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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全城最火的酒楼

作者:有痣女青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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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铭允自是不怎么相信她的话。

    他看过她写的字,开始一次写的七歪八扭,如同初学写字的幼童一样,当时她说是伤了手不能写,自己也勉强信了。谁知第二日她就又拿了曲谱过来,上面的字迹娟雅生动,颇为秀气,只是有不少错字。有些字又像是只写了一边,且笔迹纤细均匀,不像是毛笔写出来的。

    怎么回事呢?谈吐举止分明是极有见识的样子,字却写不好,难道是只会说不会写?他实在想不通。左右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想不通干脆就不去想,他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不能事事都关心。

    后来她几次让他帮忙抄写,他都没有问过缘由。他一向对朋友之间的距离分寸把握有度,既然人家不想说,他便也不问。也不知为什么,明明这人身上有那么多叫人迷惑,看不透彻的地方,他却一点也不觉得讨厌,不想疏远。

    他想,可能是因为自己身上也有许多难以告人的秘密,所以便不觉得这是个大问题吧。

    云依斐当然知道自己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但她也想不出来什么更好的借口。刚好萧铭允不多问,便只当是蒙混过关了,乐得不去想这么头疼的事儿。于是就这么跟萧铭允约好,每日等他有空时,抽出一个时辰的时间来念书写字,开始了自己的扫盲之旅。

    一连几日,除了跟萧铭允学认字以外,多数时间都是闲在家中。哄小虎玩,在望春亭里弹琴,带着丫鬟婆子们一起有唱有跳,玩的不亦乐乎。偶尔出门去聚福斋看看事情进展,再弄几个新菜出来。安全起见,她还特意叫明风给她弄了个面具戴着。李记和红尚坊的活计,也全由明风取送。

    要说这时日里最痛苦的事儿,莫过于写毛笔字了。

    她本来还想,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只要下功夫学,也没什么难的。后来发现,认字是没那么难,繁体字虽然烦琐,但也都有一定的规律,慢慢的就都认识的差不多了。就是这写字,却实实在在把她愁坏了。

    毕竟用了近三十年的硬头笔,而毛笔又不怎么好掌握,再加上这复杂的繁体字,往往是半天写一个,写出来还斗大。她第一次受打击了。

    练了几日不见成效,又忍不住将鹅毛笔给拿出来了。这下写的顺畅多了。后来索性就放弃毛笔了,反正只要能写,谁管她用啥写呢对吧!

    萧铭允倒是一直很有耐心,见她急躁放弃,也没说啥。只是对她手里的鹅毛笔好奇的紧。拿去试了一下,发现这笔不但好玩,用起来也十分便利,倒极有意思。

    这几日她跟萧府的几个丫鬟婆子都已混得熟到不行。她们最喜欢听她弹琴时唱曲,顺便再把曲子里的故事讲给她们听。她也乐得给她们讲。开始是歌里唱的,后来又加上自己看过的。这会给她一种跟以前还有丝联系的错觉。是的,用这般方式去感受从前。她不敢承认,其实她挺想家的。

    最让她开心的事情就是,骆老头竟真的收她为徒了。

    那日她画了些简单的手术工具,又写了一些她觉得容易实现的手术案例让他参照,老头就双眼冒光的钻到自己房里开始疯狂实验了。

    按照云依斐告诉他的,先用猪皮练习开刀和缝合,熟练以后再用小动物做实验。

    这几日,聚福斋的生意进展的也很是顺利。确切的说,是顺利的超乎了所有人的想象。

    首先是炸鸡摊子虽然不摆了,顾客却并没有减少。饥饿式营销让好不容易买到的人成了最好的宣传途径,又让买不到的人更想去买。而现在,他们只有到聚福斋才能买到。

    云依斐依然叮嘱郝掌柜,每日只准备五十份,就是要让大部分人都买不到,这样才能持续的保持热度。而且虽然只有五十份,卖价却比摆摊之时翻了数倍了,是以郝掌柜当然乐的赞成。

    而之前计划的其他宣传方法也陆续见了效。

    最先是送到老主顾家的菜。

    他们在外面哪家酒楼吃饭也没遇到过这种,分文不收把菜送到家里来的,都觉得自己备受重视,不禁对这个酒楼的好感度倍增。再加上送来的菜确实味道十分可口,不出三日,纷纷携家带友的来了。

