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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苏醒的植物人反派(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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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铖的求婚近乎是遭遇了滑铁卢的失败,但是他并不气馁,只要坚持,就一定还有机会。

    不过至此,他需要面对一个现实的问题——

    “我一直忘记问了,蛋糕店你帮我请假了吗?”伏姣收回脚,对傅铖身下的兴奋熟视无睹。

    男人姿势别扭地起身坐在沙发的另一侧,抬手拿过一抱枕放在小腹上想要遮掩那处的丑态,“我已经从张甜甜手里买下蛋糕店了,你……你是带薪休假。”

    在傅铖提出向张甜甜买下店铺的时候,张甜甜险些以为自家表哥脑子被驴踢了——好好的金融大鳄不做,怎么突然盯上了一个小蛋糕店?直到她得知傅铖是为了伏姣才想买的,张甜甜二话不说,把原有价位提高了十来万卖了出去。

    张甜甜——有钱不占王八蛋!既然傅铖表哥那么有钱了,为了追我未来的表嫂多掏十万让她买个乐高不过分吧?

    傅铖表示完全不过分,买店铺的事儿比他想象中的容易多了,于是为了奖励配合自己追老婆的张甜甜,他还给张家小表妹包了一个五十万的红包,也算是提前预定了结婚时候的伴娘位置。

    果然,男人初恋的时候总是很爱幻想,可能一个照面就能想到成家立业、结婚生子,要不是现实情况不允许,傅铖还想思考一下以后的婴儿房用什么色的。

    *

    “那意思以后我就要在你手下打工了?”伏姣倾身,忽然靠近了反派的身体,白嫩泛着粉意的指尖轻轻点了点男人的胸膛,“若是以后我再拒绝你的求婚,老板大人,你会不会恼羞成怒把我炒鱿鱼了?”

    傅铖抵着后牙槽,只觉得自己眼前的青年似乎越来越诱,那种浑天然的灵气里夹着魅色,看得他全身的热度久久不退。

    尤其是那一声含笑带情、似是有意似是无意的“老板大人”,简直叫得傅铖骨子里发酥,寸寸血脉喷张,手下的抱枕几乎要压不住了。

    他想,只要现在青年勾一勾手指,恐怕他能立马缴械投降。

    “不会。”傅铖咽了咽唾沫,按压着抱枕的手愈发大力,连手背上的青筋都绷着劲儿,涌上一种野性十足的男性荷尔蒙。

    “真的?”伏姣歪头反问,他忽然发现了自己的一点儿小乐趣——逗弄傅铖怎么这么有意思呢?

    傅·如坐针毡·铖吐出一口浊气,哑声解释:“虽然店是我买的,但店铺房产的所有人写得你的名字。”

    伏姣一愣。

    系统:【这就是有钱人的快乐吗?】

    小茉莉,【统统,我什么时候能做个有钱人?我也想这样……】

    【我下次努力给姣姣找个富豪人设!】

    【啵啵!】

    傅铖继续道:“所以,姣姣你不用担心,店是你的,以后你就是老板了,没有人能够辞退你。”

    “……”

    沉默片刻,伏姣本来是含着逗人的心思,但此刻他却忽然不知道说什么——不接受这件事?可木已成舟,若是再说拒绝的话会不会显得刻意、矫情?大方接受,但这般的嗟来之食总是令伏姣心中在意,若是以后真的同傅铖在一起了,那他在某种程度上岂不是成了预备役软饭男?

    小茉莉不想吃软饭,他胃好着呢!

    系统感动,它家崽崽三观太正了!

    傅铖似是看出了青年的为难,开口道:“姣姣,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他伸手握住了伏姣放在腿侧的手腕,轻声道:“是我在追你,也是我在为之前的事道歉,更是我想为了谋求一个有你的未来而出力……所以你不用为难,只要随心就好。”

    “你只需要等着我主动走到你的面前。”

    小茉莉眨眼,忽然觉得反派还是挺会说话的,“那我不用走吗?”

    “最开始的时候,你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所以剩下的九十九步,都可以由我来完成。”

    傅铖是认真的,如果一开始没有伏姣对于“鬼”的容纳、接受,那么就不可能存在这个理智的他,不过是九十九步罢了,哪怕是九千九百九十九步,傅铖也走得起。

    万里之行,唯爱而已。

    青年闻言浅笑,犹如春日盛开的花,娇艳中带着清丽,“好,那我就亲眼看着你走过来。”

    傅铖感念,幸好这世上有伏姣如此一人。

    “那么……傅先生,我们现在是不是该谈论一下我的人身自由的问题了?”

    翘着脚尖,伏姣一手反压在傅铖大腿上盖着的抱枕,肉粉色的指尖下按。

    明明隔着一柔软的枕芯,但那下面掩藏的热度似乎能透过它传递而来,灼烧着青年的指腹。

    “既然要追我,那是不是该放我自由?”

