥表姐都纷纷给她发来贺电,当大家都说让她再接再厉,让她戒骄戒躁、继续努力的时候,只有麦霖让她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嗯,麦霖知道她参加作文大赛,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一个人在自己喜欢的事情时,眼里有光,脸上自信洋溢,真的很耀眼。
麦霖还给她送了一本漂亮的本子,鼓励她坚持写下去。不一定要成为很厉害的人,不一定要写得很好,可以写日记、写心情、写写现在,记录当下。
十分合她心意!
陌秋菀是个颜控,对人、对物都如此。
平日里,她除了买杂志,就只爱收集好看的本子。封面好看的,买!本子的纸张上印着好看的图案,买!尽管自己根本用不上,还是不停地买买买。
陌秋菀对收集本子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虽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但是错过的本子后悔莫及呀。
很多年后,她十分庆幸自己当时很肤浅,因为任谁来整理她的书桌、书架,也不会乱丢这些很好看,而且看起来贵贵的本子。当然啦,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基本上陌秋菀都没有写完,或是根本没写过,或是只写了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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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以后,陌秋菀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这习惯,写着写着就写到了高中毕业。
期间,还给麦霖专门写了一本关于两人的日记。
嗯,就是用的某人送的那个本子。
也多亏了这本属于两人的记录,让她在分开多年,仍然不忘自己初心,仍然期待,坚守着约定。
刚分开的时候,陌秋菀还曾想再写一本,可是提起笔时,又写不出来了,没有孤单一人记录的意义了。每一篇,与你有关却又与你无关的记录都是毫无意义的。
往后的几年里,那本日记本,跟着她去了很多地方,陪她度过一个个难熬的日夜。
想他的时候,夜里睡不着的时候,在异国他乡想家的时候,总会拿出来翻看,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那么普通,组合到一起,画面那么清晰。好像看到一个不善表达感情的女孩,正一笔一划地写着日记。
每当看到别人成双成对,羡慕不已的时候,陌秋菀会下意识地抱紧包包,似乎拥紧那本回忆,仿佛自己不再是孤单一人。
是寄托,是陪伴,也是最后的念想。
这本日记,麦霖是看过的。
陌秋菀写日记的总是习惯只写右边的一面,左边的留空。没想到这个习惯,在麦霖看日记的时候,当成了留言专区。一边看一边给她留言,写满了整本日记,像是在较劲。又像是幼稚地争论着,我的喜欢不比你少。
有回答,有提问,有摘抄歌词,还有画画。
强行把自己加进到陌秋菀的世界里。
这样的做法,真的很麦霖。霸道,直白,勇敢。
陌秋菀在日记里,记录了自己发现麦霖的好,记录了他的用心,他的可爱,两人的趣事。还写下自己对他慢慢的喜欢,对他的依赖。
麦霖则在她的本子上,先写下自己的个人资料,各种花式表达自己的喜欢,很喜欢,超级喜欢。还写了很多关于自己小时候、以前的故事,那些都是还不认识陌秋菀时的故事。
像对话,又像写信般,缓缓道来。
好珍贵的回忆。
有人说,不要太早遇到惊艳时光的人,不然,以后遇到的都黯然失色。是呀,对陌秋菀来说,所有人都不如麦霖,他惊艳了她的时光,温暖了她的心。
再也没有正眼看过其他人。
据说,人体的细胞会新陈代谢,每三个月会替换一次,随着旧细胞的死去,新细胞华丽诞生。由于不同细胞代谢的时间和间隔的不同,将一身细胞全部换掉,大概需要六七年时间。
换句话说,我们每七年就是另外一个人。
陌秋菀和麦霖分开七年,时间很长,长到她都以为自己不爱了。可是每当她翻开日记本,看到告白的时候,被告白的时候,在一起的时候,第一次吵架的时候,第一次吃醋的时候,心脏激动地跳着,根本掩饰不了。这颗心,就是会不由自主地为他跳动。
哦,忘了说,心肌细胞更新的周期大概是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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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报社举办写作大赛一方面是响应学校的要求,一方面是为了选拔人才、招揽人才。校报社每个月都会出一期报刊,此次作文大赛的优秀作文全部都会刊登上去,获奖人员还被邀请进社。
陌秋菀也是被邀请的人员之一,成为校报社特邀供稿人。不仅作品能被全校师生看到,还有稿费。对她而言,这是意外的惊喜。因为参加比赛时,她根本没有留意获奖的奖项,或者说一开始确实没有在意这些东西。
写作大赛结束后,陌秋菀一举成名,一下子成为班上的红人,老师也开始留意她。在学校发布举办英文演讲比赛的通知时,班主任在班上鼓舞同学们踊跃报名,突然点名陌秋菀道:“陌秋菀,你要不要报个名?”
同学们都纷纷转头看着她,有起哄、有期待,更多是看热闹。
陌秋菀很少被关注的时候,不习惯这样的场合,措不及防,脸一下涨红起来,窘迫地低下头。
此时,麦霖举起手,大声道:“老师,我报名!”
大家的焦点瞬间被转移,陌秋菀也扭头看着最后一排的麦霖。
是帮我解围吗?陌秋菀心头一暖,眼神里有些感激,张张嘴对着口型说谢谢。
只见麦霖唇角微微勾起,漾出好看的弧度。他看了陌秋菀一眼,深邃的眼睛带着柔和的光亮,仿佛周遭的空气都温柔起来了。
只一秒,麦霖便移开视线,像是什么都没发生。她的脸更红了,连带脖子和耳朵。
周筱雅关切道:“菀菀,你很热吗?”
“啊?”陌秋菀用手摸摸脸,又捏捏耳朵,尴尬道:“是呀,好像是有点热……”
周筱雅给她递来一把小扇子,又问她要不要报名参加。
“唔……我不行的。”陌秋菀心不在焉的扇着扇子,还在回忆刚刚麦霖那个笑容,似乎心里慌得很,可是慌乱是为什么呢?
想着还晃了晃脑袋,想不通。
周筱雅说:“可是我想参加耶,麦霖也参加了,要不我们仨做伴吧!”
禁不住周筱雅的软磨硬泡,而且麦霖分明是为了帮自己解围才报的名,最后陌秋菀还是跟在周筱雅后面报名了。
虽说陌秋菀是参加过比赛的人,但是写作大赛和演讲比赛对参赛选手的要求完全不一样。写作文是笔试,像考试,而演讲比赛考验的是,参赛人员的表达能力、演讲功底、知识水平与临场应变能力。
要在人前侃侃而谈,陌秋菀是做不到的。她没有站上过这样的舞台,从未试过。这样的挑战前所未有。
了解完比赛流程后,她就开始打退堂鼓了,可奈何她如何挣扎、卖萌、撒娇,两人一点都不让步,坚决不让她退赛。
周筱雅第一时间给她选好演讲稿,制定了详细的训练计划,每日督促她练习,还时不时突击抽查。周末的时候,拖着她到人潮涌动的广场,让她进行演讲练习。其实为了照顾她,麦霖总是第一个演讲的,然后她第二,最后是周筱雅。
在这样的训练、演习中,陌秋菀慢慢适应,也不再那么害怕。比赛当天,她很幸运地抽到了第二个上场,不像第一个那么紧张,当然也不用在后面等待的时候越发紧张。
上场前,麦霖对她说:“要是紧张就对着我们笑,只看我们就好。”说完揉揉她的脑袋,安静地对着她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