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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北方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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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每隔几天就有关于维京人入侵的新消息传来以后,吉姆等人有了一个新的消遣活动——坐在一起吹牛皮,当然按照他们自己讲的话叫关心帝国局势。

    每当北方有新的情报传来,这几个狐朋狗友总要搞点牛羊肉、点起篝火、就着麦酒,天南海北的胡吹一通,然后心满意足的回家睡觉。

    可能有人说了,没见过猪上树还没见过猪跑吗?也许他们谈论的有点道理呢?

    朋友们,这帮人包括吉姆在内,没一个真正地经历过战争,所以在他们吐沫星子之间飞舞的、不会是道理,一定是胡扯。

    谁不想建功立业、抱得美人归呢?但理想照进现实,血淋淋的战争可不会迁就任何人的梦想。

    所以他们都是见习骑士、或者说准骑士,他们看似跟真正的骑士只差了一个单词,但这两者的差距,是要用成百上千条生命去弥补的。

    嘉伦帝国以武立国,自开国以来,所有的骑士册封,都在战斗结束后的战场上完成,没有哪个骑士是以光鲜靓丽的形象获得帝国认可的,他们通常拿着卷刃的刀剑、带着疲惫不堪的坐骑、擦拭着盔甲上的脏血、强行打起精神完成简短的册封仪式。

    开国之君查理一世称:骑士的册封是一场凤凰的涅盘,只有在胜利之花绽放的时候,荣耀才会加持与你。

    所以骑士的勋章上烙印着一支烈火中绽放的花朵。

    每一个被帝国认可的骑士都是在一场胜利之后诞生的,至于战败?哪里还会有什么册封?逃命都来不及。

    帝国的爵位可以世袭,但军职不可以。

    像特拉这样的继位伯爵,虽然作为领地的最高指挥官,拥有领地内的军事管理权,但没有军衔。

    这属于一种和平时期的、政权代管军权的制度。

    而且这种制度仅限于骑士跟侍从,守城卫兵不归任何地方贵族领导,他们直属于帝国军部,只听军部调令,有自己的长官,与地方部队分属两派。

    当帝国骑士去世以后,皇家会出资为其举办葬礼,同时收回相关的授权物件——包括刻有名字的特制勋章、特制盾牌与部分服装铠甲(总是在调整,有的帝王只配给外甲、有的则是连家居礼服全带上)。

    至于那些骑士的子嗣,自然就像吉姆等人的身份一样,只能被称为见习骑士,这样的骑士是没有经过帝国认可的、无法得到俸禄的、不能自己为一个单位独立作战的人员。

    与之相对的,每一个骑士都可以是一个单独的作战单位。

    因为骑士从来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就拿铠甲来说,正规的骑士通常是里里外外三层护甲,有些卡扣甚至位于背后,这些铠甲的穿戴就需要至少两名侍从协助,他们的重要性不亚于骑士的战马,没有仆从的帮助骑士们根本没法自己完成穿戴。

    这还是标准的骑士穿戴,至于重骑兵的甲胄是有铆钉相连接的——甚至能跟战马的披挂锁在一起,这样的重骑兵仅是穿戴的侍从就得最少四个。

    同样的、战马也需要人伺候,你可不要把他们当牲口对待,战马的地位可比普通的侍从还要高。

    更何况还有马鞍和马镫需要佩戴。

    这样一来,即使是最穷困的骑士,在上战场之前,也最少会有四个侍从。

    骑士侍从战前是仆人,战时就成了拿着长矛、刀剑、穿着简单皮甲的步兵(部分富有的骑士会给侍从们配备更好的铁甲与配套的盾牌)。

    特拉的父亲与祖父曾经就是骑士侍从。

    除了侍从外,见习骑士也是要跟随一个真正的骑士才能参加战斗。

    见习骑士也需要数个侍从,他们很多人在装备上与正规的骑士相差并不大,同样需要繁琐的披甲。

    所以,通常来说,一个骑士所代表的队伍,从几十人到几百人不等,极少数富有的骑士甚至能组建上千人的队伍。

    至于判断一个骑士是否富足,主要看他得到了多少的土地,有多少户农夫为他们的骑士大人工作,就像格拉茨堡所管辖的土地有一半多都分给了所属的骑士,其中卡尔队长自己就有十平方公里的土地。

    骑士,就是战争的主力。

    吉姆和他的小伙伴们,一直梦想着成为一名骑士,拜托、这真的很酷好吧。

    连伯爵大人都还不是帝国认可的骑士,爵位是爵位、军职是军职,两者并不冲突,贵族们常常还要高价雇佣强大的骑士,以在战场上提供庇护。

    在吟游诗人朗诵的篇章里,骑士通常是挽狂澜于既倒跟保护美女的英雄,这就更让这些青年心驰神往。

    况且成为一名骑士,也是从平民一举跃入上流阶层的大好机会,每个骑士最次都是个男爵,虽然不能世袭、可能也没有封地,但终究是跟数以十万的帝国百姓有所差距。

    北方的战争对于享受了十多年和平的帝国人民来说,就像是一颗丢入水面的石子,吸引了所有人的关注,萨克森公爵一下子成了人们嘴边议论的热点。

    萨克森公国位于嘉伦帝国东北部,是帝国直接管辖的王国之一,其领地东侧延伸至易北河两岸,北侧贴近日德兰半岛,南侧毗邻奥斯特拉西亚,西部接壤洛林,治所在汉诺威城。

    汉诺威城池内部就是公爵的城堡,利用嵌套的方式建在城市中间,敌人即使打破了城市的围墙,也得面对城堡的高墙望而兴叹。

    统治此地的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王爵家族,据说是开国皇帝的某个亲属,至于姓氏比较拗口,所以提到他的时候一般用地名加爵位称呼——即萨克森大公、或是萨克森国王。

    其实很多人都喜欢用所辖地名加上爵位来代指某位贵族,因为地区显然比姓氏更好记、更顺口,就像也有人称特拉为格拉茨伯爵。

    在帝国实行的采邑制度下,公爵即是地方国王(king),而皇帝(emperor)更多的意味天下共主,是王爵效忠的对象。

    开国之君查理一世是在马背上打下的江山,按理说他的亲戚子嗣,也应该继承一部分他在战场上的天赋。

    然而战局并未向人们期待的方向发展,维京人不费吹灰之力地占领了易北河东岸,紧接着沿河南下,萨克森公爵以为沿河布防即可安枕无忧,任凭维京人南下掠夺。

    这种祸水东引的想法一旦在人的大脑中占据主动,带来的就是全方位的懈怠。

    于是在一个乌云密布的夜晚,奇袭的渡河部队击溃了前线的守军,维京人开始向易北河西岸运兵,继而向萨克森腹地进军。

    萨克森公爵本打算聚集兵力,趁敌人立足未稳发起攻击,谁成想维京人仅用一支虚张声势的渡河部队,就换来了帝国沿河防线的全面崩溃。

    被抽调三成的守卫部队如何是维京人主力精兵的对手。

    五月,维京人占领易北河西岸。

    五月底,两座前线的军事要塞被维京人拔除。

    六月,占领安哈特地区,攻陷并洗劫了四座主要公路线附近的城堡。

    七月初,攻陷并洗劫迪斯多夫城,城主杰斯尼特侯爵被吊死在城门示众,维京人逼近萨克森重镇沃尔夫斯堡。

    沃尔夫斯,是汉诺威前的最后一道防线。

    萨克森公爵的一败再败终于引起了查理与教廷的重视,并双双派遣援军北上支援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