    虽然被反派关小黑屋的生活很巴适,一天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用工作,随意娱乐,但伏姣可是一朵有志气的小茉莉!他要奋斗!要上进!怎么能沉迷在傅大总裁的糖衣炮弹之下呢?

    他不能!

    所以此刻,伏姣支棱着准备要“站”起来了。

    被压着抱枕的男人一顿,身子发僵,眉心跳了跳,“姣姣想离开?”

    “算是吧,”伏姣没有什么避讳地回答,“你这样子会把我养废的,若是真的到了那么一天,等你不要我了,才是真正的悲剧。”

    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小茉莉经过现代社会的教育,得到了很多哲理的反馈,在一点点的进步中,他明白旁人靠不住,最重要的还是要靠自己。

    再说了,他可不愿日后风烛残年,而傅大总裁身边还有莺歌燕舞,那时候身无一技之长的伏姣能做什么?去拾破烂吗?

    这样的结局小茉莉一点儿不允许。

    *

    傅铖没想到伏姣会是这样的反应,他有些意外,却又觉得这才是他的青年——柔软单薄,但也坚强温柔。

    只不过在他狭隘的心思里,确实含着将人养到不能离开他身侧的想法,只有如此才能彻底杜绝伏姣离开的可能。

    ——他在用无限的宠爱来隐藏压抑在心底疯狂的掠夺欲与独占欲。

    伏姣未曾看出来,却阴差阳错猜到了真相……

    很多人认为太阳能够拯救疯子,但事实恰恰相反,在你进我退的过程中,当疯子被太阳吸引,他不会因此变得正义、肃穆,而是会将癫狂的因子藏匿在皮囊之下,用理智和包容掩盖,并收起自己的阴沉与敏感。

    疯子会变成伊甸园中看着苹果树的毒蛇,去诱惑亚当、夏娃以达成自己的目的;他不会变好,不会因为爱的力量而蜕变,却会因爱而学会隐藏。

    这是疯子的爱,也是傅铖的爱。

    纵然他在伏姣的面前表现得再像一只家养的忠犬,可皮毛下的灵魂却是地狱中爬出来的嘉尔姆【注①】。

    傅铖开口:“好。”

    虽是不情不愿,但也是以退为进。

    “明天,”他握紧了腿边的手,“明天就放你离开。”

    ——然后就不会再给你离开的机会了。

    *

    傅铖很守信,这一晚他搂着青年的腰睡着,手臂紧锢,像是缠绕一块举世罕见的珍宝。

    第二天,两人共同用过早饭后,傅铖依言取下了伏姣足踝上的银色链子。

    “这个脚环不取吗?”

    银色镶着碎钻的足环绕着青年的踝骨之上,衬得伏姣冷白色的肌理愈发莹润,精致得像是一位小王子。

    不,他本来就是傅铖掌心里的王子。

    “它本来就是饰品。”傅铖的指腹还摩挲在银环之上,“是给你的。”

    脚环是和戒指一起订做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傅铖几乎是毫不掩盖,“姣姣,带着它好吗?”

    伏姣低头动了动脚腕,发现不影响什么,便点头答应。

    半个小时后,换上卫衣、牛仔裤的青年充满了生机勃勃的力量,不染粉黛的脸竟是比女孩儿更加细腻。

    他站在别墅门口,而傅铖在他身后一步的距离。

    “姣姣,我会让司机送你回去。”傅铖依然穿着西装,似乎时时刻刻都保持着这一份正式,“我就不去了。”

    在这一次的别离中,他选择了目送。

    对于傅铖突然把握的距离,伏姣有些不习惯,但这样的情绪微乎其微,很快就被他抛到了脑后,“好,谢谢你……傅先、傅铖。”

    伏姣改口了。

    “没事。”傅铖彬彬有礼,任谁也觉得他进退有度。

    *

    在晨光熹微之中,身着西装的男人静立在别墅之前,看着青年上车、摇窗、挥手道别,他也配合地招手,目送着深色的私家车消失在郊区的路段尽头。

    微风轻拂,吹动了男人额间的碎发,露出了他令人心惊的眸光——炽热暴烈,像是熊熊大火燃烧不尽。

    而在他的掌心里,汗津津捏着一对对戒。

    *

    坐在车上的伏姣偏头看向窗外。

    车已经开出了数百米,早就看不到男人伫立的身影,可不知道为何,他总是觉得对方带着温度的目光如影随形,似乎穿越了时间与距离聚焦在他一人的身上。

    【姣姣,好奇怪哦。】系统单纯却不傻,此刻它静下心一想,总觉得反派身上有些违和。

    【嗯,是有点……】伏姣颔首,却说不上问题在哪里。

    傅铖的种种表现与一开始的恶劣大相径庭,试问哪个人能在短短几个月改变至此?不过是另一种伪装罢了。

    于傅铖而言,只要能重新留在他的姣姣身旁,哪怕扮相一只愚蠢的泰迪也不是不可以。

    ——蠢和傻可以伪装,爱和欲却无法隐藏。