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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明珠已十四岁了。
十四岁的明珠,刀法尽得尼格真传,加上双臂过于常人的力大,尼格师父说便是于这大漠之上也难逢敌手。箭也射得准,马骑得就更好了,本就是马上民族,马上吃马上睡皆是常事。
陡崖之上,收了刀,明珠抚摸着刀柄上巴雅尔三个字。今年最大的烦心事,便是发觉自己不知何时竟喜欢上了兄长,不是兄妹间的喜欢,是男女间的喜欢。
明珠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喜欢兄长,非常喜欢,也许是当初他在雪山救自己回来便开始有好感了,只是自己不知道。
两世为人,明珠都没有过什么男女之情。前世一直过着寄人篱下,被欺负和欺负人的日子。这辈子也一直沉浸在失了双亲的恨中慢慢磨着日子,以为便是日后报了父母部族之仇,若有机会便去汉朝走走,若能遇一人,便白头。
可想得好好的计划,全被此时情窦初开,发现喜欢兄长事实打乱了。
看着崖下绿油油一片,春意盎然,今日约了兄长去看摔跤,内心一阵欢喜。
打马回王庭,赶紧让娜珠梳洗一番,一身大红利落的打扮,对镜子左右照了照,甚好。要赶紧走了,怕是近午时便结束了。
城外绿洲上,围了厚厚一层层人,叫好之声不绝于耳。
明珠举目望去,高台之上,坐着同样一身大红的兄长。小碎步跑过去,坐到兄长身边空位坐好。
“兄长来了多久了?”毫不掩饰自己眼中的喜爱之意,明珠弯弯了眼睛看着兄长。
巴雅尔低头从袖口抽出帕子,递给明珠。
“兄长也才来不久,不急,最好看的才开始。”
伸手接过兄长帕子,便是帕子也沾染了兄长的奶香之气,如罂粟般令明珠着迷上瘾。借着擦汗的动作偷眼观看兄长,身形越发修长,脸上也棱角分明,越发俊美,与火罗王那种英武的俊美不同,兄长更儒雅般的俊美,无论大漠有多崇尚着身强体壮的勇士,许是与兄长时日久了,明珠偏偏喜欢兄长这款的。
赛场上,勇士们裸着上半身,踏着矫健的步子,秀着胸肌。四周不断有热情的姑娘高喊着。每每一组赢得比赛都向着看台与四周挥挥手。
明珠身子坐得笔直,一是在众人面前要端着公主的架子,二是在兄长面前不能失了态。虽是看着比赛,眼光也时不时的瞟向兄长。
直到最后决出胜负,是一名部族首领的二子,今年十五岁,名叫丹巴。肤色黝黑,胸肌还不停的跳动着。
丹巴走到看台下,一脸喜气抱胸行礼,“听说公主殿下喜欢套羊,不知丹巴可有幸请公主殿下同去套羊?”
套羊是明珠从小到大都喜欢的运动,明珠很高兴,很想去套羊,抬头看了看太阳。
“明珠若是喜欢,便去吧,时候还早,不会耽误下午的课。”巴雅尔起身,一眼便看穿明珠意图。
“那兄长会不会去看明珠套羊?”明珠是想套羊,可是更想兄长看自己套羊。
巴雅尔略一沉思,点了点头。明珠高兴的抱着兄长的手臂跳了跳。在巴雅尔面前,明珠是活泼的,娇羞的,前尘往事好似都不那么痛了,人生的命轮终是不停的转动着,时间果真是最好的良药。
明珠挥着绳圈,大声呼喝着胯下之马,追敢着前面羊。青春年少,鲜衣怒马,在这大漠之上,犹如最闪亮的明珠。四周少年少女们不停高喊助威,一时间众人交口称赞,无数带着爱慕的眼光热烈的追随着明珠身姿,春日娇阳之下,一时间风光无两。
巴雅尔负手立于一旁,身形修长,目光一直追随着明珠,看她笑靥如花,看她每每套中一只羊便向自己投来求赞扬的目光,巴雅尔轻摇了摇,宠溺的看着明珠。
时候近午时,明珠觉得不早了,再不回,怕是误了课,下了马数了数羊,自己套得居然是最多的,不由得心情大好。丹巴抱着只小羊羔恭敬的递给明珠。
“公主殿下,这是您赢的。”
白白如雪的小羊羔,咩咩的叫着,在明珠怀里挣扎着,软绵的如同棉花糖般。明珠伸手不停的轻抚着,也学着小咩咩的叫着。
“明珠。”巴雅尔走到明珠旁低头也看着怀里的小羊羔。
明珠赶紧献宝的把小羊递到兄长面前,“兄长你看,这小羊羔可不可爱?”少女银铃般的轻笑着。巴雅尔伸出手压在小羊羔身上抚了抚。
“明珠喜欢就好。”声音之中无半点喜悦,只是看了看明珠红彤彤的脸蛋,视线又越过明珠,看向站于明珠身后的丹巴,丹巴露出一排白牙,挠了挠后脑勺,低下头,黝黑的脸上飞起两朵红云。
“兄长等我,我去牵马过来,一起回王庭。”明珠抱着小羊急急的跑开了。
见公主走了,丹巴赶紧行礼想退下,帮公主一起去找马,最好能送公主回王庭。可是躬着身久久都未听到大王子让自己起身,只感到冰冷的视线从头到脚的审视着自己,便是春日之下,丹巴也突然升起股冷意。
明珠想着随便牵匹马就好,跑到一旁的栅栏边,单手抱着小羊羔,单手去牵马,却听到几个少男少女们骑在栅栏上议论着。
“大王子长得真是俊呢,只是从来不参加草场的活动,要是天天能见到大王子该有多好啊!”一个少女捧着心口,满脸羞红。
情敌不少啊,明珠心里冷哼,并未放在心上,翻向上了马,却听到一旁少年不屑的说道,“好看有什么用!刀都拿不动,在大漠上,还不是废物一个!”