    这些人本就是一些富豪乡绅,影响力非同小可。云依斐让郝掌柜给这些来的人每桌又送了点心,结账之时还额外打了折,把这些人一个个哄的快飘起来了。

    又限定每日包间来的客人必须提前预定,不然来了也没有座,结果很快就在这些土豪阶层中形成了一股攀比之风。

    而街上每日摆出去的一大锅供免费品尝的丸子汤,一开始最先来尝试的是一些乞丐和爱占小便宜的人。这些人平日哪里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尝过以后个个都是一幅无比垂涎满足的神情。

    这情形又吸引了许多的过路人,然后是一传二,二传三,越来越多的人来排队,想尝一口这传说中的汤。喝过的人都念念不忘,但每人只能尝一次,后来甚至出现有人乔装打扮排半天队只为了再喝一口汤的情况。

    还有那几个在茶馆等地不遗余力夸张吹捧酒楼饭菜多么好吃的人,一开始先是被鄙视,听者大多不以为然。还有许多人坚决不信,讽刺他们夸大其词。甚至有的人为了拆穿他们的谎言而特意去聚福斋求证。结果就是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来的人,都会先被门口那一眼看不到头的等待喝汤的队伍给震惊到。

    聚福斋被所有人吹上了神坛,从街头到巷尾,全是“聚福斋的生意有多火爆,饭菜有多好吃”的声音。

    郝掌柜自那以后嘴就没合上过,乐得。

    才几日的时间,聚福斋从门可罗雀,一跃成为了宋城最被津津乐道,最火爆的酒楼。

    云依斐躲在幕后,见事情进行的这样顺利,也很出乎她的意料。

    她本以为古代信息闭塞,怎么也得需要半月时间才能有效果。但事实证明,她小看了人聚众扎堆的心理,而且这时代的娱乐方式实在太少了,是以各种八卦在区域内传播的速度还是十分快的。

    生意火爆,那几个菜显然是不够用的,又陆陆续续给了王更生十几道。她欣喜的想着,照这个趋势下去,要不了多久,以后就不需要再为银子而发愁了。

    这样过了六七日,新宅子那边传来消息说,都弄好了,明日就可以搬过去了。

    她先前就跟金大娘他们说了此事,他们本是不同意的,说如今也赚到银子了,要买也不能让她出钱。

    云依斐只好说自己平日也用不到什么银子,他们的银子就攒起来。金大娘年纪大了,住在城里会方便些,还有为了小虎的前程,也该让他去私塾读书才好,他们才是答应了。

    修葺房子的这几日,一直是金勇在那边张罗。她还给他画了图样让他照着打造了几样物什,神神秘秘的说是送给小虎的礼物。

    当晚把新宅子弄好的事跟萧铭允说过,他也挺高兴的。云依斐一早就神神秘秘的说到时要叫他们大吃一惊的,他可是很想知道,届时会有怎样的惊喜呢。

    他本想让明风去帮忙搬家,云依斐说用不着,金家的东西并不多,金勇和金大嫂前两日偷偷回去收拾好,已是直接用马车送到宅子中去了。

    她让萧铭允他们直接过去做客,也没忘记请他给朔王送个信,心里却暗暗盼着朔王没空去才好。

    第二天上午吃过早饭,他们就开始分别收拾东西。

    在这里住了半个月,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现在跟周围的人都相处的无比和谐,云依斐心中还真是有了一丝不舍。

    不过很快这一丝不舍就被对新家的期待给冲淡了。先前在改造园子这件事上花了许多心思,现在终于弄好啦,她真的很期待能够看看自己的构想被实现到了什么程度。

    他们的东西倒是不多,但收拾的时候又是玩闹,又是告别的,等到终于弄好出发之时,已是过午了。好在两座宅子距离不远,一盏茶的功夫也就到了。

    下了马车,金大娘很是吃惊了一下。对她来说,两进两出的宅子就已是豪华大宅院了。

    她嫌云依斐破费,云依斐只好安慰她:“干娘,咱们现下不缺银子,您老人家以后就安心享清福吧!”

    她在一旁搀扶着金大娘,带着几人往院内走去。

    朔王因公务繁忙最终也没来,但派人送来了贺礼,她在这又没什么别的什么朋友,就只萧铭允主仆二人和她如今的神医师傅骆寅。

    前院和金大娘他们住的院子基本没有太大改动,只是以翻新为主,另外栽种了许多的花草树木的装饰,改动以后变得绿意蓊葱,很是风雅。

    明风跟在后面一路走进来,不住赞叹:“哇,云兄弟,你这院子修的可以呀,这花啊树的真好看,你怎么什么都会啊!”

    “哪有啊,这可不是我弄的,都是工匠师傅们弄的,我不过就是画了幅画罢了。”

    云依斐很兴奋的一路给他们介绍哪里怎么改动的,一边说:“你们还没见到我那小院呢,那边还要更漂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