少女慌乱的拍了一下少年,四处观望,“乱说什么!王族也是你我能说的?”目光却与明珠对上,忽的四肢发软,赶紧跪了下来。
少年查觉到不对,赶紧回身,却见公主骑于马上,目光如刀看着自己,赶紧跪了下来,哆嗦半天说不成一句完整话出来。
明珠用马鞭指着他二人,“刚刚之话,若本公主再听到,便割了你二人的舌头!”她的兄长,在心中犹如信仰般存在,岂容他人嚼什么舌根!
明珠狠狠压下心中怒火,动了动了手指,终是族人,四周还有这么多人看着,没必要因为这二人留个什么恶名。
打着马,一脸不快的走向兄长。
丹巴已是一脸冷汗岑岑,不明白自己是何时得罪过大王子,还是大王子待人一向如此?转念一想,传闻大王子因一直半残废的身体,性子也一直阴晴不定,看来传言不虚啊。
见明珠打马走来,七十牵过马,巴雅尔翻身上马,并肩与明珠一齐往王庭方向走去。草场热闹依旧,比赛的比赛,摔跤的摔跤。
明珠抱着小羊轻抚着,心里一阵不痛快。怪不得兄长从来不喜去看什么摔跤套羊比赛,这不就是在他伤口洒盐吗?今日若不是自己约兄长来,兄长也不用受那些人的白眼与非议,大漠尚武,一个双手无力的王子,哪有什么立足之地?
别人不喜欢!可她明珠偏偏的喜欢紧!恨不得每日都陪在兄长身边,转头看着兄长目视前方打着马,眸光淡淡的,怕若不是为了自己,他早便走了。
“兄长,以后明珠不看摔跤了。”
巴雅尔一怔,“不喜欢吗?”
明珠不答,只是抚着怀里的羊,兄长不喜欢的,她明珠也不喜欢!
午后课上
春困,明珠一直困的睁不开眼睛,不住的点着头,许先生的课有如催眠曲般。这些年来明珠发现许先生的“才华”怕是还不如自己这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呢,除了讲解一些字,发音,和风俗之处到是没什么大的见解。细想来也是,听闻如今汉朝还是推举制,无背景之人根本不能当官,读书无用。一般平头小民学几个字,能看个帐,算个数便可以了,许先生便是一个帐房先生,字倒是认识几个,但也只是识得几个字罢了。
这几年下来,许先生认识的,知道的,都如数教授完了,如今只是聊些汉朝礼仪趣事,顺便教教琴。
对!琴!明珠看了看自己的手,这么多年学武,骑射,双手粗糙,指腹掌心皆是厚茧。弹起琴来与兄长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比起来,实在叫人伸不出手。
看兄长弹琴是一桩美事,但自己琴还是罢了,她不想让兄长看到手丑。
明珠伏在兄长案前,啃着瓜。这瓜不知是什么品种,又甜又脆,咬下去满口流汁,兄长说只叫甜瓜。
明珠伏着身子,漫不经心的啃着,汁水流了一手,巴雅尔停下弹琴,拿出帕子为明珠擦干净了手。
“明珠这手,还没兄长半点长得好看。”轻触之下,明珠感觉兄长的双手不仅比自己的双手好看,还细嫩得多,重要的是比自己手要白!
“哪有,兄长觉得好看,明珠可是大漠第一美女呢。”
明珠心里一喜,不管是真心还是哄自己,总之明珠就是喜欢兄长夸自己。赶紧往兄长身边蹭过去,红了红脸,食指轻绕着兄长肩旁的发,喜滋滋的问,“兄长也觉得明珠是最美的吗?”
在兄长心里,也觉得明珠是最美的吗?明珠明知道兄长一定会说是,可她还是要反复不停的问,她要兄长说自己最美的,在别人心中不重要,只要在兄长心中她是最美的便好。
巴雅尔转过身来,目光清澈,“是,明珠在兄长眼里是最美的,大漠无人能比。”
忽的红了脸,明珠咬唇低下头,心里小鹿乱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